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求解,温家宝访印度 -- 寻找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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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藏南一片郁郁葱葱,肯定是要不回来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实际上按照实际控制线,我们得到的部分地方小但是战略地位比较重要,老一辈还是有眼光的.

          比如说印度答应归还藏南,那么现在上面的几百万人怎么办?是不是把他们驱赶到印度去,还是干脆给他们中国国籍?这个事情不好办.除非那里真的有什么巨大的战略资源,例如石油等,否则那些领土的不是那么绝对关键.但是有个条件,不允许被外来强权作为进攻我国的跳板.

          现在看来,有人才是硬道理.老墨影响美国,就是靠生人,别看老美闹的慌,说不定是为人做嫁衣了,再过两百年,整个都成老墨国了.

          所以我特别赞同那些以各种手段移民出国的人,他们是在变相地开拓我们民族的生存空间,虽然有些是以低微的形式,但是熬出了头,就好了.在这种情况下,更加需要一个强大的祖国,免得海外华人遭受二战时犹太人的民运.

          对俄罗斯,我们也应该尽量交好,尽量与人为善,消除其戒心.有条件的话,能否通过劳务输出等输出人力,有大量交往了,就会有人去定居,或者通婚什么的,慢慢人就多了,潜移默化地影响他们.对日本,也有一些同婚的例子,我对其是很支持的,可惜没有机会亲身实践了.

          整个世界潮流,应该是逐渐走向融合,根本没有什么优等种族,最包容的民族最伟大,最排外的民族最萎琐.这就是我的看法.象唐朝这中开放和充满活力的时代,是我最向往的.

    • 家园 中国与斯里兰发表联合公报

      温家宝结束对斯里兰卡访问 两国发表联合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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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20:22 新华网

        新华网科伦坡4月9日电 中国政府和斯里兰卡政府9日在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结束对斯正式访问时发表联合公报。

        公报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

        一、应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总统钱德里卡?班达拉奈克?库马拉通加阁下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阁下于2005年4月8日至9日对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

        二、访问期间,温家宝总理与斯里兰卡总统库马拉通加夫人举行了正式会谈。温家宝总理还会见了斯里兰卡总理马欣达?拉贾帕克萨和国民议会反对党领袖拉尼尔?维克勒马辛哈。双方就两国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取得了广泛共识。温家宝总理与拉贾帕克萨总理共同出席了中国已故总理周恩来雕像的揭幕仪式和“纪念班达拉奈克国际会议中心”命名为“纪念班达拉奈克国际会议中心━中斯友谊中心”的仪式。温家宝总理还访问了在2004年12月海啸中受灾的帕纳杜拉渔港,并出席了中国政府援助修复该港的开工仪式。

        三、双方宣布,作为亚洲的传统友好邻邦,中国和斯里兰卡将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真诚互助、世代友好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

        四、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一系列的协议和谅解备忘录,包括: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双边经贸合作关系的协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免除斯里兰卡政府部分债务议定书

        (四)关于承担制作中、斯两国已故领导人雕像项目的换文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与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部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

        (六)中国寰球工程公司与斯里兰卡港务局关于实施汉班托塔加油设施及油品罐区项目的谅解备忘录

        五、双方满意地认为,早在斯里兰卡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于1957年2月两国建交以来,在几代领导人的精心指导下,两国传统友谊和互利合作不断加强。

        六、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及其他领域的交往与合作稳定发展,两国人民的理解和友谊不断加深。两国政府对双边关系的现状表示满意,对进一步发展这些领域和已确认新的交往领域的合作充满信心。

        七、温家宝总理与库马拉通加总统谈及库马拉通加总统计划今年9月访问中国。这次重要的访问恰逢北京举办世界妇女大会10周年纪念活动,双方对此表示欢迎。

        八、双方决定,通过两国领导人互访和接触保持经常性的高层交往。双方将鼓励两国议会、政府机构、政党、青年及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友好交往,从而深入推进双边合作的全面发展。

