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陈寿史论校考 -- 凌云雕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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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陈寿史论校考

      一、前言

     

      《晋书》对于陈寿撰写《三国志》,有以下二种批评:

     

      (一)索米鬻笔:听说陈寿曾向丁家后人要米,若肯给千斛米的话,就为丁家撰立佳传。但是丁家后人拒绝给米,陈寿最后不肯为丁家立传。

     

      (二)挟怨曲笔:陈寿之父曾为马谡属下,马谡被杀时,陈寿之父也因连坐受到髡发的处罚,因此对诸葛亮及诸葛瞻都有不利的言词。

     

      因此《晋书》以谣传不确定的方式,直接点评陈寿述史的品德肯定有问题,典型的从存疑传闻中得出铁口直断的定论。

     

      二、探根取义

     

      首先从消息来源下手,完书于唐朝的《晋书》,距离陈寿卒年计有三百五十一年(《晋书》从贞观二十年开始编篡,不到三年就完竣,即贞观二十二年完书;而陈寿本为蜀人,后为晋臣,死于西晋元康七年)。

     

      (一)

     

      《晋书》首批原文为:「或云丁仪、丁?M有盛名于魏,寿谓其子曰:『可觅千斛米见与,当为尊公作佳传。』丁不与之,竟不为立传。」

     

      因此《晋书》用不确定的「或云」即「有人说」或「传闻」的可能性开始,本身立场即已不稳;又所谓陈寿对话的对象,也因语焉不详而产生对话者之定位模糊不清,究竟是「丁仪其子」还是「丁?M其子」,没人知道。就在《三国志.魏书.陈思王传》:「文帝即王位,诛丁仪、丁?M并其男口。」可见丁仪及丁?M全部男口已经全数诛杀,根本就不会有丁家男子活到后来向陈寿对话。

     

      这与夷灭几族的用法不同,汉律不过三族连坐,仍可有后代存活,就算到后世的夷八族、夷九族等,还没有到满门全杀,夷族也许还有关系遥远的后代血亲可活,但诛杀则无一幸免。《晋书》明言「其子」而非「其孙」,第二代是最直接的直系血亲,被漏杀的机会微乎其微。而且丁仪及丁?M全部男口因为政治因素而死,也就是丁家辅佐曹植向曹丕争位中落败,被魏文帝下旨诏狱问罪,大翦曹植羽翼,甚至还限制曹植及削兵夺才,令曹植「怅然绝望」及「汲汲无欢」。除非魏文帝有心放过政敌,否则丁仪及丁?M很难有后代存活。

     

      而且陈寿当时为私自修史,并非受命负责当代官修史书,如果真有丁家子孙的话,也应向当时合法官修史书的史官贿赂说情,曹魏又不是「国不置史、注记无官」,更何况当时已有王沈官修《魏书》及鱼豢私修《魏略》,加上陈寿的《三国志》,丁家子孙为何独偏陈寿,而不闻对王沈或鱼豢求传,当时焉知留传后世定为陈寿的《三国志》而不是官修史书等等。

     

      《晋书.职官志》:「诸公及开府位从公者,品秩第一,食奉日五斛。」、「尚书令,秩千石...食奉月五十斛。」陈寿若索米要千斛,等于要三公高阶一品之二百天食俸,或是尚书令二十个月的食俸。《晋书.食货志》的皇帝诏书:「司隶校尉石鉴所上汲郡太守王宏勤恤百姓,导化有方,督劝开荒五千余顷,遇年普饥而郡界独无匮乏,可谓能以劝教,时同功异者矣。其赐谷千斛,布告天下。」皇帝拿「千斛」谷作为赏赐,皆可知道「千斛」不是小数目,陈寿若要求千斛米而作传,未免狮子大开口。

     

      (二)

     

      《晋书》次批之原文为:「寿父为马谡参军,谡为诸葛亮所诛,寿父亦坐被髡,诸葛瞻又轻寿;寿为亮立传谓『亮将略非长,无应敌之才』,言『瞻惟工书,名过其实』,议者以此少之。」

     

      若再依向闻《晋书》同事检验陈志,更是鲁鱼亥豕,牛头不对马嘴:

     

      按陈志原文:「盖应变将略,非其所长欤」,

     

      但《晋书》以为:「亮将略非长,『无』应敌之才」,字句脱落失义,一误也;

     

      又陈志原文:「瞻工书画,强识念...是以美声溢誉,有过其实」,

     

      但《晋书》反倒认为:「瞻『惟』工书,名过其实」,描述错植导枉,二误也。

     

      另外陈志原文:「(诸葛亮)以(马)谡为参军」,

     

      但《晋书》却反从关系说:「(陈)寿父为马谡参军」,官阶张冠李戴,三误也。

     

      当时孔明高居丞相,故用马谡为丞相的参军,当然这个参军马谡如果后来当到丞相,也可以起用别人为参军,陈寿之父若不能当丞相孔明的参军,却去当孔明参军马谡的参军,莫非《晋书》错把马谡当丞相?

