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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关于唐代围棋文化遗产的保护 -- 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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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关于唐代围棋文化遗产的保护

    关于唐代围棋文化遗产的保护

    将唐代围棋数路法规则书写成文,乃是对唐代围棋文化遗产最好的保护。笔者根据真实的围棋史料,运用正确的逻辑推理,发现了唐代围棋的真谛,撰写了计活子围棋规则的数路法即唐代围棋数路法。

    或问,唐代围棋的真谛是什么?

    答道,笔者所发现的唐代围棋的真谛如下:

    (1)子多为胜

    唐代围棋以生存棋子为目的来下围棋,以“活子多胜”为计算胜负的准则。

    (2)子路皆子

    对局休止后,清理完死子,盘内便只有活子和空点。由于休止不是终了,棋还没有下完,还要按双方的共识通过做棋来实现终局。根据“棋子要拥有不会被消灭的气才能最终生存在棋盘上”和“子多为胜,即最终在棋盘上生存棋子较多的一方获胜”这两项常识,人们理应将空点区分为“路”与“眼”这样两类:

    路,最终能有一方棋子生存于其上的空点是该方的“路点”,简称为“路”。路点上可以填入棋子,也可省略填子的手续续将其与活子等同看待——这便是“子路皆子”。

    眼,围地中最终要保护起来留作恒气(不会被消灭的气)的空点叫做基本眼位,每块独立活棋要保留两个基本眼位。基本眼位要任其空虚,其上不能填入棋子,基本眼位是活子的气,是棋子存活的必要条件,但它却不是活子——这便是“眼位非子”。

    唐代围棋以“子路皆子,眼位非子”这实事求是的认知为做棋计算的依据。

    (3)等子比路

    唐代围棋以“等子比路,路多为赢”为原理(比路法原理),采用简便的比路法来计算胜负。

    (4)多下贴子

    对局过程中,若一方比另一方多下了n手实着,则这一方要贴出n个子来向对方作出补偿。贴出n个子的操作手续是,从黑白两棋交界处取下这一方的n颗棋子,所产生的n个空点视为未收的单官由双方均分。

    唐代围棋以“多下贴子”的条款来致使围棋艺术化,不下冗着,不收单官(若下冗着,则受损;若收单官,则徒劳无益)。

    (5)巧妙做棋

    唐代围棋在执行了“多下贴子”之条款后,通过回填俘子与死子,便巧妙地将棋做成为“等子局面”。

    更加美妙的是,因唐代比路法只数围空(但要扣除眼位),不计其它(不数子,不数未收的单官,不计公气),故在其执行“多下贴子”之条款时,可以省略掉“从黑白两棋交界处取下这一方的n颗棋子”的操作手续,只须在回填了俘子与死子后,将一方因多下了n手实着而多出来的n个子判为由双方均分,从而将盘内棋形确认为“等子局面”。

    简单说就是,按照“多下贴子”之条款,若双方在对局过程中总共下出了K手实着,则在回填了俘子与死子后,应确认黑白双方各有k/2个子,盘内棋形为等子局面。

    书写成文的唐代围棋数路法规则(2012年春季版)

    第1条、棋盘(略)

    第2条、棋子(略)

    第3条、黑方与白方(略)

    第4条、围棋的目的

    围棋的目的是使己方棋子尽量多地生存在棋盘上。

    第5条、开局

    (1)空枰开局

    对局开始前,棋盘上应无任何棋子存在。

    (2)预置座子

    若先下方的第1、第3手与后下方的第2、第4手总是下在对角的星位,则可在这四个星位上预置棋子(如图一),而后再开始对局。

    图一: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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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条、白先黑后

