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安乐死 euthanasia -- 虽远必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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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安乐死 euthanasia

    Euthanasia, eu = good + thanatos = death,好的死亡(一定有人想起来,好死不如赖活者!)。通常指对于终极疾病的人或者动物给与无痛苦死亡的过程。在动物也有叫人道毁灭的,当然不是今天的主体。

    目前安乐死在一些国家,地区是合法的,荷兰,比利时,USA的Oregon and Washington。有的国家是有条件的比如说瑞士。有的批准了然后又被否决了,比如说澳洲北领地。

    现在就聊一聊,安乐死的种类,伦理,法律和未来。

    第一种类:

    通常分成两类,euthanasia 和 assisted suicide.

    两者基本上是相同的。惟一区别就是最后一步。

    如果是第三方,(医生,护士)帮助患者完成最后一步就叫euthanasia。

    反之,帮助患者准备好所有的物品(药物,按钮)但是由患者完成最后一步的叫assisted suicide。

    两者貌似相同,但是有一个主动和被动,以及患者自主性的问题。

    同时会延伸出来主动“安乐死”和被动“安乐死”。

    比如患者在失去判断能力,决断能力的时候,是否适合用安乐死?是--- 谁来决定?不是--- 为什么他们就没有权利?

    主动安乐死通常不是争议非常大的,尤其是患者自己有能力的时候,以为没有法律禁止自杀的。曾经有一位医生的医生母亲,通过精确的计算,保留镇痛药,一次服下,成功地自杀。这里的看护医生,护士是否应当承担assisted suicide的责任?他们并不知情。同时人死无对证,即便他们知情也没有指证他们?

    BTW这位医生母亲患的是MS。

    同时安乐死的要点不是自杀!是舒服自杀。不是争夺死亡的权利,而是争夺舒服死亡的权利,或者叫人的尊严。(在一定程度上非常同意)。

    明天讲一些人的尊严的例子。

    再次声明这个议题的伦理方面的,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同时对和错都会被居心不良的人利用。

    跨过真理一步就是谬误!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反方意见,(一)

      很久以前,二十多年前吧!关于安乐死的问题,曾经向一位年轻的专家请教,(现在一定是老专家了)。

      他说,作为医生应当永远坚决反对安乐死。

      为什么?这个涉及到整个医学界的基础。

      安乐死的患者十有八九是得了 “不治之症”。

      为什么画引号?因为不治之症是相对的。比如肺炎在百多年前绝对是要命的不治之症。现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控制。

      包括人类完全征服的天花,当年也是不治之症。

      所以如果每个得了不治之症的人都去安乐死,那么最后就真的是不治之症。没有机会去实践当然就没有总结,发展,最终发现可行的治疗方案。

      比如预防免疫,如果没有人抱着征服不治之症的信心,就没有现在的传染病控制。

      一个新的治疗方法,不论好坏都要经过临床实践。没有患者还实践什么?

      最典型的例子是胰岛素的临床实践过程,一个孩子一型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在坚决不放弃,死马当代活马医的精神,用上了BEST发现的东东,真的就好使了。

      如果秉承安乐死的原则就要给小孩上吗啡,冬眠直到无痛死亡。结果是永远不会有胰岛素的实践。

      一定有人说太极端。如果安乐死成立基本的价值观,就会出现这样极端的例子。

      同时关于不治之症,谁来定义,谁来拉单子?很多的病是包括不同的阶段的,比如说DEMENTIA有的仅仅是轻微的反应迟钝,有的是完全不能活动,没有反应。什么阶段该执行安乐死。

      爱的病现在是不治之症,十分昨天同爱滋妹妹F了,今天就要被安乐?

      所以这个口子最好是不开,否则就是后患无穷。

      敬注:以上是一方观点,不代表本人态度。仅仅是介绍,保持审慎性支持,完全的理解。

      • 家园 一个逻辑问题

        赞楼主好文。加入讨论。

        安乐死的患者十有八九是得了 “不治之症”。

        这不等于得了不治之症的人十有八九会选择安乐死。

        楼主好文。加入讨论。

        同样,允许安乐死与鼓励安乐死是两码事。

        期待楼主下文。

        • 家园 兄弟,逻辑,逻辑

          正定理成立,可以推导出逆反定理成立。不是逆定理成立。

          正定理:安乐死的患者十有八九得了不治之症。

          反定理:安乐死的患者十有八九没有得了不治之症。

          逆定理:得了不治之症的十有八九会安乐死。

          逆反定理:没有得了不是之症的十有八九不会安乐死。

      • 家园 安乐死是不是用“毒品”把人爽死?

        如果秉承安乐死的原则就要给小孩上吗啡,冬眠直到无痛死亡。结果是永远不会有胰岛素的实践。

        大多数人不会去体验“毒品”,临死时体验一下也不错。

    • 家园 送花,好文!
    • 家园 又见好帖! 顶起来!
    • 家园 辅助资料:MS

      MS--Multiple sclerosis, 是中枢神经系统的脱髓鞘病变。属于自勉系统疾病,具体的病因不详,一般认为同遗传,生活方式,幼年生活的纬度,感染等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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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文中提到的医生母亲就是这个病,她儿子写了一本书讲如何同MS生存在一起,因为他也是这个病。

      为什么两代医生对MS表现出不同的反应?当然同时代,医疗技术发展,社会支持有很大关心。但是最重要的还是对MS这种走向死亡的疾病的信仰上的差异。

      我一直讲,死亡不可怕,要死才可怕。Dying is worse than death.

