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我这个法盲也知道有完善证物链也可以完成定罪判决呀?难道我弄错了咩?
有物证无口供和有口供无物证,我宁可选择前者作为标准的。要是有充足物证的情况下还能光靠舌灿莲花减罪脱罪,那才是广大普通老百姓的悲哀呢。庭审纪实索性改名叫国际大专辩论会算鸟……
律师是否可以在未经审判的情况下就向媒体透露自己对案件的看法?
还是说那时候他就未卜先知,知道自己居然会担任杨佳的辩护律师咩?
谢律师与杨佳就形成代理-客户关系的,你还是翻翻老报道复习一下。不过,新闻记者经常是NC患者,他们说的可不一定对。自己提高警惕好了。
现在只是希望撬开一丝缝隙而已。
只是作为本地人的一点自我感觉而已,呵呵。
又上了JY的当.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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