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风之翅――献给毕业的季节 -- 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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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风之翅――献给毕业的季节

    楔子:最近正是毕业的季节,看到校园里年年上演的情景,我的心底又涌起了很多的往事。校园的“七十年代”终究是过去了,有很多东西都已经无法再找回,即使是年年上演的毕业,那也有了太多不同。

    这篇第一人称的作品是我的长篇小说《危层三部曲》的第三部,作为对那个特定年代的纪念,我把它放在这里吧。

    本文纯属虚构

    四月的雨水远未到齐

    ――韩博

    我坐下来,动笔写一些文字,这倒的确是一件少见的事。虽然这也许在旁人看来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在大学的时候,我就是“边缘剧社”里的几个活跃分子之一。“边缘剧社”,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这在我所就读的大学里是名气很响的。那时我和大崔、常、阿牧他们几个“文学青年”志同道合走到了一起,搞了这么一个剧社。由于这群人对于艺术的持著的热情和他们每个人非凡的才能,这个剧社搞得有声有色。不过说名气响也不过是就我们所在的那个圈子而言,出了这个圈子知道的人也就不多了。但这个剧社的确很不错,先不去说这个。

    大学毕业后我没找到什么正当的工作,主要的原因是我这个人比较疏懒,不高兴去做那些定时定量的事情,我做事有点随心所欲,凭兴趣而已。在这一点上我不象我的那帮朋友们,他们虽然也生活得自由自在,天马行空一般,但他们对于他们生命中真正在乎的东西向来是认真的,在所在乎的事情上他们对自己都有着近乎苛刻的要求和把握,若非如此,我们这个自发的团体恐怕就会撑不下去。所以剧社的真正主角是我的朋友们,象我这样一个生性疏懒的人多少有些充数之嫌。我不是出于谦虚才这样讲,而是真的这样认为。虽然有一次大崔对我说:“不要这样想,剧社的事轮到你头上,你不是每次都完成得很好吗?”他的话基本上代表了我那帮朋友对我的看法。在我自己看来,这也确乎是事实,但我知道这中间多少还是有些不一样。我之所以完成得还算好,那是因为我觉得这是朋友托付给我的事。我很喜欢我的这些朋友,连我这样懈怠的人也知道,象大崔这样的朋友不是随便捡来的,我们各自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从一开始就不必然发生任何的联系,然而竟走进了彼此的生命,有着相通的欢笑和泪水,这教我觉得殊为不易。朋友是一辈子的事,如果我这一辈子还有所在乎的话,我就在意这个。我完成剧社的那些事情,尽管噜苏,尽管有时流于琐碎,并不总是激动人心,但我还是去好好地完成了,这完全是因为我喜欢我的朋友们,他们心中有着这个时代所少见的动人的理想,尽管遭受挫折或冷遇,他们也从未有过片刻的放弃。我很敬重他们。

    但是我不行。我后来就想做一个自由职业者。自由职业者是个比较好听的说法,实际上和无业游民差不多是同一回事。凭着在大学时代打下的良好基础,我与校园文化的先锋们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我联络一些出版界的朋友们,做起了出书贩书的生意。这行也并不容易,事实上哪有容易的事,但是出书也的确很不容易。现在外面讲商业效应,对于校园文化也就缺少基本的认同感。我所认识的那些写东西的人多是些学生,他们的文字并不缺乏叫做“内涵”的东西,但是由于没在社会上混过,怎么说呢?多多少少总有些过于理想化吧?不过说实在的,我喜欢那样的文字,干净、纯粹,常会令我回想起我那会儿的事,心里隐隐地感动着。但是你若是把这种感受说给贩书的人听,那恐怕就是白费唇舌。我也理解这些人的处境,书卖不出去就得自己贴钱,亏本的事让谁去干呢?真的做这一行你就得这样思考问题,象我这样的人不过是在混日子,并不是这块料。

    所以我虽然从大学时代起到现在都一直在和艺术、文字打交道,但却一直都没自己去写过什么东西,文字实在是件累人的活,我是说如果你要是认真写的话。我有时为了生计也爬过格子,托了熟人的关系也成了铅字,但我知道那是没有多大意思的东西,我甚至都没有保留下来,叫我那些朋友们看到一定会笑话我庸俗无聊的。

    我之所以不写东西还有个原因就是,我往往没有这样的冲动,或者说激情。有些事,当时挺有感觉的,不过事后就淡化了,再也提不起动笔的兴趣。也许这就叫没有长性。大崔曾问过我:“你干吗不定下心来写点东西呢?你不是很有才气的吗?”我听了心里想,不是定不下心来,而是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心情。我不知道我的朋友们为什么都认为我有才气,他们还送给我个“才子”的称号,和大崔、常以及阿牧并称“边缘四少”。大崔他们都有着相配的称谓,比如大崔的外号叫“君子”,就是名至实归。大崔是我这辈子最尊敬的人,他虽然是个北方人,身材却不高,人长得也书生气,但是我们都管他叫大崔,这正是因为我们都一样地尊敬他这个人。大崔没说的,人好,有能力,诗歌和剧本写得都是一流的。更重要的是他这个人胸怀宽广,有洞见。他的话不多,但都很有份量。他是我们这个“边缘剧社”名义上也是事实上的领袖。他的能量很大,能感染他身边的每一个人,不仅仅是那些对艺术或者说文学怀有浪漫憧憬的女孩子们。在女孩子方面常和阿牧都要比大崔受青睐很多。常是个少年老成的家伙,对女孩子很好,这自不必说;阿牧绰号“浪子”,是个来自西部草原的粗犷汉子,笑容磊落而感人,为人又放纵不羁,他受女孩子欢迎是有充分理由的。但是大崔一直是独身一人。我们这群人虽不一定真有什么了不得,但倒都有点自视甚高,个性也很强,但是大崔就有能耐将我们凝聚在他身边,他并没想要去留住谁,他身上的那种吸引力是与生俱来的。这方面我讲不清,说大崔也许就超出了我所能付诸文字的极限,对于大崔对我“有才气”的评价,我实在是惭愧得很。

    反正我极少将心中所想付诸文字,这的确是事实。说到要动笔写这篇作品,我想是因为我现在实在是无所事事。如今的我在人世间毫无目的地游荡了多年,终究还是一无所成。我的朋友们各自去了各自该去的地方开拓着各自不尽相同的人生,而我的女友小南前不久去了澳大利亚。这真是一件奇妙的事,就象一次兴致勃勃的赶集一般,赶到时却已曲终人散,天地间忽然只剩下我一人。我于是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无所事事,在这样的状态之中,我提起了笔,想写一点什么东西,写写我那些朋友们,写写我在这个世界上最深爱的女孩子小南,我只对她有过这样的感觉。

    要起这个头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倒不是因为年代久远、当初的有些事早已时过境迁,并非如此,有时看来恰恰是相反的情形:那多年以来的诸般往事总是紧紧地纠缠在一起,有时点上一支烟,这些曾经的往事就会一下子全都呈现于眼前,一时百感交集,不知从何说起。