        九、中方重申,将继续支持斯里兰卡为维护国家主权、民族团结和领土完整所做的一切努力。双方重申,反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这三股邪恶势力。中方对斯政府通过和平谈判解决所有相关问题的努力充满信心,支持斯方维护其和平、稳定和安全免于不稳定因素的威胁,使其人民各尽所能,发展斯里兰卡经济。

        十、斯方重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斯里兰卡坚定执行一个中国政策,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支持中国为捍卫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所做的一切努力,理解和支持中国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希望中国早日实现国家统一。

        十一、中方对遭受海啸灾难的斯里兰卡人民表示深切同情,愿继续向斯里兰卡灾后重建提供援助和支持。中方愿意帮助斯修复一些遭海啸破坏的渔港,在自然灾害预警和减灾方面向斯提供人员培训。双方将就此进行磋商。双方宣布,中国红十字会将提供非政府捐款用于援建“中国━斯里兰卡友谊村”。斯方非常感谢中方在海啸发生后所给予的及时和真诚的援助,认为这是两国友谊的具体体现。双方注意到,除中国政府的援助之外,中国人民和其他组织对斯的捐助也是最多的。

        十二、双方回顾了经贸合作的发展,一致认为,作为发展两国关系的进一步措施,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投资、合资和工程承包领域的合作。

        十三、双方将继续探讨,通过多种措施包括双方同意的安排,引导贸易往来,使两国从中获益。

        十四、双方同意,将通过进一步协商,扩大在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住房、电讯和教育等领域的合作。双方支持和推动中国企业参与斯汉班托塔加油设施和油品罐区项目、普塔拉姆燃煤电站项目、科伦坡━卡图纳亚克快速公路项目、科伦坡━卡图纳亚克铁路项目、磷矿开发和复合化肥厂项目及科特市污水管道项目的建设。

        十五、为支持两国企业开展合作,中国政府同意向斯里兰卡提供优惠出口买方信贷。

        十六、中国欢迎斯里兰卡为中国企业专设出口加工区的倡议,并将详细研究有关建议。

        十七、双方同意,增加人员交往,扩大教育、文化、科技及相关领域的合作。两国政府将通过各自的使馆和相关政府部门尽早就此商谈。中方同意为其亚洲区域合作基金和援外支出的发放提供便利,以鼓励这些领域的人员交往。

        十八、双方同意,中斯两国政府将鼓励两国人员之间的双向旅游往来。中方欢迎斯方来华宣传、推广赴斯里兰卡旅游,并将提供便利。双方还探讨了旅馆行业合资的可能性。

        十九、中方为两国首都开通直航及抵达上海的货运业务提供了优惠条件,斯里兰卡对此表示感谢。双方有关部门将积极商谈,扩展上述业务,与中方空运企业中国境内地点实行代码共享以及中国航空公司开展赴斯航班业务等问题。

        二十、双方期待斯里兰卡今年在上海设立领事馆,以方便两国人员交往,扩大经济、旅游和其他领域的合作。

        二十一、双方讨论了地区和国际问题,一致认为,促进和平与发展是当今全球事务的主题。双方重申,遵循联合国宪章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双方同意继续就国际和地区事务进行磋商。双方共同认识到联合国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将继续就联合国的改革和改进工作问题进行磋商。

        二十二、双方一致认为,在现任联合国秘书长任期结束时,根据地区轮换原则,下任秘书长应来自亚洲地区。

        二十三、双方就中国与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发展更加密切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对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工商会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签署合作备忘录表示欢迎,希望这能增进双方的商业和经济关系。

        二十四、温家宝总理对斯里兰卡政府和人民在他访问期间给予的热情和友好款待深表感谢。

    • 家园 中国和孟加拉国政府发表联合公报

      中国和孟加拉国政府发表联合公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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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23:51 新华网

        新华网达卡4月8日电 在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结束对孟加拉国为期两天正式访问之际,中国和孟加拉国政府8日发表联合公报。公报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

        应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政府总理卡莉达?齐亚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

      家宝于2005年4月7日至8日对孟加拉人民共和国进行了正式访问。

        访问期间,温家宝总理会见了亚杰丁?艾哈迈德总统,与卡莉达?齐亚总理举行了正式会谈。两国领导人在友好的气氛中就中孟关系以及地区和国际问题深入坦诚地交换了意见。温家宝总理还会见了孟加拉国友人。

