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小别燕兄及诸君--心胸狭隘者莫入(上) -- 丁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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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小别燕兄及诸君--心胸狭隘者莫入(上)

    因为荷子兄的邀请,加入西河杂志编辑部,任职最苦最累最得罪人的校对。

    这些日子成天价忙着给人挑毛病--燕兄能进私版,看得到我的工作量--耽误了自己

    写帖子的工夫,又觉得怠慢了外边一些欣赏在下文字的兄弟,没办法,只好学学那

    千手人屠了:

    沙通天道:“我师弟的功夫很粗鲁,真是见笑了。”说着伸手从碟中抓起一把瓜子,中指连弹,瓜子如一条线般直射出去。一颗颗瓜子都嵌在侯通海所堆的那个雪堆之上,片刻之间,在雪堆上嵌成了一个简写的“黄”字。雪堆离他座位总有三丈之遥,他弹出瓜子,居然能整整齐齐的嵌成一字,眼力手力之准实是惊人。王处一心想:“难怪鬼门龙王独霸黄河,果然是有非同小可的艺业。”转眼间雪堆上又出现了一个“河”字,一个“九” 字,看来他是要打成“黄河九曲”四个字了。彭连虎笑道:“沙大哥,你这手神技可让小弟佩服得五体投地。咱们向来合伙做买卖,这位王道长既要考较咱们,做兄弟的借光大哥这手神技,也来露露脸罢。”身子一晃,已跃到厅口。这时沙通天已把最后一个“曲”字打了一半,彭连虎忽地伸出双手,左伸右收,右伸左收,将沙通天弹出的瓜子一颗颗的都从空中截了下来。瓜子体型极小,去得又快,但他居然没漏了一颗。一个发得快,一个接得也快,犹如流水一般,一碟瓜子堪堪都将转入彭连虎手中。

      众人叫好声中,彭连虎笑跃归座,沙通天才将那半个“曲”打成。要是换了别人,彭连虎这一下显然有损削他威风之嫌,但两人交情深厚,沙通天只微微一笑,并不见怪

    外链出处

    不好意思,这里唐突佳人,把嘉木说成了沙通天,诸君都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嘉木的文字自成一格,在下但不及之处,原本不该附骥。

    然而嘉木以有我之境读诗,在下以追本溯源为务,原是井水河水,各有其用,难得嘉木

    对在下的附骥不以为忤,反略有嘉许之示,在下这就放心地窃比於我“老彭”起来:

    嘉木写载驰,我也写载驰。

    嘉木写旄丘,我也写旄丘。

    OK,这下惹出麻烦了。

    某人觉得有机可乘,立马急不可耐地冲出来了,而且是一贯的风格---少论证而多判语,在判语尽情享受胜利的快感。

    然而,很可惜的是,如同以往一样,他又错了。(下文详述。)

    有些东西,你不说他也许永远都不知道,我的为人,倒还不是对别人的谬误幸灾乐祸那种,

    论道理,该给他讲清楚。可是,如果一个人的错误被一再纠正,而从无感激之意,反倒报以变本加厉的仇视,燕兄你说,还该讲给他听么?

    燕兄既然出来言语,想来对此也有疑惑,下面就给燕兄解释一下。

    对了,因为篇幅和时间的关系,我不可能把所有的论据全部都抛出,而只能写出我认为的要点,如果读者有问题,可以再补充。某些人总是以为,别人说多少就是只知道多少,这种想法是要吃大亏的。

    OK,下面开始具体辩析。

    何其处也?必有也!

    何其久也?必有也!

    有人解释为:

    为什么滞停安然?

    一定是等待同伴。

    为什么居留长久?

    一定有原因难宣。

    这个解释是错的,没有争辩的余地。根据仍然来自语法分析。

    诗经召南有江有汜一诗:

    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不我,其后也悔。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不我,其后也处。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不我,其啸也歌。

    这就是先秦版的 爱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

    失恋的女子哭喊道:你不跟我好,将来一定会后悔。

    这里的要点是,与,以,过都是以我为宾语的及物动词。

    毛传郑笺,还是在这里按他们的思路强以为说。他们的看法是:

    《江有汜》,,美媵也。勤而无怨,嫡能悔过也。文王之时,江沱之閒,有嫡不以其媵备数,媵遇劳而无怨,嫡亦自悔也。

    意思是说,嫡女出嫁,没有带媵女陪嫁,媵女苦喊,说嫡女将来会后悔。

    (我已经作了合理化处理,他们的原意是说媵无怨无悔,嫡自己后悔了,与诗篇原文相去更远。)

    为了自圆其说,郑玄在这里对与和以作了以下解释:

    与,不是及物动词,而是介词。

    以,以犹与也。

    这个看法能否成立呢?

