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铁路警察逸事之执法犯法(上) -- 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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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铁路警察逸事之执法犯法(上)

                

    写下这个题目,其实我的心里十分沉重。警察,好象在哪个国家里都为人垢病,而在我们国家,好象平时更不招人待见。个中原因很复杂,不好一概而论。但公平的说,如果有一天警察突然全取消了,恐怕这个社会就不知道会乱成什么样子。只怕到时候,人民群众也不肯答应。

    咱们国家的警察,从建国到文革前,都是口碑好,地位低。那个年代,人们向往的是“机器匠”,崇尚学技术,没有很多人愿意当警察。

    到了文革时期,砸烂公、检、法,天下大乱,警察的地位一落千丈。

    改革开放以后,一直到九十年代中期,警察的口碑着实不好。我个人认为这其中既有社会转型的大环境使然,也有因为权利不受监督而产生的种种腐败。不过,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对警察们的监管力度在不断地加大,警风警纪和八十年代相比,有了显著的好转。相信随着社会的进步,随着国家各方面越来越正规化,法制化,警风警纪还会继续好转。

    咱们铁路警察也未能免俗,其中最著名的案例就是成都火车站派出所,全所上下全被一锅端了,这事闹得影响极大,在这里就不多说了。

    具体到咱们局,那些乌七八糟的事儿也不少。

    记得97年京九线开通,咱们局在全局青年职工中招考了三百名警察,集中到鹰潭短训一个月就通通上车当乘警。说实话,当时竞争异常激烈,但人员素质却着实不敢恭维。

    果不其然,这刚穿上警服没几天,一个月的短训还未结业呢,这三百人里面就有五位大爷出事了。

    其中有四位爷在当警察前就是单位上的二流子,这一穿上警服,顿时就忘乎所以起来。休息时穿着警服跑到鹰潭火车站转悠,没事找事,抓到个邮票贩子,当着人家的面把钱和邮票往自己口袋里揣,然后让人家滚蛋。这算哪门子事儿呀?你还没执法权呢,没事找事,抓到人也不往有关部门送,没收财物既无根据,亦无凭据,这和抢劫有区别吗?

    得,这已经是九十年代中期了,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已经大为提高。结果人家一告状,公安局就恼了,这四位爷通通扒了警服,其中有三位是运转单位招来的,所以通通往沿线的工务段踢,还有一位是后勤工厂招来的,要是往工务段踢那是白让他捡了便宜,要知道后勤部门要往运输主业调那是千难万难的事,所以这位爷被一脚踢回了原工厂,继续做翻砂工去吧。

    这第五位大爷所干的事,就有些人神共愤了。咱们这儿一出火车站,就是站前路,站前路和老福山立交桥交界的地方,有一座“九州商厦”(当然,现在已经破产转让,不叫这个名字了),当年这九州商厦的顶楼是茶座。这第五位大爷穿上警服没几天,就带着几个狐朋狗友把一个女孩弄到茶座里先下春药,后轮奸。

    事毕,女孩当然要报案。结果这位人神共愤的禽兽及其狐朋狗友全给抓起来了。可这禽兽的家里路子野呀,楞是四处活动,威逼利诱那受害女子翻供说她和那禽兽是男女朋友,双方发生关系是自愿。

    天下有这样的男朋友?伙同其他人一块上自己的女友?这种鬼话连鬼也不会信的。

    不过你还别说,钱能通神,鬼不信,人却信。最后的结果是那些狐朋狗友都判了刑,而这禽兽却逍遥法外。不过逍遥归逍遥,警服是别想穿了,到工务段扎洋镐去吧。

    那三百乘警,哦,不,确切地说是二百九十五名乘警上车之后,陆陆续续又有不少人出事,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警匪一家,和车上的盗贼分赃。

    分赃这种事,纸里是包不住火的,迟早得出事。不光是乘警,我当年还看过站警佯装押着盗贼,到了僻静之处,双方分完赃,转身就把人放走了。可没多久,那站警东窗事发,停职受处分了。

    为啥纸里包不住火?因为盗贼肯分赃给你,那是希望你在关健时候能出来保他。如果下回又落到你手里,则一切好说。可要是落到了别人手里呢?你去说情,那岂不是不打自招?你要不说情,这盗贼就急了,平时孝敬你,就是指望在这种时候你能起作用。吃白食?那不成,不用办案人员问,这盗贼往往主动招供,平时张三、李四、王二麻子都和我分过赃。我要淹死,也得溅你一身水。