        双方宣布2005年为“中孟友好年”,共同庆祝中孟建交30周年。双方一致认为温家宝总理的访问取得圆满成功,进一步将中孟双边友好提升到新的高度。

        温家宝总理在沙瓦国家烈士纪念塔和齐亚?拉赫曼总统墓献了花圈。

        一、双方回顾了中孟建交30年关系发展的历程,高度评价两国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所开展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领域的、富有成果的合作。

        双方一致认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两国传统友好、拓展新的合作领域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有利于本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双方一致同意,建立两国长期友好、平等互利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

        二、双方一致同意,继续保持两国高层领导人的经常性接触和交往,加强两国政府机构、议会、政党、军队及民间团体之间的友好交往,推动双边关系全面、深入、稳定发展。

        三、双方同意保持并加强两国年度外交磋商机制,及时对双边关系和重大国际和地区性问题交换意见,两国和两国外交部可利用各种场合开展多层次交流,增进了解,加强相互间协调与合作。

        四、中方赞赏孟加拉国政府宣布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五、双方强调,将在平等互利、公正合理、注重实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在经贸、投资、农业、交通、旅游、教育、文化等领域的合作。鉴此,双方同意:

        (一)继续推动两国经贸合作全方位、多层次稳步发展。

        (二)充分发挥两国经贸联委会的作用,发掘双边经贸合作的潜力,拓展合作领域。

        (三)鼓励双方企业界开展多种形式的友好交往与合作,并为他们的经贸活动创造有利条件和提供必要便利。

        (四)积极探索扩大双边贸易的新途径。

        (五)采取关税优惠措施,以促进双方商品的进出口。中方注意到与孟贸易中存在不平衡问题,并愿采取积极措施扩大孟商品进口。

        (六)鼓励和支持各自企业进行双向投资。双方将继续改善投资环境并切实履行双方在已有投资协议中所规定的义务。中方将采取积极的态度支持中国企业扩大对孟投资,以缓解中孟贸易不平衡问题,实现共同发展。作为友好姿态,中方将采取措施推动中国企业对孟纺织业进行投资。

        (七)积极为双方企业开展工程项目和劳务合作创造便利条件。

        (八)加强农业领域合作,鼓励双方在农业技术、农产品加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的互利合作。

        (九)加强交通领域合作。双方同意开通中国北京经停昆明与孟加拉国达卡间的空中直航,致力于最终建立中国昆明至孟加拉国吉大港间的陆路联系。

        (十)加强旅游合作。中方同意把孟加拉国列为中国公民自费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双方主管部门可开展直接对话,积极探讨促进旅游领域合作的思路与途径。

        (十一)促进两国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通过互派代表团、艺术团、运动员、留学生、教师和专家互访、互办展览等活动增进两国人民的了解与友谊。中方同意适当增加奖学金名额。

        (十二)中方同意提供优惠贷款在孟大中城市、重要县府及分县发展中心建设数字程控电话交换机项目。

        (十三)中方同意积极考虑为帕格拉水厂和达卡北部污水处理厂项目提供贷款,孟方对此表示赞赏。双方将于日后商定具体事宜。

        六、中方重申尊重孟加拉国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支持孟加拉国为发展民族经济所作的努力。孟方重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对台湾加入任何必须由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和地区组织,完全支持中国的和平统一。

        七、双方认为,加强两军交往与合作、开展公安与司法领域的合作是两国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同意进一步开展在这些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八、中方赞赏孟方为推动南亚区域合作所作的积极努力。孟方支持中国同南盟开展互利合作。双方认为“孟中印缅地区经济合作论坛”应进一步提高合作层次,将给予更大的支持与合作。

        九、双方充分肯定两国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富有成效的合作。双方承诺将进一步加强在联合国及其他多边场合的协调与配合,为促进地区和国际的和平与发展作出共同努力。

