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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张殊凡事件”——网络的力量还是暴民的力量? -- 江城孤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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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张殊凡事件”——网络的力量还是暴民的力量?

    最近国内网络上一个词比较流行,叫“很黄很暴力”,恰与以前的“很好很强大”相得益彰,然而这个词组的来源是什么呢?其实我也是这两天才知道的,就出自于题目中提到的这位12岁的女生。她由于在接受央视《新闻联播》采访时,对国家在网络上扫黄打非说出了支持的言语,并说了句“很黄很暴力”,于是就成了众矢之的。

    现在的网上,流传着不少从采访画面改来的漫画,也有人发动人肉搜索引擎,把这位女生从家庭住址到生活简历全部曝光,当然随后伴随着的就是一句句“很黄很暴力”的嘲笑,以及讽刺与人身攻击。

    凭心而论,这场攻击的矛头许多还是借由她指向CCTV的,但是可以想见,这位12岁的女生自己也必然承受了很大压力。

    而且现在的百度贴吧中已经公然出现了以下文字:

    “明确告知那些支持 张殊凡,认为她无辜的人们。

    不要跟我们说‘这孩子还是个小学生,这事情闹大了,人家孩子以后还怎么活啊’之类的。

    我现在明点告诉你:我们就怕事情闹不大,这事闹多大都不算大。

    她以后怎么活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就好象她从来也不觉得她说出来的官话是不是有什么实际意义一样。

    我们希望她跳楼,但是别跳得太早,等这拨娱乐高潮过去以后再跳,这样就能掀起第二次高潮了~

    不要跟我们说她有多无辜,真正无辜的人我们不会有这么多人在次不断鞭鞑。再说了,你觉得大家谁不比她更无辜一点么?

    既然甘愿当祭品就应该有死的觉悟吧?

    最后再说一句:听说这孩子‘连续X年市三好、市优干、校学习标兵’ ,就冲这个,她就该死!”

    从几年来的虐猫事件、厦门化工事件来看,网络舆论已经日趋成为影响力巨大的新媒体力量。但是从今年的此次事件来看,许多愤青(我一般从不用这个词,但是这次破例)的暴虐之气与极端思想也愈发浓重。讨厌CCTV,乃至一切官方媒体的宣传,如果视为年青人的叛逆精神,那还可看作思想自由的某种体现,但是竟把脏水泼到一个还未成年的学生身上,就是人文精神的缺失了。现在的社会压力的确是重,但是为了排遣压力,就要把自己的口舌之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这一点我绝对无法容忍。真奇怪,几年前的虐猫事件中,网民们对猫表现出的同情心,似乎还甚于这次对未成年人的同情心呢。

    不过透过这件事,我现在是真正意识到监管的重要性了。西西河能够一直基本保持心平气和、理性客观的态度,实在和严格的准入制度有很大关系啊。而当民众获得了无限的自由,可以随心所欲而不受任何惩罚时,他们便在虚拟空间展现出了残暴冷酷的一面,尽管他们在现实世界可能是低头听上司训斥的职员,被校规约束的学生……民主与自由的真谛,莫过于此乎?

    • 家园 按照王小波同学的逻辑

        若想证明小女孩是在撒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证明张殊凡根本不会上网查资料

        

         2.证明现在的网络技术还不足以做到突然弹出窗口

        

         3.证明网络上不存在任何很黄很暴力的内容

        

         4.证明张殊凡根本不会关闭窗口

    • 家园 很多人如果得倒了权力,和现在的当权者不会有任何区别,只会变本加厉

      他们愤怒的,只是他们没有得到权力,并用权力来为自己牟利和对他人施暴而已。

    • 家园 我觉得当事人父母应该状告cctv不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引发严重后果

      我觉得当事人父母应该状告cctv不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引发严重后果。

      这样舆论一下就能转过来, 现在这世道敢于挑战cctv的全都默认为英雄。

      • 家园 什么叫隐私县搞清楚

        我虽然也不喜欢CCTV,可也不至于说它报道个小姑娘说话就侵犯了小姑娘的隐私。顾名思义,隐私指不愿告人或不便告人的事情以及和别人无关,关于自己的利益的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人肉搜索明显包括了第1,9,10条。CCTV的报道并不属于侵犯隐私。

        • 家园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而你说的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姓名、肖像是包含在隐私里的。

          • 家园 是啊

            难道你认为cctv报道之前没有征询小mm及其监护人同意么?

            你引用的保护法我没看出cctv有什么违反的。

            • 是啊
              家园 就看cctv有没有征询监护人的意见了

              没有的话这场官司有的打。

              • 家园 cctv是公开录影

                cctv是公开录影,又不是偷拍。大家应该都知道小mm愿不愿意上电视,愿不愿意公开她说的话。人肉搜索我敢肯定它没经过当事人同意。很单纯的一件网络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的事件不明白为什么要往cctv上引。

                而且,小mm过了十岁可是已经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并不一定必须要其监护人同意,其本人意见即可,要不学校的光荣榜都是侵犯隐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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