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评总理之恩来有妻 [全文完]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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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记得陈毅说过,地主里有没有好人?

            有!但是,地主阶级作为剥削阶级,应不应该被消灭?无庸置疑么。(大意)

            所以,地主作为个体,里面有好人,甚至大善人,与地主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应当被消灭,并不矛盾。当然,消灭地主阶级,并不是把所有的地主枪毙,也要区别对待,土改时大部分没有杀吧。

          • 家园 你这个理论很不错,问题是,执行上就必须落实到具体的人

            整个阶级斗争的理论都是逻辑自洽的,也能够解释很多的社会现象。

            但是,在社会实践中,就必须明确地主阶级到底是哪些具体的人?不同阶级之间待遇差别是什么?可量化的衡量标准是什么?一旦涉及到这个问题,麻烦就来了。比如说,我们规定地主的衡量标准是50亩以上为地主。那问题来了?49.9亩的人家在关键的成分上就逃出生天。

            如果我们更加动态的看问题,新的谬论就会层出不穷,1947年华北土改,一个赤农分得土地,由于他经营有方,但1951土改时,他的土地持有亩数由当初的5亩增加到100亩,这时全国重新划分成分,他就成了地主,要被批斗!你说下面办事的工作人员极左?不是,你给他的操作手册就是这样,他只能在静态的时间点评价具体的人。你能怪罪这个赤农不该努力工作,为家庭增产增收吗?那岂不是要号召大家都懒惰不干事,以穷为高尚?

            而随后的互助组到高级社合作社这一系列的演变,本质上就是应对农村出现的这种变化。

            在举一个例子,一个大家族四兄弟分家单过,每兄弟分的土地一样都是60亩,30年之后,假设四兄弟的土地亩数没有变化。他们的儿子年满20岁,又要分家单过,巧合的是,老四只有一个独苗,老大老二老三都是七八个儿子,到子侄一辈,赶上土改,老大老二老三的儿子均了田地,变身为新社会的中农,而老四的儿子成了地主。从政治上,要打倒,要批斗,还有各种经济权利,公民权利的剥夺。你说老四的儿子冤不冤?我们总不能怪老四的老婆肚子不争气,生不出七八个儿子吧?

            我们可以看到tg革命历史上很多极左的例子,我认为根本原因就在于此:将分析宏观社会趋势的概念导入微观的改造社会的具体行为中,同时,动态的社会发展和静态的工作互相混淆。

            • 家园 例子不成立

              tg还真就考虑过,实际划分的过程中,主要看是否存在剥削,而不是机械的按照田亩多少,甚至也没按照生活水平的高低。

            • 家园 TG历史上的极右的例子怎么解释呢?
            • 家园 从客观上来说,划分为地主都存在雇工行为

              所以老四根本不冤.

              只有自己种地不雇工的划分为地主才冤.

            • 家园 看了几个回帖后的感想就是真把共产党当千手千眼观音了

              一点死角都不能留啊。对TG的要求可真是高。

              PS 你举的例子不成立,51年老解放区可没重新划成分

            • 家园 对了,还有,那时男女都有资格平分土地

              所以什么“肚子争气不争气”之类重男轻女的话,对于土地分配是没有意义的。

              这是1967年颁布的《土地法大纲》

              第六条

              除本法第九条乙项所规定者外,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使全乡村人民均获得同等的土地,并归各人所有,(中共中央注:在平分土地时应注意中农的意见,如果中农不同意则应向中农让步,并容许中农保有比较一般贫农所得土地的平均水平为高的土地量。在老区半老区平分土地时,应按照一九四八年二月二十二日中共中央关于在老区半老区进行土地改革工作与整党工作的指示进行。)

              实际上,在这个土地法大纲颁发前,在很多老根据地,女性,无论是否婚配,都有资格分配土地。那时青壮年男性大多上战场或者搞支前了,农村的劳动力主力就是女性,不给女性分土地,土改根本搞不成,而当时农村土改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妇女工作。

            • 家园 没看过毛选吧?

              毛选第五卷就有一篇文章专门评论新旧解放区的土改政策,特别指出了老解放区不应搞重新评价成分,以及老解放区的农民组织如农会等,应以中农为主,中农应占比三分之二,因为土改后大部分人都成了新中农。而新解放区的农民组织应以贫农为主,占三分之二左右。这样的构成才符合当时的社会情况。

              另外,你说的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在土改后没几年(大致5年左右),就有人因疾病或其他情况重新致贫,当时农村的合作化运动就是针对这种情况才出现的(其实,之前,1943年,毛泽东就写了《组织起来》一文,毛泽东在几乎所有的革命实践中,都做到了理论先行,然后不教条地实践理论,所以在全国解放前,老解放区就已经出现了合作社)。

              另外,在毛选第五卷里,也有专门讲工商政策及城市接受政策的,就工商政策,毛泽东专门批判了竭泽而渔的左倾工商政策,其实共产党里面,毛泽东最懂经济。

              通宝推:hwd99,老老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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