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纪念 本杰明.格拉汉姆 -- 无所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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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2. 在学校

      在学校

      好学生。不仅仅是好学生。

      二十世纪初的纽约犹太人群体中涌现了许多杰出的人才,著名的有“老朋友”亨利.基辛格博士(管这么个纯粹的现实主义者叫朋友真够黑色幽默),离休干部兼客座嘉宾格林斯潘,还有喋喋不休的著名导演、喜剧演员伍迪.埃伦等等。格拉汉姆同学当然有一席之地。从他的学生阶段就几乎可以看出日后的气象。

      格拉汉姆小学毕业后被推荐到City College of New York CCNY 附属 Townsend Harris Hall中学。当时的中学教育一般是4年,比现在的6年要短。老干部格林斯潘在回忆录里提过,纽约市20世纪初的教育质量很好。的确如此,格拉汉姆在Townsend的学业很重,因为该校的学制更短,只有3年。比方说,他们必须在一年时间里完成平面+立体几何的全部内容。教他们几何课的老师名叫Morris R. Cohen。(中学教师只是Cohen先生的副业,他的主业是哥伦比亚大学的哲学教授。熟悉美国哲学史的人也许听说过实用主义(pragmatism)大师William James,Cohen本人就是James的学生和学术继承人。当然,他也是犹太人。)不过,这难不倒格拉汉姆,他的成绩一直很好。课余的时候仍旧靠给有钱同学补课赚零花钱。

      繁重的课业并没有耽误格拉汉姆同学看“闲书”。拉丁语和德语是当时学校的必修外语,所以他可以轻松地看西塞罗、维吉尔等人的拉丁文原著以及康德、海涅等人的德文作品。法语小时候曾经学过一点点皮毛,后来中断了,于是他又挤时间自学法语。只不过他的法语是所谓的“哑巴法语”,后来跟人对话的时候发音比较奇怪而且对方总是惊讶他的日常会话为什么用那么多正规的书面用语。这3门外语为格拉汉姆同学打开了文学殿堂的大门,他利用每天上学来回一个半小时尽量完成作业,然后就把晚上大部分的时间都献给了古典文学,毕竟那个时候没有电视,晚上的娱乐很少,而且他也没有闲钱出去潇洒。书读多了多少会有“副”作用,文学青年格拉汉姆没事也爱写写诗什么的,并且成了他终身的业余爱好。此外,他的脑子里面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时间长了难免发生化学反应,他幻想自己是尤利塞斯(Ulysses,荷马史诗奥德赛的主人公)、本杰明.弗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马克思.韦伯眼中完美的资本主义化身)以及Victor Hugo(维克多.雨果,不知道他的人让卡西莫多拖出去翻过来打)的合体,也就是说要集勇敢无畏、勤奋理性、浪漫热情于一身。当然,幻想不能当饭吃,暑假他还是要打工为自己挣下一学年的交通费。两年后,他因为搬家转学去了另一所同样出色的中学。时间转瞬而逝,中学毕业典礼上,格拉汉姆作为学生代表(Valedictorian)发表了毕业演说。

      青年时代是塑造一个人性格的阶段。格拉汉姆有其浪漫的一面,毕竟文学青年的名头不是吹出来的,他曾经担任中学校刊的主编。如果我小人一把,估计他替好朋友当枪手写情诗的经历也是有的。另一方面,知识分子固有的清高也是无法避免的,说得通俗点,就是脸皮太薄。加上小时候比较特殊的经历,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他很敏感,也总是努力Be Nice。大家只知道他是一个好说话(easy going)的人,但是没人了解他的内心深处还有一个密室,他永远都不愿意跟别人分享它,不管那个人有多么的亲密。而他本人对于任何试图闯入他内心世界并控制他精神的行为甚至企图都有一种无声但最强烈的反抗,为他今后的感情生活带来无尽的麻烦,这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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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误会,实在是误会啊!