    还是先说说小南吧,我还没有对你说起过她。小南是个很典型的南方女孩子,说话有点糯声糯气,人也长得细巧。小南心地很好,虽然有时免不了会有点小小的任性,但她是爱我的,这个我知道。女孩子嘛,有时候需要哄着一点就是了,何况她是那种南方的女孩子,独生女,家里少不了宠惯的。我那帮朋友都说小南是标标准准的小女生,很奇怪我怎么会喜欢上她的。这一点让我自己说恐怕也不太明白,不过小南有很多好处,这些后来处久了他们也都觉得了,所以总的说来小南在我们剧社的人这里还是挺受欢迎的。她年纪比较小(阿牧还取笑过我“拐骗幼女”),所以大家都会多多少少哄着她一点。小南和我们剧社的其他人没有太多的交往,她曾这样评价过剧社的一帮人,她说:“人都挺好的,就是有时疯得厉害。”她这话让我好笑了半天,想想是的,我们这群人常常一起喝酒、抽烟,有时高兴起来脱光上衣大喊大叫,连老成一点的常也不例外。说到底,我们都是那一类人,象小南这样的女孩子见了恐怕是会觉得吓人的。那我就问了:“你怎么会喜欢上我的呢?”小南歪着脑袋想了半天,我不知道她都想了些什么,也不知道她有没有想到什么答案,反正她一直都没有答得上来。我并不觉得奇怪,在我看来,没有理由才是动真的,那种所谓的理由或早或晚、或多或少都靠不太住的,我自己不也是未曾想明白过吗?

    我的朋友们不明白我为什么喜欢小南是因为我不太喜欢南方人。我这辈子很少到南方去,南方生活节奏快,南方的人对世俗的东西投入得也比较多,我跟他们合不大来。我倒不是象有些北方人那样对南方人存有偏见,我只是觉得这纯粹是个人选择问题。南方人也许务实一些,但不全都是这样,更何况务实也没什么不好,倒能做出点事来,象我这样的北方人又做了点什么呢?所以我与南方人合不来仅仅是生活方式不同而已。

    那次我到南方去是为了见一个朋友,他是个挺古怪的家伙,和我一样不干什么正经事,但他的腿很勤快,跑过不少地方,他这辈子就一直这么跑来跑去的,而且独来独往。常他们不喜欢这个人,常说他这个人不太地道,而阿牧则觉得这个人没什么理想,或者说得通俗一点,没什么让他在乎的事情。我倒不这么想。你想一个人常年以来一直身处行程之中,当然不可能背负上太多的东西,再说他一直过着漂泊的生活,这本身就不简单。他不从属于任何的团体,也不去依靠什么朋友,只是一味地四处旅行。他大概也是在人世间寻找着什么吧?我常常这样猜想。反正他来到我们这里的时候与我很谈得来,几个晚上的长谈让我们彼此有了某种程度的默契。不过也没怎么往深里谈,说的也就是很琐碎的人事。那一次之后就没再有什么联络,他行踪不定,想起他时也找不大着。这回有朋友捎口信说他正赶往南方某个城市(入秋以后他通常往南方跑),我便起意想去见见他。其实他这个人挺出色的,弹一手好吉他,还能自己写歌。我很喜欢那一首他的代表作《水边的伊达之花》。伊达是他的名字,这首歌是他自恋的作品。歌里唱:“今次可会相逢?水边的翩翩少年,美丽的伊达之花。”他把自己比作那个顾影自怜的美少年纳西瑟斯,倒也挺恰如其分的。

    我赶到南方的时候他还没走,见到我来着实吃了一惊。我说:“怎么,想不到吗?”

    “还真是想不到,”他摇摇头说道,“这许多年来主动来找我的,你还是第一个。”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神情平淡,但听得出来,这个人的心里掩藏着深深的寂寞,那是一种很凉很凉的感觉,我想我能体会。

    那次我陪他一道去参加了一场高校里的新生联谊会,再度聆听了他的那首《水边的伊达之花》,感觉和第一次听到时一样,很不错的。

    也就是在那一次的新生联谊会上我遇见了小南。她刚考进这所大学,因此还人生地不熟的,竟跑来问我哪里可以打电话。我说我也是第一次来,对情况不太清楚。她眨眨眼睛说:“你也是新生吗?”我笑笑,反问她:“象吗?”

    “不象。”她也笑起来了。

    后来就有说有笑的。我问她怎么会一个人来的,她说她本来是和同寝室的一个女孩子一起来的,但是那个女孩子好象是遇到了什么熟人,所以就丢下了她一个人。听她说来委委屈屈的,于是我就说“不介意的话请你跳舞吧”,她说:“我不太会,你要教我噢。”标准的南方女孩子的狡黠,其实她根本就是会的。我没有夸她,那样的话就中了她的套。不过现在想想也没什么关系,一点小小的虚荣心嘛,女孩子都会有的。

    不过那晚总的说来还是很尽兴的,我们相互留了地址,我回去后她就给我写信,一口一个“亲爱的辉”,我于是就这样坠入其中,做了她的男朋友。

    其实这样说是不恰当的,因为我一开始就对她很有意思,只是想到南北天各一方就有点懈怠了。既然她倒反而很积极,我是没什么可多犹豫的。

    所以那一次送伊达上路的时候我心里充满一种生命中少有的平和与安宁,于是就忽然想到了要动笔写点什么东西。在我平淡的一生中,有了朋友,有了喜欢自己的女孩子,还有什么可奢求的呢?我很想写下这一份淡淡而起的幸福的感觉。

    “是吗?想写点东西了吗?”伊达饶有兴趣地问。

    “是啊。”我双手插在口袋里,走在铺满落叶的水泥道上。

    “这是件好事,”伊达道,“早就听说你的诗写得很好,有才气,小说一定也很出色。”

    我哪有写得什么好诗?我心里暗想,我只是在百无聊赖的时候涂抹过一些拿不出手的东西而已。

    “连名字都没想好呢,可别夸得太早了。”我说。

    伊达扬了扬他的手,“不会错的,一定。”

    听着他那样异常肯定的口气,我心底竟也微微地感动起来。那是正是秋高气爽的天气,偶尔风起,落叶纷飞,就象千万只飞舞的蝴蝶。我陪着他从林荫道的一端走到了尽头,然后又沿着走过的路再走回来。大部分的时间里谁也都不曾开口,只是默默地走着。偶尔竖了竖衣领,一抬头看见疏落的枝叶间洒下点点细碎的阳光,我忽然想到了一个名字。

    “就叫做《风之翅》吧?”我说。

    “不错,”伊达道,“写好了寄一本来看看?”

    “那是当然。”我答道,随即想起他马上要离开此地,不知去向何方,于是便问:“不过,到完成的时候你在哪里呢?”

