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历史色盲讲故事——故事,过去的事儿(29) -- 江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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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另外一个老师脸上被刻字以后老实了

              这位估计是第一次刑不重,所以接着又来挑衅,当然不排除有另外一位的忽悠,保持自己的心理平衡。

    • 家园 【原创】历史色盲讲故事——故事,过去的事儿(35)

      在战场上俘虏或者斩杀级别高的敌人,承担的风险相应的也会高很多(级别越高的将领,警卫人员也越多),但是一旦成功,所获得的封赏也越丰厚,这也符合高风险高收入的风险投资原则。

      在风险的压力和收益的诱惑面前,人们往往会看不到风险的压力,而只看到收益的诱惑,看看前仆后继的股民大军就知道是此言非虚了。

      这也就是俗话说的,只看到贼吃肉,看不到贼挨揍。

      秦军士兵也没有例外,一听说要上战场,每个人都像是打了兴奋剂,即使那些出了娘胎就没打过架的乖宝宝,一听说要打仗,也激动得像是中了几个亿。

      在秦国的士兵看来,他们将要面对的不是修罗场,而是灯红酒绿的名利场。

      临上战场前,秦军士兵眼中散发出的光芒跟饥饿的狼群见到羊群有得一拼。

      一来到战场,秦军士兵眼中看到的不是跟自己一样的杀人机器,而是自己的房子、车子、位子,所以他们作战相当敢于玩儿命。

      有的人甚至认为防身的铠甲都是征战沙场的累赘,光着膀子就冲上去了。

      不过他们从来不把到手的首级和俘虏当做累赘,身上挂着敌人的首级,胳膊下夹着生擒的俘虏,还是一往无前,绝不满足。

      秦军将士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只要能活着回去,不但自己这辈子有了着落,子孙也能沾光,爵位是可以世袭的哦。

      即便是战死沙场,国家也会把功劳记在儿子的头上,子孙照样沾光。

      为国家打仗,国家给予丰厚的回报,为家族械斗,国家给予严厉的惩罚。两厢一对比,秦国人做出了明智的选择,在国内都是三好学生,一上战场就是虎狼。

      都说中国人善于窝里斗,殊不知,窝里斗也是有资本的,没有了外患才能安心的窝里斗。

      战国时代,各个大国都是虎狼,除了个别缺心眼的,谁敢窝里斗啊。

      商鞅的法令有效的制止了秦国人的窝里斗,给秦国带来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国内基本上没有社会治安问题,达到了传说中的“道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境界(儒家的理想竟然让法家给实现了,也够讽刺的)。

      更重要的是,商鞅给秦国培养了一支虎狼之师,就是这支虎狼之师席卷宇内,并吞八荒,造就了一个伟大的帝国。

      成就这一切的只是一个简单但绝对有效的激励机制。

      在整个冷兵器时代,中国历代基本上都沿用了商鞅这一套来判断将士的战功,很残忍,但是很公平。

      没有完美无瑕的事物,制度规定也一样,商鞅这个激励机制至少有一个弊端,往往为了一个人头,秦军自己人在战场上就干了起来,趁乱向袍泽兄弟下手的事儿怎么也会发生一些。

      虽然这个机制有这样那样的弊端,但是也是能够采用的最不坏的措施了,有谁能够给出一个没有任何弊端的措施呢?

      就是靠着这个机制,秦国人用敌人的鲜血(有可能还有同袍的鲜血)为自己谋取了各种福利。

      功劳越大爵位就越高,所得的土地是优质良田,房子分在黄金地段,吃的也是美味佳肴,不但自己的身份高人一等,老婆孩子甚至是仆人出门交往时穿的衣服也比别人的高档,可以整天趾高气扬。