      毕业了,接下来干什么呢?格拉汉姆的两个兄长早已开始工作赚钱补贴家用了。他读书很好,家里都希望他能够上大学,可是钱从哪里来?虽然手头不像以前那么紧了,但光是每年150美元的大学学费就负担不起了,更何况还有生活费、书本费等等。没办法,只有靠奖学金了。于是他参加了入学统一考试,类似国内的高考,并以全美第七名的成绩申请每年高达400美元的普利策奖学金(Pulitzer Scholarship)和离家最近的名校哥伦比亚大学。

      他原先以为这奖学金是稳的,没想到公布的时候竟然名落孙山!更要命的是,比他排名要低的同学都得到了。“为什么我没有?”带着这个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他黯然放弃了自己的目标,转头去City College of New York CCNY。CCNY的附属高中也许很好,但是这所学院却很不怎么样。因为在当时它是全免学费的,阿猫阿狗都可以来上课。学校类似福利性质,当然没钱请最好的老师,加上学生质量可想而知,上课的时候简直就是菜市场。几周之后,格拉汉姆决定放弃大学梦,不在这里浪费时间了,到纽约一家小工厂里当装配工,挣钱养家。他的第一份正式工作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类似卓别林《摩登时代》里面的流水线,无聊的能把人逼疯。不久他就换了工作,为商务办公楼安装电话设备。可惜,这份工作虽然比原先的要有趣一些,但还是以重复简单体力劳动为主。短短数月里,日复一日的工作似乎永远没有止境,他感到自己快要崩溃了。

      母亲观察到了小儿子的闷闷不乐,鼓励他不要放弃自己的理想,不妨再去试一下。于是,他尝试给哥伦比亚大学入学办公室写信,希望能够申请第二年春季入学的奖学金。结果校方回信说奖学金只发给秋季入学的学生。他赶紧说希望能够领取秋季奖学金的申请表格,并准备参加相应的考试。结果,表格并没有寄来,反而来了一封校长办公室秘书的信,说校长本人想和他面谈,请他安排时间。这的确有些莫名其妙。

      一天下午,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一身工装打扮的格拉汉姆走进了哥伦比亚校长凯珀尔Keppel先生的办公室。以下是对话大意节选:

      凯珀尔: Grossbaum先生,我代表入学办公室向你表示十二分的歉意。

      格拉汉姆(Grossbaum): ……?

      凯珀尔:事实上,你赢得了去年的奖学金,但是我们没有给你!

      格拉汉姆:为什么?????

      凯珀尔:你有一位堂兄叫Louis Grossbaum,他本人三年前报考本校并获得了普利策奖学金。入学办公室把你和他的名字搞混了。既然他已经拿过了,所以我们决定不“重复”给你。

      格拉汉姆: !#¥%*……

      凯珀尔:名单早已公布,无法更改了。不过,我们决定给你另一份奖学金—哥伦比亚校友奖学金(Columbia Alumni Scholarship),它只授予每年报考本校的最高考分者,就是你。

      校友奖学金可远不如普利策奖学金慷慨,每年只够支付150美元的学费,生活费还是要自己承担。但是,格拉汉姆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他比任何时候都渴望上大学读书,这个条件已经很好了。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就这样,一番命运捉弄之后,格拉汉姆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数学系。他原本打算用3年时间毕业,毕竟已经损失了一年。结果是,他仅用了两年半就毕业了。他白天上课,晚上去上夜班挣生活费,一周六天连轴转。尽管如此,他的大学生活还是挺丰富的,曾去参加哥伦比亚的姐妹学校Barnard University主办的全美法语竞赛东海岸决赛,虽然没有获奖。(哥伦比亚当时是少林寺,Barnard就是冷月庵。长春藤盟校那个时候统统是男校,都得为自己找个女校配对好经常举办晚会什么的,否则和尚尼姑们实在闷得慌)此外,他以在读本科生的身份举行过一个数学系的研讨会seminar。