    得,不少糊涂蛋居然不明白这里面的道理,结果就是这样栽跟头的。

    还有一些违纪的,事不算大,但这些年来警风管得越来越紧,撞到了枪口活该倒霉,怨不得旁人。

    有一次,咱们这儿的刑侦队抓到了烟贩子,没收加罚款,还一个劲地吓唬人家,吓得烟贩子花钱消灾,临近中午还在某大酒店摆酒宴请相关人员。吃就吃吧,可这帮刑侦队的做的太过份了,人到齐了,这帮人点菜点酒,一切上齐了,就示意烟贩子买单。这单买完了,烟贩子刚想坐上桌,没成想领头的警察大手一挥,你给我滚蛋。然后那帮人关起门来胡吃海喝。

    嘿,这做得太过份了,烟贩子越想越憋屈,于是就想到铁路公安局投诉。

    等他进了局里,十二点已经过了,人们基本上全下班回家了,他只得象没头苍蝇那样在空荡荡的办公楼里乱转。

    这时,一个貌不惊人的老头叫住他,同志,找谁,有什么事?

    烟贩子一瞧,这老头身穿便装,个头不高,其貌不扬,慈眉善目的,身上一点警察气质都没有。瞧这样子象是门房或是打扫卫生的工友。

    于是,烟贩子把一肚子的苦水全倒出来了,临了还问老头,老哥,这儿谁是领导?领导啥时能上班呀?

    听完烟贩子的诉苦,老头不动声色,要求对方领着他到酒店去看看。

    你去有啥用呀?烟贩子开始颇不以为然,但最后磨不过老头,还是领着他去了。

    到了酒店,那帮子警察还没散席呢,一个个喝得脸红脖子粗,吆五喝六正忙着划拳。

    老头一进来,那张老脸立刻就阴沉下来了,眼神里顿时多了股锐利的杀气。这一眼扫过去,酒席上的人们都傻了眼,酒也顿时醒了一大半,连忙站起来招呼:政委,你怎么来了?

    政委?这其貌不扬的老头居然不是工友而是公安局的政委?这回轮到烟贩子傻眼了。

    正是他。可他为啥身上半点警察气质都没有?那是因为他原来是路局的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后来才调到铁路公安局当政委,不是从基层警察一步步干上来的,自然身上没什么警察气质。

    政委开腔了,声调并不高,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回去好好反省,写出书面材料交到局里来,听候处理。说完,也不和他们多说,转身就走。

    事后,当时在酒桌上的刑侦队长,乘警大队队长都被就地免职,其他警察也受到警告、记过等不同处分。

    这件事情让铁路公安局上上下下为之一震,平时觉得政委和和气气,又离退休不远,因此大伙儿平时也没把他太当回事。这回的事一出,大伙儿都知道厉害了。

    好了,不说别的单位,咱们重点说说火车站派出所的事吧。

    在2000年之前,火车站派出所是局里的掌上明珠,连年的先进,但就在2000年,这个派出所却栽了个大跟头,以至于多年抬不起头来。

    啥事这么大?那是件人神共愤的事,这个先进集体里面出了颗老鼠屎。哦,不,应该叫禽兽。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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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铁路警察逸事之执法犯法(下)

                

      (中)链接出处

      因为我也认识小S。和小J一样,我们经历的人和事都很多,阅历都极丰富,看人的眼光也都很“毒”,小S那碗水可浅得很,是什么样的人一目了然,他绝对不可能是那种奸滑得能同时骗过我和小J两双眼睛的人。

      小S的女朋友我们都见过,漂亮得让人嫉妒,看看他俩,就知道什么叫天造地设,什么叫金童玉女。这对金童玉女感情还极好,双方家长也都非常满意。

      而那告状的老妪,六十多岁,瘦小枯干,弯腰驼背,要说小S会去非礼她?打死我也不信呀。

      可是甭管你信不信,人家就是告了,这是怎么回事?

      按小J的猜测,这事有两种可能,一是无心之失,二是挟私报复。

      执行公务时的无心之失,谁都有可能遇上,但具体事情具体分析,那不是成心的,不能算罪过吧?当然,也不能自己说无心就是无心,具体的情况要让上级裁决。

      无心之失?小J你能举个例子吗?你自己遇上过吗?

