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上海的流浪猫事件挺好玩的啊 -- Ala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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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大家不要小看野猫

      说两个在日本曾经公开报道过的案例。

      1,某乡下医院,有个老人住院治疗无法动弹。有一天因为医生护士的疏忽,估计也是没防备野猫,被野猫钻进来吃掉了老人的一条小腿。

      2,也是个乡下老人,独居,时不时地喜欢那些东西喂养附近的野猫,据邻居估计最多时有二十多只野猫。有一阵子不知道为什么,这位老人一直没有出现过。邻居觉得奇怪打开房门一看,已经被吃得只剩一副骨架了。房间里还有好几只野猫在转悠。事后调查,估计是老人身体不适无法起来喂养,就被当了猫食了。

      偷猎家猫当然不道德,捕杀野猫也没什么好客气的。两手都要硬。

      • 家园 你说的情况应该是气味的问题

        我发现气味对猫的影响大于视觉。我见到得猫看到什么东西都要闻一闻,包括老母猫看到自己的小崽,也是先闻,如果味道不对(有可能被人接触过)也是要赶出窝的。

        估计两个老人身上的味道让猫认为是食物了。第二个更有可能是死后才被猫吃了的。我见过小猫崽死了后由于腐败的味道让母猫吃掉了

        • 家园 不错

          人体身上有些气味对于野生动物很有吸引力。印象中报道过的最惨事件,刚出生的小男孩,小JJ被家养的狗吃了。因为阴部的气味对动物有诱惑力。

          • 不错
            家园 养任何宠物对家庭成员和周围的人都有很大的威胁。

            所以,我虽然喜欢猫,可从来不养任何宠物。

            尤其是,我很讨厌那些养狗但不约束好自己的狗的人。我的一位女同事说这些人养狗时间长了,就变得和狗一样了……

      • 家园 类似的事情,老鼠做的比野猫更多

        野猫少了,啮齿类就多。出血热,鼠疫,都是由老鼠传播。老鼠的危害,赵括兄考虑过吗?

        我认为美国的方式很好。在自己院子里随便捉,捉住了送动物收留中心。过期没人认领,就人道毁灭。野猫骚扰了居民,居民可以处理。主人也可以去认领走失的宠物。减少了野猫的骚扰,保护了主人的感情,避免了商业行为,保持了居民社区里小规模的生态平衡。

        中国目前是在商业利益驱动下,毫无分别的对任何身边没有主人的猫类一网打尽。对养猫人的财产是侵犯,对社区的老鼠是保护。如果有猫骚扰了居民,居民可以在自己的生活空间内自行剿灭。陷阱、气狗、电狗、弹弓,有的是办法。居民可以自己选择,但是不要到自己的居家以外去乱捉。也可以生擒之后,交还主人,送人情或者要索赔。不要借着除害的名义搞商业行为。何况,与老鼠相比,野猫还未必是害。

        如果喜欢吃猫肉,大可自己饲养。自己养大的猫自己吃,这样的猫与鸡鸭猪没有区别,别人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心中明明知道自己吃的猫中的相当一部分是别人饲养的宠物,是别人的财产,是猫贩子偷来的,还心安理得地享用,指责养猫人的过激行为,这说不过去了。

        • 家园 那关键就不是猫不猫的问题,偷别人的牛来吃还不是错的?
        • 家园 生态平衡是个大问题

          我从来不主张杀光野猫(也杀不光),不过对于猫的危害性还是要有充分的认识。老鼠固然有鼠疫等问题,猫也可以携带包括狂犬病毒在内的各种病毒和寄生虫。老鼠多了要灭,野猫多了也不能手软。既然是讲究生态平衡,就要按照自然规律办事,而不能对任何动物因为被人当作宠物而感情用事。

          另外,我不主张吃猫,卫生问题确实是个大问题。问题是出于同样的理由,我也不主张养猫,这恐怕是不少也不主张吃猫的朋友不赞成的。至于偷猎家猫的行动,老实说这属于偷盗,我也说得很清楚,至少也应该谴责。

          • 家园 目前所发生的事情,是因商业利益而野猫家猫无区别一网打尽

            其实,猫遭受的命运,青蛙、麻雀、黄鼠狼,早就遭受过了。不过与青蛙、麻雀和黄鼠狼不同,有养猫人为猫表示异议。人类商业行为介入以后,如果只有猫贩子的一网打尽,没有养猫人的过激行为就要失衡。养猫人和猫贩子就是一对平衡,恰恰符合赵括兄主张保持平衡。

            顺便说,我也不养猫,因为没有精力照顾。

            • 家园 问个问题家猫是怎么被抓住的?

              是抓猫的跑到家里去抓的呢?还是从主人怀里偷或者抢来的?

              • 家园 问个问题,你有没有遗失东西的时候?

                你遗失了东西,别人据为己有,合理吗?你遗失了手机,别人把话费打爆,然后再把手机卖了。你遗失了信用卡,别人恶意透支。这样的事情,你能接受吗?捡来的,没主的,就能随便支配吗?

                再问一个问题,你养过鸡、鸭、羊吗?这些动物有没有走失的时候?动物走失了,别人就可以抓住随便或吃或卖吗?或者,邻居虎视耽耽地围着你家转悠,等着你家的动物走失,你会有什么感觉?我知道农村有些人喜欢打别人动物的主意,有的专门算计别人的看家狗,还有的专门算计大牲口。到手以后,或吃或卖。在当地,这些人都属于二流子。没被人抓住,抓住就要被打个半死。对教训这样的人,我是支持的。

                从法理上讲,别人的过失或疏忽,不能成为自己侵犯别人权利的理由。

                家猫是别人养的,只要不骚扰你,你没有权利捕捉。想吃猫肉自己养猫,别打别人宠物的主意。猫贩子抓猫,是因为猫骚扰他了吗?还是因为养猫的成本高,偷猫的成本基本为零?别人付出高成本饲养的动物,自己投机取巧零成本捉过来。有的猫贩子故意在养猫的人家附近下陷阱。这样的事情,难道不可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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