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以经济学观点试析两岸文革差异兼小议(上) -- 葡萄

共:💬98 🌺377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7
下页 末页
        • 家园 改革开放以来

          "全民所有制"不知不觉变成了"国有",现在又是地方政府所有.

          以前搞社会主义,在城市里土地的财富是全民所有的,在农村是集体所有的,且没有货币化.改革开放后就不提"全民所有"了,成了国有,然后就成了地方政府掌握控制,经过土地私下交易或者拍卖,货币化了,最后进了少数人的口袋.

          土改的成果,建国前30年全国人民的劳动果实的积累下来的实物财富,经过这一番变故,就货币化了,私有化了.

          现在看起来社会上钱很多,可是这些钱对应的实物财富,有相当部分是前30年的积累,那时是不兴印钱的.老百姓口袋里没钱,大家共享着一个实物财富的大池子,而且用的相当节省,尤其是对农民而言,省下来的财富都进了这个全民所有的大池子,集中精力建设工业体系.

          改革以来,土地资源的那个大池子被地方政府瓜分了,卖得的钱一部分用于经营城市,搞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拔高地价,一部分进了少数人的口袋,看看今天的首富排名就清楚了.

        • 家园 鼓吹土地私有化

          亦或鼓吹“保护私有财产”

          《物权法》经过激烈斗争终于通过,这些人就睡安稳了吗?枕头下怕是还要放本外国护照吧。

          • 家园 世界上只有3个国家宪法规定保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其中一个国家,就是大名鼎鼎的、我们以前老大哥的儿子——俄罗斯联邦

            任何国家,包括TG的任何时期,在法律层面上都保护合法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当然拆迁、没收、等,就是治下权利者的非法盛宴了。

            但拆迁,如果从公共利益层次,或者说一百户人家中99家都同意,就剩一家,那这一家的权利和合法财产如何保障,就需要立法予以规定,如采用大数、少数服从多数并考虑少数所关注的利益,并有司法机关判断,我想这应该是拆迁等应该走的一条路子。

            什么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这种忽悠人的段子,和中美老太太一样,出于利害关系和背后豢养主子的利益问题,都是执行双重标准的。

            茅于轼还说粮食可以到国际市场无限购买呢。可近两年残酷的现实让我们都看到了。不知道茅这睁眼瞎看到没?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而言,除了发展经济必须走自己的道路;政治民主制度建设、文化领域等都只能以我为主,合理利用国内外各种资源,奉行拿来主义,才能实现国家和民族的复兴与崛起。

            否则只能沦为列强的附庸。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英美法规定

              del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谢谢葡萄大给的花。再啰嗦两句。

                在美国的司法制度中,近些年有一个明显的趋势,就是公共利益逐步成为判决要考量的最重要因素之一。这种趋势,也许是因为美国吸收了来自大陆法系的思想,也许是逐步在回归美国全本清教国家的某些社会理念。其实不只美国,自由主义似乎在世界各地逐步退却,宗教的崛起其实就是这个潮流的体现。但这一切变化的原因是什么,希望葡萄能给点分析。

                • 家园 给我们上民法课的老师是德国留学的博士

                  del

                  • 家园 欧洲如此是常态,大陆法系的法律原则和英美法不同。

                    只是英美法系近来的转变很值得思考。大概也和经济现实有关。

                    • 家园 欧洲不是一贯如此的,

                      法国民法典的时代不是这样的,公共利益优先是自由资本主义开始没落时候的事情。。。

                      听说当年中国物权法讨论是不是要设立物权取得时效的时候就被德国的民法学家嘲笑了。。。

                      • 家园 参见 法国民法典 第545条

                        应当说的很明白

                        • 家园 这个,

                          你要是这么理解这条也可以,不过我理解这条恰恰是更侧重保护私有财产而非公共利益。。。

                          • 家园 呵呵,你的这个理解也算一说。

                            侧重也罢,至少从文意上,公共利益优于私有财产受保护,是没什么可疑的吧。

                            • 家园 这个,

                              看怎么说吧,总体上说法国民法典确定的原则是所有权绝对。。。

                              • 家园 私权受保护,是没错,但绝对也谈不上。

                                公益良俗,肯定是私权保护的例外,否则,法律制定的目的就被颠覆了。

                                • 家园 不要做扩大解释,

                                  “所有权绝对”是一个整体,不要扩大到私权。。。

                                  刚又请教了一下内行,545是法国民法典里对“所有权绝对”的一个例外,但实际上在1804年到1833年期间,这一条的应用实际受到非常大的限制。。。即便是1833年-1958年关于征收的一项法令颁布之后,征收在法国也很难;真正撬动大象屁股的是二次世界大战当中法军无法征收平民财产导致很多行动缓慢。。。

                                  反观德国,德国民法典一出台就注重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这一方面是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的必然,另一方面是受到日耳曼人传统上注重集体的影响。。。

                                  所以,欧洲人对待私有财产和公共利益的关系实际也是一个发展的过程。。

                                  • 家园 我们这里说的是一个法律思想和法律原则问题

                                    大陆法系的法律思想就是这样。倒不完全是和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完全线性相关。英国的资本主义发展应先于法国和德国,但是,英国法中,就没有这样的特点。所有权的概念,本来就是为了保护私权才出现的,公权是不必用所有权概念来保护的。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7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