      那些没有功劳的,即使有钱也只是土财主,不好意思跟有功劳的人打招呼。

      商鞅的这种记功方式不仅仅是针对普通将领和士兵,他还把矛头指向了秦国的宗族。

      你姓嬴,这一点没人会否认,这是血统,爹娘给的,商鞅大人的法令再牛也没法改变这一点。

      但是,商鞅的法令可以改变你的待遇。

      没有军功,你还可以姓嬴,但是不能再享有姓嬴的待遇,注销你的宗室户口,成为一个姓嬴的普通人。

      真正做到了执法如水,像水一样平。

      一个年老体弱上不了战场的人还想通过军功来获得爵位,在当时的秦国也不是YY空想,而是有实实在在的途径可以达到,揭发他人的不轨行为。

      商鞅称之为“告奸”。

      商鞅为这些知情者提供了三个选择:知情不报,腰斩;积极揭发,参照在战场上斩获的首级来记功(被揭发者级别越高,揭发者的功劳也越大);藏匿行为不轨者,按照投降敌人处理(灭族)。

      这就造成了秦国上下人人都是KGB的局面,人人都是监视者,同时,人人也都是被监视者。

      这种“告奸”制度至少在汉初还存在,汉初的侯爷中就有几个是靠告密而得到世袭爵位的。

      为了加强监管的力度,商鞅还规定,五家编为一伍,十家编为一什。

      一家不地道犯了事儿,如果其它各家没有检举,事发后,无辜的人家也一并接受同样的惩罚。

      这就是有名的连坐法,这种做法也持续了两千多年,民国时期,国民革命军中还有连坐条令。

      “告奸”制度和“连坐法”交织在一起,在秦国编织了一个庞大的恐怖统治网络,人人都生活在恐惧中。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黑色幽默,苏联时代,苏联人最幸福的事情:

      半夜有人敲门。

      开门后:伊万,你被捕了。

      …:你弄错了,伊万在隔壁。

      忙活半天,终于把商鞅的法令简约的说了一下。

      我随便一说,您爱看不看,没什么打紧儿的,但是商鞅制定这些法令不是为了做学术研究,而是要在秦国正儿八经实行的。

      法家认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纯粹是扯淡,他们认为,所有的人必须遵守同一个规矩,然后去实现不同的梦想。

      同一个规矩已经制作完毕,那就必须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以后就按这个规矩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学术一点的说法就是,以后做事儿“有法可依”了。

      问题是,群众根本不怎么相信政府,你说得再好听,我权当没听见。

      看来不相信政府也不是今天才出现的问题,也算是历史传统了。

      如果群众只是把这些法令当成废话,有法不依,那这些法令就真的成为学术材料了,如果能够侥幸保存下来,也不过是给后世的知识分子提供了混饭的工具。

      怎么才能取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呢,只有一两句口头承诺是不怎么管用的,因为人家压根儿就不相信你所说的一切。

      那就借助一下物质的力量,实实在在看得见的物质利益比一篇博士论文管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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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历史色盲讲故事——故事,过去的事儿(34)

      所谓徭役就是为国家基础建设尽义务,长城、阿房宫、始皇陵这些超大型工程固然是徭役,地方上的修桥铺路这些小工程同样也是徭役。

      参加这些劳动的也是农闲时的农民,没办法那时候没有专业施工队。

      参加徭役的农民不但是在为国家(或者地方)做义务劳动,而且还要自理食宿,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负担。

      本人小时候,家乡的人们还是要参加这种性质的劳动,不过名字不是徭役了,而是换了个马甲,叫义务工。

      免除那些产粮大户、纺织能手(耕织致粟帛多者)的徭役对普通农民是一个极大的诱惑。

      有奖励就要有处罚,那些不从事农业生产(主要是指商人),并且还经营不善破产了的,就罚他们(包括家属)给官方做没有任何自由和财产的奴隶。

      这些不从事农业生产的行业(主要是指商业)所得的利润比种地高得多,对普通人的诱惑力也大得多,如果放任他们发展,极有可能造成农业生产的人员流失,是农业生产的天敌,但是国家和个人还都离不开他们,也称“末业”,细枝末节的行业。

      既然不能完全消除他们,那就加大他们的风险,这些行业除了本身的经营风险,现在国家又给他们增加了政治风险。

      商鞅采取这个措施的动机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是,这个措施一出来,我可以肯定,种地的人会增加不少,也算是从侧面加强了农业生产。

