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药家鑫‘激情’杀人!!! -- 天煞穆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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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那好,被杀的人算什么?
          • 家园 无恙兄进

            实际上一个案子中,行为人的行为残忍与否,确实很难界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基本认为,一般人难以接受的杀人方法,就可以认定为特别残忍、特别危险。如用多种工具杀害被害人,或用一种工具多次杀戮,使被害人长时间经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使被害人面目全非、身首异处等;使用爆炸或用交通工具等方法杀害被害人等。就可以认定为手段特别残忍。在故意杀人罪中,很多行为人开始实施的罪行都不是故意杀人,有许多都是临时起意。例如入室抢劫,被害人看到了行为人的脸,行为人为逃避制裁,临时起意杀人灭口。这个转换过程中的逻辑链条非常清楚。药案中,药开始的时候犯的是交通肇事罪,在随后的过程中药就是为了逃避责任,而选择了杀人灭口。而且手段特别残忍。如果把临时起意作为激情杀人的法律要件。那这个社会可就真乱套了。

            • 家园 同意你的说法

              药的杀人起义的逻辑链条其实很清楚。让人接受不了的是他的这个转换和大家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冲突太大--因为怕惹麻烦而杀人。其实就是不关心他人的权利,内心很冷漠。

              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想法,不过估计不会有多少人会这么极端。有谁能站出来说自己没有做过损人利己的事吗?可能在某些人的眼里,杀人也只是一个手段而已,他并没有认识到尊重他人的生命是现有社会的最基本的要求。

              我现在的观点是,在自首的前提下,应不应该给药一个存活的机会?如果药本身并不是穷凶极恶之人,死缓是不是足够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我希望大家能理性讨论讨论这个案子,开始的李刚案,70码炒作的太厉害。如此的炒作,只能给社会带来伤害而不是促进社会的发展。

              • 家园 糊涂啊!

                如果药本身并不是穷凶极恶之人

                连捅八刀啊兄弟,这样的人不是穷凶极恶,还要怎样才算穷凶极恶……

              • 家园 不同意你的看法

                "开始的李刚案,70码炒作的太厉害。如此的炒作,只能给社会带来伤害而不是促进社会的发展。"

                这些不是炒作, 是平头老百姓对社会司法(不)公正, 从某种程度上说, 整个社会不公正的一种呐喊. 这正促进了中国社会的发展,

                第一, 至少上面两个案子得到了相对公平的结果. 如果没有你所说的"炒作", 李刚儿子不会承认喝酒, 再加点压力, 多给点钱, 有可能那案子就私了, 他现在还能喝酒开车泡MM. 最差结果, 一般交通事故, 看看哈儿滨宝马大姐, 弄个缓期执行. 70码呢, 没有你说的"炒作", 警察可是当场鉴定的70码哦. 我怀疑你根本不了解70码的意义, 70码以下就是算是一般交通事故, 也不用做监狱了, 但是现在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事情的真相得到了大白.

                第二, 公检法有了一点点的警告, 要说人话做人事情, 别把老百姓都当了傻子了.

                药如果是你所说的一般小混混, 程序应该如下: 撞了第二次-->被带到派出所-->屎被打出来了-->承认了先前杀人-->上法庭-->判了-->同学们: 你听说了么, 小药好象被抓进去了.-->李老师: 这种小流氓说明了我们当今社会的冷漠堕落, 一定要严惩. -->西西河: 日啊, 小日本核废水直接倒海里, 比我们村那造纸厂还黑.

                这里大家还在"炒做", 某种程度上不是针对药, 而是, 在心底有种默认, 社会不平等, 有种愤怒.

                • 家园 “一般交通事故”是这么评的?能告诉我资料来源吗?

                  我怎么没听说过?70码以下算一般交通事故,还能不坐牢?60码撞死人就不坐牢?哪家的规定?

                  交通事故分级: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

                  一、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哪有什么车速?还有,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我翻了8遍了,就是没找到“超速撞死人就重判,不超速就轻判”这一类的条文!

