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党纪国法 -- 肥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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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党纪
        家园 你骂我骂得很巧妙

        你没有直接说我“精神错乱”,而是说

        “但是,我不禁要问,这是怎样的一种精神啊,能让一个人错乱到如此地步?”

        这非常巧妙,文字上似乎可以避免被举报,我很佩服你。不过我从来不举报,也从来没有丢过草,用蛋的日子里我也从没有投过蛋,你如果要骂,放心骂好了。

        这种骂人的技巧体现了什么?我说体现了专业性!

        谈到专业性,我在原帖里说了,“法的渊源”是专业词汇,已经被定义掉了,在这个语境下不能再用“渊源”这个词的本身含义来理解他。

        我不明白,你愿意花力气写这么多,为什么不愿意花力气baidu一下?

        你说“国家政策是法的渊源之一”,法理学上说是完全错误的。但如果你坚持对“渊源”一词自己的、日常的理解,那你可以这样说,只是和我没有关系。

        “法的渊源”分为正式的和非正式的,缺省情况是指正式渊源。非正式渊源是正式渊源的补充,也很重要。非正式的渊源有三种:党的政策,判例,和其他一种什么。从这个知识点导出“党的政策位阶等同判例”,这个结论是有依据的。依据什么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法理学!

        请比照我原帖最后一段审视一下你自己。

        “我在河里参与过讨论一些法律问题,我发现,一些看似拥戴党国的人并不了解自己国家的法律,更别提共和国短短的法制史了。文宣系统其实一直在说,可是他们就是听不进去,一边却还认为自己站在捍卫党国的一边。党国依靠他们,恐怕要把腰闪了。”

        • 家园 很专业吗?

          过奖了。

          看来有必要跟你解释一下。

          我绝无说你精神错乱的意思,只是想说,是什么样的精神,让你把党纪、国法、法律渊源、党委书记一句话等等的关系搞得如此错乱。

          看来法律方面你比我懂,不至于是因为认识错误导致了这样的错乱,所以我理解的你是有意为之,或者楼下某河友说的你是在暗示。

          当然,谁都可以心里念叨着上帝不存在,表面上却虔诚的画着十字说阿门,而别人都没有权力去判定,此人是个无神论者。

          不过辞以达意,既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每个人都有按自己的方式去认识理解。或者是因为我学识浅薄、理解能力差,但我确实是实实在在的理解为:你是在故意错乱。

          法理,法的渊源,法制史,别说是普通老百姓,恐怕文宣部门真正接触的也少,更别说了解了。很简单,和自身的相关性太少了。

          党纪啊,法律啊,都是具体的摆在那里的,除非是专业的法律学者,恐怕一般人谁也指摘不出毛病来。当然,执行的质量如何,恐怕支持党国、反对党国的人是有目共睹的,没必要争论。

          只是看了几遍你的帖子,我还是不明白,依你的意思,党纪,党的政策,党委书记一句话,到底是什么关系?在理清这三者的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还有个问题,这三者中何者跟法律渊源有何关系?如果这几个关系搞不清楚,那你的论断

          虽尚有细节不清,但无论如何“党纪国法”这一短语的法理上的正当性是非常坚实的,“党纪国法”恰恰是依法治国的体现。

          又是想表达什么意思呢?尤其是这个无论如何,用的真是巧妙,我看,还是你专业,吴佩孚。

    • 家园 刚好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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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数变化,作者,声望:1;铢钱:0。你,乐善:1;铢钱:-1。本帖花:1

    • 家园 党纪是共产党的纪律,只对共产党员有效。

      有些事没有违反法律,但是违反了党的纪律,会由党内来处理的。

      就像律师协会有自己的章程条例,如果身为律师违反了这些条例,但没违法,律师协会处理的。如果违法了,会有法律和协会的双重处理的。

      • 家园 党纪是共产党的纪律,只对共产党员有效,且其效力不能对抗

        法律。

        在对事的效力上,党纪只作用于党员相关的事情,且其效力不能对抗法律。

        把以上两点加起来,请问是什么国家?

        现在你是否能明白你自己的暗示?

        • 家园 我看你就没搞清“党纪国法”这话是对谁说

          你啥时候见过一个群众犯错的时候会有人对他说“党纪国法”?为什么?因为党纪管不着群众。

          为什么对党员讲话的时候会说到这句话?因为党纪做为一个非全民政治组织的内部纪律,其管辖范围含有一些“国法管辖不到之处”,所以在要求党员的时候经常会听到这句话,老百姓话说就是:对于党员,党纪在某些地方比国法管的宽

          这么说吧,不犯国法的党员不一定是个没有违纪的党员;但是遵守党纪的党员一定不会去违反国法。现在是违纪的党员多了,事情有些不好,说起来党纪国法意识深点才好。所以,你就不必在这暗示什么了。

          通宝推:洗心,njyd,
          • 家园 君所言非中国

            党纪可以对抗法律。我的意思是,党纪对抗法律有宪法依据,是符合法理的。请注意我的观点。

            请问我暗示了什么?

