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南方!南方!(1)红钻帝国与济南暴雨 -- 陈郢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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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我没看出这篇文章在讨论“动机”阿

        这篇文章只是描述了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明了,南方有“操纵”民意,而不是反映真实的嫌疑。至于南方为什么这么做,文章并没有讨论。表随便扣帽子呦,这才是文革的遗风。

      • 家园 主要看人家分析有没有道理...

        揣测动机才是最有趣的地方。再说,作者又不是法官,法官才不能以揣测动机定案。一个老百姓,就是要揣测当事人的动机。否则那不是尽让人家忽悠去了?

        程楼主好文当花!

      • 家园 没事扣帽子,到底谁才是“颇有文革笔法的遗风”?

        我并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支持你发言的权利,可这并不表示我就放弃批驳你的权利。

        你用这样的题目,在下就认为你的文笔才是“文革遗风”,而不是陈MM。你在文中的一二看法属于法律方面问题跟本主题无关,如果您有兴趣可以单独开贴。关于第三点,您谈到了动机和宽容,这个到有必要谈谈我的看法。“每一个人都天然地认为自己动机纯良,反对自己的人动机险恶。”这个观点我不敢苟同。我曾接触过一些江湖上混的人,很多人都不认为自己干的事是“动机纯良”,而警察逮捕他们是“动机险恶”。其实对于绝大多数普通人而言,都有是非善恶之心,不过在利益面前,大多数人也有过违心之举,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当然也有相信自己总是纯良,别人都险恶的人,可惜除了“妄想迫害症”患者,这种人我基本上就没见到过,不知您这看法从何而来?

        至于谈到宽容,您就有点搞笑了,您一来就说陈MM“颇有文革笔法的遗风”,敢情这就是您所说的宽容?以您为标准,那陈MM对南周就不单单是宽容,可以说是表扬了!看来连双重标准这种东东也可以公开叫卖了,免煮柿油大有希望。

      • 家园 自己立靶子栽赃给别人然后自己打

        诛心之论,前汉既有,非关文革,你这是栽赃并以文革这个词的心理暗示(不得不说你非常cnn)以从道德下手驳斥陈,不见得比诛心高尚几何,迷惑性倒是很厉害,于是更恶心。一篇文章用一半来树立政治正确,这类奏陈型的文章两千年了,一点都没长进。

        “所以,楼主如此长篇大论,其实,就是一句话:长平,你的屁股究竟坐在哪一边?!”前文的政治正确全部是你的自说自话,这个“所以”二字从何来?“其实”二字是谁的观点?掩去前文,这一句话从何而来?自己立靶子栽赃给别人然后自己打,是不是很爽?

        红钻帝国事件中,

        1是否涉嫌违法:判定权不在你也不在陈,所谓的“你觉得”废话,与主贴无关。

        2就事论事不要拉“民心”这个虎皮,有用的时候就叫民心所向没用的时候就叫网络暴民。公众人物无隐私:前期报道不保护,后期倒是保护起来了,所谓保护个人隐私就是你给南都缝制的的遮羞布——若论诛心,你这里的“觉得”是不是在诛报纸的心?文革遗风,我给你加一个双重标准

        3动机论:现在是讨论南都隐瞒了部分真相,不谈动机,请在这点上反驳——别扯到你自己立下的靶子上去。

        • 家园 我对你的阅读能力表示遗憾。
          • 家园 帽子又来了

            讲理讲不过,直接说,你是个笨蛋,看不懂我写的。

            果真是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 家园 群众一楞神,便已遁逃或宣告胜利。

            干脆直接说我是愚民就好^_^,反正你们说的都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如果不是这样,那一定是读者理解粗略,要对阅读者的阅读能力“感到惋惜”——看,这理由多有力啊~还可以表现一番自己对愚众的恨铁不成钢的深厚感情和为百姓谋而百姓不理解的高尚情——操。

            能换个新套路么?文娼们不过尔尔。

      • 家园 文革遗风?新精英?我耐心等待新的帽子。

        自然一刀兄赞成动机论——

        一刀兄家园博客发文3篇,2篇为南都鸣不平的,尤其其中1篇,我不放引申过来:

        造谣与辟谣?

        俗话说,纸包不住火;凡事追究到底,就会水落石出。

        现在发生了一件关于是否造谣的事件。

        中华网论坛,继几个月前首发攻击了南方都市报和长平,最后导致长平被撤职后;再次发生与凯迪论坛的冲突。

        详情请看:http://www.talkcc.org/article/1656807

        链接出处

        补充一下事发源头的那个帖子的链接:http://www.talkcc.org/article/1656807

        链接出处

        ——————————————————————

        所以,我根本无需再说什么了。

        一刀兄的说话,跟长平实在相像,歪理一套套说出来,群众一楞神,便已遁逃或宣告胜利。

        谢谢一刀兄承认事实无可争辩。

        我对于南方的红钻案是“公执”。

        济南警方已经说了:质疑银座有无死人,他们绝不会追究,也就是并没有一个人因为“质疑”而因言获罪;可是造谣说“我朋友老爸亲证死了多少人”,银座名誉受损(注意:还不是国家政府,而是一公司企业),苦主报警,警方追究,亦是理所当然。

        南方巧妙置换概念:若写成“网友发布谣言被拘4天”——有多少网友会支持的?