    他在风中停步,迎着细碎的阳光,怔怔地有几秒钟的时间。我猜他想到了一些事,本来是一句平常的问话,在他听来不知内心里起了什么样的变化。他缄默良久,最后他笑笑说:

    “总会有机会的吧?你好好地照看好自己,可别死得太早了。”

    我们都笑起来了。那话很矫情,听了教人他妈的还真有点受不了。印象中那样矫情的话伊达也就说了那么一句,此后他继续云游四方,真的就此不知所踪,直到今天也没再遇见过他。

    他的话倒一直回响在耳边,让我常不自觉地想起。我的朋友中有不少象他这样的人,并不一定真的四处流浪,但也是让人感觉漂泊不定。他们的生活缺少章法,日子过得毫无规律,有时忙得彻夜难眠,有时又一连睡上好几天。这样的日子唯一的好处就是自由自在。他们也并非没有办法打点自己的生活,只是他们生来不可能去过那种常人过的日子,离开这种自由自在的感觉,他们片刻也不能存活。为了这样的自由,他们有时宁愿挨冻受饿,真的,你也许不能想象,他们中有不少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也就是几乎要饿死的经历。通常一般人说没钱,那并不代表真的活不下去了,可如果他们没钱,那就真的是什么钱也没有。我有一个外号叫“毛头”的朋友就对我说起过有一回他身边仅存四块钱渡过了整整三个星期。“你是怎么过来的?”我问他。他耸了耸肩膀。那样的事他当然是不愿再提及,我发问不过是为了表示我的惊奇。所以一方面有钱的时候他们过得很挥霍,从不去想为明天准备些什么,另一方面说来,他们并不曾有一刻善待过他们自己。

    对此我是无能为力的,这是他们自己选择的人生。我只能希望他们能够感到些许的快乐,在生活的重负之下探出头来,呼吸着自由自在的空气,那对他们而言,就已经够好。

    答应伊达要写出来的东西却一直拖到今日。与他分别后的日子里我忽然忙碌起来。剧社的主要成员都将面临毕业的去留问题。大学四年如白驹过隙,没有什么别的,就留下些纷乱如麻的回忆。说到回忆,在这段时间里常和阿牧先后开始了他们的爱情故事。他们的爱情比起我而言那要精彩许多,大起大落、石破天惊,如果这样的词可以用来形容爱情的话。不过我并不羡慕他们,我和小南的感情一直很稳定,我升大四的那年暑假她因为读B大的托福班而来到我这里,我们共同渡过了一个难忘的夏日。虽然我与小南之间从不曾产生过某种轰轰烈烈的东西,但我认为在这个时代里,没有故事的人才是幸福的。后来的事情也正如我想的一样。常他们在历经了那样的波澜起伏之后,并不曾迎来小说电影中常有的美满结局。不过话说回来,也许他们原就不曾寄望过与日月一般长久的东西。他们只在意那个曲折离奇的过程,在蓦然回首时,那又何尝不是某种永恒。

    就象常曾数次对我提及那一美丽而又恍惚的开始。那天他与阿牧两个爬上东教学楼的屋顶,坐在上面喝酒、唱歌。他们的举动吸引了对面宿舍楼的阳台上一个晒衣服的女孩子。她在向对面张望时常看到了她,于是向她招招手:

    “上这儿来吧!”常冲女孩大喊道。

    女孩子真的上来了,虽然穿着一袭洁白的短裙,却依然攀上了屋顶。“她是那样一个女孩,”常时常这样说,“我一见之下就知道。”然而这并非常的逻辑。或许是因为那个午后的阳光实在很美好,或许是因为常喝了不少的酒,常并没有遵循他一贯的处世法则。他在东教学楼的屋顶上大声召唤着那个尚不知姓名的女孩,大声地邀请她走进他的世界。而女孩不曾有负于他的期望,她以更为热烈的方式回应他的召唤,她就这样奋不顾身地上来了,奋不顾身地攀上了她生命中的第一个高度。

    最后常一伸手将女孩拽上了屋顶,两人只不过相互对视了不到两秒钟,就当着阿牧的面开始接吻了。阿牧爽朗的笑声响起来了,他遥指云端的那一轮火热的太阳开口道:“喏,多美好啊!”

    那个午后的确是美好的,可美好的东西却往往不会为谁而停留。思想传统的长辈们常告诫我们年轻人要珍惜自己,不可因为一时冲动而作出让自己后悔的决定。他们说的话自有屡验不爽的道理:常和那个女孩因为那个轻率的吻而导致了一系列的后果,让他们彼此折磨了很久,最终还是不得不分手。然而尽管如此,那个午后却自有它无可替代的美丽,无论是常还是那个女孩,即使是在最无可指望的时候都不曾对那个午后有过一星半点的后悔。

    “如果你再次发出那个午后般的邀请,我还是会奋不顾身地赶来的。”那个女孩在临走时这样对常说。

    “那为什么不呢?”我问常。常摇摇头道:“一切都过去了,不是有了阳光和啤酒就可以再度拥有那一个午后的。”我闻言默然了。是的,人们常说如果时光可以倒流的话将会如何如何,但是如果是带着异样的心情,即便时光倒流也不能为你我再现那一刻吧?属于常和他的女孩的阳光午后已经逝去了,然而它又以另一种形式在各自的心底默默地存在着。

    说起来常的确是一个非常独特的人物,虽然在别人眼中看来,常总是显得要比我和阿牧多了几分苍老,但我能感觉到他的内心在历经风风雨雨之后依然稚嫩得象一个婴儿。常在我们这群人中间是唯一一个在看电影或小说时会掉下泪来的家伙,他的情感遍生触角,敏感,并且脆弱。然而他却对自己有着近乎偏执的把握,即使找不到一个坚实的理由,他也还是这样偏执地走着。

    但是无论怎样说,分手总是教人伤感的。有时候常难免还是会和那个女孩在校园的林荫道上邂逅,那样的情况下两个人都神情如常,淡淡地互道问候,或是寒暄几句。女孩与我不熟,因此我站在一边显得多少有些局促,不为别的,只为了受不了他们这样神态如常地聊着天气或者诸如此类的话题。有一次忽然听到女孩说她准备下个月出国了,常怔了怔,抬起头注视着她,女孩转视旁边操场上打球的人们,神情恍惚。

    我能分明地感觉到空气中凝滞着某种厚重之物,让人感到呼吸不很顺畅。终于常还是平淡地笑着道:“是吗?那可要好好当心自己呀。”

    女孩报以一脸明媚的笑容:“嗯,我会记住的。”说罢挥挥手,转身而去。

    常没有去望着女孩远去的背影,他重又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低着头,步子缓慢而平稳。我很佩服他,或者,这份感情早已过去,原本非我所想。

    这就是临毕业的季节,的的确确如诗中所写:

    所有的追溯和所有的发生

    都同样突然

    也许是因为在我身上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因此我的生活一如往常。虽然我的工作远未落实,但我并不曾因此而感到烦躁。事实上在临毕业的那段时间里我的情况就是如此,一方面为最后的论文答辩而忙碌不已,另一方面心里却空虚得百无聊赖。我在学校近旁租了套房子,房间不大,但设备齐全。我租这套房子原是因为上个暑假小南到这里来的缘故,小南回去之后这里就成了我们这群人的聚会之所。而当他们都不在、只剩下我一人的时候,我就会被一种巨大的虚无感所淹没。临毕业的那段时间这样的时间相对较多,于是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我会坐在居所的那把小转椅上,对着阳台的门口。门外没什么可看的风景,只有一排默然耸立的颜色苍白的建筑,建筑后面有一座类似脚手架一般的塔状物。我常揣想那是派什么用场的,可每每思考不出什么结果。如果是天好的傍晚,夕阳的余辉就均匀地涂抹在这座铁塔的边缘上,象镀了一层有色金属似的。当这层镀金的色泽渐渐淡去,对面建筑的窗口就开始一盏接一盏地亮起了灯火。我在阳台门口常常一坐就是几个小时,来回点算着铁塔纵横交错的格子数目,这不失为打发时间的一种好办法。

    有时阿牧会过来陪我喝上一杯。在我们这群人中,论酒量阿牧和我棋逢对手,所以一有空他就会来找我一起喝酒。那段时间他总见我精神恍惚,于是有一次他便开口问我:“工作的事怎么样啦?”

