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以马丁大叔的名义】伴郎故事 -- 史文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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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以马丁大叔的名义】伴郎故事

    一般来讲,俺经常会在上班的间隙瞄几眼河里,------也很自然地,俺总希望这样的忙里偷闲能看到一些轻松愉快的事儿。但最近河里的情况,让俺有点不爽。相信其他的偷闲族河友的观感也应该差不多。----由于一个点上的纷争,在秋天风干物燥的大气候下,蔓延成了一场大火,这种事情,以前都常有的,但这次的结果是有些过分了。---因为俺所非常敬重的一批ID居然以“上岸”的形式作为解决方案,----这个结果相对于这个起因而言,实在是太不成比例了。

    俺的粗鲁看法是,无论这件事情的内部细节如何,作为一个积极的后果,在西西河里,“X骚扰”已经成为老鼠过街了。-----这是一个好事,清洁了河道,也促进河里的道德水平。----同样的,肇事者也受到了严厉的处罚。----就事论事,对于俺们这些偷闲族而言,已经可以过去了。

    而且,相对于成年累月在河里看好帖子,与牛人共同学习进步这样一个大跨度的进程而言,这件在一个时间点上发生的事情,在已经有了公正处罚结果和河里的公论都形成一致的前提下,--其重要性是否真的有那么大,大到让我们因此“上岸”的地步,俺个人对此是持保留态度的。

    进一步说,俺觉得对一个点的过分的渲染,反而会让大家忽略事情的本质。

    所以,在此,俺要对Landlord兄和穿越教授提出点名批评,----理解你们要退出的理由,理解你们这种出于纯正感情的义愤,----但请你们想一想,你们俩,一个是用自己的退出企图去挽留你的朋友,一个是通过自己的退出来送别你们的朋友,----这两个办法能称得上是有操作性的办法吗?---再说了, 靠!那剩下的河里的朋友们呢?难道真的离去的就是QQ, 剩下的都是360吗?-----还有,看看你们俩的出息!这种做法,虽然是出于可尊敬的真情,----但是爷们儿干的事儿吗?-----男生尊重女生是美德,但正确的做法是用男人右脑思考的方式,而不是马公景涛在陈喆大娘系列剧里表演的路数。否则,哼哼哼,阿姨已经有过结论了。李禾平:【闲扯】会引起你在生理上产生反感的演艺界人士。

    因此,俺决定向马丁叔叔学习,也在百忙之间写一点小帖子,凑凑热闹,耍耍贫嘴。并以此题记为碑,宣示俺此坑必埋!

    关键词(Tags): #伴郎故事元宝推荐:牛铃, 通宝推:牛铃,蝶舞春园,藏猫猫,老引北京,huky,老马丁,北溟有鱼,chalet,
    • 家园 【原创】伴郎故事(三) (the end)

      塞蒙是俺的tablemate,俺们俩的关系是相当的好。无论是他暗恋的,还是被暗恋地女同学,俺都知道。

      在高中阶段,塞蒙是一个标准的文青,郭富城的发型,郭冬临的脸,张学友的身材,曾志伟的眼。----经常和俺讨论披头士和窦唯。直到俺们俩各自上了大学,写信地时候还能捎上一副漫画什么滴。

      但后来他变了,大学毕业后,他去了“你哄”,而且在“你哄”就业,然后,他就变成了一个典型的被工作吞噬了心灵的“你哄”劳模。偶尔放假回国和我们聚会,半个小时内没有接到手机,就会出现打呵欠,超过四十五分钟,就流鼻涕,过一小时,他就给公司打电话,询问为啥没有事情发生了。

      所以俺很痛心。但历史无法改变,生活总是残酷。

      本世纪初的某一年五月,俺接到他的手机,

      问:“儿童节有空吗?”

      答:“是不是要俺做伴郎?”

