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从一件小事看美国老百姓的简单淳朴 -- 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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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有限制没什么,一视同仁就好了
              • 家园 现在倒是反过来的

                至少目前限制男人领养小女孩,木有限制男人领养小男孩……

                当然了,异性恋比同性恋多多了……

                • 家园 一个人可以收养的吗?都是一男一女组成家庭才可收养的吧?

                  如果一个人都可以收养,就无所谓同不同性恋的问题了,因为不需要有正式配偶,人家不说你也不知道是不是gay或les,无法作出针对性限制。

                  另外就是,收养跟性侵的风险,其实可以分成两种。

                  一个是恋童癖的问题,另一个是等收养儿童稍微长大后(各种性特征发展之后)有性侵风险的问题,甚至是为了这种目的而恶意收养。收养者性取向跟后者关系较大,跟前者关系较小。恋童癖不一定绝对体现性取向,一个会搞小男孩的男人不一定就是gay。换句话说,一个有恋童癖的gay也不一定就对小女孩没有想法,因为儿童的性征总是比较模糊的。(上述道理换成女恋童癖和女同应该也一样,不过女恋童癖少见一些,两者兼备的就更少了)

                  恋童癖不会随着年龄增长而消失,而且如前面所说,不是只有gay男才会对男孩有风险,所以仅仅规定养父养女的年龄差距不见得能减少这种风险,只能靠另外的考察来降低风险。规定收养年龄差距的,考虑的应该是后一种情况,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避免恋童癖。而且这是按发生的机率来考虑,也就是说养父跟养女之间在统计上出问题的风险是较大的,所以要用制度增加一条防线,其他情况也不是不可能发生,但较不常见,所以没必要用制度同样限制。(这也可能是想当然而不是真的有数据支持,从国内的法规发展情况来说,不奇怪)

                  从这个角度去分析,如果允许两男或两女组成的家庭收养同性小孩,要设多少年龄限制,甚至现在已有的养父养女的年龄差规定是否合适,都需要研究支持,而不是想当然。事实上我支持允许同性婚姻,也支持他们有领养的权利,但不支持马上就在制度上允许同性家庭收养小孩,因为国内对同性关系还缺乏足够的研究,性侵风险未必是主要的问题,但有些因素如家庭稳定性会很影响收养质量,这又不能直接参考外国的研究结果,因为这些事情是高度文化相关的。

                  然而从如今同性恋基本上还上不了台面的情况看来,前面说的这些都是太遥远了。不要说结婚和收养了,法律甚至还没有考虑到同性间的性犯罪与性权益问题。比如说强奸只能发生在男女之间,鸡奸不能以强奸入罪,先改了这点都好。

                  关键词(Tags): #同性恋
                  • 家园 不是,一个人可以收养的

                    以下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条 ……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你说的这些东西太过于理想化了,事实是,如果要穷尽一切可能来设防,估计没人能收养娃娃了。所以只能集中针对一些比较常见的风险来设防,比如现行的这种。

                    现在设立年龄差距这种规定,我上面的回复里说得很明确了,是防止“搞光源氏的把戏”,光源氏不是恋童……

                    • 家园 那跟我说的有分别吗?

                      我没有说过要穷尽一切可能来设防。

                      而且如前文所说,非夫妻收养的话就(在程序上)跟同性恋与否无关了。你在前面质疑同性收养反而不设防,但实际上也没法‘穷尽一切可能来设防’。

                      • 家园 当然有了

                        对于普通的单身男人来说,不可能限制他们女孩也不准养,男孩也不准养,那人家真的没办法了。毕竟同性恋是少数啊,不能因为极小的可能性就连男孩也不让人家养对不对?

                        但是我前面假定(我木有质疑,这个连事实都还木有,我质疑谁去……)的情况是,已经同性结婚,坐实了是同性恋的,那这就不是极小可能了对吧……

                        我的观点无非就是,同性伴侣领养,这个确实是有操作难度的。

                        • 家园 规则还是一样的

                          如前面你我同意的,‘对于普通的单身男人来说’不存在同性恋异性恋的分别,因为没得确认。

                          至于你的假定中已经结婚的,为什么已婚异性恋收养小孩(无论性别)就无年龄差限制,你就觉得没问题,而已婚同性恋收养同性小孩就要有年龄差限制?或者说,若没有限制就会让你纠结?这就有违公平原则了,因为你已经假定已婚同性恋比已婚异性恋更高危,更可能对符合他们性取向的被收养人产生龌蹉心理。

    • 家园 能够接受不同是个标志,人生中什么更重要是个价值观

      这些东西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多说也是对牛弹琴,反正怎么活都是一辈子,牛也活得挺高兴。

    • 家园 【商榷】JUDGE的译法

      “圣经上说, 你不要Judge别人。” (对不起, 我不知道怎么翻译)

      他继续说:我不Judge你。

      judge在这里可以做“评判、评论”讲,仿佛记得《圣经》的中文版是这样译的。不知道记错没有?请高人指正,先谢了!