        红钻mm4天就出来了,南方炒热“红钻”,为何不说声:红钻mm回家了?那么多网友,现在还以为红钻坐牢的网友,蒙在鼓里,对政府失望讨伐,南方“引导”得真好。

        半年之后,草草一笔;我恰是对红钻mm命运关心不已的网友之一,我4月份帖子还提过“红钻”案,希望“红钻”早日出来。

        没承想:原来我刚开始关注“红钻”的时候,红钻mm已经回家了!

        这件事,南方对不住所有因南方炒热而关注红钻mm的网友。的确有意欺瞒。长平和记者博客的字里行间,恰好见:南方是故意藏私的。

        ——————————————————————————————————

        新闻以“客观真实”为生命线;固然报纸均有立场,但是为立场而牺牲真实是可怕的行为。

        “言论自由”?这个筐什么都可以装。

        我必须重申我的底线:权利和责任对等!“契约论”,很公平。

        关于“言论自由”,有一本书很值得一看:美国Fiss所写的《言论自由的反讽》;还有一本麦金农(女)所写的言词而已

        我们必须告诉愿意做出选择的每个人,其好处是……其坏处是……让每个人做出自己独立的判断。

        这是有建设性的,更多的人能参与博弈;否则,一个不相信人民日报转而相信南方的人,实际上也可能被“愚”的。

        • 家园 对了。我已经想到你肯定会找找我的“动机”了。^_^

          我的动机如何,无关紧要。因为你肯定认为我动机不良,我肯定说我的动机无比高尚和伟大。^_^

          你说“苦主报警,警方追究”。那么,苦主依据什么报警?警方依据什么追究?

          就红钻帝国的言论造成的名誉或者利益损失,商场老板完全可以依照民事诉讼程序。

          警察拘留执法按照的是涉及公共刑事事件的处理。这种处理,要是跟商场老板投诉无关,那是适用法律错误,执法错误。要是跟商场老板有关,那是公器私用。

          难道红钻帝国回家,政府以及警察这种执法错误,就不应该追究么?不如此,则下次其他人仍然有可能因此而身陷囹圄。执法标准的不足,这是涉及到网络事件时的普遍现象。因此,先例的作用,往往成为一种规范而延续其影响。所以红钻帝国究竟是在监狱里呆了5天,还是5年,不是问题的关键。她的被抓,才具有普遍意义。

          这个问题,我已经反复讲过,你不至于再问一次吧?

          你说:“新闻以“客观真实”为生命线;固然报纸均有立场,但是为立场而牺牲真实是可怕的行为”

          请问事件过程中,南方报有没有造假?有没有撒谎?如果没有,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报道不真实?客观与否的标准就难说了。我认为南方报是中国大陆仅有的几份在客观报道上做得最好的媒体之一。

          我很同意你最后这句“权利和责任对等”。红钻帝国的言行,充其量就是损害了商场老板的利益。她对此付出的应该是民事责任。相反,警察以扰乱公共秩序来剥夺其人身自由,恰恰是对其人身权利的严重侵犯。在我们这个公权力无比强大的国家,个人实在是连反抗的勇气都难能可贵。南方报为全体中国网民代言,质问警察执法的依据和界限在哪里。这正是一个有责任感,有社会良知的媒体的勇气。

          刚才楼下的“雪里蕻”的回帖,让我觉得最后这两句应该修改一下:

          南方报为质疑警察执法合理性的中国网民代言,质问警察执法的依据和界限在哪里。这正是一个有责任感,有社会良知的媒体的勇气。

          再补充一段:

          刚刚想起楼主帖子中,还有一段,说长平质问“有人透露说,‘经过媒体的报道,济南警方已经不打算继续就暴雨网络谣言抓人了’。这是什么意思?如果该抓,为什么不继续抓呢,不怕被追究失职吗?如果不该抓,‘红钻帝国’就白抓了吗?”

          这种质问,更显出南方报的报道并不是只为了给红钻帝国事件讨个说法,更重要的是要明确警察执法的标准所在。该抓不抓,那就是枉法。不该抓的抓了,也是枉法。警察执法的这种随意性和不可预测性,才是将法律当儿戏的行径。透过个案,探究问题的核心和普遍意义,才是媒体深度报道的价值所在。

          • 家园 我也喜欢揣测对方动机....

            实际上每个人都这么做。包括指责别人的人自己。

          • 家园 穿帮了~~~

            红钻帝国的言行,充其量就是损害了商场老板的利益

            提醒“一刀”:您这里,貌似,,,穿帮了~~~

          • 家园 又文又遗又革又风啊~

            我认为南方报是中国大陆仅有的几份在客观报道上做得最好的媒体之一。

            南方报为全体中国网民代言,质问警察执法的依据和界限在哪里。这正是一个有责任感,有社会良知的媒体的勇气。

            南方报为质疑警察执法合理性的中国网民代言,质问警察执法的依据和界限在哪里。这正是一个有责任感,有社会良知的媒体的勇气。

            再诛下去,南方比共产党都多带三个表了。你要给南方找遮羞布,能不能找块别人没穿过的?

          • 家园 至于拘留的法理依据,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25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参照这个情况,拘留4天是合法的。

            南方报提没提这个法呢?是不是又要说“恶法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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