    我摇了摇头,顺手打开他带上来的啤酒罐头。

    “你不为小南考虑考虑吗?”阿牧望着我。

    他说中了我的心事。在感情方面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现实主义者,因此想到要维系这一份异地相思的关系我总是心烦意乱。我想我不会选择到南方去工作,小南那边工作不好找,找到我恐怕也适应不了。在我想来,小南理想中的对象理应是在这个现实的社会上游刃有余的人物,靠着灵活的头脑玩转每一条游戏规则。而我不行,我在任何方面都从不对自己提出过高的要求,更不会因为现实而去改变一些什么。小南将来如果把自己交托于我,我该如何让她由衷地感到安定和幸福呢?

    其实与小南相识两年多来,一直是凭借着小南坚执的要求,我方才能满怀信心走到这一刻。这一点总让我感到歉疚。阿牧问我的话更让我自责:若非小南,孑然一身的我在人世间不可能走得如此从容,亦不可能始终怀着一颗平常心面对身边人事的起起落落。我已习惯在睡前读一遍小南的来信,揣想一下她夜自修结束独自一人走回寝室时心里所怀有的些许落寞。

    “有时也好希望你能在我身边,在走回去的路上有让我一靠的肩头。不过当我想到在天空的另一头你也在孤单地想念着我,我的心里就平静多了。是的,两个人的寂寞加在一起就有了一点点的快乐,而这一点点的快乐已足以温暖我微凉的小手……”

    小南的来信总是如此地温情脉脉,从开始到最终。

    然而我却不愿意为了她而稍事振作吗?我这样反问我自己。于是,后来的那一天,我一口气填了二十多张应聘的表格。

    说到这里我倒想起来了:我竟还是有过一份比较象样的工作的。就在我交出去的那二十多张表格中,有一张收到了回音。通过并不如想象中困难的面试,这家单位录用了我。那是一家中等规模的报社,挺有朝气,工作氛围比较轻松,我在那里渡过了比较愉快的第一个月。

    拿到第一个月的薪水我首先想到的是去看望小南,为此我毫不给面子地拒绝了我那帮狐朋狗友让我请客的要求。我在那一刻是如此热烈地希望见到小南,这种热烈的程度在我生命中是极为少见的。我特意请了半天假,搭上了周五下午的那趟飞机。

    下飞机时我当即往小南的寝室打了个电话,她的室友说她身体不适已提前回了家,于是我又拨通了小南家的电话。

    电话里传来的是一个略显低沉的中年男子的声音,听见我的询问,那个男子不无疑虑地问了我的姓名。虽然略有迟疑,但他还是将听筒交到了小南手里。不知是否是因为身体欠佳的缘故,小南听到我的声音反应稍嫌冷淡。得知我在机场她略感惊奇,然而却不曾流露出想赶来见我的意思。我不知道是否该提醒她一下,只是在电话的另一头犹豫着。

    最后小南终于说了一句“我过来吧”,让我如释重负。挂断电话我坐在机场宽敞的大厅里,透过玻璃看到天际渐渐阴沉,我的心情也一点一点地阴沉起来,我开始反思自己的此次出行。我在电影里常看到类似的情境:男主人公满怀期待、不远千里地赶来,却看见他的情人依偎在别人怀里。这种念头让我顿感索然无味。现实中时间与空间从来都是无可回避的问题,远非电影里那般被应付得那样轻易,为什么象我这样的人竟也会作出此类不假理性思考的决定呢?我反复地问自己,难道说,那早已惯常于平凡与琐碎事务中的内心竟也还是会憧憬某种脱离现实土壤的浪漫情调吗?可是,要知道,在青春的盛筵之上,理智一旦列席,浪漫顿成空想,又有多少所谓的爱情的决定能经得住时间的一再检视呢?

    我坐在大厅中央,怀揣对结局的某种悲剧性的想象,不断地自嘲以期望能达到处变不惊的立场。即使是这样一番心理准备之后,当看到小南和一个面带稚气的大男孩一同出现在面前的时候,我还是几乎要站不起来。

    小南镇定自若地介绍说:“这位是邵杰,是我的邻居。”

    邻居吗?我略带疑惑,说邻居是什么意思呢?未及思考完毕又听小南这样介绍我:“这位是阿辉,我的男朋友。”我闻听之下吃了一惊,虽然正确的反应应该是坦然领受这个称谓才对。只听小南接着道:“谢谢你送我过来,现在有阿辉陪我,你就先回去吧。”

    “可是……”大男孩涨红了脸,双脚局促地挪动着。

    “没关系的,”小南应声道,“麻烦你转告我爸爸,说有阿辉照看我,让他不用担心。”

    小南的声音柔和而动人,但那只是我的感觉,在面前这位大男孩听来,恐怕就没那么好受了。直到刚才我还以为会发生一幕悲剧,可没想到他才是这幕悲剧的主角。可是我并没有资格笑话他的局促与尴尬,由于刚才的那份悲剧性的揣想,我很能理解他,不过我不是一个虚伪的人,我不曾故作大方,望着这个大男孩掉头而去的背影,我只是在心底流露着我深切的同情。小南呀,你为什么以这样的方式拒绝他人的好意呢?我心里暗暗地想。当然后来我得知小南为了我同父母闹得很不开心,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那个大男孩作为小南父母的世交之子这样一位钦定的候选人遭到了如此强烈的否定。

    那个大男孩走后,小南冲我高深莫测地笑了。

    “你笑什么?”我迷惑不解。

    “你刚才的脸色可真难看。”小南公然地取笑我。

    可是我没有辩解,也不曾还口。我只是认真地应答道:“我是爱你的,小南。”

    小南闻言脸一红,“我知道的呀!”她掉过头去,“你说那么严重的话干吗?”

    我拽住了小南的手,没让她跑开。小南也没真的不睬我,她半倚靠在我肩上。我们一直地走着,手牵着手,心头平安喜乐。我告诉了小南我找了份工作,小南听完之后认真地注视着我。

    “你不需要为我想太多,”小南望着我道,“只要是能让你感到快乐的事,就放手去做好了,那样我也会因此而快乐的。”

    我忽然就哽噎住了。这真是见鬼,我还算是个北方男人吗?一个南方女孩的几句话竟把我弄成这样。我愈想愈悲从中来,竟然一下子就泣不成声了。那一刻我的泪腺就象是一下子失去了控制一样。起初小南还劝慰着我,到最后我们两人就在冷清的十字路口抱头痛哭起来。

    这是我人生中少有的美好时光。虽然那个夜晚因抑制不住的眼泪而多少变得有点咸湿,但彼此倾心相爱的人们一定都能理解,理解我们在那个并无特定缘由的情况下的情绪失控。我们就是想在彼此的怀中毫无顾忌地大哭一场,卸下生活全部的重负,抛开隔在彼此之间的全部把握,这一程的无轨电车开得是何等的畅快淋漓。

    临毕业的那段时光就象是人生中的一个岔道,在岔道口总有一团看不清未来的黯淡时刻。在此相逢的人们心心相印,彼此搀扶,可是过了这样一个特定的时刻,人们就将各奔东西。我能越过这个道口看到人们各奔前程的那一刻。真的,我早就已看到了那一刻。心底虽是带着一种百般无谓的莫可奈何,但也觉得即便如此也没什么不好,如果人生注定即将延续,如果那曲终人散的一刻必将来到,那么即便如此亦无不可。结局不足悲喜,往事不足回首,就连同这样一个潸然泪下的夜晚也必将在未来的某一时刻被抛诸脑后。

    当然这是我在后来才想到的,不过就算是在当时冥冥中亦自有冰凉彻骨的预感,正是这种冰凉的感觉让我和小南反而更为贴近,深深地纠缠。那次小南送我走的时候忽然就问我:

    “辉,”她问,“那个夏天你为什么没有要我呢?”