      MS是一个极好的例子来解释Dying。

      人类的神经轴突(传递神经出动的通道,是神经元的一部分)大多都缠绕着多层的白色脂类鞘(主要是胆固醇)。这个鞘起到电线绝缘包皮的作用,减少电信号的损失,提高传递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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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种脱髓鞘病变,在中枢神经系统(白质内)的脱髓鞘是MS,在外周(传出,传入神经)的脱髓鞘是GBS(Guillain-Barré Syndrome)

      GBS,通常急进,以进行性感觉,运动功能丧失为特点。因为是下位神经元损伤,所以以软瘫为特点。根据发展的程度不同可以是仅仅影响一个肢体,严重的是全身,一切的运动功能全部丧失,感觉功能仅仅保留两个,一个是听觉,另外一个是痛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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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运动功能丧失,膈肌受累,就要上呼吸机(mechanical ventilation).即便上呼吸机还是有5%的患者死亡,不上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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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整体的预后比较好,30%的患者3年内仍然有后遗症,3%的患者后遗症是终生的。其他的患者可以恢复。

      因为周围神经的脱髓鞘,最终会恢复(re-myelination).

      GBS可以看成是一个或者死亡,或者恢复的典型例子。

      再看看MS,是逐渐进行性,开始的症状可能比较轻微,可能仅仅是一过性的视野丧失,逐渐影响小脑的平衡功能。肢体的感觉,运动丧失没有固定的模式,可以是单侧,双侧,下肢多于上肢,最终所有的肢体都受累。

      如果同患者生活的时间长,可以看到这个的病变过程,开始行走不利,然后拄拐,然后用frame,然后轮椅,然后电动轮椅,在然后就是卧床,最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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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S是上位神经元损伤,以高级张力,硬瘫为特点。患者要承受肢体挛缩的痛苦,同时也给自我的清洁工作,护理工作增加困难,还有响应的抽搐,疼痛等等。

      所以MS是逐渐走向死亡的过程,而且越来越差。就像下楼梯,每下一个台阶(attack)功能会明显丧失,然后由一定稳定期,然后再一次,叫R-R:relapsing-remitting。是MS的主要类型。

      同GBS不同的是中暑神经系统没有办法re-myelination,恢复的过程遗留白色的斑痕性结构叫plaques,硬化斑.之所以叫MS就是多发的硬化斑,在脑和脊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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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T中大脑内的白色区域就是plaq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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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母亲医生,她当然熟知自己的预后。不原意自己走到那一步,就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

      作为儿子的医生,看到母亲的结局,不愿意自己走那一步,就著书介绍最新的研究,支持手段。为的是让其他的患者能够少受痛苦。

      都有自己的道理

      提示MS分四型,不同的预后不一样。这里不是主要讲MS的病理,病机。最要是介绍疾病的预后转归。以后有机会再详细介绍。

      MS是一个dying 的疾病,但是不是唯一的。MD--moter neuron disease,PD- Parkinson's, severe stroke, severe dementia 等等,都是一样的类型。走向死亡,远比死亡本身可怕。车祸是另外一个典型,死的人没有后悔的!不死但是导致严重的SCI--spinal cord injury,TBI Traumatic Brain Injury 没有不后悔的。

      及一步延伸,很多的患者根本就没有主动生命指症,很多的严重老年痴呆的患者,不能说话,不能活动肢体,不能吞咽,肢体挛缩,但是可能有严重的疼痛,可能非常的不舒服,我们没法知道。仅仅有基本的生命指症,呼吸,心跳,血压等等。需要用Peg feeding(胃造瘘进食),所有的生活都不能自理---。

      没有任何的生活质量。

      他们连选择安乐死的能力都没有。

      我同很多的医务工作者探讨这类的问题,他们都说如果是他们自己,会选择安乐死的。

      但是反过来,是否真的就能选择安乐死?就像宣誓不做叛徒,但是还是有人不会遵守诺言的。

      这些基本上是支持安乐死的。明天谈谈反对安乐死的观点。

      • 家园 谢谢虽远,不但送知识,还送宝

        恭喜: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

        此次送花为【有效送花赞扬,涨乐善、声望】

      • 家园 感觉这种不治之症还是很多啊

        <<一公升的眼泪>>里那个叫亚也的女孩子也是得了「脊髓小脑运动失调症」(spinocerebellar ataxia,SCA)。各个能力也是逐一丧失.

        不知道这些不治之症在医学越来越发达的现代社会里有何进展.

        方便的话,能否请虽远大哥给咱们科普下这些不治之症(不知道是不是涉及医学禁区,犯忌讳之类的),还有最近这些年这些病症有些什么样的进展之类的~

        先行谢过,并送花~

    • 家园 虽大的帖子,先花后看!
    • 家园 两年前美国佛州那个拔管子安乐死

      官司也不知道打完了没有

    • 家园 虽远回来了,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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