      至于打工生活,值得一提的是他曾在一家名叫U.S express的快递公司上夜班。当时美国共有5家大快递公司,另外四家express分别是:Adams,American(打开你的钱包也许能找到它发的信用卡。巴菲特持股),Southern和Wells Fargo(目前标准普尔唯一AAA评级的美国银行,论资产美国第五,世界第八。巴菲特持股)。他的工作是在硬纸卡片上按照编码打孔,以此对应包裹的投寄地址。这种特制的打孔机是由一家名叫CTR Computing-Tabulating-Recording(计算-制表-纪录)的公司提供(名字听上去很怪很拗口)。这家20世纪初的高科技公司的普通股市值高达1910年代的3百万美元,这很离谱。因为其普通股统统都是掺水的(watered,即上市时优先股对应有形资产tangible assets,而普通股只对应“任意”数目的无形资产intangible assets)。后来这家公司决定换个顺口吉利的名称,就叫它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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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身华尔街

      两年半一眨眼就过去了。大学生格拉汉姆也像所有过来人一样为如何选择自己的职业生涯而烦恼。至少他不用担心饭碗,因为毕业前一个月,他陆续收到了三个offer,分别来自本校的数学系、英语系和哲学系,这三个系都邀请他留校任教。他有点为难,从个性来说,教书很和他的脾气,毕竟从小学起他就给人补课了,水到渠成的事情(最终他还是回到学校教书,不过这是后话);另一方面,教书匠的薪水实在是微薄,尤其是对年轻的助教而言。而且要想成为教授,这小媳妇得熬上不知多少年。为此他再次请教校长凯珀尔Keppel先生。这位校长的胳膊有点往外拐,他建议毕业生“达斯丁.霍夫曼”先不要迫不及待地把自己关进象牙塔,不妨去社会上锻炼一番。不久之后,更是在校长本人的推荐下,他得到了去经纪公司Newburger, Henderson,&Loeb 面试的机会。

      老实说,别看我们的格拉汉姆才高八斗,他应聘华尔街却没有一点优势。大学里他旁听过两堂经济课,结果一点兴趣都没有就放弃了。总经理问他对Finance有多少了解,他委婉地说自己所知甚少。好在,“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身为纽约市民他至少能分清股票和债券。原以为这次算是黄了,没想到总经理面试完了就说决定要他。理由很简单:你校长的推荐信写得太好了,我相信你的校长(我儿子还在哥伦比亚读大学呢)。我只是想见见你,你被录取了。

      于是,1914年的华尔街上多了一个周薪12美元的债券推销员 bonds salesman。我猜,格拉汉姆内心一定很感激校长凯珀尔先生,我也谢谢他。

      与此同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脚步也日益临近,人类的前途变得扑朔迷离起来。欲知后事如何,且听“无所不在”下回分解。

    • 家园 【原创】1. 童年

      童年

      出身背景

      本杰明.格拉汉姆于1894年5月8日出生于英国伦敦的一户犹太商人家中,排行老三最小,前面有两个哥哥Leon 和 Victor,三兄弟的岁数依次相差不过十五、六个月,可以说是一个接一个紧挨着降临到人世的。他家原来的姓氏不是Graham (格拉汉姆),而是Grossbaum。Benjamin Grossbaum,从这个名字上就可以猜出他的祖上应该是生活在德语国家的犹太人。实际上,从他的祖父开始,Grossbaum家就是靠把德国和奥地利物美价廉的瓷器贩卖到英国销售为生的。(就象倒爷或者沃尔玛,规模介于这两者之间。物美价廉这个词名副其实,当年凯恩斯就抱怨过德国化学系大学生的工资和英国相比太低。)他的祖父辛辛苦苦一辈子,好不容易开创了这份家业,总算混上了中产阶级,连带生了十几个孩子。在格拉汉姆的印象中,他是一个很严肃的人,甚至拒绝家里有任何喧哗。