      :"是。”

      俺很高兴,这厮虽然漂泊在外,但结婚还是要回到家乡滴。---不过,想到他在“你哄”呆了很久,没准有啥奇怪的规矩。于是问他:

      “做你伴郎有啥讲究?”

      “西装革履。”

      “靠,儿童节俺们这儿都是短袖短裤啊!”

      “我结婚啊,很正式的场合,当然要西装领带!”

      --------------------------------------------------------

      一个月后,儿童节,俺的小城热浪滚滚,滚滚不绝。下午一点,俺到达他在酒店的“洞房”(他婚后并没有定居本地。),发现里面什么喜庆的玩意都没贴,而拍婚礼录像地家伙一小时后就到了,没办法,俺只好临时去本地的礼品街去买这些玩意了。

      那条小街,人如织,裙飘飘,拖鞋洋伞,冰激凌雪糕。就看到俺一个人,衬衫领带燕尾服,满头大汗,气喘吁吁,乱跑。买了大大小小的双喜,还有不干胶。

      等俺回到酒店, 衬衫已经完全性感地湿透,像非洲难民一样,前胸贴后腰。狼狈地帮他一伙亲戚整理好洞房,塞蒙新郎风光抖擞来了,冲俺从头到尾打量半天说,嗯,“小史,发型太乱。”

      打理好发型,俺和他去婚礼大堂,走路间他告我,晚上还有一个结婚仪式,到时候,还要俺上台发言。我心说:“这还休,格兰特的四个婚礼和一场白喜事啊。”但想想塞蒙毕竟“你哄”来的。还是给办的正规一点吧。

      于是,就开始打腹稿,凑笑话,不一会儿。婚礼就要开始了。

      宾客到齐,桌子满满,典礼开始。现代化的中国婚礼演变,至少在俺的小城里,是一个古典中国传统被西方影视作品婚庆场面逐渐得寸进尺的的进程。在典礼上,既有新人给双方父母上茶之类的老传统,又有新娘由岳父领进场交割给新郎的新俗套。但还好,没进化到伴郎给新郎递婚戒的地步,否则,俺可以效仿Joe给ross做伴郎的那一幕了。

      终于,在双方老爸都念完了稿子之后,新郎和新娘互相啃了以后,俺和伴娘要上台调侃他们了。----(主)伴娘第一个上场,她气质优雅,婀娜多姿地走上了礼台。悲剧发生了。-----她穿着的是一条超短裙。比篮球队员还短,接近网球手了。---自然,上身穿的是短袖了。----看到这一幕,俺深深地愤怒了,质问塞蒙道:“这是啥道理,不知道伴郎和伴娘是有最惠国待遇条款吗?凭啥她穿的这么清凉,俺就这么严实捏?“

      不过塞蒙是无辜滴,问题在于新娘子是一个很自由,很OPEN的女士,她对她的伴娘穿着毫无意见。plus,塞蒙虽然在”你哄“呆了很久,却一点都没有学到你哄文化唯一的精髓,”大男子主义“,所以,俺的交涉和抗议,像挨了炮击的韩国棒子一样,被塞蒙像朝鲜雄壮的女播音员一样,无视和镇压了。

      于是,在那场婚礼上,有一个清新自然的伴娘说了一段俏皮而可爱的祝词,而相比之下,有一个沐猴而冠的伴郎由于愤怒和伴娘修长美腿的干扰,结结巴巴地讲了一个笑话,那个笑话的结果是,场面静的,连一位衣着端庄的淑女在角落里未能完善控制的消化道末端气体泄露的声音都被全场听到了。

      所以可以理解地,等俺回到了伴郎桌,马上向其他高中同学哭诉了俺的屈辱。----这些留着口水看伴娘的兄弟回过神后,都对俺表示了同情,像山姆大叔给李明博小总统所做的一样,他们纷纷表示要给俺两肋插上一刀。其中有一个特别有才能的兄弟想出了一个主意。