      小J瞪了我半天,在我的一再威逼利诱,软磨硬泡之下,终于艰难地说了实话,是的,我自己也遇上过。

      那是在某年春运高峰时,小J在票房维持秩序。那时候的票房,简直就是人山人海,挤得密不透风,偏偏不自觉的人还挺多,不时有人企图插队,刚整理好的队列不一会就又乱成一堆。小J喊的嗓子都哑了,可没什么人肯听话,急得小J没法子,只能冲过去拉人,拽人,强行整理队列。票房里几十个窗口,小J冲到这里,冲到那里,忙得晕头转向。

      小J正忙着扒拉插队的旅客,突然,手上传来一种异样的触感。

      啥感觉?觉得手掌所触之处温暖、绵软、极富弹性,软中带硬,硬中带软,那种感觉简直有点妙不可言。

      小J忙定神一看。这一看可不要紧,直把小J吓得脸色煞白,魂飞魄散,那只手就象触了电一样急忙缩了回来。

      只见乱哄哄的队列里有一位身材婀娜的漂亮美眉。美眉贴身穿着高领羊毛衫,外面罩了件大开领的西服。小J刚才急着扒拉人,这手一伸,就偏巧顺着美眉西服的V字领伸了进去,手掌正好落在了人家胸脯上。

      光天化日之下,如果这美眉尖声高喊非礼,只怕小J浑身是嘴也一时半刻说不清楚了。好在,那漂亮美眉羞红了脸,只幽幽地盯了小J一眼就低下了头。

      小J呢?被美眉这么幽幽地一盯,吓得煞白的脸登时就变成了猪肝色,忙不迭地低下头撒腿就跑。

      这事,对于小J来说当然是无心之失。可要是那美眉告你非礼、猥亵,站在她的角度,有没有道理?

      所以,有些事情,说不清楚。

      小S这回是不是这种情况呢?小J私下里问他。

      小S把头摇得象拨浪鼓一样,不是,没有,绝对没有。我一切都是按程序来的,要清站台,要把她轰走,不肯走,那就强制带人,整个过程中绝对没有你说的那种情况。她这是报复。

      报复?有是有可能,但总得让上级领导相信呀。

      所领导信吗?

      所领导一听控告小S的是这个罪名,脑袋“嗡”地一声就大了。那WJ的事闹得全所上下灰头土脸的,这才过去几年呀?怎么又出了这种事?

      领导就是领导,聚在一起分析一下,也觉得不大可能呀,没有理由呀。于是小心翼翼地对上面说,我们觉得好象不大可能。

      不可能?那WJ的事难道你们就忘了?要不是人家死咬着不放,估计你们也会觉得那事也不可能吧?

      得,刚开口,就让上级领导戳到了痛处,给弄得灰头土脸。

      所领导受了气,回头立即分工协作,红脸、白脸一块唱。

      那阵子的小S日子可难过了。同事们平时就看他另类,这一下子,除了小J,都不搭理他,而且还拿异样的眼光看着他,背后的议论可多了,什么难听的话都有。

      光是背后议论倒也罢了。难过的是这班还得照上不误,可是下班了,别人都可以走,就他不行。所长、指导员每天都留下他,轮流谈话。

      说得好听点,那叫谈话。说得不好听,那就是在审讯。

      所长黑着脸,一顿臭骂过后,声色俱厉地喝问小S,你小子老实交待,到底怎么回事?

      什么?冤枉?少来这套,苍蝇不盯无缝的蛋,全所干警都清理过拾捡人员,怎么人家不告张三、不告李四,就偏偏告你?你如何解释?

      得,这是唱白脸。

      唱红脸的自然是指导员啦。

      小S呀,组织上是了解你的,你要相信组织。当然了,人都有犯糊涂的时候,年轻人嘛,犯个糊涂难免。你再仔细想想,是不是有什么不妥当的举动,别人你可以不说,但一定你告诉我们呀,我们才好帮你想办法,不然的话,让我们怎么帮你呀?

      嘿嘿,这说得好听叫唱红脸,说得难听点叫诱供。

      成天这种折腾法搁谁谁都受不了,更何况是书生气的小S呢?

