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再评南开砸车事件——我看社会矛盾 -- Ala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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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先敬花给闹兄,再说两句

      闹兄日前与老鹰的讨论,俺(因俗务缠身)只是粗略看了一下,当时就比较倾向于闹兄的观点。今日闹兄这个贴,行文表意更为完整 清晰,所以我对闹兄观点的倾向自然也就更明确了。

      对闹兄下面这些观点,我完全赞同和支持 --- (1) 坚持在现行体制下和平解决矛盾的原则,反对暴力革命;(2) 加强法治,普通民众也应坚持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3) 就事论事,积累案例以为 未来案例判定提供参考“库存”,适当追究细节。

      同时我也认为,强势群体利用既有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操控法律条文,动用社会力量与法制力量欺压弱势群体,这种情况,与 无视法律的无政府暴民行为,都是一个健康合理社会的毒瘤,如果不能彻底铲除 (基本上不能),就应尽量控制打压 --- 两种倾向都要打。

      我国在解放前曾有过数十年强势欺压弱势的时期;但我党的立国基础是暴力革命,建国后的文革期间又曾出现过严重的无政府主义现象,虽历时不长 但对社会体系的损伤却十分严重,而且我们的文化中也存在某种无政府主义倾向 (水浒)。这三股力量拧合在一起,我以为对今日中国社会民众的影响,要大于那几十年旧社会有产欺压无产的遗留。这令我对“左”的恐惧 大于 对“右”的担忧 (“左”大致是无政府主义,“右”大致是强势欺压弱势)。

      如果说数年前哈尔滨宝马撞人事件 大致标志着“右倾”的顶峰的话,那么近日发生的南开砸车事件,似乎在预示“左倾”开始压过“右倾”。说实话,我一向认为,右压左,只是暂时的,不可能维持太久,因为弱势群体被欺压太过分了,总会出现个体性质的暴力反弹事件 (比如前几年出现的那位手刃十数位乡镇干部的义士),令比较怕死的强势群体有所收敛,社会因此而暂时趋于合理 (或者说不再严重偏离合理)。但如果左倾对右倾占据绝对上风 --- 社会崇尚以暴力手段(而不是法治手段) 反抗强势集团的不仁,而且国家司法系统对此怀妇人之仁 而弹压不利 --- 这种趋势对社会的威胁很可能是极其严重的。再发生一次 春夏之交 那类大事件,不是耸人听闻。

      一堆废话,归纳一下就是三句:左右都要防;暂时来看,左倾貌似略略压过右倾,应予防范;长期来看,左倾的危害大于右倾,国家司法在关键时刻不能手软 (当然也要注意技术手段的合理和适当)。

      • 家园 回酒兄花

        工作中,只能草草回几句:

        1949年以前,中国社会不只是“几十年强势群体气压弱势群体”,而是几百年几千年一贯如此。举例而言:依大清律,死刑相当慎重、地方官作出死刑裁决后要逐级上报批复、直到刑部,这还不算,被判“斩监候”的死囚、最后执行前还得由皇帝亲自朱笔“勾决”,说起来这套制度设计也是够繁杂够完善的了。但是实际上呢?这套制度设计制约了地方官、让他们要收拾乡绅话颇有点难度,但是对付普通的老百姓、如果想弄死谁实在轻松得很,只需要栽个“刁民”的罪名、往站笼里面一扔、想让你站多久就站多久,想让你死你就甭想活着从站笼里面出来!什么是刁民?不知道,全看地方官的好恶、没有具体标准;很多乡绅也喜欢借用地方官的这个特权,来整治不听话的“草民”……清末有个封疆大吏恩铭,为官苛责暴虐,很喜欢站笼这个方便快捷的杀人手段……他的衙门口那一排站笼、少有闲置的时候至于族权就更是无法无天了,滥用私刑、弄死了人往往是不报官的,以致于有了“天高皇帝远”的说法。所以中国的那场社会革命才那样的残酷、无情而彻底,积重难返、非得用上铁血手腕才行

