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京北追匪记 三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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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京北追匪记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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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向天津追?老爷子说是从销赃这条线儿上想的。土匪要大车干吗?八成是为了卖。罪犯都有个习惯,如果他用一种手段作案成功了,在这种手段被识破之前,他总是不愿意变更的。既然以前韩匪到天津销过赃,这次依然存在可能。当然土匪赶车去匪巢的可能性也很大,但匪巢漫无边际,往天津追,总是机会多一点。

    老爷子等人怎么到的南苑没有和我说过,但肯定不是乘汽车去的。追击,则是从当地征发了三辆破得不能再破的自行车,三个人穿着破得不能再破的大棉袄,顺着大路就猛蹬下去了 – 带着大车,土匪是没法下大路的,这大大减少了侦察工作的难度。

    几十年后,老爷子讲述这段历史的时候,认为幸好那小伙计说了个明显的线索 – 有一头拉车的骡子是秃尾巴,不然,一路盘查着,就追不上啦!

    冬天的山路上,行人稀少,大车也只偶尔过一辆两辆,当时的北京郊区十分荒凉。荒凉到什么程度呢?老爷子回忆那天回城里的路上,一大群人又是警察又是民兵的竟然遇到了狼!三个侦察员一面猛蹬车,一面随意说笑着,表面上象是要到什么地方办公事。实际上他们无时无刻不在警觉地观察着周围的动静 – 土匪很可能为了脱身设下伏击,一旦有警抽抢就要打。

    顺便说一下所谓的大车,这个东西今天很多人都没有概念了,认为是和三轮车差不多的东西。实际上大车要比三轮威风得多。您如果看过电影《暴风骤雨》应该记得老孙头赶的大车,那还算是小号的。大号的大车有几匹牲口拉车,有赶车的把式,能坐十几个带行李的人呢。长途汽车普及前,这个东西是中国北方重要的客货两用交通工具,和美国西部的邮政马车颇为相似。

    追出将近二十里,拐过一个路口,三个侦察员突然发现在前面的大道上,一辆大号的大车正在慢慢地向前走。老王眼尖,一眼就看到那辆车拉车的骡子中,正有一匹是秃尾巴!

    有门。老王是指挥,示意不要打草惊蛇,让那两人随自己行动 – 超过去。

    他们三人飞快地超过了那辆大车,一瞬间,要看的已经落在了眼中。

    车上一共两个人,一个赶车,一个坐车,和劫匪的人数对上了。

    车子的上面,还堆着一些煤块,和大车原来是煤铺的对上了。

    点看全图

    更让王老爷子相信自己找对了对象的,是直觉。三人的自行车超过大车的时候,那个赶车的小个子抬头看了他们三人一眼。就这一眼,让王老爷子感觉,赶车的这个家伙,仿佛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条已经嗅到危险的狼!

    而坐在车上的那个戴狗皮帽子的,尽管看着仿佛是个人畜无害,押了半车煤送货的客商,但在王老爷子眼里,此人危险性更大。

    一来,这人尽管小心地缩在棉衣里面,却无法掩饰他暗藏在棉衣下强壮的体格。二来,此人端坐在大车上,车子前进时的颠簸却不能让他的肩头产生丝毫摇晃,袖着的双手纹丝不动。老王心中暗吸一口冷气 – 这不会就是他X的所谓静如处子,动若脱兔吧?

    三个人继续大声说笑着,超过了大车,他们的笑声,似乎减轻了那个小个子的疑惑。毕竟车上的人都死完埋掉了,他们没想到侦察员会这么快跟上来。前面到了一个岔路口,老爷子果断指挥走右边的大路 – 那是去天津的方向。拐了两个弯,前面路过几间土房,临街是矮矮的破墙。老王说 –停,就在这里埋伏。

    说停的原因,是老王认为这是个极好的设伏地点。这里,恰好是大路的一个拐弯,拐弯之后就要上坡,坡的两边还有那段半米高的矮墙。

    选择这个地方设伏的理由,王老爷子是这样讲的 – 在拐弯后面打埋伏,他不容易发现,上坡的时候那赶车的要抡鞭子打骡子,手握鞭杆再想掏枪比较困难。而路边的矮墙,可以给侦察员提供掩护,还可以在对射中充当掩体 – 手枪子弹威力小,打上砖墙能阻挡一下。