        十、双方承诺打击恐怖主义和跨国犯罪,并同意在该领域分享信息、开展情报交流和执法合作,以保证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十一、双方同意在水资源领域开展合作,并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利用和保护本地区跨界河流的水资源。

        十二、孟方高度赞赏中方支持孟加入东盟地区论坛。

        温家宝总理对访孟期间受到的热烈欢迎和盛情款待表示感谢,邀请卡莉达?齐亚总理年内访华。卡莉达?齐亚总理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 家园 【资料】中巴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中国巴基斯坦签署中巴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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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1:51 中国新闻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以下简称“缔约双方”),坚信双方全面加强睦邻友好与互利合作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本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和发展,重申二○○三年两国元首签署的《中巴关于双边合作发展方向的联合宣言》对深化双边关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确认各自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双方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所承担的义务,同意有必要在业已存在的传统友好合作关系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两国更加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缔约双方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本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积极发展和巩固两国睦邻友好、互利合作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同意保持定期高级别战略对话。

        第二条

        缔约双方遵循领土和国界不可侵犯的国际法原则,严格遵守两国间有关边界协定,并决心在两国边境地区保持永久和平和世代友好。

        第三条

        巴方重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巴方支持中国统一大业,支持中国政府为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所作的努力,反对台湾当局任何制造“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图谋,反对“台湾独立”。

        中方重申尊重巴基斯坦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赞赏并支持巴基斯坦与邻国和平解决所有问题,以及为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独立所作出的一切努力。

        第四条

        缔约一方不参加任何损害对方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联盟或集团,不采取任何此类行动,包括不同第三国缔结此类条约。缔约一方不得允许第三国利用其领土损害缔约另一方的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

        缔约一方不得允许在本国领土上成立损害缔约另一方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组织或机构。

        第五条

        缔约双方将根据本国法律,引渡条约、禁毒协定、其他双边协定以及各自承担的其他国际义务,在双边和多边基础上开展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以及有组织犯罪、非法移民和非法贩运毒品和武器的活动。

        第六条

        缔约双方将扩大和加强军事和安全领域的信任和合作,巩固缔约双方的安全。

        第七条

        缔约双方将根据各自承担的国际义务以及本国现行法律和法规,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缔约一方法人和自然人在缔约另一方境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缔约双方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在经贸、农业、科技、空间技术、交通、财经、能源、和平利用核能、自然资源开发、投资、海关、信息通信技术及其它双方感兴趣的领域开展合作。

        缔约双方将在高等教育领域开展密切合作。

        缔约双方将根据本国法律和双方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保护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及其它有关权利。

        缔约双方将根据本国法律和国际条约的规定,为上述合作创造必要的便利条件。

        第九条

        缔约双方认为,扩大双方在文化、教育、媒体、体育、旅游、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方面的交流对增进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与友谊具有重要意义。缔约双方将支持两国各界积极开展上述交流。

        第十条

        缔约双方将在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准则的基础上加强两国在联合国及其他国际和地区组织的合作。

        第十一条

        缔约双方将在国际金融机构、经济组织内继续开展合作。

        缔约双方将在现有国际组织框架内以及在未来可能成立的组织的框架内开展多边经济合作。

        第十二条

        本条约不影响缔约双方作为其它国际和地区条约缔约国在相应条约下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针对第三国。

        第十三条

        在缔约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通过制订议定书形式对本条约进行修改和补充。有关议定书为本条约不可分割的部分,必要时,缔约双方将就实施本条约签订单独协定。

        第十四条

        本条约需经批准,并自互换批准书之日起生效。

        本条约有效期为二十年。如缔约任何一方均未在条约期满前一年以书面形式通知缔约另一方要求终止本条约,则本条约将自动延长五年,并依此法顺延。

        修改和补充本条约的议定书适用与本条约相同的生效程序。

        本条约于二○○五年四月五日在伊斯兰堡签订。一式两份,每份均用中文、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代表

        温家宝 肖卡特?阿齐兹

        

    • 家园 【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印度共和国联合声明》

      中国印度发表联合声明 将澄清边境实控线(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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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04月12日18:52 新华网