    对局开始后,由白方先下第一手,黑方继下第二手,白黑双方交替出手,直至棋局终止。

    第7条、实着与放弃

    (1)实着

    棋子应下在棋盘的空点上——这样的着手叫做实着。下在棋盘上的棋子,不得在棋盘上移动。

    (2)放弃

    轮走方实着不利但要求继续对局时,可以放弃着手,但应以语言或手势明确表达继续对局的意愿。在这样的情形下,对方也隨即放弃时,棋局不得停止,轮走方仍可下出实着继续对局。轮走方以语言或手势提议停止对局时,可以放弃着手,另一方表示同意时,他也可以放弃着手,于是,棋局按照棋手的意愿停止。就是说,双方的连续两次放弃并不意味着对局的停止,还必须用语言或手势作出明确的表示。

    第8条、落子无悔

    当对局者将棋子下到棋盘上并使其手指从棋子上离开之后,所下之着便已“凝固为历史”,不得反悔——即不得取下所着之子重下或将它移动至另一空点处。

    第9条、棋子的气与棋子组成的整体

    (1)棋子的气

    与棋子紧邻的有线相连的空点叫做棋子的“气”。作为气的某个空点被其他棋子占据后,这口气就不复存在。

    (2)棋子组成的整体

    一方的若干个彼此紧邻的有线相连的棋子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各个棋子的气都属于这个整体,为这些棋子共同享有。

    第10条、棋子生存的条件

    (1)棋子生存的条件

    棋子的着点是棋子生存的必要条件,棋子的气(气点)也是棋子生存的必要条件,有气的棋子能够生存在棋盘上,没有气的棋子不能生存在棋盘上。棋子的着点与气点合起来就是棋子生存的充分必要条件。一方的组成为一个整体的若干棋子,相互依存,生死与共——整体有气则大家同存,整体无气则大家共亡。

    (2)棋子永远生存在棋盘上的条件

    棋子拥有不会被消灭的气,才能永远生存在棋盘上。一方的不会被消灭的气,意为对方不能侵入该气所在之空点来消灭它,若侵入的话将会自取灭亡(在这里,我们应假定对局者双方皆具有一定的围棋知识且智力与情感皆为正常,不会下出自取不利的棋着。即不会下出自杀的禁着;也不会自灭一气后致使己方的若方棋子接下来被对方提走)。一般来说,一方的每一块独立的活棋要拥有两个眼位;双方共活的棋子中,每一块要拥有两口公气或一个单方眼位与一口公气。(特殊棋例不在这里考虑)

    第11条、从棋盘上提走无气的棋子

    一方下子后,使对方的若干棋子成无气状态时,从棋盘上提走对方这些无气的棋子。

    过程中,这一方所下的这一枚棋子或包括它在内的这一方的若干棋子也可能暂时成无气状态。但提走对方无气的棋子后,这一方的棋子就有了气,因此它们可以存活在棋盘上。从棋盘上提走的对方棋子要保留在一起(放在棋盒的盖子里),对局时可用于判断形势,计算胜负时要将它们回填到同色子围住的空点上。

    第12条、禁着

    一方着子后,不能使对方的若干棋子成无气状态而是使己方所下之子或己方的若干棋子成无气状态时,为禁着。即,禁止颗子自尽之着与块子自尽之着。

    第13条、关于打劫

    (1)打单劫时,回提要隔一手

    一方提单劫后,另一方不得立即回提这个劫。必须在打劫处以外的空点处下一手实着或放弃一手,此后才允许回提。

    图二:单劫

    6├┼┼┼┼┼┼

    5├┼┼○●┼┼

    4├┼○●┼●┼

    3├┼┼○●┼┼

    2├┼┼┼┼┼┼

    1└┴┴┴┴┴┴

    _abcdefg

    白1下在e4,提走一枚黑子,接下来,黑2不得立即下在d4,反提白1之子。黑2只能在d4以外的空点处下一手实着或放弃一手,此后才允许回提。

    (2)循环棋(三劫循环、四劫循环、长生劫、双提二子、送二还一等)判为和棋或无胜负。

    第14条、多下贴子

    对局过程中,若一方比另一方多下了n手实着,则这一方要贴出n个子来向对方作出补偿。贴出n个子的操作手续是,从黑白两棋交界处取下这一方的n颗棋子,所产生的n个空点视为未收的单官由双方均分。