    他布置那个抓捕高手和机关干部合力抓那个赶车的小个子,战术布置得异常清楚 – 他们两个埋伏在路边矮墙后面,马车一旦超过,那个抓捕高手就会猛扑赶车小个子的背后,将其擒住,而那个机关干部,则要用枪从斜前方逼住匪徒,在前后夹击之下确保将其活捉。

    王老爷子自己则位置稍后,对付那个戴狗皮帽子的。一旦抓捕开始,老爷子会从后方扑向坐车的狗皮帽子,用枪逼住他,迫其缴枪投降。

    布置的时候,老爷子再三强调 – 这次最重要的是一定要留下活口,要抓活的,四十多起案子,都靠这次抓个活的来破呢。

    直觉上,老爷子认为那个戴狗皮帽子的更危险,所以他要自己对付。

    到底这两个匪徒有怎样的区别,让老爷子觉得后面得更危险呢?

    老爷子说了半天,我终于依稀明白。举个例子吧,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双旗镇刀客》。那里面刀匪大寨主一刀仙,二寨主二爷都死在孩哥手里。这两个人,要看起来二爷绝对比一刀仙凶狠,可要论刀法本事,一刀仙比二爷高了何止五成。他们最大的区别,就是二爷的眼睛是混浊的,一刀仙的眼睛是清明的,这一点决定了他们在动手时的反应要相差至少一个档次。

    这两个匪徒的区别,与此大致相同。

    事实证明,老爷子的推测,一点儿也没有错,这个坐在车上的土匪,正是韩氏匪帮的三当家,韩玉华的儿子,匪帮中的第一快枪手 -- 韩永良!

    一直到五十多年以后回忆起当时这一战,老爷子对韩永良还有一份来自对手的尊敬 – 那可是个行家啊!

    老爷子抽出枪顶上火,掩蔽到了墙后,眯缝着眼睛从砖缝里往外看,静等对手上门。

    这里面需要澄清一点。上一次我写道老爷子用的是一支马牌撸子,老爷子纠正,说不对,我用的没那么好,是一支狗牌撸子。“一枪二马三花口,四蛇五狗张嘴蹬”,差好几个档次呢。但这支枪确实是好枪,关键是保养好,而且老爷子挑子弹特别讲究,所以从来没有打起来贴壳误事的事情。撸子枪,最大的优点就是开保险快,一拉就能打。

    不一会儿,蹄声传来,大车慢慢的过来了。

    在牲口露头一瞬间,那个抓捕高手要出击,被王老爷子用眼神按住了。眼看着大车上坡,那小个子大声吆喝牲口,眼看着就要过去。。。

    等到车身过来一霎那,王老爷子轻声喊:上!

    按照老爷子的计划,侦察员都要从匪徒的背后动手,这样,对方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

    然而,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他没有想到韩永良换了个坐法 – 可能是刚才的超车让他有了某种警觉,他改而脸朝后,盘腿坐在了大车的尾部,这样,他和那个小匪一个控制前方,一个控制后方,骤然增加了抓捕的难度。所以,两个侦察员跳出来,一个从背后扣住那小个子的肩背咽喉,一个从前面用枪指住他的时候,从车后站起来的王老爷子发现自己对的不是韩永良的后背,而是他的胸前。

    没有一点犹豫,老爷子探出半身,枪口指向对手,大喝 – 不许动!!!

    你叫不动就不动阿?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跳起来的瞬间,老爷子发现韩永良的手已经从袖筒中翻了出来,伸进了裤腰里面掏枪。

    有位第二代的优秀干警问老爷子 – 这个过程有一秒钟?老爷子说:哪有阿?也就百分之一秒!

    砰,砰!两人的枪几乎同时响了。

    老爷子的枪最初是指向韩的胸部,发现他掏枪立刻下滑,想一枪打中他掏枪的手臂将其活捉。不料枪口移动虽快,韩永良掏枪的动作更快,等老爷子扣动扳机,韩永良的枪已经拔了出来,甚至转到了平端,对着老爷子就是一枪!