    答案是否定的:

    理由是:

    1 过字的意思是看望,如易经中的 小过-六二:

    其祖,遇其妣。

    前面的意思你不来看我,将来一定会后悔。

    而毛郑把它解释为悔过,根本说不通--从语法上讲,悔过根本不能及物,

    从逻辑上讲,你不和我(一起做某事),勉强能说通,你不悔过我,就全无道理。

    2 如果说上述的语法分析有人还不能领会的话,我们可以谈谈下面这段记载:

    黎庄夫人

      黎庄夫人者,卫侯之女,黎庄公之夫人也。既往而不同欲,所务者异,未尝得见,甚不得意。其傅母闵夫人贤,公反不纳,怜其失意,又恐其已见遣,而不以时去,谓夫人曰:“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去。今不得意,胡不去乎?”乃作诗曰:“式微式微,胡不归?”夫人曰:“妇人之道,壹而已矣。彼虽不吾以,吾何可以离于妇道乎!”乃作诗曰:“微君之故,胡为乎中路?”终执贞壹,不违妇道,以俟君命。君子故序之以编诗。

    ---列女传

    列女传的作者一般认为是刘向,与毛公同时。

    因此,在语法文字习惯上,刘向的说法相比毛公不会有任何劣势。

    从上文彼虽不吾以可见两点:

    1 以绝对不是介词,而是个实义动词。

    2 不吾以的主语是男方。

    喝口水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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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送花请教,

      《论语 先进第十一》 子曰:“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居则曰:‘不吾知也!’如或知尔,则何以哉?”

      这里的“以”与您说的“以”是否意义相同呢?

      • 家园 请进

        谢花,请教不敢当,我的看法是:

        此处的以显然意义不同,

        子曰:“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也。居则曰:‘不吾知也!’如或知尔,则何以哉?”

        朱熹注解为:

        言我虽年少长于女,然女勿以我长而难言。盖诱之尽言以观其志,而圣人和气谦德,于此亦可见矣。

        也是一般的看法。

        也就是说,两处红色标注的以同义,毋吾以也 即

        毋以吾一日长乎尔之故 的省略形式。

        而与 我文中讨论的 不我以 不同。

        毋字是发出敦请,敦请弟子们不要因为自己年长而在自己面前拘束。这样的解释,才能与大家都熟悉的下文弟子畅言其志相吻合

        • 请进
          家园 谢谢,送花

          没见过朱子的注,长见识了。

    • 家园 一般都是花不留言,见兄之风范,冒个泡,拜个早年,来年见
    • 家园 多谢诸君兼谈思维和论辩方式

      诸君的厚意在下铭感于心,只有待回来后多发点帖以为回报。

      有些事情说来都觉得可笑,然而不说,可能有人会有些误解。

      在下早已有言在先,某人对在下的评论一律不回,所以暴虎冯河时如此处理。

      而到旄丘篇,某人超出了评论范围,说

      麻烦您解释一下“狐裘蒙戎”的意思

      我的反应是:

      一句话,如果是请教,先道歉再说,如果是挑战,恕我不予理会。

      当然,话要说在前头,不要以为不理会是理屈,如果某人敢把自己的面子压上来赌一把,我仍然可以出手一次。

      而某人的对此的回应是,在原来的帖子上增添极具挑衅性的话语:

      丁兄对此诗的见解来自余冠英、袁梅。后人标新立异固然并非不可;传统的把“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解释为后妃之德固然也是老冬烘;但凡事过头就不好了。从一个极端摆到另一个极端,把一桩明明有史实为证的诗也说成是情诗,未免和丁兄口中的那位博导也是在百步之内吧。呵呵。

      最后于2008-12-07 13:18:51改,共1次;