    “多下贴子”可以致使围棋艺术化。按此条款,可以不补的棋便不补,补则损1子;每下一手冗着(如填空)损1子;在对方放弃时收单官,每收一手单官要贴出1子,收了也白收,是徒劳之举。

    第15条、自然终局

    棋手为争取胜利而对局,其目的是使己方棋子尽量多地生存在棋盘上。双方轮流着子,实着不利可放弃,一直进行下去,直至任何一方都不再下了,双方以语言、手势或其它方式进行交流后,都表示从此永不再下了,棋局便自然而然地终止了。这样的终局叫做自然终局。自然终局时,棋盘上的黑白棋子都是活子,棋盘上的空点都不是活子。

    像这样进行到底而自然终局时便会使棋盘上呈现出“黑白两棋皆下满而欲溢,又因保有眼位而不溢”之局面——这样的局面,叫做“两溢之棋”。

    说明:

    (1)笔者个人认为,本文的“两溢局面”就是《敦煌棋经》所记载的我国先唐时期的“两溢之棋”。《敦煌棋经棋制篇第六》的原文是:“棋有停道及两溢者;子多为胜。” 详情请阅笔者的文章《敦煌棋经“子多为胜”句之解译》。

    (2)在职业棋手间的对局中,棋手们都是采用协商的方式来实现终局的,尚未见过自然终局的任何例子。自然终局虽说在实战中几乎不会出现,但在理论上具有基石般的意义。

    第16条、同意休止

    (1)同意休止

    当对局者双方看清了盘内棋形所包含的与胜负相关的全部信息已经确定下来,再也不会有所改变——即,盘内棋子的死活已经确定,再也不会有所改变;各方棋子围住的地盘已经巩固,对方再也无法侵入;在黑白棋子交界处的空点上落子(收单官)也不会获得任何利益(多下要贴子)。这时,轮走方提议停止对局,另一方表示同意,棋局便按照棋手的意愿停止,叫做同意休止。

    (2)双方协商

    同意休止后,双方要就确认棋子的死活、确认各方围住的空点、双活棋中空点的属性(哪些是公气哪些是单方的路点)等问题进行协商。若达成共识,则按共识来做棋(见下文),做棋后实现终局。

    第17条、实现终局

    棋局休止后,双方就有关终局的问题达成了共识,则按共识来做棋。做棋的手续如下:

    (1)将盘内各方的死子与盘外各方被提走的俘子回填到各自的围空中。若双方共下了k手实着,则填后盘内的黑白棋子共有k个。

    (2)按“多下贴子”条款实施贴子的手续——将多下了n手实着一方在黑白棋交界处的n个子均分给双方(取下多下方的n/2个子,换上对方的n/2个子),每方得n/2子,则双方在盘内各有K/2子,盘内棋形为等子局面。事实上,均分那n个子的手续可以省略,只要双方确认在回填了死子与俘子后盘内棋形为等子局面便可。

    将棋做成等子局面后,双方同意按“等子比路,路多为赢”的道理来计算胜负,则棋局为终止。

    (笔者个人认为,这是关于终局的正确概念。而人们习惯的“两弃终局”之说法其实是错误的概念,错在把休止当作终局了。)

    第18条、路多为赢

    (1)路的概念

    最终能有一方棋子生存于其上的空点是该方的“路点”,简称为“路”。路点上可以填入棋子,也可省略填子的手续而将其与活子等同看待——这便是“子路皆子”。具体地说,各方棋子围住的地盘中基本眼位除外的空点就是各方的路点;双活棋中单方权利的官子是有权方的路点。由子路皆子,产生出计算胜负的基本算法,即将各方的子与路合并计算而得到各方最终能够生存在棋盘上的棋子数量,多者为胜——这便是“子路皆子,子多为胜”。