    王老爷子料到韩永良的手快,但是没想到他能快到这个程度。

    毕竟老爷子有备而来,是埋伏的,占了便宜。他的第一枪虽没有打中韩的手臂,但抢先一步打中了他的腹部。大约是中弹后的痛楚使韩身子一弯枪口下垂,他的第一枪失了准性,打在了老爷子前面那堵墙上,打得火星直迸!

    老爷子二话不说,甩手就是两枪,跟着猛然向右侧一偏 – 他料到韩永良这样的悍匪,一枪未必能打倒的,他还有还击的能力。

    果然,老爷子刚刚一偏头,一颗子弹带着哨音擦过老爷子的耳边就飞了过去。

    韩永良还的这一枪被老爷子闪过去了,但老爷子那两枪凭他的感觉,至少给韩匪身上能开一个窟窿 – 实际上后来才知道,老爷子这两枪都中了。

    好一个韩永良,带着三处枪伤依然一个鹞子翻身,身体平平飞起,转向大车前方翻去。

    韩这个动作十分冷静,他已经发现和老爷子对射是决无幸理 – 老爷子前面有个墙,只露出一个头,他亮在这儿全身都是靶子。他为什么向车前面翻呢?因为大车中间有一堆煤,他是准备滚到煤块后面接着打的。

    就他这个动作,老爷子多年后还忍不住翘大拇指 – 真是行家阿!

    与此同时,只听一声惊叫,老爷子眼快,眼角一扫,只见一支手枪飞上了半空,正是那个机关干部手里拿的勃朗宁!

    [待续]

    关键词(Tags): #京北追匪记(Andor)元宝推荐:MacArthur,老叶, 通宝推:为中华之崛起,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加送一多, 灭了250
    • 家园 咱老乡厚道

      这个帖子算事后诸葛亮

      是捧老苏臭脚的

      呵呵

      人家的臭脚你也爱捧..

      你有毛病啊

      呵呵

      咱不是好老苏这口

      天天盯着

      你不捧得他高兴...

      他那天撂挑子

      这些坑你填?

      呵呵

      咱事后诸葛亮

      一."不许动"

      1.仁义之师

      有教而后诛的味道

      这个基层的干部都这么正义...毛老板拿到政权有必然性的

      2.艺高人胆大

      咱让你知道...你也不行的

      3.料敌在先..技高一筹

      这个路线图..老爷子蛮熟...

      那个韩匪虽是河北人..

      呵呵..比老爷子这个外地人..低这么一点

      4.警觉

      实际上..做贼怎么说都是贼

      他作案的时候是心一直提着的

      这个我不知道怎么描述...

      就是心一直在感知着周边的环境...

      先前老爷子那个过去..就把匪惊啦

      这个韩匪就换啦位置...也做啦安排...

      怎么说..也是有点艺高人胆大的味道...

      但老爷子动作在先...

      呵呵

      历史没假设

      咱就做个假设..

      如果象西部牛仔的对打...

      我觉的会蛮有想像的

    • 家园 估计是机关干部忽然听到开枪,一哆嗦慌了。被赶车的一脚踢飞手枪。

      眼看赶车的就要拔枪,擒拿高手要被前后夹击,空手对双枪。。。

      听下回分解。

    • 家园 210花,要创纪录啊。怕赶上250,先送一朵了账,后面兄弟上
    • 家园 这图是萨大画的?画笔

      嘿嘿

      好看啊

    • 家园 心提到了嗓子眼儿,萨大快填坑吧

      心提上来了下不去了,等着萨大填了坑才回得去啊

    • 家园 人一但变成了匪, 就好似病虎尝到吃人的甜头一样

      整个人就变了, 成了兽, 再做什么都不如吃人来的容易. 解决办法只有一个, 完全消灭肉体.

      这个"匪"字, 过去国共双方互相红匪白匪地叫着, 大大减少了真正"匪"字带来的野蛮和恐怖. 我过去有个高中同学, 人极老实, 但墩墩实实第很健壮, 同学们对他都很尊敬, 这么老实的人竟然从不被欺负, 我看着觉得有些怪, 后来有人悄悄告诉我说他爹以前是柳子.

      老萨的这段, 是我这几个月看到的最好的文字, 紧要关头扣人心玄, 施耐庵金庸不过如此.

