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浅谈铁路职工的“捎买带”(一) -- 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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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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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现在矛盾这么激烈啊?

        都到了要割腕保护组织的程度了?还是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把戏?

        • 家园 这种事都上了铁道部的通报

          而且迫使调查组中断调查三个月,那看来就是玩真的了。这年头讲和谐,调查组也不敢逼死人命呀,于是只能先缓缓再说,事缓则圆嘛。但既然是外局查出来的,而且案情又这么大,再和谐也还是要处理的。再说句政治不正确的话,这年头,有不吃肉的饿狼吗?检查组,路风办的各路大爷哪位也不是吃素的主儿呀。

      • 家园 砸到宝,表表功劳是要的!

        谢谢:作者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

        此次送花为【有效送花赞扬,涨乐善、声望】

    • 家园 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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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为啥广州就叫广铁集团?

        其他都叫铁路局?

        • 家园 广铁集团是改革试点单位

          而且给了许多政策,相对路局要独立性大一些,而且也吸引了一些社会资金

        • 家园 叫啥,其实都是一样的

          广州铁路局作为铁道部市场化运作的试点单位。因为是股份制形式,所以叫广铁集团,没有进行市场化的叫铁路局。

    • 家园 【原创】浅谈铁路职工的“捎买带”(五)

      (续四)

      忘情:【原创】浅谈铁路职工的“捎买带”(四)

      于是但凡接到举报,有关部门都得严查严办。它要是敢不严办,谁也不敢保证举报人不会继续向上面捅,到时候连自己都得搭进去,不划算。

      按我们这儿的行情,你带军火被抓了,本人肯定是记大过处分,待岗三个月,调离乘务岗位,而且还要连累工长、主任、甚至单位领导,一大票人都得受不同程度的处分和处罚。按相关规定,举报人可以得到香烟金额百分之十的奖励。但全是匿名举报,你找不到人呀?怎么办?那就只能在处分通报里加上一条:给予举报人卷烟金额百分之十的奖励,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不补。

      那么,有没有人真的去领这个奖励呢?

      据我所知,如果是向单位举报,没有人去领奖。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当事人正满腔怒火找不到仇家呢,你去领奖励岂不是送肉上砧板 ?

      但是,如果是铁路警察查获的,举报人是实实在在得到了奖励的。那是因为警察的保密工作做得可比单位上强得太多了。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匿名举报呢?都是为了钱吗?

      这就难说了,有时候是因为你得罪了人,人家逮着机会报复;有时候是因为人家妒嫉你;有时候是因为你挡了人家的路,人家背后一枪将你刺于马下;有时候是因为做人方面有欠缺。

      甭管怎么说,你违章贩运就该挨罚不是?什么收入低呀,那不能成为你违章的理由不是?既然你被抓了个人赃俱获,那就得乖乖接受惩罚不是?

      不过话又说回来,有时候这种惩罚也未必非常合理。

      此话怎讲?

      有一回我看到一个通报,说是某趟车到SMX车站时,休班的一个乘务员送来一个手提袋和一个密码拉杆箱,要求当班乘务员帮忙带回去。车到LH站时,铁道部路风办上车检查时发现内有34条香烟。结果休班乘务员留路察看两年,当班乘务员留路察看一年。

      看到这里我非常纳闷,那贩运35箱香烟的,贩运150条香烟的都只是记大过,怎么这只贩运区区34条香烟的却要留路察看两年?况且那当班乘务员小Z我非常熟悉,感觉他为人老实本份,而且比较机灵。那趟车上有四位当班乘务员,被查获后只要大家齐心,说是四人合带的,那平均下来一人不到9条烟,没到下限,不就没事了?

      后来我总算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遇到了小Z,他已经被罚到地面班组干活了,不过看起来精神状态还不错。

      寒喧过后,我问及当天的情况以及我那些疑问。

      小Z摇摇头:没用的,车到LH站,铁道部的还有Z局的上来就扑,翻箱倒柜拆顶棚,显然是有举报。他送那些东西上来时,我们都没料到里面有烟,所以也没帮他藏。再说了,我们如果帮他藏了,那搜出来性质就更不一样了。现在被查了,咱们坦荡荡,事先不清楚里面有什么呀。

      那么,如果你们齐心,被查获后四个人每人认下9条烟,不就没事了?