      那段时间小S郁闷得简直要吐血,这搁一般人估计得借酒浇愁,可这小S酒量甚小,只能半夜三更睡不着时给小J打电话,约他出来散步,找个人吐吐苦水,缓解胸中郁结之气。

      小J这种时候非常够朋友,甭管多晚,甭管小S象唐僧似的翻来覆去唠叨多少遍,从没厌烦。

      不久,见所里审查了半天也没能弄出个结果,上级震怒了,马上就把督察给派了下来,要找小S单独谈话。

      一听督察要找谈话,小S两腿就筛糠。在警察圈子里,都知道督察的凶悍无情,小S这书呆子哪里见过这等场面?

      小J比他可老练多了,一个劲地给小S支招:兄弟,我告诉你呀,督察可不比所领导,他们一上来就会给你下马威的,不过你自己千万要稳住,那是在诈你,要是有确凿证据的话早就把你抓起来了。你自己如果心中没鬼,反应就得激烈一些,这种时候可不能象小绵羊。督察要是冲你吹胡子、瞪眼睛、拍桌子、摔东西,你千万得横一点,甚至要比他们还横。他们要是拍桌子,你就得和他们对着拍,他们要是摔茶杯,你就得掀桌子。你可千万别害怕呀,你越是这么激烈,越容易让人相信。

      我不得不说,小J挺老练,他的这些招数也的确符合人在极端情况下的正常反应。但是,这些招得分谁使,你小J使当然没问题,可小S这样的,我极度怀疑其可行性。

      果不其然,后来事情的发展差点没把小J的鼻子给气歪了。头天晚上反复叮嘱小S该如何如何,小S也言听计从。可真正一临场,小S把小J的教导全抛九宵云外去了。在督察们声色俱厉的喝问下,在督察们拍桌子打板凳的咋呼下,小S居然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响屁。打不出响屁倒也罢了,这大老爷们居然越想越委屈,居然当着大伙的面,在那种场面下哭鼻子、抹眼泪。当然,小S没有号啕大哭,只是闷闷地抽泣着,眼泪鼻涕糊在一起。

      督察们都是老警察,老油子了,可当了这么多年警察,还是头一回发现警察队伍里居然还有这么熊的。这还象个警察吗?这还象个爷们吗?

      不象归不象,督察们对小S这种表现也只能翻白眼,没辙。

      其实说起来这事挺不好查的,这不象WJ犯的那事,可以做法医鉴定,容不得你嘴巴硬,证据在那儿摆着呢,赖不掉的。可这回,那老妪告小S非礼、猥亵,没法提供证据,所以只能依据口供,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反应来判断。

      人家告得那么坚决,这查是肯定得查的。可哄、骗、诈、套、诱等各种手段都用上了,还是没有定论。

      所以,这事折腾了半个多月,最后因证据不足,所以不了了之。

      虽然这事不了了之了,但对于小S来说,带来的负面伤害可就太严重了。所领导综合考虑,小S做外勤业绩太差,而且出了这事,也不好再做外勤了,得,干脆做内勤吧。

      前面已经说过了,小S做内勤也不行,何况出了这事,他的情绪一落千丈,这工作就更搞不好了。

      我和小私下议论过,小S这样的经历和性格,哪个岗位最适合他?最后我们的结论是小S适合在学校教书,但只能做任课老师,做不了班主任。男怕入错行,警察这一行在外人眼里有特权,威风八面,交际广,路子野,可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得来的。

      出了这种事,小S家里也不答应呀。父母没事就往公安局申诉。都是铁路系统内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绕来绕去谁还不认识几个人呀?

      到后来,公安局领导也觉得这回对小S的确有些方法欠妥。为了安抚一下,也鉴于小S这事闹得已经快在所里待不下去了,公安局找个机会将小S调到局机关里,安排了一个抄抄写写的闲差。

      按说这是好事呀,毕竟是局机关,多少人削尖了脑袋都挤不进去呢。可小S这书呆子,根本没法适应局机关里那盘根错节的复杂人际关系,没过多久,就又混得灰头土脸。

      这也不成,那也不成,小S被逼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最后只得咬咬牙,发狠心恶补了一番,最后终于如愿考上了研究生。

      从此,小S终于离开了铁路,终于脱下了那身对他并不合适的警服,一切重新开始。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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