        双方重申将致力于通过特别代表机制,从两国长远利益和双边关系大局出发,寻求边界问题的政治解决。在最终解决之前,双方应根据1993年和1996年协定,继续共同努力保持边境地区的和平与安宁。双方同意,在延续特别代表会晤的同时,联合工作小组继续工作以早日澄清和确认实际控制线同样重要。中印边境地区实控线的澄清已经取得了显著进展。双方同意,在已商定的参数基础上,尽早完成交换标明各自对整个实控线走向认识的地图的进程,以实现达到早日达成关于实控线走向共同谅解的目标。

        双方满意地回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西藏自治区和印度共和国的锡金邦之间经过乃堆拉山口开展边境贸易的备忘录的执行情况。

        新华网新德里4月12日电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印度总理曼莫汉?辛格11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印度共和国联合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印度共和国联合声明

        一、应印度共和国总理曼莫汉?辛格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05年4月9日至12日对印度进行正式访问。访问期间,温家宝总理与曼莫汉?辛格总理举行了会谈,会见了印度总统阿卜杜勒?卡拉姆、副总统拜龙?辛格?谢卡瓦特、团结进步联盟领袖索尼娅?甘地夫人、外交部长纳特瓦尔?辛格和人民院反对党领袖阿德瓦尼。温家宝总理访问了班加罗尔市,并在德里理工大学发表演讲。两国领导人在诚挚、友好和建设性的气氛中,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二、双方回顾了两国间友好交往和近年来双边关系取得的进展,一致认为,中印关系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双方满意地注意到,随着两国领导人的频繁往来,建立信任与理解的进程不断向前推进。双边贸易与经济合作迅速增长,其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日益扩大。双方在解决两国悬而未决问题方面逐步取得积极进展。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双方保持了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双方一致认为,中印长期建设性合作伙伴关系取得了令人满意的进展。双方回顾了两国总理于2003年6月23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关系原则和全面合作的宣言》,重申这项宣言就双边关系达成的共识,为两国合作提供了一个共同认可的框架。

        三、鉴于中印关系的发展,为了促进睦邻友好和互利合作,并考虑到地区和国际局势的深刻变化,双方同意,当前,中印关系具有全球和战略意义。两国领导人同意,建立中印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这种伙伴关系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相互尊重和照顾彼此关切和愿望以及平等为基础,为基于两国人民共同与平等的安全、发展和繁荣的双边关系全面而广泛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框架,并有助于双方共同应对全球范围的挑战和威胁。这种伙伴关系反映出双方愿意以积极的姿态消除悬而未决的分歧,避免使其阻碍双边关系的继续发展。

        四、双方一致认为,两国政府、议会、政党间的高层交往,在扩大两国全面合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双方表示,决心保持和加强这种交往势头,并同意两国领导人举行经常性会晤。双方重申,愿促进两国政府各部委间定期交流,充分利用中印战略对话和两国间其他对话机制。

        五、2005年是中印建交55周年。两国将举办一系列纪念活动以兹庆祝。双方注意到,印度正在举办“中国文化月”活动,中国也将于年内举办“印度文化月”。双方还将通过举办其他文化活动来增进相互了解,加深两国人民的友谊。双方宣布,2006年为“中印友好年”。双方对两国加强在文化领域的交流表示满意,重申相互理解和文化交流将促进两国在其他领域的合作。为了加强传统文化联系,两国签署了关于在河南省洛阳市修建一座印度风格佛殿的协议。