                  至少当时没有。胡斌70码案子是2009年的事,2010年浙江省出台了这么一个规定:

                  浙江省量刑指导意见:交通肇事罪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2)出于追逐竞驶、寻求刺激等动机,在道路上超速行驶50%以上的;

                  (3)在斑马线上致行人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下列情形,一律不适用缓刑:

                  (1)醉酒驾驶机动车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有出于追逐取乐、竞技、寻求刺激等动机,在道路上超速行驶50%以上情节的;。。。。。。

                  也就是说,如果浙江范围内再有一个干了跟胡斌一样事情的,在刑法未有新的修改之前他会被判得比胡斌更重,可能要坐3年到3年半的牢,而且不能缓刑。

                  您的资料是哪里来的?还在这给人“科普”?

                  其实我怀疑对于“70码”这个名词的炒作是一场阴谋,如此而已。

                  • 家园 当年说的很清楚了, 我又给你找出来了

                    1. 案发时肇事车辆车速认定“每小时70码左右”,而文二西路的限速为50公里/小时

                    2.这段网上抄来的.

                    "这个“70码”名词的含义是什么?

                    在限速50码的地方超速行驶,70码是一个责任的分界线。

                    因为如果到了75码就是超速百分之50,那就牵涉到犯罪了。

                    当然,这是指出了事故。

                    也就是说,警方在无详细调查后,作的简要通报里说到的这个70码,对以后的责任区分就很重要了

                    虽然撞死人,但是不到75码,因此不算犯罪,顶多就是交通肇事,

                    到了75码,责任就是犯罪了

                    由此可见,这个名词的重要性了

                    有人预测,10日后不会超过 87码,(超速75%和超速50%又是2种概念)

                    而在5月15号,警方认定肇事车辆事发时时速在84.1至101.2码之间,这个推断刚好符合上面的预测。

                    70码这个词的出现,也是民众在质疑政府部门办案能力以及是否公正公平,也在质疑着富人阶层的“摆平”手段;

                    若是这种明显的包庇行为都被“摆平”的话,那么民众的安全感就会完全丧失。"

                    3. 我一平民百姓不敢做科普, 说过来了, 也没责任给任何人做科普.

                    但是关于70码的问题, 当时新闻讨论的很透彻了, 您要我写篇严谨的法律分析包括响应的法律条款, 没有, 因为我没那工夫. 再说了, 就是我花了那工夫, 您就潜水了, 我也番不着. 哥就一民科, 以在网络上兴风作浪破坏国家安定团结为乐趣, 呼吁不明真相百姓快来上当.

                    • 家园 一派胡言!

                      "这个“70码”名词的含义是什么?

                      在限速50码的地方超速行驶,70码是一个责任的分界线。

                      因为如果到了75码就是超速百分之50,那就牵涉到犯罪了。

                      当然,这是指出了事故。

                      也就是说,警方在无详细调查后,作的简要通报里说到的这个70码,对以后的责任区分就很重要了

                      虽然撞死人,但是不到75码,因此不算犯罪,顶多就是交通肇事,到了75码,责任就是犯罪了

                      交通肇事罪及其司法解释呢?哪条写了超速到了50%才算犯罪,不到的话撞死人都不算犯罪?啊?

                      但是关于70码的问题, 当时新闻讨论的很透彻了, 您要我写篇严谨的法律分析包括响应的法律条款, 没有, 因为我没那工夫. 再说了, 就是我花了那工夫, 您就潜水了, 我也番不着. 哥就一民科, 以在网络上兴风作浪破坏国家安定团结为乐趣, 呼吁不明真相百姓快来上当.

                      你说的这话让我都觉得恶心!

                      我是很认真的在跟你讨论法律问题,谁叫你恶意编造子虚乌有的司法解释?在网上造谣生事很愉快吗?投蛋。

                      我最后问你一次:

                      虽然撞死人,但是不到75码,因此不算犯罪,顶多就是交通肇事,

                      你这个司法解释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哪里?在哪个文件里找到的?编造不存在的法律规定?我不要你写分析文章,就把条款列出来你做得到吧?

                      • 家园 你先说说这个

                        "如果浙江范围内再有一个干了跟胡斌一样事情的,在刑法未有新的修改之前他会被判得比胡斌更重,可能要坐3年到3年半的牢,而且不能缓刑。"

                        你以为为十么浙江省会在胡以后改那个法律? 还有, 记得胡斌判的就是三年.