    将各方的子与路合并计算,即“子路皆子,子多为胜”的基本算法,同“两溢之棋,子多为胜”的原始的基本算法,两者计算胜负的结果是完全一致的。

    (2)基本眼位

    围地中最终要保护起来留作恒气(不会被消灭的气)的空点叫做基本眼位,每块独立活棋要保留两个基本眼位。基本眼位要任其空虚,其上不能填入棋子,基本眼位是活子的气,是棋子存活的必要条件,但它却不是活子——这便是“眼位非子。

    (3)路多为赢

    实现终局后,以比路法来计算胜负。在所做成的等子局面上,分别数出两方“路”的数量(数路,是数空并扣除眼位),路数较多的一方获胜。

    (数路,其实质就是数一数各方在其围空中还能够生存多少棋子;等子比路,就是在所做成的等子局面上比一比双方在各自的围空中谁能生存较多的棋子。)

    第19条、回到子路合计

    按数路法数出黑有B路白有W路时,若双方共下了k手实着,休止时有m个单官未收,则黑方有(B+k/2+m/2)颗活子,白方有(W+k/2+m/2)颗活子。于是,我们从“等子比路”数路法的结果得到了“子路合计”数子法的结果,而数子法的结果才是对局结果的完整信息。

    第20条、实战解决

    对局休止后,双方就有关终局的问题进行协商时,若出现意见分歧,应恢复对局实战解决。一切分歧都将在棋局继续进行的过程中通过实战而得到解决。

    出现意见分歧,表明至少有一方出了错误并且坚持其错误。于是,高雅的艺术就要让位于严肃的律法。实战解决时,应废除休止,恢复对局,按原顺序由休止的提议方先下,继续进行,直至再次休止。以实战解决分歧的情况发生时,棋局应弃用艺术化的等子比路法与多下贴子条款。再次休止后,先清理完死子,然后采用“子路合计”的基本算法来计算胜负。

    (笔者将先唐的围棋与唐代的围棋联系起来,按照其一脉相承一理相依的本质内核,撰写了实战解决这一条。笔者个人认为,将唐代围棋与先唐围棋割裂开来,孤立地看待唐代围棋,因而认为唐代围棋不能实战解决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共20条)

    赞美

    唐代围棋数路法简单优美,崇尚艺术,是中华文化的瑰宝。

    回填做棋的比路法与多下贴子的条款,使唐代数路法具有如下特点:

    (1)对局过程中要保留俘子。

    (2)放弃时无虚着也不交俘虏,是自由的纯放弃。

    (3)可以不必收完单官,甚至完全不收单官。

    (4)不存在收后时争1子利的问题,也不必偶数休止。

    (5)补棋时要算清,不必补的棋不要补,否则损1子。

    (6)一方单独有权占领的单官,该方不要着子去占领(若去占领的话,每一手都会损1子)但应主张它(或它们)是己方的路点,对方反对时,应在休止后以实战解决分歧。

    (7)打单劫,因放弃后可回提,故最后一劫要粘上。

    (8)对无聊填子耍赖行为给予了惩罚,耍赖者每填一手便会损1子。

    (9)以实战来解决分歧。棋局在双方同意时休止,经协商达成共识后按共识实现终局。若有分歧,实战解决。实战解决时弃用“多下贴子”条款与比路法,改用子路合计的数子法来计算胜负。

    (10)做棋回填后(将各方的盘内死子与俘子填入各自的围空中),双方即确认盘内为等子局面,至此为终局。

    (11)填后计算胜负时,只数路(数围空并扣眼位),不数子、不计公气、不数未收的单官。比路判输赢——比较两方路的数量来计算胜负,多者为赢。

    (12)对于“盘角曲四”的死活问题,棋手应明智地懂得,它不应在休止前的对局中解决。棋手应搁置这个问题而提议休止,并在休止后提出自己的主张,若对方反对便以实战解决之。

    (13)计算胜负时双方的路数之差一般说不是奇数1、3、5、7、9……,而是自然数1、2、3、4、5、6、7、8、9……,就是说差数之变动细化到1。唐代围棋先下方不贴子,但若加入先下贴子条款的话,为避免和棋,便可作出先下方贴4路半、5路半、6路半的规定。(日本计目法照搬了唐代数路法的操作程序,故可作出先下方贴5目半、6目半的规定;而中国现有数子法就不能从先下方贴5点半顺利地改变为贴6点半。)

    问答

    提问:唐代数路法为何不数子?