    • 家园 花,看得太紧张了。
    • 家园 老大快点填坑吧,忍不住了。
    • 家园 不知道现在的民间还有没有这样的武功高手
      • 家园 高手都在衙门里!不如问现在还有没有这样的高手!
        • 家园 和当年的老前辈们比,差远了。

          建国初期的哪一批老侦察员大都是从野战军调来的优秀侦察员,在玩枪和抓捕方面无人能及。他们当年面对的是武装特务、政治土匪和武装土匪,要求他们必须有过硬的本领。到他们后辈的时候(七、八十年代),拿枪的、职业的对手早被前辈们一扫而光。剩下的就是一些社会小混混儿、小蟊贼(至少北京是这样),哪里还用得上枪,一声喊喝全都乖乖的束手就擒。那时候警棍都不多,一副铐子能带回俩来,有时候铐子不够用,拿鞋带、腰带一捆一次能带回一串。在这种形势下也就忽略了侦察员对枪支使用和抓补能力的训练,而且北京特殊的政治位置决定对枪支的管控极严,比如当年刑侦处侦察员要带枪执行任务需要报告处长。虽然枪库里连班用机枪、冲锋枪都有,可从来没有用过。80年代末,90年代初社会发展,犯罪升级,不仅北京在全国都发生了很多起警察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是因公牺牲的事件。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罪犯持有制式武器而且射击精准,警察赤手空拳,或者不敢开枪,开枪也打不中,典型事件:东北三章、二王。另一方面抓捕能力差,措施不当,警惕性不高,北京有位烈士抓人不搜身,结果在带回派出所的路上被罪犯当胸刺了一刀,虽然他手捂胸口追了100多米,但最终还是倒下了。当年比较轰动的是北京市局刑侦处侦察员在西直门抓捕犯罪分子时发生枪战的事件,其实不能算作枪战,当时犯罪分子拿着连发猎枪射击,侦察员为了不误伤群众,只是向天鸣了一枪。那次事件震惊了全国,也惊醒了公安高层领导。从那以后公安机关逐渐放松不适应斗争形式的枪支管理规定,重视抓捕能力的训练。如今专业防暴队、特警队以及各种缉捕队伍成为了打击暴力犯罪、抓捕危险犯罪分子主力。

          • 家园 想不到还有人记得他

            北京有位烈士抓人不搜身,结果在带回派出所的路上被罪犯当胸刺了一刀,虽然他手捂胸口追了100多米,但最终还是倒下了。

            首先,这位烈士是片警不是刑警,当然不能跟老前辈们比。其次,如果没记错,当时是传唤不是抓人,没上铐子。

            事情只记得大概,网上又查了一下,是个轮奸案,那个混蛋叫师志新。

            那年月破案,主要是排查,撒大网捞小鱼。师志新有前科是排查对象,在烈士的管片儿,烈士就和另一个片警,骑了挎斗摩托传他。1985年11月6日的北京,应该挺冷的,不是暖冬。那混蛋一出门就说冷,烈士心地特别善良,就带它回屋取了件衣服。不成想那件衣服里藏了根管插。当时是烈士的同事驾车,那混蛋蜷在挎斗的鼻部,烈士坐它后面用膝盖顶着。那会儿警察带人都这样。大概因为是第一步的排查,大概那混蛋平时表现也不错,烈士也不想让它难受,就松了一些。车没跑多远,那混蛋就悄悄摸出管插,往后胡乱一刺,然后跳车就跑。

            非常的不幸,这一刺正中烈士的颈动脉,鲜血喷涌而出,人很快就不行了。有没有“追了100多米”我不知道,这实在是难以想象的。

            案发后,为了尽快将坏蛋绳之以法,朝阳分局派出大量警力进行蹲守——没错,就是毫无技术含量的蹲守,而且很快就抓住了这个坏蛋。立功的是小官的片警们。

            烈士名叫王文广,是个好人。

            互联网上有无数的图片,我却找不到他的……

            王文广,就是一恪尽职守的小片警,日常处理的不过是婆婆妈妈鸡毛蒜皮的小事,和大英雄们比起来,应该算是“差的远”吧,那大家就忘了他吧。请不要心存轻蔑行吗?他因公殉职,是一个烈士,没有英雄的封号。

            如果愿意记住他,就记住,王文广是个好人,是个善良的人,就够了。

            通宝推:投入,熊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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