      -------------------------------

      按照江湖的规矩,新郎和新娘在每桌祝酒之前要表演一些节目。在前面的桌子里,由于俺这样的资深伴郎在,所以塞蒙有惊无险地过关了。但到了最后的伴郎桌,俺是从护法,变为捣乱者。节目是这样滴。

      六个伴郎分两组,相对坐下,双膝对顶 。于是成了一张小床。新郎仰面躺到这张小床,嘴里叼一株玫瑰花。

      要求很简单,新娘爬到这张床上,从新郎嘴里叼回这株花。

      好,

      塞蒙躺好了。

      玫瑰花插到了他嘴里。(由于俺的恻隐之心,花枝上没涂上芥末。)

      新娘整理了一下婚纱,开始攀爬。

      继续攀爬。

      继续攀爬,灯光,摄影师按照要求从远景进入近景。

      新娘和新郎的头部逐渐靠近,

      靠近,

      靠近,

      就在要接近的那一刻。。。。。

      突然,底下伴郎们的膝盖活动了。像运动场上的人潮一样,形成了一波又一波的正弦曲线。而上面的新人两个就像一对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忽然激情迸发的恋人一样。。。。。

      佛说:

      ”是塞蒙动?

      还是新娘动?“

      错!

      是俺们伴郎们动啊!嘿哟嘿哟嘿唷唷!!

      通宝推:牛铃,我爱莫扎特,大眼,
    • 家园 伴郎故事(二)

      沃尔夫同学是俺的高中好友, 他是一个天才,在俺还在学习古典文学选读时,他就已经思考黑洞和世界的死亡了.那时候他长发飘飘,眼神如刀.

      有一次他和我提议,组织一个乐队, 取名"青蛙", 俺对这个名字有所腹诽,但沃尔夫告诉俺,这是对"PRINCE"乐队的致敬.----况且,他说要让俺来当主唱.---所以俺只好答应了.-----然而这个乐队最终还没能搞起来,因为作为鼓手的沃尔夫在家练习时过于勤奋,除了让他们家的马桶盖和马桶都被震裂之外,据说连守护了他们家几十年的老蟑螂都受不了,成群结队地爬走了.----于是沃尔夫的父亲,明智地扼杀了我们这个梦想.

      不过,青春的时光总是留下甜蜜的回忆,所以一直,俺和沃尔夫的感情都不错.后来,我们考上了不同的大学,再后来,他去了魔都,俺回到了故乡小城,之间的联系就没有那么频繁了. 直到本世纪初的某一天,他很兴奋地给俺打电话,说到:

      "小史,俺要结婚了,你来魔都给俺作伴郎吧!"

      老实说,虽然那时候,俺已经不是很生涩的伴郎了,但俺的职业生涯局限于家乡的小城,还没有进入魔都这样老牌的现代化西化城市.-----然而我们都知道的,人生有一些邀请是无法拒绝的.伴郎正是其中之一,---况且,对于俺而言,还有一个特殊的理由.

      上世纪末, 俺第一次去香港,那时候穷啊,而且那时100块人民币才能换90多块港币, 不像现在,100块港币才80几块人民币了.-----由于第一次去香港,俺不得不去逛街,购物, -----通常而言,俺是一个物欲很低的家伙,但香港的蛊惑力是非凡地.-----虽然那时手头并没有太多的MONEY,可还是被一件衣服被诱惑住了。----那是一件。。。。燕尾服。

      传说中,燕尾服是一头自卑的企鹅发明的。-----是的,没有比一件分叉而修长的燕尾服更能掩盖一尊敦实的臀部了。----因为这个理由,虽然俺把手里捏着的小钱捏出了N把汗,但还是开口了。-----俗话说,丑小鸭也想成天鹅,野百合也会有春天,-----那时候俺还没有胖到如今那么坦然而又死心塌地的程度, ----所以,

      “请问,这个多少钱?”