      这个崇本抑末的指导思想一直指导了中国两千多年。

      除了用经济手段解决经济问题,商鞅还运用经济手段解决政治问题。

      在农耕时代,因为绝大部分的利益来源于土地这个有限资源,所以为了获得足够多的资源,人们必须联合起来(集体永远比个人更具有竞争力)。

      最简单的联合就是家族内部的团结,这也是中国人特别重视血缘的主要原因。

      这些大家族不仅是经济联合体,某种意义上还是政治联合体,他们用自己法律(家法)调整家族内部事务,用自己的方式处理家族之间的问题,或联合(婚姻)或斗争(械斗)。

      大家族之间盘根错节的恩怨纠葛,对政府来说不是什么好事儿,不但虚化了政府的功能,也弱化了国家的动员能力,这在战国时代是很麻烦的,有可能仗打起来了,国家还在跟大家族扯皮。

      商鞅解决大家族的方法很艺术、很技巧,没有武力,也没有血腥。

      只是规定,家里有两个以上成年男子而不分家的,每个人的税赋增加一倍。

      在经济压力下,大家族只好解体,NBA的奢侈税跟这个规定有异曲同工之处。

      在拆分大家族的同时,商鞅还规定,对家族之间的相互械斗,政府将严惩不贷,这一方面保证了有足够数量的健康秦人为国征战,同时也加强了政府的权威。

      在战国时代,加强经济建设,根本目的不是为了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而是为了在残酷的国际环境中生存下来,这是最低目标。

      高一点的目标就是去威胁别人的生存,提高自己生存的概率。

      至少在商鞅时代,没人想到那个最高目标,一统天下。

      不管是高目标,还是低目标,在战国混就要打仗。

      打仗是一项风险极高的集体活动,头天晚上还在跟大家一起吃晚饭,第二天看日出的时候很可能就你一个人了。

      你还能不能看到明天的日出,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任何事都可以吃大锅饭,打仗不能吃大锅饭。

      工农业生产吃大锅饭,也就是降低了生产效率,经济上受点损失。

      如果打仗也是吃大锅饭,干多(杀敌多)干少(杀敌少)一个样,干(上战场)和不干(不上战场)一个样,那么不止是这支军队完了,这个国家同样也完了。

      军事活动绝对不能吃大锅饭,但是该怎么判定劳动效率呢?

      一场仗下来,你说你勇敢,我说我无畏,没人会说自己一无是处。

      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

      遛的不是骡子也不是马,而是在战场上的收入。

      个人认为,现阶段在中国搞企业,不用劳心费神的去学习所谓的国际先进管理经验,能够活学活用商鞅的军功赏罚就足够了。

      先来看一下秦国的作战单位。

      每五人设一个屯长(相当于班长),每一百人设一个百将(相当于连长),每五百人设一个五百主(相当于营长),每一千人设一个二五百主(冷眼一看,像是二百五,相当于团长)。

      再往上,诸如国尉(相当于国防部长)、大将(相当于三军总司令)就是国家高级将领了,需要国君视具体情况任命,不一定常设。

      每次出征前,秦国的将领们都会有一个法定的基本指标,相当于今天企业中的绩效工资。

      不同的作战模式,基本指标也不一样。

      城市攻坚战,斩首数要达到八千以上,野外运动战,斩首数要达到两千。

      斩首难度不同,数目要求也相应的有所差别,公平合理。

      如果完成了这个基本指标,此次出征的所有人就中了火锅奖,从小兵到大将都会受到国家的奖赏。

      如果没有完成这个基本指标,只要你不是中高级将领(营长以上)就不要急着火上房。

      班长和连长们赶紧回去清点一下自己的收入,如果手下争气捞到了三十三颗以上的首级,就可以喘口气了,爵位晋升一级算是有保障了。

      三十三,是班长和连长们的法定指标。

      班长和连长看上去似乎是旱涝保收,但是在商鞅的词典里从来就没有“旱涝保收”这个成语。

      如果手下不争气,一点收获也没有,那班长和连长们自己就危险了,按规定,这种情况下,国家是要他们的脑袋的。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风险也越大。

