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讨论】薄熙来:有些人埋怨我们“打黑” 自己却不干事 -- 土拨鼠yuan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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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对这个调查,我谈下我的理解!

                      总的感觉就是国人的无奈!

                      绝大多数人都认为重庆打黑必须依法办案,重庆打黑存在违法办案,为什么会存在这种现象,大部分人认为是薄熙来是在作秀搏上位,表明大家很清楚并不认同其人品!

                      但结果大部分人居然赞成薄提拔为政治局常委,表明了对中国现实的无奈,表明对现有的那帮人并不满意,甚至愿意用一个人品评价不高的人取代他们!

                      这使我想起了一个典故,当一个贪官被调走了当地人民大哭,问何故,答:原来的已经吃饱了,新来的还没有吃饱!

                      这次投票表明:

                      1对现有的这帮人及其不满意

                      2人民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从两害中选择更轻的一个呀!

                      对这个结果感到很惊讶呀,毕竟西西河还算偏左的论坛!

                      不过感到欣慰的是法制已经深入人心,前面帖子中那些宁愿人治的人毕竟还不是主流!他们想代表人民只能是笑话而已!

                      • 家园 中国人的宿命:

                        不求最好,但求不最坏。

                        须知权利必须争取,靠别人施舍的最终会变成枷锁。

                        中国人盼了几千年的“青天大老爷”社会,究竟出了几个“青天大老爷”为民做主?

                      • 家园 不想多说了。

                        从龙华网的结果,你居然能得出这样的结论,真是佩服的你想象能力。

                        看来你真的适合在中国经济学的圈子里面混。

                      • 家园 阁下让我想起海瑞和张居正

                        法律不可能完善,只要有条款,必然有漏洞,只要有漏洞,就有踩着漏洞在条款的边缘行走的人。阁下的主张在我看来无异战争时期的宋襄公。

                  • 家园 这个投票本身就有导向性

                    出发点就没有从李庄案证据是否确凿的角度出发,而显然影射李庄案是“案中有案”。

                    而且这种网络投票结果恕我不能相信,可以操纵的因素太多,而且真正打黑的受益者,在重庆来说哦,绝大多数是不会上网的。

                    • 家园 呵呵!那我就不大认同了呀!

                      如果你说是在其他网上,那到有可能!

                      可这却是重庆自己地盘上的主流网站上的投票结果呀,如果真的要操纵,那也只可能是反向操纵而已!

                      我相信这个投票结果在那个论坛上是存在不了多久的!

                      那个论坛上活跃的人的语言,简直是让你感觉到了文革时代!

                      呵呵!不过从投票结果来看,这些人还是占少数,真正不发言的大多数的人心里还是有数的!

                      • 家园 该投票已经关闭或者过期,不能投票
                      • 家园 其实我本来不了解龙华网

                        但是当我问了我在重庆的朋友和同学后,我得到的答复是惊人的。

                        你知道龙华网还有个称号是什么吗?---卖淫网!!!

                        最出名的就是裸聊。

                        对于这样的一个网站,说成是重庆主流,我绝对不敢苟同。

                        当然也不排除我的问询范围有限,不够全面。但是这个“卖淫网”的称号,绝对没有冤枉它!

                        • 家园 晕!我彻底的晕了!

                          华龙网的主管部门好像是重庆宣传部吧!

                          现在可是在打黑呀!

                          你这样说,这个,这个!

                          是在打谁的耳光呢!

                          呵呵!