      “。。。。哦,介锅衣服啊?不好意思,它是一套滴。。。”

      靠,俺定睛一看,确实如此,这件后尾分叉的衣服其实一个三件套西装的外套,而且里面的西装还是可恶的意大利式的修身设计,俺努力了,但只有外套才能让俺穿进并自如地活动肘子,而里面的西服和裤子,穿出的却是体操队员的效果。

      总算还好,大概是同情心作祟吧,那个香港女营业员答应把外套单售给俺,于是,俺终于穿上了这件“燕尾服”了。

      但回到家乡之后,俺马上意识到,这件衣服恐怕很难穿出门了。----显然在俺的那个小城里,穿着燕尾服上街的人,要么是某一个来访的重要人士,要么是一个在婚纱照现场逃跑的新郎,俺既没有一大群随扈来冒充前者,也没有一个哭着喊着穿着婚纱的姑娘来配合后者,---唯一可能的下场就会是被误会为某个高级酒店翘班的门童。所以,这件寄托了俺那么强烈的“瘦身”企图的燕尾服从买回来,就被放进衣柜了,伴着一大堆的叹息。

      直到此刻, 终于有了去魔都做伴郎的机会了,俺可以名正言顺地把这件衣服拿出来罗。

      雪白,雪白的衬衫,金黄色地领带,外套很优美地在腰间舒展,然后在膝间收回。俺风度扁扁,驾临魔都。

      到了沃尔夫新房的时候,俺自感身轻如燕,顾盼生姿。敲门地时候,还装模作样地干咳了几下,谁知道门一打开,俺就被揪进去了,沃尔夫上下打量了俺几下,很满意地点点头,

      “小史, 待会儿跟俺去拍录像吧,”

      “好。”

      “戴上这个。”

      他递给俺一副白手套,俺心想,“太隆重了吧,这不还是你结婚啊,”但没容俺细想,摄影师已经到了。一进门就嚷嚷,

      “快点,快点,不然光线就不行了。”

      于是满屋子地人手忙脚乱地往外走,当然沃尔夫和他的新婚老婆走在前头,摄影师一边后退,一边对着他们拍,到了门口,突然一声断喝:

      “伴郎捏?”

      “有!”俺扭捏着腰肌抢上几步。

      “戴上手套!”

      “好,”

      “去开门!"

      ......于是,俺低头,哈腰,开门,新郎新娘作甜蜜状昂首而出。走向婚车。

      ”等等,“又一声断喝,”伴郎,过来开门!“摄影师在摄影机后面挥挥手,俺颠儿颠儿又跑去了,哈腰,让新郎把新娘送入车内,然后,俺跑到另一边,给新郎开门,使他从另一侧进入。

      。。。。那一天,俺大概开了七八次地门,后来沃尔夫的结婚录像里,留下俺的影像的,只有那一双白手套。

      虽然如此,那一次地魔都伴郎行还是一段非常美好的回忆,因为那天地婚庆录像,在洞房里出来后,我们是直奔浦东的中央绿地。----该日必然是黄道吉日,因为那天地下午,在浦东中央绿地广袤地草地上,铺满了白色的婚纱和笔挺的西服。触目所见,大概有四十到五十对的新人在此地录像。---而这,并不是让俺倾倒的。----让俺为之一振的景象是,作为一个此时魔都婚庆录像的必备节目,那些新郎们都会西装领带,高帮皮鞋的装备下,扛起长裙飘飘的新娘们跑一圈。----而其中,很有几个是青筋毕露的新郎和富有滋养的新娘这样的组合的。当看到这样一对对新人如此艰难又满脸龇牙咧嘴地作幸福陶醉状从俺面前跑过时,----俺深深地感到,”值得托付的男人“这句甜蜜的话后面所隐含的深刻寓意,并慨叹魔都人民居然能用这样看似俗气的录像拍摄,来如此富有哲理地向新郎们阐释婚姻的内在。

      夕阳西下,微风习习。此情此景,岂能无诗?于是得句一联。

      娶妻当娶赵飞燕,嫁人要嫁鲁智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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