    我闻言一怔,几乎以为误解了她的意思,但她又象是要确定她所表达的意思似的重复了一遍她的问话。

    “那个夏天我们几乎天天在一块儿,”她道,“可是你为什么一次都没有要我呢?”问完这句话,她朝我转过头来,满脸红晕。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真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小南是个很纯洁的小姑娘,这我知道,可我也的确知道我们对彼此是认真的。那个难忘的夏日里我在地板中央铺了张硕大的竹席,我和小南就一起睡在凉爽的地铺上。有时天气炎热,我躺着的时候微微地发着汗,小南翻身起来冲凉。冲凉回来时她就穿着白色的小背心和白色的小裤衩走进来,然后跪坐在我身旁。我感到心烦意乱,于是闭上眼睛装睡,一声也不响。小南在旁边仔细的观察了我一会儿,在这段时间里我总是耐不住保持同样的姿势,因为那样会让人更加汗流浃背,我只要稍稍一动,小南就窃笑起来。

    “热得睡不着就起来陪我看星星吧。”她说,然后把一块沁凉的湿毛巾盖在我的脸上。随着湿毛巾那沁人心脾的凉意,心烦意乱的感觉顿时消散无形了。我很愿意陪小南到阳台上去乘凉,安静中小南软软的身体微倚在我身上,我手中的扇子叭嗒叭嗒有节奏地发着响声。

    那个夏日就是这样过去的,不管你相不相信,事情的确是这样。若是问我为什么竟不曾要过小南,我也说不明白。也许是我不知道真的那样的话以后我该如何与她相处,我感觉仿佛那样之后一种我与小南之间异常平静美好的东西就会消失了,消失不见了,再也没有了。我害怕这样,也许这是原因所在。但这样的回答只会使问题复杂化,因为如果我们真心相对,我又为何会为此担心害怕?这样的问题是极具杀伤力的,我不愿意往深里想,所以我只是这样回答:

    “是因为你还小吧?”我对小南说,“你还小吧,象个小孩子。”

    小南当时就笑了。

    “说谎吧?”她笑着对我说,“是说谎哩。”

    我无言以对,只有忧心忡忡地望着她。

    “是怕负责任吧?”小南笑嘻嘻地对着我,“是这样吧?”

    我明显感到了委屈,但是却说不出话来。是隐隐认定小南的话是有道理的吗?我不知道。不过我委屈得说不出话,丧气地低着头,直至走到检票口。

    “那――我就回去啦。”我迟疑道。

    小南模仿着小孩的姿势冲我招了招手,笑吟吟地望着我,那笑容教我伤感,只觉得这一场告别欲罢不能。我不能就这样走出检票口,不能就这样转身远走,我心里强烈地觉得我不能如此,但脚步却依旧在机械的朝前移动着。

    就在这时,我听见小南在我背后大声地叫我。我马上转回身来,看见小南站在原处用力地朝我挥手。

    “要对未来充满信心啊!”她大声喊道。

    她的话真是要了我的命。我立刻觉得什么东西漫到了我的鼻咽之处,站在那里不知所措。若是照通常的情况我应该回她一个镇定安然的笑容,就算是扔掉行李,在众目睽睽之下冲上前去吻上她的脸也不为过。可不知当时有什么东西绊住了我的脚,我竟什么也没有做。我想我也许是太老了,老得任何的感动都迅捷地冻结在心中的冰凉之处,等我登上飞机时,就已经什么也不能唤起了,人生重又堕入昏暗的弯曲道口,看不见未来,也没有余力回首。

    “要对未来充满信心啊!”小南灿烂的笑容。

    人生是多么地美好啊,我为什么竟如此悲伤呢?究竟是为什么呢?飞机在呼啸之中破空而去,可我的心却自云端缓缓地陷落。

    我在喝酒时对阿牧说起过我的感受,虽然言辞破碎支离,但我确信我表达了我所想表达的。阿牧默默地喝着酒,默默地听着。

    “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我不无厌烦地问着。

    象这样的问题,也许终究是没有办法回答的。当我坐在阳台上,沐浴着午后和煦的阳光,亦或是当风掠过,夜幕渐渐低垂,我不知道我在等待着什么,在人世间浮浮沉沉,我亦不知道我究竟想寻找什么,想证明什么,我该想明白吗?还是就这样,在一片模糊而热烈的绝望中搪塞过去?

    阿牧听完我的陈述,他笑了笑。阿牧笑起来时很迷人,他并不经常笑,但他若是笑起来的确让人能够受他的感染而明朗起来。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唱起了一首草原上的牧歌,歌声辽远清亮,就象在无边的原野上策马狂奔一样。我听不懂那首歌的歌词,只是其中的几个音节他曾反复咏唱。我问那是什么意思,阿牧说这两个音节叫做“洗所”,就是汉语里时间的意思。所以那反复咏唱的音节就是在反复地追问:“时间啊!时间啊!纵是策马狂奔,也永无可能追回的时间啊!”

    我也笑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笑,但我随阿牧放声而歌――

    洗所啊,洗所啊,浪迹天涯的人们远未到齐……

    我真想将这首歌唱给每一个人听,那真是一首好歌。

    毕业后阿牧回到了生他养他的西部草原,临走时有许多许多的纯情女生前去送行,那真是一个令人难忘的场景。女孩子们在草坪上点燃起蜡烛,星星点点,阿牧抱着他的吉他,那首歌唱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夜已阑珊,面前摆满一地空空如也的酒瓶。几乎所有的女孩子都哭了,我想我能理解她们,对于她们而言,阿牧的离去并不仅仅意味着失去了一位永远的浪漫情人,她们的泪水也为了这梦一般的大学生涯,为了这有吉他、有烛光还有啤酒的整整一个年代。如今已很少在毕业前见到长发的男生在女生寝室楼下轻弹漫唱,也见不到路灯寂灭之后,女孩子们从窗口向外打着手电的星星点点的光辉,那光辉曾照亮了青春绝世美丽的舞台,在这片舞台上,让我们一起唱吧、唱吧,一曲终了再来一曲,青春的筵席请莫太早散场,这一季的悲欢可歌可饮,让我们唱到天明,天明时我们将各奔东西。

    我能记得那一晚的情景,记得每一个小小的插曲。当时有几个学生工作部的老师前来干涉,力图说服男生们离去。老师说楼里不仅仅有大四的女生,也还有低年级的学妹们,她们第二天还要上课,不能影响她们休息。男生站起来,冲老师万分诚恳地说:“我们不想捣乱,我们更不想造反,我们只是想唱歌!”

    全楼的女孩子都敲起了窗玻璃,“老师,让他们唱吧,让他们唱吧!”