     

      其中《晋书》第三误错得有趣。

     

      二、诸书旁证

     

      破除孤证的最好方法,就是罗列各书,引以为旁证。

     

      除了《晋书》所批评陈寿史论不公,可能挟有私心外,以下各说纷杂:

     

      朱蠡尊在《暴书亭集》提到,曹魏文士只有王粲、卫觊、刘?M、刘劭及傅嘏五位文士撰立本传。建安七子除了王粲之外,孔融、陈琳、徐干、阮?r、应?D、刘桢六个人都没有本传。还有杨修也是未被撰立本传,虽然四世三公(曾祖杨震、高祖杨秉、其祖杨赐及其父杨彪皆曾为汉朝太尉,四世皆任三公。)的背景出身,但是却有意被遗忘。还有名医张机虽着《伤寒杂病论》,也是传统医学上重要的代表人物,但是也未被史书撰立本传。

     

      再看丁仪及丁?M兄弟的生平,对毛?d、徐奕、何夔及桓楷等人佞陷排斥。《三国志.魏书.桓楷传》:「又毛?d、徐奕以刚蹇少党,而为西曹掾丁仪所不善,仪屡言其短,赖阶左右以自全保。其将顺匡救,多此类也。」《三国志.魏书.徐奕传》:「丁仪等见宠于时,并害之,而奕终不为动。」《魏书》:「时丁仪兄弟方进宠,仪与夔不合。尚书傅巽谓夔曰:『仪不相好已甚,子友毛?d,?d等仪已害之矣。子宜少下之!』夔曰:『为不义适足害其身,焉能害人?且怀奸佞之心,立于明朝,其得久乎!』夔终不屈志,仪后果以凶伪败。」

     

      孤假虎威借仗曹植之势,丁仪及丁?M兄弟只凭个人喜好就陷害毛?d、徐奕、何夔及桓楷等群臣,已有东吴二宫之争时结党组派的恶性斗争之实。许多时人及四世三公之俦都不尽然被立本传,狐党狼狈之徒也很难要求在史书占有一席之地,就算陈寿想为丁仪及丁?M兄弟立佳传,没有可称道的事迹,也很难下笔。

     

      张烩在《读史举正》,就把所谓索米立史认为是史谬错误之一。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中则以《晋书》:「好引杂说,固多芜秽,此亦其一也。」赵翼在《二十二史札记》则把《晋书》在「陈寿论诸葛亮」引为:「此真无识之论也!」、「亮之不可及处,原不必以用兵见长。」、「其颂孔明,可谓独见其大矣!」、「寿于司马氏最多回护,故亮遗懿巾帼,及死诸葛走生仲达等事,传中皆不敢书。而持论独如此,固知其折服于诸葛深矣!而谓其以父被髡之故,以此寓贬,真不识轻重者!」

     

      《四库全书.三国志提要》:「自朱子以来,无不是凿齿而非寿。然以理而论,寿之谬万万无辞,以势而论,则凿齿帝汉顺而易,寿欲帝汉逆而难。...寿则身为晋武之臣,而晋武承魏之统,伪魏是伪晋矣。」也谈到陈寿为晋臣难以称美故国,有其时代氛围,故不得不拙孔明而扬宣王。

     

      唐人刘知几在《史通?曲笔》:「亦有事每凭虚,词多乌有。或假人之美,借为私惠;或诬人之恶,持报己仇……班固受金而始书,陈寿借米而方传,此又记言之奸贼,载笔之凶人。」却有不同的说法。

     

      潘眉在《三国志考证》则提到:「丁仪、丁?M,官不过右刺奸掾及黄门侍郎,外无摧锋接刃之功,内无升堂庙胜之效,党于陈思王,冀摇冢嗣,启衅骨肉,事既不成,刑戮随之,斯实魏朝罪人,不得立传明矣。《晋书》谓索米不得不为立传,此最无识之言。」

     

      在历朝史论中各有褒贬,可多加斟酌轻重。

     

      三、结论

     

      在陈寿的《三国志》中,隐约可看出丁仪及丁?M兄弟的是非功过,特别是在夺宗改嫡中站错边,更注定身败名裂。曹植的左右计有杨修、丁仪、丁?M,曹丕左右计有陈群、吴质、朱铄及司马懿,因此曹丕掌权后,曹植一派则难翻身。这也是杨修无法被立本传,德才更差的丁仪及丁?M就更难入史。

     

      现存史料中,除了陈寿的《三国志》外,还有裴松之所引注的各种野史,甚至还有《后汉书》、《晋书》等各类史书,除了陷害别人的纪录外,只有娶亲的佚事,皆无为丁仪及丁?M专立本传的必要。目前留下最多的残篇则为《魏略》,文中提到丁仪想娶曹操的女儿,询问曹丕的意见,曹丕嫌丁仪独眼已瞎,建议不如嫁给夏侯??,曹操从之,所以丁仪「恨不得尚公主」,而转向与曹植亲善,所有当代史料就到此为止。这种娶女攀亲也想名留丹青,就算送米万斛,都很难因此撰立本传。

     

      事隔几百年以后,唐人修《晋书》,反而以孤证猜史而多遭后人有所诟病。从不知何人被陈寿索米,到陈寿之父(《晋书》还是不知其名,算父不详吧!)曾为马谡的参军等,基本上单从字里行间中已有所参差,更惶论再引用各书参考互校。

     

      这也是孤证与旁证比较的好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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