    回答:不数子,是因为在回填做后的“等子局面”上,两方子数相等而抵消,故可不数。

    (日本棋人的看法是,“子非地,故不数”。)

    提问:唐代数路法为何要回填俘子与死子?

    回答:回填俘子与死子是做棋的手续,回填并执行“多下贴子”条款后,就将棋做成为等子局面。于是,可按“等子比路,路多为赢”之理采用简便的“比路法”来计算胜负。

    (日本棋人的看法是,“俘子与死子是负地,所以要回填”。)

    提问:唐代数路法为何不收单官又不数单官呢?

    回答:因唐代围棋规则有“多下贴子”条款,当这一方要收单官而另一方放弃时,多收了n个单官的这一方要贴出n个子,多收纯属徒劳,所以就不收了。至于不数未收的单官,是因为将它们平均分配给双方而相抵,故可不数。

    (日本棋人的看法是,“单官非地,故不收不计”。)

    提问:唐代数路法为何不数公气?

    回答:唐代古棋是“子路皆子,活子多胜”的围棋。不数公气,是因为公气非子非路故不应数(但公气所在之枰点是地,是向双方棋子提供“气”的公共土地)。

    (日本棋人的看法是,“公气非地,故不计”。)

    提问:唐代数路法为何在数空时要扣除棋子的基本眼位呢?

    回答:数路法的实质是计活子——在等子局面上,数一数在各方的围空中还能生存多少个子。因基本眼位是气而非子(但眼位所在之枰点是地,是向棋子提供“气”的单方拥有的土地),故应予扣除。

    (日本棋人的看法是,“眼位非地,所以要扣除”。)

    结束语

    对中国古棋有所了解的读者朋友们可以轻易看出,由笔者书写成文的数路法其操作手续同我国唐宋时期的数路法是完全一样的。唐宋数路法未曾写成文字,其真谛早已失传,但勿庸置疑的事实是,早在1千年前,艺术化的围棋已经被我国围棋先贤们(佚名)创造出来了。笔者个人猜测,我国唐宋时期的围棋,其“回填俘子与死子后,只数路不数子”的操作程序中存在有“多下贴子”这艺术化围棋的条款,那就是——回填做棋后,应默认棋盘上已形成等子局面。

    唐代数路法于1000年前传到日本,今天的日本计目法保留了唐代数路法的全部操作程序,但取消了数路法的扣眼位,将“子路皆子,眼位非子;等子比路,路多为赢”的唐代围棋(实质是“活子多胜”的围棋)改变为“惟目是地,地多为胜”的日本围棋,其“子非地、单官非地、公气非地,惟围空是地(但双活棋中单方棋子的眼位即双活棋中的一方棋子单独围住的空点竟然又不算是地),称地为目,目多为赢”等说法存在着严重的逻辑混乱。

    笔者曾说过:“日本人学围棋,一千年没学懂”,那的确是说出了事实和真相(日本棋人对唐代围棋的认识和理解见前面的问答)。但日本棋人歪打正着,却因此创造出“地多为胜”的围棋,其“唯目是地”之理论虽大错特错,但其以争地为目的之围棋观念却牢固地统治着现今的围棋世界。

    日本棋人错误地将“地多为胜”的观念加在唐代围棋上,进而将“子非地”、“死子为负地”、“单官非地”、“眼位非地”等十足愚昧的印记盖在了唐代围棋上,是围棋历史上最大的冤案。笔者在这里向中国围棋界、向世界围棋界呼吁:为唐代围棋正名,为唐代围棋先贤平反冤案,大力保护唐代围棋文化的遗产——因为它不仅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瑰丽珍宝,更是全人类文明的巨大的非物质财富。

    通宝推:履虎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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