      至于格拉汉姆的母亲这一支,相对就比较简略了,只知道是波兰犹太人,姓Gesundheits,从名字上看,我猜也许是当年欧洲大肆迫害犹太人而波兰国王(哪一世不记得了)却敞开门户收留犹太人时从德语国家逃过去的。这不稀奇,俄国也有很多叫德语名字的。他母亲娘家也算是有产业的,这桩婚事是门当户对。

      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正在冉冉升起,就象现在那些到中国淘金的老外一样,Grossbaum家决定投资中国,错了,是美国。他的父亲,作为家中的次子,义不容辞的承担起了在美国开分店的任务。(其实,当时美国的人工成本相对英国也很便宜,应该从美国进口才对,为什么反过来去卖没有价格优势的东西?因为Grossbaum家卖的可是“英国”维多利亚风格的高档瓷器,就象现在通用拿韩国大宇的车型贴上别克的牌子在中国卖一样,愤青们切莫少见多怪。)于是,一家五口人在1895年乘上了去纽约的邮轮,他们并没有在艾丽丝岛上等待入境排队的经历,因为他们是乘二等舱的体面人(《围城》里的方鸿渐同学当年也是噢),不必像四等舱的穷人那样看移民官脸色。

      他的父亲一定是一个很能干的人,因为没多久,Grossbaum家在美国的业务就成为整个家族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一方面英国本土的生意越来越难做了,毕竟德国的工资水平就象德国的经济一样正在高速增长(我猜的);另一方面美国的暴发户们很喜欢英国的高档奢侈品(不用猜也知道)。格拉汉姆一家在美国过得挺滋润:住在纽约上东区第五大街上的一幢三层楼的公寓里(租的),有一个佣人,加一个厨子,还给三个小家伙请了一位年轻漂亮的法语家庭教师demoiselle(小姐)。有一年夏天,他父亲抽空带孙子回伦敦见祖父,顺便向家里的亲戚们炫耀当时的时髦货---爱迪生的留声机。一切都那么完美!

      突遭变故

      1903年,9岁的小格拉汉姆刚上小学一年级。就在这一年,他的父亲由于癌症手术失败而去世了。一切来得似乎太突然了!其实,在这之前,他父亲的健康状况就不是太好,也许是过于操劳的缘故,毕竟自己养的不仅仅是五口之家,远在伦敦的家里也要靠美国的利润维持生意。而且他祖父之前不久的离世使他父亲的身心备受打击。家里的顶梁柱倒了,生活顿时就陷入了困顿。当时的妇女还维持着维多利亚时代的习惯,结了婚再出去抛头露面是不可想象的,更何况他的母亲从小娇生惯养,根本就没有工作经历。虽然他母亲请她娘家在纽约的亲戚出面打理,但是原来红火的生意还是很快就倒闭了,毕竟隔行如隔山。他们不得不变卖了全部的产业,搬出了上东区,去和他舅舅Maurice家挤在一起。他母亲曾“投资”(这两个字念作“投机”或者“赌博”)股票。当时即便年幼如他,也知道股票涨了跟着开心,跌了跟着难过。(如果你也是这样,恭喜你童心未泯;如果你对市场波动无动于衷,恭喜你终于长大成人。)结果全家的“投资”在1907-08年的经济危机里面血本无归。此外,她母亲还尝试过做二房东的生意,即租下一层楼,除了自住外其余出租赚钱。结果借了钱装修却没有生意,最后连仅剩的家具都被债主拍卖光了。母亲的首饰,父亲留下来的纪念金币陆陆续续进了当铺,再也没有赎出来。

