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强制引产未婚少女和胎儿双双殒命 -- 东晓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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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鄙视你,你的话原封不动还给你

                有些小人想以极端事例煽动人们来反对正确的政策,想把人民对一些狗官的仇恨转驾到整个政策头上。想用一些执行上的错误来否定整个政策。

                我还是那句话,所幸,高层不是这么的无知!

                那些天天争论着为底层人谋福利的,不论别人观点就横加指责的,整天打着同情,人权,民主,自由等政治正确旗帜的,自以为是人民代表的奋青,是否会真的关心我们国家政策的正确方向?是否会真的关心我们社会的人口和环境压力?

                所幸,这个国家,还是有政策,有带着理智的政策,可以依据,可以对打着正确政治的旗帜犯罪的人,进行限制!

                有人以为只要是在农村常见的,只要是他日常接触到的就“可以不必说是错”。那些草管人命的官员,一定也认为他们所用的手段是常见的,正常的吧,反正别人也都这么用了,别的女孩也都引产了,也没死。你和他们真是一丘之骆。

                所幸,现在是逐渐法治的社会。

                还有所谓记者用21岁年轻女孩的生命来煽风点火,来夹带私货,还有人跟着起哄。

                所幸,天有蓝色,有人良心尚未泯。

                只是对于您,无语。

                • 家园 我一直不敢这么说,只敢怀疑,呵呵

                  “有些小人想以极端事例煽动人们来反对正确的政策,想把人民对一些狗官的仇恨转驾到整个政策头上。想用一些执行上的错误来否定整个政策。

                  我还是那句话,所幸,高层不是这么的无知”

                  但是他们煽动群众,还是有后果的,所以我一直和他们对敲,呵呵。花你,“局部有雨”网友。

                • 家园 呵呵,我不会鄙视你

                  既然我们都相信天是蓝的,那么,真值得庆幸一下

                  只是,我不会鄙视你,不仅不会,我只是微微笑,带着一点悲哀的,微微笑。

                  其实,我何尝不知道,我不应该出来说话,我何尝不知道,政治正确是什么?

                  在下面啊,我跟红霄帐底辩论了一次又一次,我何尝愿意伤害这些政治正确的人?话语权太少,能够真心希望这个国家好的人,又有理性的人,也太少,现在的争论,无异于内耗。

                  只是你,还有一些不同,是的,我无法忍受一个人,鄙视的说一个21岁的女孩未婚先孕就是她的罪过了!不论这个人是博士还是还是其他什么。

                  罪啊,她是罪过吗?罪过。

                  我不会鄙视你,得到一些,必然会失去一些,世事本如此。

                  • 家园 我不鄙视那个女孩

                    你可以鄙视我,我无所谓,但请不要说我鄙视那个女孩,这不是事实。如果是我用词不当,引你误会,我可以道歉。

                    那个女孩是有错的,这毫无疑问,我不会在这上面动摇。但我并不鄙视她。她的错是完全可以原谅的。但这和我的观点无关,所以我没有强调过。

                    政策是否正确,也不是我讨论的。我的主题是记者是骗子,文章是垃圾。

                    请你仔细看我的原文,我第一段批记者一边倒,第二段批记者煽情,第三段批记者做假,后面几段是针对东晓山的。

                    • 家园 那个女孩是有错的,这毫无疑问??????

                      请给出你的依据。

                      法无明令禁止即许可。

                    • 家园 你不需要向我道歉

                      因为你的用词不当,不是针对我

                      如果需要道歉,你也许应该向哪个女孩道歉,因为你将她可以原谅的错误,说成是,罪过,与让她死去的人所犯的,相类比,作为分析的前提,和你的论述的开始

                      只是,她已经死了,她既听不到你的用词不当,也不可能听不到你的道歉,既不会享受到那32万,也不会看到,如果,可能,有的,对那些犯罪的人的惩罚。

                      这就是我会在这里,跟你论述的原因,因为,她已经死了,很多个她,都是这样的去了,你关心这样的消息,你应该知道,有很多个,这样的,她。

                      因此,煽情,重要吗?她的未婚先孕,重要吗?她的“罪过”,重要吗?更冷血的说,她的家人的哀伤,又有什么用处?她已经,不可能再活过来了,很多个她,都不可能,再,活过来了。

                      可是,后面,还会有多少个她?

                      • 家园 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

                        我批评记者,就是因为我觉得他不是在想办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而是在利用这件事件煽情和夹带私货。

                        这样的文章是在激化矛盾,对解决问题没有好处。

                        • 家园 一致吗?我不认为,你最初的目标,跟我,是一致的

                          不过,现在的你,愿意这么说,我很高兴,微微笑。

        • 家园 在补充一下

          你大学毕业,你博士毕业,对,你高级,你聪明,你不需要21岁就出来混,所以呢?

          这是你值得骄傲的?所以你可以鄙视一个21岁出来的女孩?

          确实是跟你这种人无话可说,中国20岁之前出来混得孩子,太多太多,原来,这些都是原罪阿!!

          • 家园 你先搞清楚我的观点再来指责我好不好

            我什么时候鄙视这个女孩了?我只是说她违反政策在先,所以不能一味的把她当无辜受害者来塑造。我批判的是这个记者的不公正,而不是那个女孩。

            那个女孩很不幸,我对她很同情,但这和我的观点风马牛不相及。

            再强调一下,我的观点是违反了政策就是错的,不管她是21岁的女孩还是210岁的老头,所以女孩和官员都有错,做为一个合格的记者应该公正的记述和分析这件事,而不是一边倒地以同情为武器打击现行政策。

            • 家园 错和犯罪是两回事!