    老师见到这场面无奈掉头而去,于是人群欢呼起来。当然,事实上是第二天那几个男生都被叫去写了检查,其中当然也包括阿牧,老师让他临走了还背了个处分。我并不为阿牧难过,这小小的阴影实在不足以掩盖那一晚的光辉;我只是为那些老师感到难过,他们其实远不必如此的,若是能说上几句体恤的话,让大家不要太晚,哪怕是说得极为场面他们也将赢得所有人的尊重。可是他们不能明白,有些事虽然极为简单,但并不是谁都能轻易做到的。

    阿牧不曾在意这些,他尽情地唱了整整一晚,到早晨已是喉咙沙哑。其实那一晚很多人都唱了,认识的,不认识的,无论唱得抑扬顿挫还是五音不全,他们都赢得了同样的喝彩。

    我是唯一没有唱的,虽然在旁观这一幕时也曾感到少许的矫情与百无聊赖,但那又如何呢?我知道阿牧他们很傻,可我不也一样哭了吗?在喝彩的时候,眼底噙满热泪。青春的盛筵啊!无怨无悔的季节啊!直到事隔几年,从电话中再度听到阿牧遥远而抑郁的声音我才明白这一季真的已结束,从曼歌到天明的那个时刻起。

    电话中阿牧的声音低沉而颓废,兴许是遇到了许多的不称意,但就算如此我还是无法将这个声音与时常浮现在我眼前的那张迷人的笑脸联系在一起。“过得好吗,阿牧?”我在这边问。

    阿牧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道:“好不好不就这个样子吗?”

    我迟疑了一下便问:“你现在在做什么呢?”

    “混日子呗。”阿牧笑了,不过笑声里殊无快乐之意。

    我想提一提那首他唱给我听的歌,可不知为什么开不了口,于是便匆匆地挂断了。现在我与阿牧已失去了联络。在我的世界里,有许多人就这样突然地消失了,在这个世界上突然就不见了,借用一句话叫做“好象人间蒸发了一样”。过了好久,聚会时圈内的朋友之间相互问起,谁都摇摇头,没有任何的消息。时间一长,也就渐渐少有人提及,就好象从来都没有过这个人一样。

    我倒还是会常常想起那些从世上消失的人们,就象我常常会想起大崔一样。那一季青春的盛筵,大崔是唯一的一个缺席者,他在不久前死了。那次他赶去火车站接一个外地来的朋友,就在站台上等车的时候忽然倒下来死了,没有任何的征兆。医生说这就叫做“猝死”,是现代人特有的死法。他怎么好说这样的话,说什么“这就叫做‘猝死’”,就象向听众讲授病理课似的,可死的是大崔啊!我才不管这是不是现代人的死法,哪怕所有的人都这个死法那又如何?关键是大崔不在了,哪里都不在了,那样年轻,那样地才华横溢,名副其实的天妒英才。

    我常常想念大崔,冷不防之间。我会想起他在海报栏前独自涂抹那面墙壁,一笔笔,专注的神情反而让停步凝视他背影的人有些恍然若失。海报是他的绝活,也是他始终拒绝与他人分享的自留地。无论他与身边的人们如何地相投或是默契,一旦望见那个在海报栏前伫立的背影,他整个人就迅捷地超群拔俗而去。也许这一幅幅画面是浓缩他全部生命的一个个瞬间。大崔一向有很强的将某种特定的情境凝聚起来的能力,这也是他编的舞台剧总能让人经久不能忘怀的原因。他将这些特定情境的全部丰富而具体的感受凝聚成形象,无论是诉诸舞台造型还是诉诸海报的画面,那些形象都是静止的,寓有无限意味的静止。大崔常常独自涂抹到深夜,在昏黄的路灯下,一个超群拔俗的背影。

    有一个冬日,大崔深夜未归。我用那只积满水垢的保暖杯冲了一杯咖啡,然后到海报栏那里去找他。当我离海报栏还有一段距离时我看到他身边站着一个女生,手里端着广告色的瓶子,而大崔则站在离那面墙壁几步开外的地方,点着一支烟,静静地端详着他的作品。那个女生也望着那面墙壁,感觉上目光缓缓游移着。忽然她动了一下,大崔同时点了点头,走上前去,从女生手中接过颜料瓶,然后在墙上某处补上了几笔。然后他又退回到原来的位置,静静地看着。

    从我看见他们,直到最后我转身离去,我始终没有听见他们之间有任何的对白。

    回去的路上,我手捧着微温的茶杯,心中有一种异乎寻常的平静。后来我从不曾向大崔问起那个女生究竟是谁,我不用问,在大崔面对墙壁的那道深黑的背影上,从此有了一道光亮的轮廓,就象用侧逆光处理的相片镜头一般。

    然而大崔仓促地离开我们而去是谁都不曾想到的事。我们在一起时曾不止一次谈到过死的话题,当时常的一个中学同学在家中悬梁自尽,因此他有点郁郁寡欢。常是在劳改农场出生的,他的人生比很多人要崎岖很多,也许正因为如此他对于他幼时好友的死所怀有的不止是悲伤,还多少有一点忿忿不平。

    “一点都不爱惜自己的生命!”他忿忿不平地说起。

    大崔平时一贯抿紧的唇线那一刻绷得更紧了,他淡淡地道:“每个人的选择都是有理由的,别人不可能完全了解。”

    “难道你赞成他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常提高了声音,平时他绝对是极少动怒的人。

    大崔没有回答他,反而将头转向了我。他似乎很突然地就冲我问道:“辉,你不会做出这种事吧?”

    “我?”我一时不明白大崔何以单单问我,所以一时瞠目结舌。

    后来的许多年里,我会想到大崔在突然之间向我转过头来,目光炯炯,仿佛火炬一般洞穿着我的内心。我有过那么一个瞬间的惶恐,因为多年来我象是很刻意似地不去想生命的意义或者诸如此类的问题,一想到这些问题我总免不了心烦意乱。我日复一日地混日子,高兴时去上上课,不高兴时就去找朋友喝酒聊天。在我的居所,大家经常通宵达旦地聊天,点上蜡烛,或者干脆坐在黑暗里。我希望着有人来坐坐,也不一定说些什么做些什么,有人坐在我这里,我就很安心,我就可以放心地混日子,避免去触及那些过于深刻的问题。

    是的,我从不去想这样的问题,自从在我七岁那年父母双双在一起车祸中丧生的那一刻起,我就不再去想这样的问题。

    所以当大崔这样突然地向我发问,我一下子不知何以作答。但后来我想到了小南,想到眼前的这群朋友们,我觉得我有义务作出否定的回答,所以我说:“不会的,绝不会,怎么可能呢?”

