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在车祸中如何估算车速? -- 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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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支持老兄

              不要生气,有些人可能火气大了点

            • 家园 不明白,按我的想法,驾驶人为什么无责?

              我都说了,是胡某全责。

              那个地方是比较繁华的地方,夜里8点多也是比较繁华的时候,仅从常识来说,这个时候出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可能不大,死者又是走在斑马线上,跟本是毫无责任,完全就是受害者。

              另外如果这个地方的斑马线设置不合理,很容易出事故,当地交管部门的记录应该能证明这一点。

              我是没看明白你后来来回说想证明什么,自动鹰明白了?

              • 家园 你被人误导了。

                行走在斑马线上司机就是全责,这是不负责的说法。

                因为这里没有红绿灯,如果只要行人在斑马线上,司机就负全责,那这种地方就是自杀的好地方了。

                只要可以证明行人的出现在司机的不可避让时间内,司机就没有太多的责任。因为,司机根本不可能去做点什么。

                你被误导了。

                • 家园 笑,你是在中国吗?
                  • 家园 那个好像只是民事赔偿的说。一般机动车撞人,赔偿大都是

                    机动车一方,无关责任认定。

                    • 家园 你说的不错,撞死人机动车一方一般都是要赔钱的。

                      但跟这个事情无关,这个事情交通事故的责任鉴定已经出来了,驾驶证负全部责任,死者无责。不存在楼主所谓的死者也要负一定责任的事情。

                      在无红绿灯的斑马线上,正常行走的行人的路权是高于机动车的,更何况肇事者还严重超速。

                      • 家园 楼主并没有说在法律上死者要担负责任,这一点上我觉得你有所

                        误解。换句话说,楼主只是在说明作为行人如何避免事故。

                        路权只是事后处理上的概念。对于死人,还在讨论路权,这无疑有一点可笑……

                        如果回退一下时间,我想谭某更愿意听一下楼主的观点,而不是你口中的路权。因为你的"路权"之争避免不了事故,但如果照楼主的话做,事故就可以避免。

                        从行人的角度,如果认识到了事故的可能性,他是不会去争这个所谓的"路权"。这个路权也不是什么无敌光环,你让谭某举着一块上书"我有路权"的木板板过马路,就可以避免他被撞死了吗?就算是超速违章,你可以指望一个混球遵纪守法吗?

                        再换到交通管理者的角度,如果存在事故隐患,是否要因为行人的方便,而在马路上划出斑马线,给予行人这个"路权"呢?

                        说句不好听的,谭某死了,我改变不了;胡某是死是活,我也无法决定,或者我根本不在乎一个混球的死活。作为行人,我只在乎我的死活,我不在乎的我的所谓"路权"。我有权力可以怎样,在机动车面前,我的生命就是一脚油门!而事后的处理,已经与死人无关了。

                        自然,你可以图嘴快说,谭某死了是胡某的责任,是政府的责任,但对于谭某来说有意义吗?这不是原始社会,再死一个人,如果可以镇住非法飙车、超速行驶,也许有点意思,但要是再死一个人,该超速的照超速,该飙车的照飙车,那这个人死了有什么意思?

                        这个世界本来就不是完美的,这个世界总是会有混球的,而如何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才是我所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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