      • 家园 中文和合本,好像是翻译成论断吧

        “圣经上说, 你不要Judge别人。”应该是这句“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马太福音第7章第一节。

      • 家园 Judge是以上帝的地位来判断一个人

        所以在英文中Judge这个词应当是很谨慎使用的。因为没有人可以如上帝一样知道人的内心的。

    • 家园 楼主你的例子恰好说了事情的两面

      A面就是你说的,美国老百姓确实纯朴而自然,笃信教义,乐于助人。信奉原生态的人类情感。

      B面呢?美国(西方)这个社会中的“戏剧场景“太多了。“演员“太多了。“编剧“太多了。很多事情,你的所有反应都是“制片人“经过市场调查以后能够预见到的。而且更重要的,你的反应或者已经将你的注意力从主要的方面转移到次要方面,或者早已经按照你的反应有CDE等等拟好的选项。而实际上,达到目标的,仍然是制片方。到了最后,你以为你是观众,实际上就从楼主的例子也可以看出来了,以为自己是观众的那群人恰恰是主角。

      说起来,中国电影电视行业做不出好作品这个事情我现在想想,真的算是一件天大的好事。虽然一方面,中国人的想象力不足;可是另外一方面,是不是也说明中国人无论哪方面,并不擅长演戏呢?如果从上到下善于演戏,善于依据某剧本演戏或者善于被某剧本调动,这样的社会的整体和个体,已经没救了。

    • 家园 双重标准得未免太过了

      你要是真拿仇恨法说事,我看倒是蔡康永的粉丝之流先犯法才对。

      人家吕丽萍转个微薄,写了俩字:给力。况且严格按照教义的说法,人家反的是同性恋行为,对“罪人”还没有要杀要打的意思。

      可是蔡康永的粉丝们骂得都是些什么?

      程青松甚至还在微博上逼十大名人表态——我就想问问,就算他们没有反对同性恋的权利,他们还没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了?????

      谁在使用暴力?谁在煽动情绪?谁在掐别人的喉咙?谁在践踏人权?

      真是好意思拿仇恨出来说事的,合着给自己冠一个“弱势群体”的title,就比别人娇贵了?别人不认可你,就变成仇恨了?天涯上说得好:我们本来已经想把你们当成一样的人了,但你们非要把自己区分出来。

      同性恋群体的名声,生生是给这群人搞臭的。看吧,中国对同性恋群体的态度本来算是进步极快的,这个进程如果未来几年缓下来甚至退步,多半就是被蔡康永的NC粉之流给恶心的。

      • 家园 敬同,而远之

        “同”这东东,俺无法理解,无法理解的事儿,要俺支持是不可能滴。但是反对么,也不至于有这个胆子,尤其是据说挺同的人不少、大腕也不少,万一将来网络“大同”了,风险很大。

        但是,据说,这个东东一部分是天生(古代即有天阉的说法),一部分是后天心理转变而成。在俺看来,无论如何解释、无论谁谁支持、无论人性平等不歧视的大旗还是其他什么的,都不能改变一个事实:毕竟是一种与众不同。既然与众不同,那么在自己的“家”里大同一下就可以了,不要一定拿出来、一定要在所有人眼前晃,而且一定要掐着别人或自己的脖子说:你支持不支持,你这个人(你们)怎么这么没有人性?!

        只好敬而远之了。

      • 家园 举个例子来换位思考,不知是否合适

        不分事情起因,而在这里单纯的比较谁骂得凶,是否合适呢?

        如果一个日本名人在微薄上转一句话,加个“给力”两字,内容是:“支那人是劣等民族,就应该由日本人占领中国,日本当年占领中国是天经地义的。”

        想必,中国的微薄用户各种各样的骂法都会出来吧,要杀要打的言论恐怕也会比比皆是。

        面对这样的情况您是否还会说:“

        谁在使用暴力?谁在煽动情绪?谁在掐别人的喉咙?谁在践踏人权?

        中国人的名声,生生是给这群人搞臭的。”

        你说面对这种情况,你,或者别的围观者,如印度人、美国人,是否会被中国人恶心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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