      前面的享受就象一场梦一样。从他懂事起,格拉汉姆就必须为每一个便士努力。他,就像他的两个哥哥一样,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为自己挣零花钱。卖杂志、送牛奶,力所能及的都做。一次,他在送了一早上的牛奶之后,坐在楼门前的台阶上休息。两个孩子在马路上玩球,(我小时候还能见到,现在的孩子都在家里打游戏呢。)球碰巧滚到他脚下,他开心得把球抱起来,想把它还回去。这时,那两个孩子突然冲着他大喊:“Work!You horse ! (去干活!你这匹马!)”小格拉汉姆的眼泪在眼眶里转了半天硬是忍住没掉下来,这件事他至死不忘。还有一次,他替母亲去银行兑支票,银行职员以一种轻蔑的口吻大声问身后的柜台经理:“Dorothy Grossbaum (她母亲的名字)兑得了5美元吗?”仿佛要让整个大厅都听到一样。这件事格拉汉姆深以为耻,直到晚年那尖刻刺耳的声音他都记得一清二楚。幼年的经历使他对钱看得很重,而且很节俭。一方面,他有钱以后还习惯乘地铁这显得有些吝啬(也许,我觉得这很环保,再说纽约市区的堵车未免夸张);另一方面,这从根本上决定了他的“保守”投资风格,用巴菲特的话说就是 :“投资三原则:第一,不要赔钱!第二,不要赔钱!第三,不要赔钱!”

      家成了唯一的避难所。母亲突然从一个锦衣玉食的夫人变成了什么都干的主妇。尽管日子难,但是她对孩子却很好,尽量让他们能健康成长。他们吃得尽可能的好,而且她鼓励三兄弟有空多运动,锻炼身体。他们用一部分辛苦挣来的零花钱买二手或者次品的网球拍和球,打网球的习惯伴随格拉汉姆一生。网球在当时是一种比较奢侈的运动,为什么不选其他更便宜的呢?因为虚荣!他母亲念念不忘昔日优裕的生活,并且不切实际的(至少当时没有任何根据)认为将来一定能够恢复到原来的水准。虽然父母双方的亲戚对他们都很好,没有因为穷而看不起他们家,时常走动。但是去人家家里拜访之后再回来看看自己过的日子,即使是没心没肺的小男孩们也看得出区别。他母亲总是希望孩子们至少在别人,尤其是亲戚面前能够尽量体面。这种虚荣心对于年幼的格拉汉姆的影响是终身的,算是他这个近似经济学定义的“理性人”身上的一个奇妙的缺点。讽刺的是,恰恰是这种虚荣心促使他从哥伦比亚毕业后投身华尔街,真是造化弄人。

      这里简单说说他的小学,之后的学校生涯将在下一节详述。正如前文所说,他9岁上小学,现在看来有点晚了,不过6年小学实际他只上了4年,因为当中跳了两级。他的记性很好(其实只是某一方面很好,其他极差。他在华尔街是出了名的记不住人名跟脸),此外数学尤其出色,10岁的时候给12岁的高年级同学补课挣零花钱。全纽约市小学数学统测,他的成绩是70分,全校第一,第二名是50几分,不及格。为什么只有70分呢?因为他没有看到试卷反面还有30分的题目,就得意洋洋的提早交卷了!结果事后被校长叫到办公室问话。(难得变态的数学统测不是中国九年义务教育所独有的,100年前的美国也有。)

      1907年,13岁的格拉汉姆小学毕业。他当时还叫Grossbaum,而且他还是大英帝国的子民。他的母亲,虽然出身波兰,却为自己的英国身份倍感自豪,而且也不打算换成暴发户的美国。小格拉汉姆的英国血统给他的小学生涯带来了一点麻烦,同学们经常嘲笑他这个自以为是的约翰牛,而他也毫不犹豫地为大英帝国和女王的荣誉而反击,尽管他不满周岁就离开英国了。这小小的摩擦,根据格拉汉姆本人的回忆,反映了20世纪初处于上升期的美国和处于老大地位却日落西山的英国之间的一种潜意识同时也是全方位的竞争对立。(小中见大,借古喻今!)实际上,Grossbaum家一直到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美国全面取代英国登上历史舞台的时候才“识时务”地放弃了英国国籍,并改姓更美国化的名字格拉汉姆Graham。

      (且听下回分解……)

      • 家园 这家的名字还真是有趣

        他母亲家Gesundheit,德语就是健康(名词)的意思。他们家自己的姓氏Grossbaum,就是德语大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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