        六、双方强调,全面拓展包括贸易和投资在内的经济合作,是加强中印关系的重要内容。双方决定,将努力使双边贸易额到2008年实现200亿美元或更高的目标。中印建立联合研究小组旨在考察两国间扩大经贸合作的潜在互补性,双方对联合研究小组的报告表示欢迎。联合研究小组在报告中明确了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及其他经济合作领域的一系列相应措施,并建议加快落实上述措施,以清除障碍,推动中印加强经济交往。两国总理责成部长级的中印经贸科技联合小组考虑并协调落实有关建议。为此,双方将积极争取在未来六个月内召开中印经贸科技联合小组会议。联合研究小组已提议建立中印区域贸易安排,包括货物和服务贸易、投资, 并在贸易和投资促进及便利化方面达成共识,确认推动指定领域经济合作的措施。两国总理同意指定一个联合工作组,对中印区域贸易安排的可行性以及其带来的利益进行详细研究,并对其内容提出建议。双方注意到,建立财政金融对话机制的协定将进一步有利于两国开展有活力和多领域的经济合作。双方也将继续商签双边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双方满意地注意到,两国已签署了印度葡萄和苦瓜输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双方还同意成立一个联合工作组,及时贯彻和履行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印度农业部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中方对印度大米输华持积极态度,将按照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尽快启动对印度输华大米的风险分析程序。

        七、双方同意,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教育、科技、卫生、信息、旅游、青年交流、农业、乳制品业和体育等领域的合作。双方决定,成立由两国科技部长任主席的中印科技合作指导委员会,启动中印相互承认学历学位协议的磋商。双方宣布,开展经常性青年交流活动。中方邀请100名印度青年于2005年年内访华。中方将于今年在印度举办“先进适用技术展览会”。

        八、双方认识到加强相互联系的重要性,同意将共同努力进一步扩大两国直达航班和轮船、旅游及民间接触。双方对中印两国在此次访问中签署进一步扩大民航运输安排的谅解备忘录表示满意。

        九、双方将继续在交换双方同意的跨界河流的汛期水文数据方面保持合作。为回应印方关切,中方同意,一旦各方面条件允许,将采取措施,对帕里河的天然坝体进行有控制的泄洪。两国在此次访问期间签署了提供朗钦藏布江-萨特莱杰河水文资料的协议,双方对此表示满意。双方还同意继续举行磋商,以早日就帕隆藏布江和察隅曲-洛希特河达成类似安排。双方同意,在能源安全和节能领域开展合作,包括鼓励两国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第三国协作勘探和开采石油天然气资源。

        十、双方注意到军事领域中开展的有益交流与往来,决定进一步加强这种交往。双方认为,扩大与深化两国在国防领域的交流,对增进两军之间的互信和理解,确保有利于各自实现国家发展目标的和平环境至关重要。双方决定进一步推进在上述领域的有效接触和交流。

        十一、访问期间,双方就中印边界问题交换了意见,重申愿从两国关系的总体利益出发,通过平等友好协商,寻求公平合理以及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双方对两国特别代表会晤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对达成解决边界问题政治指导原则的协定表示欢迎。双方确信边界问题的早日解决符合两国的基本利益,因此应将其视为战略目标。双方重申将致力于通过特别代表机制,从两国长远利益和双边关系大局出发,寻求边界问题的政治解决。在最终解决之前,双方应根据1993年和1996年协定,继续共同努力保持边境地区的和平与安宁。双方同意,在延续特别代表会晤的同时,联合工作小组继续工作以早日澄清和确认实际控制线同样重要。中印边境地区实控线的澄清已经取得了显著进展。双方同意,在已商定的参数基础上,尽早完成交换标明各自对整个实控线走向认识的地图的进程,以实现达到早日达成关于实控线走向共同谅解的目标。双方对执行1993年和1996年协定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并同意加快全面落实上述协定。为实现这一目标,双方达成了在边境实际控制线地区军事领域建立信任措施的补充议定书。

        十二、印方重申,承认西藏自治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的一部分,不允许西藏人在印度从事反对中国的政治活动。印方忆及印度是最早承认一个中国的国家之一,其一个中国政策没有改变。印度表示,将继续遵守一个中国的政策。中方对印方的立场表示赞赏。

        十三、双方满意地回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西藏自治区和印度共和国的锡金邦之间经过乃堆拉山口开展边境贸易的备忘录的执行情况。

        十四、双方满意地注意到,两国通过友好协商,就解决长期悬而未决的印度原驻沪总领馆房产问题达成了原则共识。中方将提供一块地皮以代替印度原驻沪总领馆房产。

        十五、作为两个发展中大国,中印认识到各自在推动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双方在维护亚洲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中有共同利益,都有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建立更加密切和广泛的理解与合作的愿望。双方支持国际关系民主化和多边主义,主张建立公正、合理、平等、互利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推进南北对话和南南合作。双方认为,国际社会应通过对话与合作,消除贫困,缩小南北差距,实现共同繁荣。