              错需要的是改正,犯重罪才需要用命来顶替!

              你用对方的错,甚至可以不必说是错,因为在农村,这本是正常,当然,这些不是您这种博士可以看到,更不会日常接触到的!

              你用这种错,来和对方的犯罪相比较(两条人命,或者,就说一条人命,是不是犯罪?),相对等,而且,这个女孩用她的性命为她的那点错,是错吗?我质疑,当然,您这么高级的博士说是错,说她不是无辜,那就不是无辜吧。

              我如何敢指责您啊,我也不过是22岁就出来混,出来开始混的时间,比那个女孩的21岁也早不了多少,如果敢指责您,您多虑了,如果让人看到是指责,请息怒,务必息怒!

              而至于这个记者,他还能怎么说?先痛批这个女孩一顿?不痛不痒的说她死了?哦,那样多好,大家都不会关心这个事情,嗯,是的,那样才是对的,这个事情,本来就不应该让人关心,本来,就不应该让人注意。

              • 家园 你到底在说什么

                你是真的看不懂我说什么还是故意装不懂?

                我说的是女孩违反政策,她只是犯错,不是犯罪,当然更不该死。我从没说过她犯罪,也从不认为她犯了罪,也从没拿她和任何人比较。你到底是从哪里看出来的那些结论?

                我大学毕业,我博士毕业,对,我高级,我聪明。

                我不确定那个21岁的女孩是不是比我更高级,比我更聪明,因为我不认识她。不过她21岁就已经在赚钱了,这个比我强,我佩服她,也同情她。

                但我可以肯定我比你和那个记者更高级,更聪明。至少我的逻辑思维能力比你强,我分析问题的能力比你强,我独立思考的能力比你强,我不会被感情冲昏头脑,我更不会象那个记者一样用一个21岁女孩的命来吸引眼球,来夹带私货。我不知道他用这个新闻骗来了多少稿费,但那些钱每一分都是肮脏和血腥的。

                我不知道你有生以来有没有看过公正的新闻报道。居然会问“他还能怎么说?”这么愚蠢的问题。

                让人注意,引人关心难道只能用煽情和谎言吗?你CCAV看多了吧?

                • 家园 唉,你确实高级

                  你是在用女孩的错跟那帮杀害的人作比较,作对等!还需要我继续说吗?高级的博士先生?

                  真是庆幸,这个国家的博士不多,幸亏不多!

                  呵呵,我的逻辑不多,您多容忍吧,没办法,毕竟不是所有的人都如果您那般聪明的,能够是博士!

                  只是,面对一个已经消失的女孩,在披着正义,政策的外衣下死去的女孩,我不会如此如此无情的说出这样话啊

                  太对了,有人21岁就出来混(未婚先孕),终究是还了。

                  当然,这事情做得过头了,批判是需要的,但一味的美化和煽情就能抹去她的罪过?

                  就能抹去她的罪过?这可真是一个号称有逻辑的博士,不看CCAV的博士可以说出的,真不是我能说出的

                  只是无论你怎么说,依旧引用你的话吧

                  我也毫不怀疑类似的事件发生过,而且还在不断地发生。

                  是的,类似的事情发生过,还在不断的发生,发生了,能报道的,就报道两句,淹没在每天无数的新闻中,没有人会注意,因为如果“夸张”一点,就会

                  既然作者能把读者当傻子忽悠,我就能把他当骗子看待。

                  也许更多的,是在那32万下,无音无踪了,然后,更多的人会鄙视的说,看,我说就是骗局吧,有什么大不了的?地大的漏子,天大的银子,罢了。

                  • 家园 呵呵,继续坚持我的观点

                    我本来的观点是批评这个记者和这篇新闻,而不是这个女孩。但既然你一直要往女孩身上泼脏水,我还是来澄清一下吧。

                    首先你认为女孩有错,杀害她的人也有错,因此女孩=杀害她的人。这是你的结论,不是我的。如果我说我到过天安门,毛泽东也到过天安门,你是不是会认为我=毛泽东?

                    “出来混”“罪过”这两个词是用重了,这个我可以道歉,但这两句话的意思我坚持不变。罪过 和 犯罪 是完全不一样的意思。比如说这两个词用词不当,这是我的罪过。但我决不承认这两句话是错的,更不承认我犯罪了。你不理我的论点,却来挑我的词,真是让我很失望。

                    类似的事情,你不注意不表示我不注意,我如果不注意也就不会在止回帖了。正是因为我经常注意这样的新闻,因此我对记者的公正性很敏感。我知道公正的报导应该是什么样的。无论什么原因,新闻中的谎言是不可原谅的,“吸引眼球”这个籍口这几年实在是太滥了。

                    最后的结论是你下的,我想要的是“把那些违反计生政策的狗官抓出来依法严惩”。如果你对此有意见,请明说。

                    • 家园 也省得以后某些人改贴吧

                      呵呵,继续坚持我的观点 [ 局部地区有阵雨 ] 于:2009-04-16 03:17:49

                      我本来的观点是批评这个记者和这篇新闻,而不是这个女孩。但既然你一直要往女孩身上泼脏水,我还是来澄清一下吧。

                      首先你认为女孩有错,杀害她的人也有错,因此女孩=杀害她的人。这是你的结论,不是我的。

                      继续微微笑

                      最后的结论是你下的,我想要的是“把那些违反计生政策的狗官抓出来依法严惩”。如果你对此有意见,请明说。

                      对于“把那些违反计生政策的狗官抓出来依法严惩”这一点,我同意,非常的同意,举双手双脚同意,这,也是我可以容忍你的唯一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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