            你接受不了,拼命要否认。你能接受的法制状态,来自什么国家?你这些观点又从何而来?我确定你说的是真心话,所以我说你是受了暗示。和平演变的功效不是改变人的立场,人如何能改变立场?和平演变的功效是改变人对事物的定义,比如对法制的定义。谁说不受政党领导的法制才是法制?政党领导的法制也是法制的一种。

            证据很简单,在我原帖里,一是宪法,二是法理学关于法律渊源的理论。前者指出宪法规定党的领导。后者指出党的政策效力和判例相同位阶。

        • 家园 没搞明白你的逻辑,党纪的效力为什么会对抗法律?

          身为共产党员,如果做了违法的事,自然要受到党纪和国法(法律)的处分。党纪处分也就是,记过,解除党内职务,开除党籍。哪里对抗法律效力了?和非党员也没关系呀,和什么是国家有什么关系吗?

          我还真不明白自己暗示了什么,我就觉得你对"党纪"的理解有偏差,解释一下,还举了律师做例子。

          • 家园 如果党纪不能对抗法律,那就不是中国

            你在以非中国的法律观念辩论中国的事情,你自己也不觉得。我所谓暗示,就是这样一个意思。你如果还认为我在说反话,那么你心里仍有暗示。

            对“党纪”理解有偏差?可能是的。看你的帖子,“党纪”是指党的纪律,比如党章;我把它扩展到广义的“党的政策”。可能有歧义。

            即使用你的意思,狭义的“党纪”好了。党纪可以对抗法律。我的意思是,党纪对抗法律有宪法依据,是符合法理的。请注意我的观点。

            我原帖也说了,直接的对抗很少,如果很多,那就是制度没有设计好。比如说“双规”这个行为,我一直搞不清楚它的法律性质,所以除非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请求救助,我们不能直接说违法。但是不难得出结论:其他法制国家看不到这样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请问限制人身自由是一种什么行为?在其他国家是需要国家权力机关按照司法程序进行的行为。

            另,所谓对抗,是效力上的对抗,不是要打起来。

            • 家园 国有国法, 家有家规.

              你父亲对你说, 作业没做完, 不准出去玩. 然后你就说 你父亲比法律还大, 可以对抗法律? 领美分不这么容易的, 多学学再回来.

            • 家园 双规是自愿行为

              他们在入党前就已经宣誓了,要服从党的一切需要。现在党需要他们到规定的地点规定的时间,把问题谈清楚,这是他们自愿要求去谈的。这是在入党前就已经谈定了的。你愿意接受就入,不愿意拉倒。跟和尚不吃肉一样。你愿意接受不吃肉就入,不愿意就不要入了。

              双规只是内部审查,有问题再移交给检察院。

              譬如老和尚入定,自愿在寺庙里念经不出山。你也不能说是把老和尚强制拘禁。入了伊斯兰教,自愿1个月白天不吃饭不喝水,你也不能说是强迫他们不吃饭不喝水。

              至于在双规前要求退党,也是可以的。不过退党也是有手续的。写了申请,填了表,上级审查通过,批准了就可以了。在手续走完以前,还是党员。

              双规是自愿行为。如果在谈话期间,党员打110报警,要求停止谈话。当然可以。不过那时候,检察院的人就在门外等着了。

              被双规不是种虐待,而是某项特权。比如某部门,有一半的干部是党员,一半不是。如果部门上级怀疑某人有错误了,对于不是党员的人,直接报告检察院,公安局。对于党员,还可以由党的干部,和你谈谈,看看事情大小。如果你不愿意谈,那就直接交给检察院。

            • 家园 我看你整篇文章就觉得概念模糊,语焉不清。

              “党纪”就是指党的纪律,你把它扩展到“党的政策”,又不加说明。党纪和国法概念并列,“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政策”概念是并列的。国家的政策和国家的法规,是不同的概念。

              看了你这篇回复我更糊涂了,你关于“暗示”“对抗”的概念肯定又和我认识的不同。

              多说一点,“双规”是共产党内部的处理问题的方式,你举了这个例子,就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其他法制国家看不到这样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问题同样是混淆了概念,共产党不等于中国。你可以由此推出的结论是:“其他党派/协会看不到这样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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