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愚杀——关注“丈夫拒签手术书致一尸两命” -- 故园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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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刮目相看,故里MM这篇写得真好!

        偶没职权,没法加精,连推荐也不行,不是偶写的。

        这么好当然没啥能评论的了。

      • 家园 人人平等,但是略微倾向于穷人,这是哪都有的,属于普世价值了

        最简单的例子,美国一件案子诉讼费20美金,国家有免费的律师提供给大家(我记得这里面没有对收入做出规定,只是泛泛的说请不起律师的人可以免费由这样的律师来为其辩护)

        为啥要这么规定?对于一个一审终结平均花费2w美金以上,二审可以到5w美金的金钱官司的国家,干嘛不把诉讼费提高到2000美金然后允许在损失里包含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无它,20美金保证事事可诉,免费律师保证你获得基本的诉讼条件.不准包含诉讼费用则要你为你的行为负责.这是一个好的体系设计.

        包括税率,多数情况下也是用累进税率的嘛,富人理应对社会承担更多责任,这没啥可说的.

        至于无责司机赔付,其实使用的法律原则恰恰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原则之下,有一个引申的含义,即,如果一方潜在的可能对另一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则它必须在伤害出现时承担更大的责任.我国最简单的例子,是举证责任倒置的例外情况.规定在六种(是六种吧,我已经记不清楚了)情况下,必须由被告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失.这个规定,是该原则最明晰的体现.

        在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员由于其驾驶的交通工具,潜在的会对行人造成更大的伤害(听过驾驶员撞死行人,听过行人撞死驾驶员么?),所以他们理应对行人承担更大的责任.这没什么不合理.当然..七十六条那种全责的判罚则是不适当的,那是另一回事

        • 家园 是的,可以略微倾向

          但是,穷不是免罪牌,穷不是特赦令,穷更不是卑鄙者的通行证。倾向是多少合适?四六还是三七甚至二八都可以讨论。行人全责的还要一九开,这在我已经觉得相当照顾了。可是现在,就因为肖某穷而医院相对稳定,因为民工穷而周律师有其他收入,批判的炮火大都招呼着医院和周律师而去,这是否有违社会公平?是不是对社会素质的逆淘汰?

          老燕的那个不幸例子,我以为糟糕就糟糕在于他的朋友已经做出避让了甚至为了老太的错误付出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了,他还是被判全责,这根本是不合理的。有这样的先例存在,那条高速公路两边的人必定想翻就翻,想遛就遛,不出事,他得方便,出事了,他(家人)得赔偿,事实上只会助长乱窜高速的不良风气。这难道是当初法律制定者,以及那个例子里的事故责任认定者所想要得到的后果吗?

          • 家园 公路局也没办法,后来政府一狠心,能架高全架高

            不能加高把周围的地都买下来,种上了密密的隔离树丛,很多是带刺的荆棘,现在想翻进来代价就是衣服估计全都撕破才行。捡上几个饮料瓶子是抵不上损失的。

            此外,农田全都改工厂,许多工厂后面高墙对着公路,所以现在很少有人上去,但是在2005年我还是看到水果车翻了,大家冲上去哄抢,就在9月30日,真的是为了中秋节国庆节抢不要钱的---当时翻车后堵的厉害,倒是没啥危险。

            • 家园 降低不守法的成本,就会升高守法的成本或者执法的成本

              我看不出这公平在哪里。

              降低医院不守法的成本(给予当事医院肖某签字拒绝之后也给李丽云开刀的权利),执法的成本必将更多地花在判断被家属和/或本人拒绝却被医院坚持执行的手术中有多少是必要的这一方面。

              降低民工不守法的成本(违反合同拒绝给律师律师费),守法的成本必然升高到没钱你就别想请律师,以后没有任何一个律师会给你先垫钱打官司。

              降低乱穿高速的成本(您朋友的不幸遭遇还被判了全责、居然要赔偿老太太),必然导致守法的成本上升到来往过路车辆放慢速度左顾右盼,生怕又来个要塑料瓶子不要命的老太太,从而使得高速压根就高不起来,或者至少高不到它应有的速度;导致执法的成本上升到有关部门不得不花费更多的费用在防止您朋友的悲剧再次发生上。

              现在网络上流行的论调就是国家的xx是纳税人买单,所以blah blah blah,比如这次针对医院也有这样的质疑。那么,这样的句式套用到乱穿高速公路的问题上来,有多少纳税人会同意把税款交给公路局用来抬高路面,以防止当地村民既不道德又违法的乱穿高速?

              我还是那样认为,适当倾斜是可以的。但是过度倾斜,这是在强奸守法的大多数人——包括其他守法穷人和不那么穷的守法的人——的利益。

        • 家园 这种荒唐的“普世价值”出自你的想当然

          美国一件案子诉讼费20美金,国家有免费的律师提供给大家

          开国际玩笑!

          首先这20美元不是诉讼费,其次这20美元是两百年前的20美元。再有,律师的帮助只有对面临刑事诉讼的被告方是必须的。

          欲知详情,请看美国宪法的第六,第七修正案:

          Amendment VI

          In all criminal prosecutions, the accused shall enjoy the right to a speedy and public trial, by an impartial jury of the state and district wherein the crime shall have been committed, which district shall have been previously ascertained by law, and to be informed of the nature and cause of the accusation; to be confronted with the witnesses against him; to have compulsory process for obtaining witnesses in his favor, and to have the assistance of counsel for his defense.