                          • 家园 这个不稀奇啊,阎王殿,太祖不是都怵它吗!
                          • 家园 您是该晕,您不知道天涯和凯迪都是海南省委办的。

                            我这里就不用“好像”了,做人没必要这么一股子阴阳怪气。

                          • 家园 反正没打我的耳光

                            主管部门真的是谁,谁这么大胆,已经和打黑还是“黑打”的讨论偏题,况且挂个政府部门名号就干龌龊事的太多太多了真正大老板是不是打黑的对象(或者潜在对象)也不好说。

                            而且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打黑需要进一步深入,因为还有很多“黑”要打,很多路要走。

                            我只是想说明的是那个投票没有说服力,更没有体现真正的主流民意,什么时候哪个权威媒体给我拿出街头巷尾采访重庆百姓得出这样的结果,我就真心信服了。

                            鉴于此,也没必要转贴什么龙华网的东西,除非是为博得众人一笑。

      • 家园 恶讼在中国向来是人人喊打的

        何况李庄叫嚣背后有你们动不了的背景呢。

        从辽宁刘涌,到重庆李庄,专家律师早就在中国人的道德天平上丧失了一点点重量,剩下的都是金疴拉了。

        毋庸置疑,拍手称快的民众对这为虎作伥的恶讼早已深恶痛绝之!!!

        得民心者得天下!!!

        不敢妄言薄之未来,但我敢断言人心所向!!!

        恶讼玩法,程序正义能代表结果正义?
        外链出处
        我们必须承认,目前我们的法制还并不完善,不仅程序法,就是实体法的条文,表述和定义也不够严谨。也正因为如此,才给了恶讼李庄们玩弄法律的机会。

        追求程序正义,这是法治社会的理想目标之一,无可厚非。法制不完善这个既成事实在前,刻意的强调程序的正义性,利用现实法规的不严谨,试图混淆视听,误导民意,逃避罪责,这是典型的恶讼行为。程序正义能代表结果正义?

        众所周知,重庆打黑,这是一个掺入了人治因素的官方行为。就现实中国而言,我们正在努力的朝着法制化的目标迈进,但至少目前还必须依赖于人治的辅助,才让保证法治化进程的有序和正义。用打黑行动的人治因素来试图颠覆打黑行动本身的正义性,这是恶讼们此刻玩弄的伎俩之一。[/QUOTE]

        [QUOTE]重庆李庄案又一次点燃了右右们的神精。金融危机后哑口无言的右右们,又一次搬出了美国主子的陈年旧货。网络论坛上,但凡重庆李庄案的帖子,多半都会有一知半解的右右们,在用“程序违法结果无效”,这样一个简单的法理常识,来图解恶讼李庄们的自圆其说

        要求程序正义。这个”程序“,应该是现行法律的既有程序规定。要求定罪准确,”定罪“辩护,应该是在尊重和确认现行法律条文有效性基础上的辩论。离开了现实法律的框架,妄谈程序正义和法理严谨,那不过是在颠倒是非,以达让自己或帮助他人逃避法律制裁的可耻目的。

        重庆李庄案,发展到今天,已从一个单纯的司法案件,上升到了关系打黑成败的政治问题。打黑行动,顺应民心,恶讼玩法,安能得逞?

        • 家园 法盲一个

          转几个楼主链接中跟的帖子

          呵呵!

          按楼主的逻辑,打黑是正义的,所以法律程序如果影响了这个“正义”,那么法律就该被踢开。

            同样,发展经济是正义的,如果有人以保护自己土地、房屋的权力为理由当“钉子户”,当然应该坚决打击!

            你维护的“正义”早晚会成为砸向自己脑壳的石头。

            一头猪!

          刚看到,楼主纯属脑子进水。

            首先,程序正义这个词就纯属胡说八道。程序如同定理,只有被证明是否合理和验证其适用范围。程序不具任何感**彩,只有是否合理合法之说。

            其次,我们都知道一个公正合理的过程未必带来公正合理的结果。这是因为仅仅有过程的合理是不够的,一个案件是否正确审理,合理的程序只是其中一环。

            再次,尽管程序合理未必导致正确的结果,但不合理的程序则注定更具危害性。前者只是必要条件,但必须遵守每一个必要条件,才会得到合理的结果。

            所以,既然有着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李庄犯法,那干嘛不按着合理的程序审理,让所有人都心服口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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