      小Z又摇摇头:没用的,即使这样,金额也超过了下限。再说了,又没人收他好处费,凭什么大伙儿在这种风口浪尖上站出来帮他扛肩膀?我自己自认倒霉了。

      那么,那人把你坑成这样,从车班下来,岗位工资降了四档,算起来每月损失近四百块钱,按理说他应该给你一些经济补偿才对呀。毕竟你是无辜的,全是被他坑的。

      小Z笑了笑:他如果给我钱,那我就接,也不会和他客套。他不给我补偿,我也不会主动向他讨。再说他家里确实困难,自己也一身病,年年是单位上的困难补助对象。一出这事,他又住院去了,到现在连个影子也没见着。

      你受了这么大委屈,咋不去找大领导谈谈心,反映情况,提点要求呢?

      我才不去找呢,被部里抓到了,找了也没有用。反正我也不想跑车了,现在的车太难跑了,不但辛苦,而且检查组多,最头痛的是车上方方面面的关系好难相处。到地面虽然钱少,但生活有规律了,落得个自在,我觉得挺好的。

      唉,小Z有如此心态,还能让人说什么呢?

      一声叹息罢了。

      (未完,待续)

      忘情:附一:路风监察动态第 2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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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送花!另关于烟草携带限制最新规定

        好长时间不能上网了,又看到忘情的好文,过瘾!

        2008年4月份左右国家烟草专卖局对个人准带香烟的限制放宽了,没有烟草携带证的,个人准带万只(50条,也就是1件)。见到正式文件,部里转发的

        • 家园 这个有疑问

          我文中所说的带34条烟被铁道部抓住的事就发生在今年二季度,如果08年4月有最新规定,放宽到50条,那就不该处理他们呀

          • 家园 发布时间是2008年1月11日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携带证使用的通知

            为加强烟草专卖管理,规范卷烟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就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烟草专卖品个人携带证(以下简称“携带证”)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跨地(市)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个人在最高限量以内携带卷烟,不需办理携带证明。

            二、卷烟工商企业的公务人员跨地(市)携带业务用烟,超过个人携带卷烟最高限量的,必须向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携带证。卷烟工商企业的公务人员跨地(市)携带业务用烟的数量每人次不得超过5万支(250条)。

            三、携带证由携带起始地的地(市)级烟草专卖局或地(市)级以上烟草专卖局签发。卷烟工业企业所在地的县级烟草专卖局,可以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局的委托签发携带证。有权签发携带证的烟草专卖局,不得将携带证交由辖区内的卷烟工商企业直接开具。

            四、携带证的签发机关应当根据携带起止地点的距离、携带人选乘的交通工具,结合携带人的申请期限,合理确定携带证的有效期限。携带证的有效期限,从签发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10日。一份携带证只能签发给一名携带人。

            五、卷烟工商企业的公务人员申请办理携带证,应当向有权签发携带证的烟草专卖局提交书面申请,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携带人姓名、所在单位及部门,需携带卷烟的牌号、规格和数量,携带起止地点和携带人选乘的交通工具,申请期限及携带卷烟事由说明等。

            六、携带证仅限携带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一名携带人只能持有一份烟草专卖品个人携带证。携带证原件应随携带的卷烟同行,证货相符。携带证在有效期内只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复使用。

            七、携带证的样式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确定,携带证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制作后分发各省级烟草专卖局。携带证的签发机关应当将申请材料及携带证存根存档保存,保存期为3年。

            八、烟草专卖局对无携带证超过个人携带最高限量以及超过携带证规定数量异地携带卷烟的,参照对无准运证运输卷烟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处理。上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定期对携带证的申领使用和签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08年1月11日

      • 家园 大学一年级暑期到云南实习,

        大学一年级暑期到云南实习,回来的路上就注意到列车连接处上方有暴露的纸箱,估计是列车员带的私货;当时还想就没人管吗?快到成都站的时候,深夜,列车员忙碌起来,把连接处的乘客感到车厢中,卸下数个纸箱,每个大约一米五长;打来列车右侧的车门,把纸箱推出,当时列车速度还是很快的,得有七八十公里吧;我们猜下面有人接应,而且绝对是轻车熟路了;是九十年代初期的事情。

        花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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