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我对贺梅案的看法 -- 萨苏

共:💬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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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写的好!贺家应该读读这篇文章
    • 家园 关于垃圾与人

      我有一个好朋友,非常清高,特别是去国外住了一年之后,经常讲,在国外她见到的中国人,很多应该被称作人渣,垃圾,根本不配做人,更不配生儿育女,做人父母,因为他们活得没有尊严,自己就活得不像人,所以不应该有人的权利。

      我想如果让她来看这件事,毫无疑问,贺父就是垃圾,我看也是。

      不过,垃圾是不是就不能有人权呢?这倒真难为着我了。

      还好,法官把贺梅判给贝家,我很为贺梅高兴,也很为华人的未来担忧。

      • 家园 请转告你的那位特别清高的好朋友:

        在我看了它对一些在美华人的评价和最后解决的方案, 我对这个世界上是否真的存在EVIL产生了怀疑。

        对不起,人渣是汉语。

    • 家园 其实这本来是一件平平常常的民事案子

      偏偏让有心人上升到民族存亡的定义上。

    • 家园 看来我是极少数了

      我基本上没有能力和权力对孩子属于贺家还是倍家作出一个清楚地判断,这个任务应该留给专业的律师和法官。我是要求和加能够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这里的公正是指司法程序的公正,这个权力是美国宪法自动赋予每一个进入司法程序的原告和被告。他和一个人种族,地位,和行为没有关系。

      何加起码在前两年没有得到一个公正的司法程序,而这个不公正必然影响到后面的判决,在第二个法官的判决依据中我认为存在对贺家的歧视,而且贺家也失去了上诉的机会。

      楼下提到众怒,是指媒体过渡的渲染和报道司法程序的一方,潜在的损害了另一方的宪法权利。法官和陪审团应避免受这种影响。

      我支持贺家应该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和上诉来争取收回和美的抚养权。

      • 家园 Nan兄不要急于居极少数

        这里的每个人我想都支持司法的公正。按照Nan兄说法弟兄们都成了违法乱纪之徒啦,这个,这个。。。好像比较可怕。

        但并不表示司法公正贺家就一定打赢官司哦 :)

        同样,贝克赢得官司也不表示司法就不公正对不对 :)

        法律当然有条款保护亲生父母的权益,而如果苛刻机械的谈论法律,自称不懂英文却去签英文的条款,法律又该怎样?

        哦,总不能对贺家有利的时候就谈法律,对贺家不利的时候就说我看不懂条文。假如这贺先生不是中国人(我宁愿这样倒好),不知道是否还有这样多老中义愤填膺。或者,要是贝克是中国人,大家要求的司法公正是否又有不同?

        从情上说,贺梅是一个华人女孩儿,所以,我对给了一个同为华人的孩子以爱和温暖的贝克夫妇,给于深深的敬意,对遗弃了一个同为华人的孩子的人。。。

        • 家园 还是少数吧

          我只是觉得贺家没有得到一个公正的审判,我并没有要求和加一定赢,或者输了就不公正。但我看到队和加私德的讨论已经远远多于对公正性的关注。

          我对何个人看法和大家差不多, 而对贝家的个人看法和萨兄相距甚远。不过这不应成为话题。

          至于谈到贺家不是华人的假设,我只能说罗德.金和辛普森被黑人兄弟照顾得很好,华人还插不上手。^_^

          • 家园 顶这个:“但我看到对和加私德的讨论已经远远多于对公正性的关注”
          • 家园 哈哈,Nan兄是这个意思啊

            看来大家都有些误会。华人也并非都是自扫门前雪之辈,正是贺这种利用大家的同情以图私利者,才让人出手前越来越小心。我和神户一侨领谈天,此公曰:急公好义是我华人美德,问题是现在一不留神就会被人当傻子耍。。。

            同时告诉Nan兄一些或许不知之内情,西西河里,就有我华界法律精英所在,为中国人做多少事情。。。

            • 家园 我明白萨兄的意思。

              华人在外还是多团结,互相忍让,多普及一些法律和民权的知识来保护自己。

              我再细细和能够欣赏到萨兄的文章,市为荣幸。平日多潜水,在此致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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