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丹青难写是精神(一) -- 北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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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对日军战俘施暴是等同认可南京大屠杀合理

        既然认为南京大屠杀是非人类行为,为什么要试图实施东京大屠杀呢?

        • 家园 这个不能混淆

          处决犯了屠杀平民罪的战犯不能混淆于对战俘施暴。否则,二战后为战犯们竖起的绞刑架不就是不正义的了末~

        • 家园 枪毙杀人犯是等同于认可杀人罪合理

          既然认为杀人是犯罪行为,为什么还要以命抵命呢?

          • 家园 军人不是杀人犯,你搞错地方了

            放下武器的军人的身份是平民。

            不然日军可以说在南京城内的中国士兵是杀人犯,你同意日本的解释吗?

            • 家园 除非拿枪时没有犯罪,否则在受到惩罚前永远是罪犯

              不管是否放下了枪。

            • 家园 我就是报复!咋地了!

              和日军这样丧心病狂的军队不要讲什么道理,孙将军这么干了一次,日军后来闻风丧胆,这就是效果。与其哭哭啼啼像祥林嫂一样,就不如学学以色列人,把当初的元凶一个一个找出来审判杀掉。还受害同胞的一个公道。在国际社会,公理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而不是乞求别人能得来的。

              • 家园 孙将军使得日军后来闻风丧胆?

                应该是美国人苏联人使日本人闻风丧胆。

                有本事东京火攻或者广岛长崎原爆,或全歼关东军,那日本才会服帖。

                靠跟着盟国下山摘桃子杀杀俘虏呈英雄算什么本事?

                看看日本现在的宪法,写的多老实,该宪法其最具特色之处就是它的第9条:日本同意不拥有军队、不行使集体自卫权、放弃交战权。

                严肃地讲战胜国至今有权解释日本宪法(包括TG在内),但国民政府没有这个资格,那个历史的坎儿已经从KMT那里过去了。

                • 家园 你看过关于远征军的文章吗?

                  从宏观面来说,是借了美苏的力量,但那些俘虏不是美国人俘获的吧?孙将军还是做过甄别的,让参谋去审,凡是到过中国的才毙,没到过的不毙,也算是临时审判吧。说老实话,看你的观点,我总觉得有点迂,也许蒋总统就是你这样想的,德黑兰会谈,罗斯福两次要把琉球群岛送与中国,可怜的总统先生愣是被日本人的余威吓得不敢要。

                  • 家园 该出手就出手,杀俘虏不在出手之列,这不是迂

                    TG的军事纪律条例里有一条:不虐待俘虏,连虐待都不可以,更谈不上屠杀了。

                    是不是TG也迂呢?

                    TG要干起来从不含糊,照样在朝鲜战场和美国人大打出手,但是你看到过TG杀美国俘虏的恶行吗?

                    也许蒋总统就是你这样想的,

                    蒋总统非常奇怪:有时宁可错杀1000也不放过一个,有时东三省被占也无动于衷,这是不是迂还是什么?

                    • 家园 军人要报复很正常

                      但是正如克里蒙梭所说,战争太重要了,不能把它交给军人。

                      毛泽东在抗战时期就公开说过:即使日军对八路军使用毒气,仍然要坚持善待俘虏的方针,向他们说明中日两国人民利益的一致,把他们放回去。

                      毛泽东是迂腐的人么。

                    • 家园 这个还是要区别对待一点

                      对日本人好比杀父之仇,对美国人就是打架抢地盘,仇没那么大。日本人有善待俘虏的时候吗?南京大屠杀有多少遇难者是放下武器的士兵?对这样恶魔般的军队不报复一下不平我心,何况孙将军俘虏的正是参与南京大屠杀的部队,所以,我能理解孙将军的心情。当然从国际法来说,确实不符,但那也是日本人不遵在先。事实上,我还是很欣赏TG的俘虏政策的。

                      • 家园 国民政府是签署过日内瓦公约的

                        《国际法陆战法规和惯例章程》第二章第四条规定“战俘是处在敌国政府的权力之下,而不是在俘获他们的个人或军队的权力之下。他们必须得到人道的待遇。属于他们个人的一切物品,除武器、马匹和军事文件外,仍归他们所有”。俘获他们的个人或军队没有这个权利处理战俘的。

                        孙立人接受过美式训练,应该知道如何处置俘虏。

                        日本签署过的有关国际条约1907年《海牙公约》中,第8条规定"俘虏应顺从所俘国军队的法规、命令,如有不服从情况,可以使用必要的严重手段进行惩处。"《海牙公约》并没有允许处决俘虏的条款,相反,其附则第三条规定:须以人道原则对待俘虏;第二十三条规定:放下武器或者失去自卫手段者,乞求投降的敌军,不得加以杀害。而《日内瓦公约》日本虽然没有批准,但日本政府同时口头表示会尊重这一条约的条款,而1941年日本外相东乡茂德曾明确在对各国的照会中说明,战争中日本将"遵循《日内瓦条约》的规定"。

                        所以屠杀俘虏和平民的暴行将由政府(负责人)负责并受到惩罚。鉴于前科,日本永远被剥夺用战争手段解决冲突可能,这是用日本宪法的形式固定下来的。这样的结局比将来再有可能屠杀日本人更好。

                        我很满意这样的结局,所以对还要去杀放下武器的日本人解恨的想法有点不解。

                        迄今为止,被解除武装的日本表现还算规矩,其规矩的程度和其本质无关而与战胜国的表现有关。

                        • 家园 原来日本人也签过《海牙公约》

                          日本的所谓和平宪法现在也在进行温水煮青蛙式的突破,没有实力作后盾的公约等于废纸一张。如果中国再次衰落,日本又一次侵略中国的话,我还是不相信日本人会遵守不虐待战俘的公约。你我理念不同,不要争了吧。frnkl说得对,应该向苏联人学习,压根儿就不该接受他们的投降。

              • 家园 你这就是置气了。应该向先进国家学习

                凡是参加南京大屠杀的都是战犯,处置战犯是应该的,战乱时期处理的有点粗糙是可以理解原谅的。

                美国人就是这么干的。

                苏联人不接受杀害卓雅的德军某团士兵投降,也是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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