        十六、双方重申联合国在维护全球和平、稳定和促进共同发展方面的重要性,决心和国际社会一道继续加强联合国体系,使其能在合理的多边基础上解决全球问题。中国和印度一致认为,联合国的改革应该是全方位和多层面的,应该注重增加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印方重申其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愿望。中方重申,印度是重要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日益重要的影响。中方高度重视印度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理解并支持印度在联合国和国际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双方重申,愿意在联合国改革进程中进行密切磋商与合作。

        十七、双方认识到恐怖主义对两国及全球和平与安全所构成的威胁,坚决谴责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国际社会与全球恐怖主义之间的斗争是全面和持久的,其最终目的是要从所有地区铲除恐怖主义。这就要求在全球范围内强化反恐法律体系。双方注意到两国双边反恐对话机制迄今取得的积极成果,同意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双方的探讨和合作。双方同意在今年晚些时候举行下一轮反恐对话。

        十八、双方同意就重大国际和地区事务经常性交换意见,加强在世贸组织等国际多边组织中的合作,并就双方共同关心的其他问题继续展开磋商。双方同意共同致力于保持全球经济的稳定和发展,缩小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间的差距。双方支持在法律基础上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多边贸易体系,决心共同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合法权益。

        十九、双方认识到,中印是亚洲两个最大的国家,又是命运相连的近邻,同意共同致力于在亚洲乃至世界建立相互理解、信任与合作的氛围,努力加强安全与合作的多边协调机制。

        二十、访问期间,双方签署和发表了以下文件:

        (一)解决中印边界问题政治指导原则的协定

        (二)中印全面经贸合作五年规划

        (三)在中印边境实际控制线地区军事领域建立信任措施的实施办法的议定书

        (四)海关行政互助与合作协定

        (五)启动中印财金对话机制的谅解备忘录

        (六)扩大中印两国间航空运输安排的谅解备忘录(七)印度输华葡萄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

        (八)印度输华苦瓜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

        (九)中方向印方提供朗钦藏布江-萨特莱杰河汛期水文资料的谅解备忘录

        (十)电影合作委员会议定书

        (十一)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与印度世界事务委员会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

        (十二)印度在中国洛阳白马寺院西侧建造印度风格佛殿的备忘录

        二十一、双方一致认为,温家宝总理此次对印度共和国的正式访问取得了圆满成功,标志着中印关系提升到新的水平,揭开了两国友好合作的新篇章。

        温家宝总理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感谢印度政府和人民的盛情款待,并真诚邀请曼莫汉?辛格总理在双方方便时访问中国。曼莫汉?辛格总理表示感谢并愉快地接受了邀请。印方再次邀请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访问印度。具体时间将通过外交途径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 印度共和国总理

        温家宝 曼莫汉?辛格

        二00五年四月十一日于新德里(完)

    • 家园 个人不太乐观

      1,麦克马洪线外面那块领土到底怎么办?是和阿克塞欣交换吗,这样光从面积上说我们不亏大了吗

      ================================

      我估计百分之九十我们是只能悄悄的忍了这口气了

      连越南这么个姥姥不疼舅舅的垃圾国家在北部湾画界的时候还能让我们丢掉不少的传统渔场

      新闻媒体还要宣传“广东省海南省切实做好北部湾画界后的渔民生计问题”

      还有什么能出乎意料之外的

      • 家园 北部湾划界,现在的方案对大家都比较公平

        以前咱们所谓的“传统渔区”,那是南海舰队的护卫艇猎潜艇用舰炮“压”出来的。北部湾海域,越南渔民只要一出12海里领海线、咱们的军舰就给撵回去,反正越南海军的实力弱、不敢和中国海军对抗。划界协议签署后中国记者去越南北部采访,发现他们的渔船吨位很小、只能在近海作业,就是这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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