          Amendment VII

          In suits at common law, where the value in controversy shall exceed twenty dollars, the right of trial by jury shall be preserved, and no fact tried by a jury, shall be otherwise reexamined in any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than according to the rules of the common law.

          • 家园 好歹俺也学了几年,您的ID又那么酷,能好好讨论么?

            20美元是案件受理费,算不算诉讼费?

            按照中国的定义,算,按照美国的定义,也算

            为啥?中国允许一方当事人将合理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作为自己的损失,要求对方当事人一并予以赔偿.这钱里,包含案件受理费.

            美国不允许一方当事人将合理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作为自己的损失,要求由该名当事人自行吸收,这不允许包含的钱里,也包含案件受理费

            关于免费律师,你说的跟我说的不是一回事.

            首先,你说得对,美国宪法规定这项权利是为了保护公民在面对刑事审判的时候,给予最基本的公平权利,即,任何人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不经大陪审团裁定,不受审判.

            但是这个,就需要有一个机构,常设的律师来为他们提供服务.行至今日,这个机构下含的律师数量已经非常庞大了.第一,国家给予这些律师一定得补贴(虽然不高),第二,新律师无案源无经验,这是他们很好的职业起始台阶.

            这么大数量的律师,除了帮人打刑事官司,能不能干点别的?不少律师就免费给人连民事案件一起打了.比较著名的案例,那个在麦当劳用牙签搞伤自己牙床的老太太,就是享受了这样的法律服务,最后拿到了一笔巨额和解金(忘了是多少了).

            最后冒充个专业,先圣同学听过"风险代理"这个词么?是谁发明,并主要使用了这个词?.知道这个,你就不会说,这仅仅是给穷人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福利了.

            顺便说,"律师的帮助只有对面临刑事诉讼的被告方是必须的。"这句话是不通的,作为不成文法的最成熟的代表,随便举出数个类似的释法性案例,在美国的辩护中很重要,交叉询问中,对对方当事人心理的探寻更是必要(简单说,就是给对方人格泼污水拉),要求普通没受过法律训练的普通人通过自辩(汗,打错成自诉了)完成这些高难度动作,那真是难以想象.更不用提诉辩交易这种高段玩法了

            • 家园 你没懂他的意思

              美国的制度只保证你在面对刑事案中能有律师帮助,如果必要的话法院会为你提供免费辩护律师。但在民事诉讼中政府没有提供免费律师的义务。当然你可以找到愿意不收费(pro bono)为你服务的律师,但那是律师的个人决定,和制度、政府无关。你说的那些“高难度动作”,对胜诉可能重要,但不是在民事诉讼中提供免费法律帮助的理由。

            • 家园 如果虔心向往美国的自由民主法治,就应该下点功夫学好英语

              把人家的好经给念歪了,罪过啊。

              20美元是案件受理费,算不算诉讼费?

              按照中国的定义,算,按照美国的定义,也算

              又错了,这20美元既不是案件受理费,也不是诉讼费。给你布置个作业:上网查一查,这20美元究竟是什么。提示:美国宪法是有中译本的。

              • 家园 俺是老狗正猛学新把戏指望混进M国法学院,跟自由民主倒没关系

                请多多指教,多多分享你的经验

                这个费用是当年老师讲的,没准有错.能给个出处么?

                • 家园 他给的宪法第七修正案已经有答案了

                  Amendment VII

                  In suits at common law, where the value in controversy shall exceed twenty dollars,...

                  意思是只要一个案件中有争议的地方价值超过了二十美元,这个案件就有被陪审团(而不是法官)审判的权力。这个跟受理费没有关系。你的那个老师把你误导的够惨的

                  在美国法庭受理费每个州都不一样。给你加州Alameda County的一个例子: Superior Court of California, County of Alameda, Fee Schedule

                  • 家园 咳.当年被人荡惨了的地方多了去了,也不差这一条

                    我想说的费用不是他提得这个...俺就是想说案件受理费...

                    我后来google了一下,看到说是100多到300多,不过没找到类似你给的那个表,不敢随便说.

                    美国搞固定诉讼费(按件收费,不像中国按百分比),降低了诉讼的门槛.这个就被认为是保障穷人诉讼的权力

                    国家给新律师提供一定的补贴,让他们有能力去做风险代理,又不禁止他们为民事案件提供服务,我认为是同样是保障了穷人诉讼的权力

                    • 家园 三位数的费用根据我的经验更合理

                      同时法庭又接受减免案件受理费的申请,前提是你的收入低于一个标准。这儿再给一个纽约州的例子:New York State Unified Court System

                      你说的那些能帮助穷人得到法律帮助,但是和保证免费律师还是不一样。在美国如果你捐钱给慈善机构,政府会减少你要交的所得税,这个做法是要鼓励人们为公益事业做贡献,但不是为了保证慈善机构的募捐收入。同理,国家提供补贴和不禁止提供这些服务能帮助穷人,但这和保证提供免费律师服务还是不一样。再说“诉讼的权力”并不包括律师服务。没有律师你一样能诉讼(不考虑受理费的问题),虽然你胜诉的概率可能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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