    “那就好了。”大崔不说话了,他开始抽他的牡丹烟。很长时间里都没有人再发言,在那种静默中,生与死站成一道深深的界限,常的那个幼时玩伴在彼侧,而常和我们都身在此岸,我们在一起,不分彼此。

    然而此刻大崔亦去向常的同伴那端而去,从此与我们阴阳相隔。我想念大崔,非常想念,我想知道他在那边还好吗?我知道照理不能这样地发问,我一向都不信什么鬼神,但如果大崔不在这里了,那他一定还在什么别的地方,这我是会毫不怀疑地相信的。

    那一个飘荡着离别的歌声的晚上,有个我不太熟悉的男生忽然大叫了一声“我想念叶子,我想大崔!”说完便号啕大哭。叶子是他女友的名字,毕业前夕他们分了手,而大崔则是我们所有在场的人都知道的。他这一哭,大家的心情便都有了些许黯淡,这时一个陌生的女孩子却朝他当头浇了一杯冷水下来。那个男生怔在当地,机械地抹了抹脸上的水迹,完全不明所以。当时我也没怎么明白这回事,也许是那个男生苍白的呼喊声过于直白,直白得伤及了很多更为深藏的东西吧。不过就在这时阿牧却显露出他经典的微笑,他开始歌唱了――

    洗所啊!洗所啊!流浪的人们远未到齐……

    所有的人都在他的歌声中流下了泪。洗所啊!洗所啊!流浪的人们远未到齐。谁列席这一青春的盛筵,谁错过这一仓皇的雨季,又是谁在你我身后轻轻关上那道门?

    而如今,青春已散场,笙歌已远去,那份沧海月明、蓝田日暖的美丽,那份庄生化蝶、子规喋血的柔情,岂待成为追忆,宁可化作尘烟。

    在这一季之后,常是最后一个离我而去的人,在他之前小南动身去了澳大利亚。小南去国外读书这件事是在我和她相识之初就已得知的,那年夏天她来这里读托福就是在作出国前的最后准备。想来时间也过得真快,以往在说起这个出国计划的时候总觉得那还是一件久远的将来的事,可忽然之间它就迫在眉睫了。

    小南为此曾来找过我,理所当然地她希望知道我是否会介意她出国读书。我说完全不,为什么介意呢?我对她说,既然这不仅仅是父母寄托在你身上的期望,也是你心底一直以来的理想,我说我会支持的。她听了点了点头,不响了。

    当然我想谁都知道我这么说是在扯谎。我从来就不是一个理想主义者,我一贯现实,我从不相信太过美丽的开始,也从不寄望太过艰辛的跋涉之后能到达幸福的彼岸。我知道小南这一去对我可能意味着什么,我很知道,可我同样知道尽管如此我还是会对她说我支持她。

    “为什么不留住她呢?”常曾这样问我。

    我摇了摇头,没有回答。我心底也并不现存着这样一个回答,要回答这个问题恐怕要付出更为沉重的代价,这又何必呢?听人说澳大利亚的草原很宽广,阳光和暖和。那是一个适合小南的地方,我就这样去想。

    小南到我这儿来的那一天坚持要在我这里住下,说什么也不听。我没怎么坚持,反正她以前也在我这儿呆过。但那天晚上小南却要我不要再把她当做一个小孩子,而是将她当做一个女人,小南要我对她做所有男人应该对他所爱的女人做的事。我对她说不要这样,女孩子应该懂得珍惜自己,太过轻率会遭致后悔的。

    “可是我爱你呀!”小南泪流满面地道,“我不想失掉你呀!”

    “你不会失掉我的,”我捧着她的面孔,“永远都不会的。”

    “你会的呀!”小南拼命地摇摇头,“我知道如果是别人,不交出自己也许会留住他,但是我知道你不是这样。我知道我只有完完全全地交给你,你才会把我紧紧抓在手里的呀!”

    在听到小南的这番话之后,我不能不还是将她当作一个未经世事的孩子。她的想法多么天真呀!感情的事远比她所想象的更为复杂,也更为庸常琐碎,这是她在这个年纪上远不能理解的。然而尽管如此,我还是被这份单纯的恋情深深感动了。我抚摸着小南的头发对她说:

    “我答应你,等你从澳大利亚回来之后,如果那时你还要我的话,我就和你结婚,好吗?”

    小南抬起泪眼望着我,迎着她天真而专注的目光我想我必须努力做出坚定不移的样子。

    “你相信我吗?”我问她。

    小南用力地点点头。年轻真好,那样几句在现在的我看来遥不可及的话小南却毫不怀疑地相信了。她一定还在心底对自己说:我一定要如何如何。我不想笑她,也笑不出来,我没有资格笑,我的心在无边的黑暗里失落了手中的灯。

    后来我们一如从前那样相依而眠。小南会不无担忧地想起她的将来――想来她也的确该到这样的年龄了。在澳大利亚的日子该怎么过呢?她不无担忧地问我,都没有你在我身旁。我说澳大利亚是个很不错的地方,有很多好玩的事情。我说那儿不是还有袋鼠吗?它会停在马路中央,你的车来了它也不让。说到袋鼠小南情不自禁地笑起来了,我问她笑什么,她喘着气说:常曾经说起过,他说辉这个人走路的姿势两手垂在前面不随身体摆动,呃,简直象极了一只袋鼠!我听了也笑了,我说那好啊,你有了袋鼠作伴,就不用总是担心见不着我啦。小南说对呀对呀,我会问它:你袋子里是和谁生的小宝宝呀?

    小南是个很聪明的女孩子,口头上我总是讨不到什么便宜。我想我是真的很喜欢她,非常非常。

    后来小南安心地入睡了,这种安心一直持续到最后我送她登上飞机。在即将登机的那一刻她又开始惶惶不安起来。

    “你真的不介意吗?”小南反复问我,“如果不同意现在说也可以的,可不要对我说谎呀!”

    “我真的不介意,”我笑道,“只要是能让你感到快乐的事就放手去做吧!我也会因此而快乐的。”

    “辉,”小南眼泪汪汪地望着我,哽住了。

    尽管再三解劝,小南还是悲悲戚戚地登机而去。在她即将登上飞机的一刻我大声地叫住了她,她转回身来,脸上的神情有所期待,又象是有所惶惑。

    我站在原处停了一会儿,脑子里转过无数念头,最后我大声喊道:

    “小南,要对未来充满信心啊!”

    小南泪流满面地向我挥了挥手,然后登上飞机走了。我在机场逗留良久,直到太阳西斜,才缓缓往回走去。在那一刻,我的心中并无太多感伤,反倒有一种莫名的轻快。我又回到了一个人的日子,一个人在世界上。

    怎么说呢?若是回想我从前的日子,我会觉得一个人的境况给我的感觉还是喜大于悲,得多过失。父母去世时我年纪尚小,并不能在更深的意义上感受他们的死亡。事隔多年当初的悲痛之情已渐渐淡去,身边的人来来往往,我并不曾有过想留下一些什么的愿望。就以与小南的这份感情而言,自始至终我就没有想留下一些什么。小南她将我们每次逛公园、看电影的票根都仔细收藏,但我从没有。我不想说这样的做法多少有些孩子气,但事实的确是这样。

    我拥有时不曾想过挽留,失去时当然也不曾想过去追回一些什么,常对于我的这一点了解得很清楚。所以当他向我问起对他出国一事的态度时,我的回答多少让他有些惊讶。

    本来他是犹豫再三才向我问起的,因为怕从我这里听到否定的回答。他吻过的女孩子现下在那个国度念书,常与她的恋情早已结束多年,此刻竟想到那边去找她,这样离谱的想法原是没有可能获得我的赞同的。虽然我知道,我很清楚地知道,那个女孩子临走时说的话一直横在常的心底,他根本就没有办法忘记。

    “若是你再次发出如那个午后般的邀请,我还是会奋不顾身地赶来的。”在那个特定的情境之下,我想我能明白这样的话,因而我也会问常他为什么不曾那样做。可是时过境迁多年之后,这样的话就离现实太过遥远啦,别人可能已在他人怀中,亦可能已嫁为人妇,即使亦是单身一人,心境也不知有了多么大的变化,这样不顾一切地追过去,又能挽回些什么呢?我没办法说服自己相信会有什么样的美满结果。我若是这样回答,想必常是早就能料着的。毕竟常不是个未经世事的小子,我能说出来的道理他也一定说得出来,他不是不明白,他只是身处其中而已。

    可是在那一刻我竟没有这样回答他。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也许是那个夏日的阳光太过明亮,让我心底的阴霾无可隐藏,也许是午后不知何处飘来的淡淡花香让我停止了理性的思想,我竟对常说:“去吧,去找她吧。”

    “你是在支持我吗?”常惊奇地望着我。

    “那当然,”我满口应道,“那么动人的故事,没有这样的尾声不是太可惜了吗?”

