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祸福的异同 -- 魂与梦

共:💬1 🌺5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1
下页 末页
  • 家园 【原创】祸福的异同

    祸福的异同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这是老子在《道德经》第五十八章中的名言,大概也可算作是《道德经》中流传最广而又难得不受人诟病的一句名言。这句话从古以来便得到普遍的认同,它的哲理极深,兑现率也极高,因此在世间流传极广,尽管很多人并不知道这句话是老子说的。

    对一般人而言,祸福是泾渭分明、完全不同的两回事!譬如说,一个人摔了一跤,或者给车撞了一下,断了一根骨头,在医院躺了一个星期,要他从心里承认这是“福”,似乎不太可能。尽管有的人也会自嘲的说一声:“不死便是大幸!”。但如果真有个人哈哈大笑说:“这实在是命运的眷顾!”那恐怕难免要被人看作是精神不正常。

    这也难怪。因为一般人都是从个人的利益出发看问题的。对个人的世俗利益有利的,为之福;反之,则为祸。因此祸福泾渭分明,非福即祸,容不得半点的“混淆”。

    但是每个人的立场是不同的。既然对祸福的看法由看的人的立场来决定,那么同一件事,对不同的人,就会有不同的祸福认识。有的认为是祸,有的认为是福。

    这一点很好理解。不好理解的是同一件事对于同一个人,是否也会既是祸,又是福呢?

    老子告诉我们是这样的。由于无数事实的证实,我们不假思索地下意识地同意了这个观点,并且又出现了很多类似的名言,譬如“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亡羊补牢,未为晚也。”

    但究竟为什么会这样?很多人会说,这是一个哲理问题。当你接受了“祸”的教训,坏事就变成了好事;相反,如果一直沉醉于“福”中而不知警惕,这“福”迟早会变成坏事。

    能有这样的认识应该说已经是不错的了,它已经比我们刚才说的纯粹从浅近的当前利益来看问题高了一个层次。但是应该承认,这种认识还是停留在从个人的私欲认识祸福的立场上。如果我们能跳出这个私欲的立场,而用全人类或者是全宇宙的立场去看问题,那显然得到的祸福结论又会完全不同。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在地震中楼房倒塌,压住了很多人。为了让里面的人尽快得救,一个压在最外面一条腿又拉不出来的老教授主动提出截断自己的腿。截肢对他一人是祸,可是对其他的人则都是“福”。这种“趋祸避福”的认识便已经完全跳出了私欲的范围,值得大书一笔了。

    有些人说,你这是混淆概念。截肢对别人是福,对老教授还是祸,依然是泾渭分明的。

    也对。正因为这样,老子对我们这些还处于低层次、习惯从私欲出发看问题的人,提出了“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的告诫。他告诉我们,即使你还是从自己的角度出发看问题,祸福两者也都是互相依存、不会单独出现的,不用特别高兴,也不用特别悲伤。

    其实想深一点,如果接受一些佛教循环往生的思想,我们可以认为人的境遇是由你前世积累的“福报”和今世的行为综合决定的。而如果这一次你享受了“福”,当然同时也会抵消你的“福报”,从而让你今后的遭遇相形困难。反之亦然,你在遭遇祸事而处于痛苦中时,也同时化解了你的罪孽。如果能这样来认识,那对祸福的异同就又有了高一层次的认识了。

    但是这还不是最高的层次。从老子的观念来看,到最深处,祸福本是同一物。从“道”(宇宙及其运行规律的角度)来看问题,只有利而无弊,或只有弊而无利的事情本来就是不存在的。

    对做到了“内观其心,其心无心;外观其形,其形无形;远观其物,其物无物。”(老子《清静经》)的老子来说,祸福只是一体的两面。

    至于从个人的角度,他在《道德经》第十三章就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及我无身,我有何患?”连身体都没有、虚无了,还有什么祸福?

    所以,对“祸”“福”两字, 不同的立场、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次会有不同的认识。而看来只有到了老子这样的认识水平,才能理解祸福的一体性。有了这样的认识,我们也就可以完全解脱世俗的烦恼了。

    关键词(Tags): #老子#祸#福。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1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