                        • 家园 你说呢?法律有滞后性的

                          正因为这种非法赛车是新课题,以前没有这种情况该重判的相关政策,出了胡斌这次事故之后,考虑到对社会危害性较大等原因,出台相关政策,应予重判。

                          还有,今年2月份刚出台危险驾驶罪,醉酒驾车和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没出事也要拘役。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他判的是两年半,自首和主动赔偿获得原谅减轻了刑罚。

                          虽然撞死人,但是不到75码,因此不算犯罪,顶多就是交通肇事,

                          到了75码,责任就是犯罪了

                          我说完了,你的这条的出处呢?民科“法律专家”?该你回答了吧?别再转移话题问我别的哦。

                          • 家园 老兄息怒

                            你刚刚提的, 不是从一方面肯定了我的说法, 那个70码促进了中国司法的公正? 因为他消灭了一个小小的灰色地带.

                            在网上我比较喜欢调凯, 因为网络么, 到底是虚的, 认真你就输了. 我也好久没做十么研究举证了, 因为很多时候挑刺儿的人, 对问题本身不敢兴趣, 而是来发泄生活中的气来了, 找个岔, 把你羞辱一番. 我回头低头亨几亨几做半天调查, 写了一大篇, 他回头随便挑你两点, 再羞辱一翻. 到头呢, 人发泄完了, 知识学会了, 拍拍屁股走了, 我呢, 被人骂一番, 把人教聪明了, 搭上了自己时间, 到头来十么没有, 当然这里不是说你.

                            好了, 关于70码的争论, 当时的思路是大概那样. 首先啊, 不是70/75码本身有意义, 更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而是在超速50%这个上, 你后来也找到了, 50%是个分界线. 这个分界线啊, 是原来就有的, 当时交通警察当然了解, 所以把速度一下扣在了45%上面.

                            首先, 中国实际上对交通事故上面量刑是非常模糊的, 就是这所谓的模糊, 制造了很多的奇怪问题, 一个例子是同是酒后驾车撞死人, 很多人都是缓刑了, 主要看你钱口袋有多深了.

                            那为十么 50%这么有用呢? 要从法律的所谓"解释"上来说了. 兄弟你可能没在国内学过车, 那开车师傅会跟你说, "一高两超"是严重问题, 不能违反, 其中的一超, 就是指超速50%以上, 50%以上了, 你要么扣分要么执照吊销.是肯定的违反规则了, 属于严重超速, 而且和另一个超, (超载), 和喝酒放在了一起, 因为呢, 里面有个"主观"的因素在里面了. 50%以下呢? 50%以下一般罚款, 但是以前有人挑战过, 说50%以下罚款是不应该的, 原因为没有法律明显说那是违法, 比如说安徽省, 以前对50%以下超速没有明法规定要怎么处理, 警察一般就罚你200块, 就有人反对了, 说凭十么啊, (是不是和你有点象? 开个玩笑), 钱能不能拿回来就不知道了.

                            说了半天, 50%对胡斌很重要,当年的讨论是, 50%一下, 就算是一般超速了, 没有所谓的"恶性"了, 再有, 辩护成为, 1.当时是晚上, 2, 被害人过马路自己没看车(好象还在打手机), 有一部分责任, 因为看了就能躲避了. 上面所说的胡的"主观"撞人因素边模糊了.

                            所谓的"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全部考虑, 胡的所谓"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至少不是铁板一块了, 当时大家的结论是, 只要胡能赔钱, 那个事情一般肯定就是缓刑了. 这个没有法律明文规定, (你也找到了, 胡斌以后变成明文规定了,) 怎么判么, 看你父母多给力了. 大家的这个判断, 是有说服力的, 从以前的案例来判断的, 有名的象哈儿滨的宝马姐, 一死12, 13个伤, 缓刑, 十么局长酒后撞死个人,还有各种各样的酒后撞死人的, 都是缓刑. 胡斌一跟被害人不认识, (宝马姐是跟人先吵架, 再撞死人), 二没喝酒,肯定就缓刑了. 所以我的原文是"70码以下就是算是一般交通事故, 也不用做监狱了".

