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是该悲哀还是打酱油? -- 观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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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是该悲哀还是打酱油?

    看是传媒人五岳散人的博客得知道,巴东事件上面已经发文不准备在平面媒体刊登了。在网络不得在主要版块发表意见并严格控制发贴量。

    新闻控制,在全世界都有,中国并不独一份,所以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然而巴东的事情上为何又上升到如此高度劳烦中宣部去过问,这又何必呢?中宣部不是司法和刑侦机关,对于一个人命案件没发言权。而中宣部以舆论干扰司法公正为由不准巴东的事情在讨论,个人觉得,一个国家衙门的素质如何堕落到如此境地?

    首先,中国的舆论何时影响过司法公正?中国这几年来的网民舆论,暴光的事情不多,能引起关注的少之又少。真实地有影响的究竟有多少?不多,真的不多。象去年,三聚氰氨是毒死那么多人后才爆发的,而怪叔叔是有人上告到公安局那里才爆发的。三聚氰氨是进入司法程序了。但我想中宣部不会觉得这死了那么多人的事情,几十万孩子终身受害的事情不应该进行司法处理吧?而怪叔叔事情根本就没有进入司法程序,只是内部处理。

    所谓的内部处理,那就肯定有事实才处理。但是犯罪还是不犯罪从来都是我们这些中国人无权过问的事情。

    从安徽大头缨儿事件的官员复出,千里进京抓人的官员高升,周老虎事件利用周老虎而剥削周老虎所得的官员高升这几个事上来看,网民的舆论非但不会影响什么司法公正,而且连那些官员的升迁都构不成影响。那就不明白中宣部为什么会禁止大家对巴东事件的讨论?

    二零零三年,那是网络最有生机的一年,首先是一个孙志刚被打死。它背后涉及到一个恶法的问题,当然恶法已经改,而杀人者只是草草获刑数年了事。

    从刑法上看,孙志刚事件是抓人勒索而引起的死亡事故,这个事情应该比杀人更恶劣。处极刑已经是没问题的。但我们并没有看到。

    而卖菜大姐被撞死,开车者言明:“我就撞死了!”后才撞死的人。这是一个直接的杀人事件。而事后杀人者也不过是获刑几年。虽然后来杀人者的贵亲韩桂枝大人自杀。但那是因为它罪大恶极而不是舆论杀了她。

    还有一个刘涌案,这个是舆论杀的。刘涌杀人,几乎都有公权单位人在场。他一审被判死缓,最后最高法院才判的死刑。一个双手沾满人民鲜血的凶手,最后是天诸他而不是网民。

    今年的网络舆论,不外乎几个事情。一是那个神经的云南宣传部人员发起的躲猫猫事件,杭州飞车事故和巴东时间为重要。而躲猫猫事件开始就是个错误。躲猫猫的事情应该由公检法去搞清楚给死者家人一个明白,而不是既不懂,又无权的网民去调查,从这个事情上就可见发起者的白痴。

    杭州飞车事件,它是中国每天多起的交通事故的一件,而不同的就是死者有一大学生身份,而开车者是个可以欺负的小富家庭而引起官方新闻机构到网络不明真相群众的一片喊杀声。

    还有巴东事件,这是事件是因为巴东公安局的一个案情公开开始,引发网络关注的事件。

    虽然我们并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但从杀人者的律师的控告上看。邓玉娇在抵抗强奸的过程中,失手至人死亡。事情从各方面上讲,死者都不应该出现在这样罪恶的地方。那个地方是什么?娱乐场所,说不好听是妓院。嫖妓在中国是不合法的,是要处刑事处罚的。按中国的法律,违背妇女意志的性行为就属于强奸。

    当邓玉娇面对强奸的时候选择了反抗,而它反抗的对象是一个官员。这就是问题的核心。

    所以,中宣部发文,禁止在传播这个事情。由司法机关按杀人处邓玉娇死刑了事,这样就保证党的永远正确!

    其实,平民和为满十四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那叫强奸幼女,官员就属于嫖妓。不同的是平民的强奸罪有可能是死刑,而官员的就罚款了事。

    这就是差别。 这我们就可以了解为什么中宣部不准讨论这些事情了。

    其实,讨论怎么了?不就是说说吗?会影响什么?什么也不影响呀!

    难道不准说就代表事实的真相就没人知道?这是什么逻辑呀。

    我就这些事情拷问官员们的良知,你们比禽兽的良知有多大距离?你们是不是也是娘养的。为什么你们能如此的犯罪?如此的无耻!

    回复恕不回贴,要举报的赶紧。不过,看到的官员问一问自己为什么老天给了你们一身人皮!

    • 家园 老观说的好啊
    • 家园 好像还没到起诉阶段吧,判决什么的说早了。

      "所以,中宣部发文,禁止在传播这个事情。由司法机关按杀人处邓玉娇死刑了事,这样就保证党的永远正确!"

      莫非观望者老兄另有消息渠道?已经知道最后的结果?

      • 家园 老观这是给党出主意

        不是说他已经预知了结果。

        • 家园 南京老兄,

          我有什么资格,有什么必要给他们出什么主意?

          但事情的脉络你没看清楚吗?我真实担心的是巴东那些办案警察的压力.河里也有警察,他们最清楚碰到这样的事情的时候警察的后果.

          从第一次出来的说法到现在,事实基本是一致的.但表述的方式和追究的立足点以及法理的依据都变了.而且是从根本上的改变了.从邓玉娇的行为是不是过当转成了邓大人的合法行为和邓大人的同志们的行为的保护上去了.

          那结果是什么?当然,杀人者死才能保证他们的尊严,但公安系统那些警察们受到的压力谁又谅解?

          最后,事件到最后,邓玉娇已经不是事件的核心.现在的核心是党员强迫妇女为其提供性服务是否非法上来.所以,邓玉娇的性命.危险!

    • 家园 老观

      我不是官员,也不在体制内。

      在这个事件上,大家都先不要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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