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文摘】袁崇焕评传 -- 华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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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写明清架空的高手古龙岗特意提了一下这个问题

      我倒是觉得他这个论点还真有一定道理。

      最近的一本《后锋》的229章的一段:

      “说的好听,可你别忘了,袁崇焕可是反贼!”崇祯叫道。

      “袁崇焕再蠢,也不会去投靠满清。因为满清不可能给予他比朝廷更高的爵位,而且,凭他当时的实力,也没必要去挣一个汉奸的帽子给自己戴上。而他若是有心自立,在将他抓起来之后,您完全可以将他调离蓟辽一带,放到别的地方任职!可是,用人之际,您却杀了大将,险些致使关宁各部造反,那可是大大的败笔!”楚辞说道。

      • 家园 为什么你那个位面崇祯把老袁定性为反贼

        历史上老袁可到死也没被戴上这么一帽子

        • 家园 袁崇焕是以“谋反”罪被磔的。

          《崇祯实录》“谕曰:袁崇焕付托不效、专事欺隐、市粟谋款、不战散遣援兵、潜移喇嘛僧入城。卿等已知之。自当依律正法。今特流其妻子、兄弟,余不问。”

          《崇祯长编》“谕以袁崇焕咐托不效、专恃欺隐;以市米则资盗,以谋款则斩帅;纵兵长驱,顿兵不战;援兵四集,尽行遣散;又携潜喇嘛,坚请入城;种种罪恶,令刑部会字磔示。依律家属十六以上处斩,十五以下给功臣家为奴。今止流其妻妾子女及同产兄弟二千里外,余俱释不问。”

          所谓袁崇焕之罪,《明史》本传云为“谋叛”,《崇祯遗录》则云为“谋反”。据《明会典》刑律具体条文,“谋反”罪的刑罚为“凡謀反(謂謀危社稷)……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淩遲處死。祖父、父子、孫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異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異、年十六以上、不論篤疾廢疾、皆斬。其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給付功臣之家為奴。”而“谋叛”罪的刑罚为“凡謀叛(謂謀背本國、同從他國),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斬。妻妾子女、給付功臣之家為奴。財產並入官。父母祖孫兄弟不限籍之同異,皆流二千里安置。”

          从《崇祯实录》、《崇祯长编》所载罗织罪名及刑罚可知,袁崇焕是被崇祯以“谋反”罪处以“磔刑”的,而其家属则降低刑罚标准(比“谋叛”罪的家属刑罚还低一等)加以流刑。

          即袁崇焕是以谋反罪被杀,但崇祯知道并不服众,所以降低了对其家属的刑罚。

          • 家园 就算是按谋反处死的,老袁好赖也是国家干部,能被称为反贼吗

            不说俺对那段古文的理解就像楼下黑岛说的,没看出那里说老袁要谋反了。就算按你的逻辑,老袁的罪名只有谋反对得上,那这个谋反也就是个政治斗争上的帽子吧,就像当年什么刑事犯罪前面加个反革命就罪加一等,但没人真的认为那些人杀人放火是在反对革命吧。

            崇祯在罪状上模糊处理了这个问题,按说既然按谋反处死就应该写出来嘛,没道理还为一个全家完蛋的家伙曲笔,显然事实是当初老袁根本没审出谋反来,但崇祯太恨这孙子了,最后动手时阴了他一把,就象当初纳粹被吊死的高级战犯都是扑腾了好久才断气的。但他肯定不会傻到喊老袁为反贼,据俺的理解反贼这个职称怎么也得有个官方公正的,白纸黑字的,不需要逻辑推理直接就能明白的造反证明吧?

            • 家园 别被他们带沟里,袁崇焕是因为兵败的责任而被诛的

              袁崇焕是不是被以谋反谋叛罪(通俗的喜欢用“汉奸”来代之)诛杀,本身其实没有意义,不过是因为从现有的资料看,没有可靠的证据可以合乎逻辑的推定是袁崇焕是勾结后金(清)的汉奸,于是袁粉想用推翻自己加上的“袁是汉奸”之罪,顺带给袁平反而已。但这不过是障眼法而已,不仅根据明朝的法律,而且以我们现在的法律来看,袁崇焕也是死于应得的。

              现在知道袁被定的罪名是这几款:“谕以袁崇焕咐托不效、专恃欺隐;以市米则资盗,以谋款则斩帅;纵兵长驱,顿兵不战;援兵四集,尽行遣散;又携潜喇嘛,坚请入城”。条条都和公认的史料对得上,证明明廷司法机构、崇祯判决处决袁崇焕,时北京城中百姓恨他到生啖其肉,确实是完全有道理的。

              谕以袁崇焕咐托不效、专恃欺隐

              ——袁崇焕再次复官时,对崇祯有过五年平辽的许诺,也由此换得了崇祯的信任,支持他全盘主持对清战局,结果才几年,却让清军主力第一次破关,并直接就打到了京师城下,这是土木之后没有过的。也就是说袁主持全面几年后,战局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急转直下的恶化了,更重要的是,这种恶化完全出于皇帝和朝廷中枢根据袁的报告而以为的战争形势之外。因此说袁违背了对皇帝的承诺,更利用皇帝的信任,隐瞒了与清军战争的实际态势显然并不为过。

              以市米则资盗,以谋款则斩帅

              ——市米资盗是指袁崇焕明明知道他向附近蒙古部落出售的大量粮食等重要战略物资,其实蒙古人只是白手套,背后基本都马上转给了清军,但他仍坚决命令执行,并几次将朝廷直接下达的相关禁令驳回。只要想象一下,如果抗战时中国军队前线将领向日军大规模出售武器弹药(对于当时的清军来说,粮食才是第一位的战略物资),国人会有什么感受好了。谋款斩帅便是著名的皮岛斩杀毛文龙,这件事不管袁粉如何攻击毛文龙不堪,但袁崇焕完全超越了自己的权限是确凿无疑的,你能想象在淮海战役时,前委书记突然直接把华野司令抓起来,不向中央请示直接枪毙吗?

              纵兵长驱,顿兵不战;援兵四集,尽行遣散

              ——这两条就是灰熊猫在窃明里攻击袁崇焕的最高潮戏码的历史真实背景,很多人包括我都不同意他在(网络版)书中给袁定下的基调,但这一段基本照搬史实,确实是他的大杀器。袁崇焕不管是身为蓟辽督师,在战前战略兵力布防上的设计,还是在此次战役中对各部队调动的命令,还是在具体阻击、战斗的临场指挥,所有的表现,都是差到了一塌糊涂,让人瞋目结舌的地步,仅仅凭此,把袁崇焕交给近现代以来的任何一个正常国家的军事法庭,他都死定了,而且是可以死几次。在他的赫赫战功(当然是负的)之下,那些“又携潜喇嘛,坚请入城”之类的添头,简直都可以忽略不计了。

              通宝推:木秀于林,rafale,
              • 家园 袁自崇祯元年上任,次年即被捕下狱

                “也就是说袁主持全面几年后,战局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急转直下的恶化了”

                这句话似乎有误,我在百度百科上查到的:崇祯元年(1628年)四月崇祯任命袁崇焕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督师蓟﹑辽,兼督登﹑莱﹑天津军务。明思宗(1610—1644)在崇祯二年(1629年)十二月初将袁崇焕逮捕入狱。连头带尾一年零八个月。

                百度百科上还说,南明就已经给袁平反了。

                不知是否属实,请黑岛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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