                            但是50%以上, 那就有了个"恶性" + "主动'因素了, 这样, 事故责任肯定全在胡斌身上了, 他的判决书也说了 "经鉴定,胡斌当时的行车速度在每小时84.1至101.2公里之间,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要躲避那车, 估计得蜘蛛人了, 他的辩护也变成了, "他有篮球天赋, 是国家有用之才"只类. 胡的判决书还有, "胡斌无视限速规定,在城市主要道路上严重超速行驶 (这里就是指50%一上),作为驾驶员明知违法而为之,主观+恶性较大." 其他的几条罪名, 说他开改装车上路, 这个是罚款的事情吧? 还有社会影响太恶劣, 这个更加看父母能量多大了.

                            但是还有人提出他们是彪车, 所以应该还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那胡就更惨了, 但是法院尽管承认了事实, 不肯定那个罪, 所以评论说这个是"折中"的判断, 但这里不讨论这个.

                            你一定要明文的规定70码, 那当然没有了, 不一样的限速不一样的上限规定, 但我相信当时注意此事的人应该明白十么意思.

                            • 家园 我没在国内学过车?我可有驾照的

                              我压根就没出过国。

                              你说的这种情况在没撞死人的时候还行,撞死人之后性质就变了。你的理解有问题,“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是负全责就重判,不负全责就轻判,不是给你留借口的。以前有撞死人判10个月监禁的案例,因为被害者不走人行横道兼肇事者自首主动赔偿,换得了轻判。

                              赛车也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但是可以当做具体证据;飙车的认定,交通部门有一个土规定,超速20%以上算飙车;这就会影响责任比例判定;而且受害者可是走了人行横道的,综合来算就是肇事者负全责,想用70码的问题来减轻责任,把责任从100%降下来,很难,根本就不管用。尤其是事情闹得这么大,更不可能了。好歹还有自首,主动赔偿换取原谅的有利因素,还是能轻判的。

                              最后我说一句,我可没打算跟你在这事上调侃,是抱着十成认真的心态在跟你讨论。我这个人有的地方比较固执,现实中怎么做人,网上就怎么做,即使玩网游也是如此,没有第二张脸可换。

                              • 家园 你的意思是70码和100码判的一样?

                                对胡斌来说60码(你的20%)就判的一样了? 是这样理解么?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是负全责就重判,不负全责就轻判,不是给你留借口的。以前有撞死人判10个月监禁的案例,因为被害者不走人行横道兼肇事者自首主动赔偿,换得了轻判。'"

                                被害人走了人行道, 所以胡就跑不了全责了? 是这个意思么?

                                按你说, 如果没有网上的"阴谋", 70码案会怎么判呢?

                                • 家园 没有任何区别,可以这么说

                                  因为交通肇事罪已经构成了。

                                  主要问题就在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判定上,不能认为超速多就重判少就轻判,这个要由交通部门进行认定。

                                  人行横道是一个关键点,撞死走了人行横道的人和没走的人大不相同;还有就是飙车,故意互相追逐的认定,都可以表示肇事者对行车安全是一种漠视的状态。

                                  机动车驾驶常识:36种行为要负全责

                                   10、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未按规定让行人的

                                  70码问题警方倒是有个解释:

                                  杭州市交警支队有关工作人员告诉新华社记者,该路段没有安装测速仪,根据西湖交警大队的现场勘察和调查,现场的刹车痕迹不明显。肇事者胡某承认当时未注意到行人动态,撞人后没有减速,目前国家尚无根据撞击力度来估算时速的标准公式,每小时70公里的速度是根据当时的车流量和前后车况旁证做出的初步判断。

                                  胡斌遇人行横道没有避让和减速,而被撞者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他的行为已经足以判定他负100%全责,靠非100%全责来减轻判罚的路已经彻底堵死了,想靠降低超速比例来逃避全责根本毫无用处,只能指望自首和主动赔偿来减轻刑罚。你可以说法律不太健全,判得有些轻,但是按当时来说,确实是依法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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