        另外,社会革命、不一定非得是暴力革命,闹起来也是不得了的,也是要死不少人的……“文革”的时候,老毛作出过很多诸如“要文斗,不要武斗”之类的指示,我相信以他的见识和立场、他也不希望用暴力革命的手段来搞“文革”。结果如何呢?群众运动一来,根本不理会什么“只触及精神、不触及皮肉”,北师大附中的红卫兵照样可以把老校长绑起来、拿军用皮带活活打死!张震回忆录里面提到,“文革”爆发的时候他在解放军政治学院当政委、“文革”一来就被打倒,后来“造反派”分裂、几派人都拿他这个大“当权派”当个财富、轮番批斗不说还抢过来夺过去的。有一次、某造反派为了把他抢走(当时他在另外一个造反派组织手里,被严密看管),悄悄猫在厕所的墙外,趁他上厕所的机会用绳子往他脖子上一套、猛一下把他拖翻过墙去当时张震一下子就不省人事——看到这里我都觉得后背发凉,摆明了造反派抢人的时候、丝毫就不怕把人弄死的!我都不得不感叹张震实在是命大,被人用绳子猛勒脖子拖翻过墙——从力学上分析这和受绞刑无异——居然还能保住一条命、居然没有把脊柱拉断造成终身瘫痪

      • 家园 没人会反对法制精神

        但是法制社会的建立,首先需要执法的畅通。如果执法都不畅通,合法的权益都无法保障,而一味地要求人民还相信法制,严格守法,那是痴人说梦话。

        • 家园 闹是要闹的

          老毛说过“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妥协求团结,在团结亡”,至理名言。

          当今社会出现阶层或者阶级分化是客观现实,而且哪怕是同一个阶层或阶级也因为传统、地域、利益等等原因划分为不同群体,所以利益博弈无处不在……既然是博弈,那么“闹”是必然的现象

          不过有两点我认为绝对不能违背:一是不能说谎、不能拿谎言来作为“闹”的工具,这样闹是闹不出真相的,没有真相也就不会有公正和公平;二是不能出圈,闹出圈了、事态也就扩大到利益博弈以外的范畴,到时候利益博弈本身就很难实现、事情就难办了!

          还是回到开头那句老毛的语录,和这句话差不多同一年代诞生的、还有一句脍炙人口:有理、有利、有节……

          • 家园 我的文字哪里有说谎的成分?

            如果有,那请指出;

            关于“有理、有利、有节”:

            车主一个都不占;

            警察和教师因为执法的不作为所以不具有正义性,不占“有理有利”,但是“有节”;

            学生一直“有理有利”,但是因为本来应该扮演“法制正义”角色的人没有做好本职,“合法途径”已经失效的情况下,学生掀车从而使他们最后不占“有节”。合法途径如果失效,那么“暴力”维护合法权益本是就是合理的,虽然这不符合法律条文的规定。

            另外:请你明示一下本案中,你所谓的学生“合乎法制”的维护自己利益的“具体方法”。到现在我除了看到你喊的“法制”的口号,可没有看到具体方法。

            • 家园 这次事件中学生应该采取的具体做法

              我早在参与讨论之初就说过了,你自己去翻帖子吧……简单概括,就是“见好就收”,警察来了就可以收手,实在不行、到学生划车、打了别克车车主女儿的时候也可以收手,最后一次收手的机会是学生开始砸挡风玻璃、别克车车主痛哭流涕服软的时候。三次机会,学生们一次都没有抓住,不把事情做绝是不罢休啊……

              • 家园 您说的办法

                有可能使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保护了学生一方的利益。但这也只是一种可能性,因为发展到学生聚集,车主和当事学生之间的交通纠纷,就已经不太可能在现场,而且是很多学生在围观的情况下解决了。而一旦离开这个现场,车主所掌握的各种资源恐怕就又可以马上发挥效力,最终的处理结果如何也是很难预测的了。

                即使最终的处理保护了学生的应有利益,您可以认为这是很微小的一点进步(微小的进步积累起来,就可以从改变整体状况,这一点我赞同),毕竟相对以往发生在南开的交通纠纷,这次学生们终于不被欺负了。但我也并不认为这对改善南开大学的整体交通状况有你所企盼的正面的积极的推动作用。一是因为,这次的公正是靠很多的无关此事的大学生集体“诉求”得到的(这么得来的“公正”让人感觉很可悲),学生们不可能对校园里每一起类似的交通纠纷都来这么一次;二是如此过程并不会真正警醒强势群体,让他们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三是事件又演变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式,也不会引起官方的注意(您觉得没有学生的极端行为,南开校园交通问题会被这么快提高到很重要的程度吗?会有天津市委付书记亲临南开解决问题吗?),因此校园中以往的一切明的暗的行为准则,规矩传统全都照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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