    “可是,”这时常自己却动摇起来,“你不觉得那太过荒唐吗?”

    我笑起来了,“这才叫爱嘛!”我笑道,“你不是想这样做吗?很多事要做过之后才知道的,去吧,去吧。”

    常有点憨憨地笑了,这个时候他就象小南一样好哄。想到这里,我似乎忽然明白了什么。常也好,小南也好,他们都是非常聪明的人,他们之所以如此相信我的话不是因为傻,不是因为不晓世事,那是因为他们身处其中的缘故啊!小南她是爱我的啊!想到这里我突然冲常大喊道:

    “去找她呀!还婆婆妈妈的干什么?快替我把她找回来!”

    常若有所思地望着我,“那你呢?”他问我。一旦对象换成了别人的事,他一下子又敏感而警醒起来,他又是那个历尽磨难、深沉老练的常了。可此时此刻我讨厌他的这副模样。

    “我的事不一样。”我含而混之地道。

    “可是,”常追问道,“你没有想过留住她吗?别瞒我,你想过的吧?”

    我真希望常立刻闭嘴,但我不能这样命令他,因为我的回答事关他的决定

    “也是呀,”我说,“要不这样吧,若是你把你那位追了回来,我就也去小南那儿。”

    常一怔,看来这个说法应付他正恰到好处。果然,常同意了我的说法。

    于是七月间,常便去了异国他乡。他走的时候我不曾去送他。他在机场打来电话问我是不是见了鬼啦?都不去机场送他,不是时间班次都事先交待了吗?我便问他:“追求失败与飞机失事,两者你选哪一个?”

    常在电话那头沉吟片刻,(真不知道对这种问题他为什么还会花时间去想,莫非当作了我对他的决心的最后考验?)然后他回答道:“飞机失事。”

    我说那好吧,我就祝你飞机失事吧。

    他破口大骂,说你他妈的不是在咒我吗?有你这样的人吗?我在电话另一头哈哈大笑,我说熄熄火,伙计,我这是叫做置之死地而后生,要有点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架式嘛!

    “我一定会把她追回来的。”他狠狠地说。

    “我相信。”我也毫不犹豫地应答。

    常他在电话那头沉默了。良久,他说:“无论结果如何我都会回来的,因为我至少还有你这样的好朋友。”

    “喏,”我信口敷衍道,“别说这种矫情的话啦!”

    又开了几句玩笑,常终于挂上了电话。临走时他还骂骂咧咧的,说我这个人简直一点都不上路,让他找不着半点出远门的感觉。我在心里暗道:这是你的爱情行动,不是吗?你当是知晓我当时的心情的,至少在多年之后回头看来时。但愿常见到我这些文字时不要太过介意吧!

    常就这样走了,走了之后就一直没有音讯,也不知是福是祸。说到音讯,小南到那边之后就马上给我寄来了一封信。她说她还是喜欢信的感觉,所以就不发e-mail了,虽然这样会到得慢些。

    我坐在阳台的那张小转椅上打开了小南的信,那时阳光灿烂,万里无云,风迎面拂来还不曾让人感到炎热。我坐在阳光里,将小南的信读了一遍又一遍,也连同她以前的信。我一直就喜欢读她的信,温婉、平和,充满安宁的幸福感,我说过的。这一次,她的信里还多了一份对异国情趣的好奇与欣喜。“果然有很多很多的袋鼠耶!”她写道,“一个个都象极了你。”我知道我走路的样子是不怎么赏心悦目,但是与袋鼠毕竟还是有着相当大的差距的,小南这么说不过是在委婉地表达着她对我的想念而已,这一点我是要解说明白的。

    看完小南的来信,我又在阳光里坐了一会儿。对面的那座高大的铁塔在阳光里静静矗立,此刻看来竟也略带着温情。真的,我是这样感觉的。尽管此刻我只剩下独自一人,在这空空落落的阳台上凝望着面前多少有些单调的风景,但我心底还是有着一种淡淡的欣喜之情。我已记不真切我的父母是什么样子了,不过我这一刻要由衷地感谢他们,若非他们,我便不会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来。我也不会遇见大崔、阿牧他们,更无可能遇见小南。人世间的点点滴滴此刻都尽在心间,即使是那些一闪而过的片断,那些只相遇一次的人们,我还是以一样的心情怀念他们。在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他们的音容笑貌就逐一浮现于我眼前,在不断的凝望中渐渐清晰起来,随即又渐渐归于平淡。

    就在默默的凝望中,夏日慢慢地过去了,那么明亮而温和的阳光,那么轻轻柔柔的微风,那么,呃,那么甜美,那么安详,叫人忧伤而感动于心的淡淡气息。做些什么好呢?不知道伊达此刻去了哪里,他在哪里呢?我已完成了我的小说,可他究竟去了哪里呢?还有阿牧、常他们,不管此刻他们身处何方,一定都自由自在地生活着吧?自由自在地哭着、笑着,就象风一样,穿行过每一个花开的季节,自由自在地活着,在这个世界的某一个不能确知的角落。

    生命毕竟是美好的,朋友,你得好好珍重你自己。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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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文中提及的虚构作品,均由作者本人创作完成。作为一部完成的艺术作品,本文有时只提及其中的一句或一个片断就可以了。但出于作者本人的完美主义的癖好,就将这些作品全部作为附录加在全文之后,以供有兴趣的人追索之用。

    《莫不是》

    我知道天边掠过的/莫不是最和煦的微风/也知道风中流露的/莫不是最纯真的笑容/我知道月下盛开的/莫不是最早到的花期/而花前你我谈着的/莫不是最闲散的话题/就这样走着/从邂逅走到分离/你我似乎从来不曾提起/眼前错失的/莫不是最美丽的岁月/岁月中流逝的/莫不是最美丽的记忆

    《水边的伊达之花》(含谱)

    穿过郁郁葱葱的西部丛林/看到云层中的淡淡曙光/你我自往事之岸渡河/问今次可会相逢/水边的翩翩少年/美丽的伊达之花//收拾一季倥亻忽 的漫漫旅程/回望四下里的漠漠风霜/重又自往事之岸渡河/问今次可会相逢/水边的翩翩少年/美丽的伊达之花//(反复)你我自往事之岸渡河/问今次(世)可会相逢/水边的翩翩少年/美丽的伊达之花

    《故事的结局》

    星星是单身的旅程/单身的天涯//所有的追溯与所有的发生/都同样突然//迟暮的爱情/黄昏和雨季/默默席卷遥远的西部丛林//路人的歌声非关花事/凋谢的只是异度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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