      请注意,百步之内是以前没有而改出来的。

      OK,这可以确认是要把面子压上来挑战了,那我就出手一次,既然出了手,就不要怪我出手太重---这话对诸君也这样说,

      一个人说什么话,受他的才学所限,而说话的方式,则受人品所限。才学人品如此,就休怪在下不厚道了。

      先礼后兵,在下的义务已经尽到。

      旄丘篇谈完,某人无言以对,惟以穿凿名之---同过去一样,少论证而多判语,在判语中尽情享受胜利的快感。

      可惜这快感全无底气,所以要把暴虎冯河拉上来说事,大概以为我上次没有回复他是无词以对吧。

      好,我们就在这里辩析一番。

      先把各自的文字列举出来。

      我说:

      其实,在我看来,这个善搏虎的冯妇完全是孟子杜撰出来的。

      因为暴虎冯河,冯河暴虎经常作为熟语连用,当孟子想举一个打虎人的名字时,自然就想起了冯河,而他当然不能直接把冯河当名字给出去--这样谁都知道他在杜撰了。于是他将河字,稍稍改了一下,改成了妇字--就象伯爵夫人那样。

      河为鱼部字,大致韵母为O,而妇为之部字,大致韵母为U。声母也相近--有些方言区的人今天都分不清H和F,这个大家一定有体验。

      这冯妇,简直就是孟老先生说:冯---在最后关头才改变口型,说出个妇字来。http://www.ccthere.com/article/1929898

      以上是臆测,应该没有前人这样讲过,但我觉得道理还是比较充分的:

      1 冯妇这个人,只有孟子一人提过,不同于孟子说过的别的人,通常都有很多旁证,为众人共知。http://www.ccthere.com/article/1929898

      2 声韵方面的接近。

      3 因为连用而造成讹误的例子很多

      某人对此的评论是:

      呵呵,此兄的才华真是可比故事里的王荆公。

      孟子是山东人,战国时的山东方言或者雅言的“河”与“妇”发音是否相近?这一点我们根本无从知道。

      孟子说理多用譬喻。“冯妇”云云固然可以是真人,也可以是譬喻。就如乞丐何曾有二妻,邻家又焉得许多鸡一样。如果深究,这乞丐和邻家又何曾有人见过。

      仅仅因为“冯妇”是打虎的,“暴虎冯河”里也有“冯”和“虎”就认为“冯妇”就是“冯河”,这个推理未免跳跃了一些吧?

      而且“冯河”是和“暴虎”并列的行为。在这个成语里,并没有一个叫做“冯河”的人。孟子说的“冯妇”却是人。孟子再口误,也不可能把行动和人混淆起来。

      孟子在这段话里的意思也不同。主要是要表达对国家政治的失望,不愿做无用功,有些好马不吃回头草的意思。和“暴虎冯河”要表达的鲁莽冒险,有勇无谋的意思根本不同。

      这样说吧,由于历史原因,这段评论让我对某君颇为鄙薄。

      如果这段评论出自普通河友之口,我会感到惋惜,愿意就此和他谈谈思维和论辩。

      孟子是山东人,战国时的山东方言或者雅言的“河”与“妇”发音是否相近?这一点我们根本无从知道。

      首先,诗经国风有齐风,也就是山东地区的歌谣。

      齐风的用韵与其他地区相比,并无不同。

      第二,孟子作为当时的大学者,对诗经篇章非常熟悉,翻翻孟子,看看有多少处引《诗》的例子,就可以明白这点。

      而诗经是韵语,以孟子的学问,不至于连雅言的韵脚都不知道。

      因此,对孟子而言,河妇音近是不成疑问的事。

      孟子说理多用譬喻。“冯妇”云云固然可以是真人,也可以是譬喻。就如乞丐何曾有二妻,邻家又焉得许多鸡一样。如果深究,这乞丐和邻家又何曾有人见过。

      这本来就是我的意思啊,我说得很清楚,这个名字是孟子杜撰的,一个故事连主人公的名字都是杜撰的,不是比喻是什么?

      之所以会在帖子里提到冯妇,就是因为看到某些学者煞有介事地注解:冯妇,姓冯名妇也。

      到今天还有很多人津津乐道古代有个打虎英雄姓冯名妇。

      这让我觉得比较好玩,类似于给 没头脑和不高兴 加注解:姓没,名头脑也。姓不,名高兴。

      仅仅因为“冯妇”是打虎的,“暴虎冯河”里也有“冯”和“虎”就认为“冯妇”就是“冯河”,这个推理未免跳跃了一些吧

      没有实质内容,略过不计,我列举了三点理由,岂是一个 “仅仅因为”所能概括。

      而且“冯河”是和“暴虎”并列的行为。在这个成语里,并没有一个叫做“冯河”的人。孟子说的“冯妇”却是人。孟子再口误,也不可能把行动和人混淆起来。

      这真的要让人放声大笑了。

      思维啊思维。

      已经说了孟子在杜撰,要给打虎英雄起个名字,某人却说这不是口误。

      上次收起一个例子没用,现在放出来:

      逃之夭夭

      来自前人对诗经

      桃之夭夭的主动曲解,本是形容桃树屈伸之态,一变身而为逃跑的专用语。

      今天会用这个词的人比知道这个词来源的,大概要多几个数量级吧,

      要是把这个讲给某人听,不知道他会不会面红脖子粗地争辩:

      在桃之夭夭这个成语里,并没有一个叫做“逃”的动词。前人说的“逃”却是动词。前人再口误,也不可能把动词和名词混淆起来。

      够了,把主动杜撰歪曲成无意识的口误,再力辩口误之不可能发生,这是什么思维方式,又是什么论辩方式?

      孟子在这段话里的意思也不同。主要是要表达对国家政治的失望,不愿做无用功,有些好马不吃回头草的意思。和“暴虎冯河”要表达的鲁莽冒险,有勇无谋的意思根本不同

      这对我说的东西构成任何反驳吗,

      逃之夭夭的意义跟桃之夭夭相同吗?

      都说得很清楚了,因为语音上的联系而进行主动曲解,意义上没有联系不是很自然的吗?

      最后说一句,有例子有论证的辩论,再琐碎我都不会反感---尽管琐碎过了头我可能不接招。

      真理愈辩愈明,在大部份情况下是成立的,但有种情况例外---

      辩论者不以求真为目的,惟求攻击他人,维护自己那几分薄面。

      这种情形的典型表现就是给别人贴上标签而不加任何论证。

      近日我也收到了几张:穿凿附会,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

      立此存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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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不过丁君的考据也确实厉害,连老孟想讲什么都能考证出来

        邪乎~~

      • 家园 论道当严,取人当恕

        才学人品如此”,读到大人这句,嘉木忍不住一声叹息。

        • 家园 何以报德?

          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这话嘉木不会不熟悉吧?

          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这是我的准则。

          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和言语负责,而他人也应该对不同的行为和言语区别对待,

          否则,岂不人人皆可胡言妄行。

          嘉木看到我一句有根据的品评就叹息了,

          看到下面这段话又当如何?

          真理不在你的一边[任爱杰 于:2008-09-05 07:16:53

          如果一个人自己是软骨头因此把铁板钉钉的汉奸引为知己,树为自己的榜样,想要和李鸿章一样遗臭万年,那是他的私事。

          但为汉奸卖国贼张目喊冤,还洋洋得意地把自己的逻辑不通当成是“真理”那就是在强词夺理了。

          其实,还有比这更严重的,在我发帖准备离去之时,此人还得意洋洋地把我与林彪相提并论,宣称丁坎自我爆炸。

          (此话虽然他后来悄悄改了,想来也不敢不承认的。)

          而当论坛诸位兄弟仗义直言出来挽留我时,此人察觉风向不对,又假惺惺地跑出来发帖挽留,

          而在帖中除了继续攻击在下

          而丁兄居然认为几个为李鸿章翻案的汉奸言论已经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了,洋洋得意得放上来,结果自然被有正义感的诸位网友批倒批臭。

          竟然还假惺惺地说:

          我比较惋惜的是丁兄居然要走。

          自我爆炸的林贼如果不死,想来也是被万人唾弃,批斗至死的吧,挽留作甚?

          此人此前欢呼丁坎自我爆炸时的张狂到哪里去了?

          老实说,做人有点担当才能受到尊重。

          此人若一口咬定丁某是汉奸,替丁某张目的兄弟不是汉奸同谋就是糊涂虫,从此道不同不与为谋,

          或许我还觉得他是条汉子。

          称丁坎为汉奸,要么错要么没错。

          觉得自己错了就道歉,

          觉得自己没错就继续揭发汉奸,批斗汉奸。

          象这样,不肯公开道歉就想蒙混过关,门都没有。

          丁坎爱惜朋友,但也不稀罕多几个不够格的朋友,当然,更不在乎多几个逢丁必反之人。

          没想到今年在西河留下的最后一些文字,竟是这些内容。

          一声叹息,望诸君海涵,来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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