      能力小一点的小兵,日子就好过多了,只要能拎颗首级回来,就能保证拿到一级爵位,以后就可以担任军队或行政部门的官员了,捞到了仕途上的第一桶金。

      除了精神奖励,国家还会大方的附带上物质利益,一顷的土地,九亩的宅地,还给安排一名勤务兵。

      这名勤务兵,在平常的时候,每个月无偿的为他服务六天,有战事的时候,要随军为他无限期服务。

      这么看来,在大秦当一个小兵还是很滋润的,只要活着,哪怕没有拿到首级,也算是赚了(站着走下战场的人多少都会有这种想法)。

      小兵同志,别高兴的太早了,翻翻商鞅大人的词典,随时都能翻到“风险”这个可恶的词语。

      小兵也有小兵的风险。

      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你还有四位同袍呢,这四位跟你组成了秦军最基本的作战单位,同时也跟你组成了一个命运共同体,也就是俗话说的,一条绳上的蚂蚱。

      如果其中有一位不地道,临阵脱逃,那你就要倒霉了,回去后(如果能够活着回去的话),你的领导会翻翻商鞅大人的律条,给你一个合适的处罚。

      如果你有幸拎回一颗首级,那你也别琢磨国家的奖赏了,这颗首级正好抵消了你该受的刑罚。

      风险和收益交织在一起,伴随着出征的秦军,没有哪一个可以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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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小兵可不是随便砍了敌人什么人就能升官发财,那得是

        甲士的脑袋(吴慧《中国十大经济改革家》引《商君书》)。那年头穿得起甲的至少也是个小军官。而斩首指标没有硬性规定,是敌人脑袋就行。当然了秦军上下因为压力比较大,也少不了杀良冒功(《秦简法律答问》)。

      • 家园 其实关键还不是怎么规定的,而是怎么执行的

        哪朝哪代没有一大堆繁文缛节的奖惩规定啊,开始的时候效果明显,就是能开疆破土。可后来,规定还是那些规定,下面的执行人嘻嘻哈哈的就过去了,对关系户哪下得了手啊,有啥规定也不好使了。

        现在不是一样么。。。。

        • 家园 这个?怎么说呢

          规定的生命力并不完全依赖于执行规定的人,主要还是看规定本身有没有长寿的基因。

          只要规定本身足够牛X,执行规定的人再怎么不靠谱,也得老老实实执行。

          以商鞅为例,他的一些规定一直在中国执行了两千多年(崇本抑末、军功赏爵),有的到今天还在发挥作用(郡县制)。

          所以说,那些短命的规定,与其埋怨执行规定的人,还不如从自身寻找原因。

          在我看来,规定寿命的长短取决于,他是否符合大多数人(尤其是强势利益集团)的利益,符合了,寿命就长一些,不符合,寿命就短一些,有的甚至是出台之日就是死亡之时,整个一个夭折。

          还是以商鞅为例,崇本抑末,高层喜欢,普通种地的农民也乐得看商人的热闹,所以能长寿(这个具体原因过两天再详细说明);军功赏爵,国家需要,普通士兵也拥护,所以也能长寿;郡县制,有利于加强中央的权威,普通人在这种制度下也能有出头之日(前期的举孝廉、后来的科举),所以还是能够长寿。

          有的规定,短时期内符合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所以有效,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跟大多数人的利益不合拍了,也就逐渐失效了。

          以明朝为例(刚看完当年明月的大作,印象还比较深刻),朱元璋时代,他的规定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所以相当有效,到了海瑞时代,他还想恢复太祖旧制,就有点不靠谱了。那时候,不但是高层的人不愿意恢复太祖旧制,普通人对太祖旧制也不感冒。

          我不怎么看重人们是怎么做,而是考虑他这么做的原因,只要找到了原因,就会发现,严格执行规定有严格执行规定的道理,嘻嘻哈哈也有嘻嘻哈哈的道理,一切都是以利益为依归,如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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