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读读郎教授 -- 跳楼跳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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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林肯发动南北战争本身也是违宪在先

                  当时,林肯还试图从当时世界各国还不认可的霍布斯国家主权理论中找发动战争的法理依据。不过好在美国人是现实的,发动战争各种勉为其难的理由也为现实利益需要而让步。

                  美国的宪法实用主义,在美国南北战争中表现的淋漓尽致。换到今天,美国人反对越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不是因为反对遏制共产主义在东南亚蔓延,也不是防止伊拉克时候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不过就是因为打输了,所以就反对罢了。

                  • 家园 葡萄知不知道为什么美国人现在对火星这么看重了

                    NASA的预算本身就很少了。

                    • 家园 我也比较奇怪,甚至太阳观测卫星都不搞了,让白兔接班

                      事实上,看夸父计划,全球都认为这个是接美国SOHO的班。美国不搞了,支持白兔搞。

                      可是美国却拼命发火星登陆,好奇号上去了,下一个已经宣布开始计划了。比较奇怪

                      • 家园 在拉格朗日点观察太阳目前看来属于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实上,看夸父计划,全球都认为这个是接美国SOHO的班。

                        SOHO距离地球太远,数据传播受深空通讯限制使得信息量即分辨率下降。经过验证,美国人在2010年将SDO投入使用,得到比SOHO强10倍都不止的信息量。

                        SDO采用新的频谱观察(如30.4nm),取消了一些传统的观察仪器(如日冕仪),得到同样甚至更好的效果。

                        中国的夸父计划明显已经落后于快速发展的国际太阳观察活动,再加上TG目前还不具备的大推力火箭和深空通信技术,连夸父计划什么时候能够实施还是个问号。

                      • 家园 我同好奇的是美国为何不去争夺月球。

                        之所以搞不清这点,是因为我自己不相信一些人说的“月球上存在着与中华民族有联系的东西”

                    • 家园 兔子这边每天回火星的太多了
                    • 家园 便宜+吸引眼球?

                      载人航天搞不起,太贵

                      非载人的便宜,但是去太远的地方也贵

                      因为相对来说,去火星不算很贵,而且全用机器人,也比载人航天要便宜

                      火星知名度高,可以吸引眼球,可以表示自己科技发达,而且方便争取更多经费?

                      如果是从成本的角度,可能我会得出这个结论吧

                      至于火星上真的有水或者生命,无论有没有现在技术都开发不了,20年之后就又是其他的世界了

                  • 家园 南北战争怎么可能会违宪呢?

                    法律的核心是法理。宪法本身的主旨就是规范这个国家的组成和管理机制。如果一个国家看成是一座楼,宪法就是这个楼的框架结构。当初设计这个结构的目的就是让这个楼更结实更耐久。美国联邦的解体就意味着美国宪法的终止,宪法怎么可能成为对分裂势力镇压的障碍呢?另一方面,暴力是元规则。北方的暴力压倒了南方的暴力,那么北方的理解就是正确的。无论文攻武卫,北方都是胜利者。

                    就想是平西王的失败一样,文的不服给免掉,武的不服给挂起来,老百姓不服的给关起来,剩下的都是真心拥护中央决策的。心里还有不服的请去找当地党政机关预约门诊。

                    • 家园 当时美国宪法是允许各州自由退出的,只要州只投票通过。

                      美国联邦的解体就意味着美国宪法的终止,

                      联邦解体是说的,各个州都不承认联邦了,那么联邦政府就不存在了,这才解体,比如苏联。

                      但事实上,南北战争前,北方各州还是承认联邦的,仅仅是南方几个州要求退出。即使南方成功退出,那么联邦政府依然存在。联邦并没有解体,联邦宪法依然在执行。

                      总的来说南方独立其实并不意味着联邦的解体,而是联邦管辖范围的缩小。

                      • 家园 请教一下:宪法的哪一条允许各州自由退出?

                        好象并没有明确允许退出,但也没有明确不许退出。

                        林肯在第一次就职演说(http://www.bartleby.com/124/pres31.html)中推论出,退出违法。

                        • 家园 关于林肯前各州脱离的问题,已经有很多讨论了

                          从宪法角度讲,涉及到的主要是

                          三款

                          新州得由国会接纳加入本联邦;但不得在任何其他州的管辖范围内组成或建立新州;未经有关州议会和国会的同意,也不得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州或几个州的一部分组成新州。

                          国会对于属于合众国的领土或其他财产,有权处置和制定一切必要的条例和规章。对本宪法条文不得作有损于合众国或任何一州的任何权利的解释。

                          第四款

                          合众国保证本联邦各州实行共和政体,保护每州免遭入侵,并应州议会或州行政长官(在州议会不能召开时)的请求平定内乱

                          第十条修正案

                            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由各州各自保留,或由人民保留。

                          这里南方派引用的就是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退出权。这个权利是各个州自己的。那么各个州通过投票退出就是正当的。

                          但是北方派,在你提到的演讲之前,由纽约州提出《反联邦脱离法》,并得到总统批准。之后,林肯在演讲里面说

                          Descending from these general principles, we find the proposition that in legal contemplation the Union is perpetual confirmed by the history of the Union itself.

                          But if destruction of the Union by one or by a part only of the States be lawfully possible, the Union is less perfect than before the Constitution, having lost the vital element of perpetuity. 15

                          It follows from these views that no State upon its own mere motion can lawfully get out of the Union; that resolves and ordinances to that effect are legally void, and that acts of violence within any State or States against the authority of the United States are insurrectionary or revolutionary, according to circumstances.

                          从这里,我感觉他的意思主要就是联邦是永久的,是最初13个州通过独立宣言共同确认下来的,个别州退出就意味着联邦解体,所以个别州自己的意见不能作数。要大家一起来。

                          我感觉这个其实有点牵强,正如我前贴说的,个别州退出,联邦依然起作用。不过范围小了。独立宣言也可以继续在剩下的州里面执行。

                          另外,有一个叫托马斯·伍兹写的书里面提到一件事情

                          另外一种支持脱离权的论证,涉及到弗吉尼亚、纽约和罗得岛三州。读者或许还记得,这三个州在签署宪法的时候,附加了一个条款:如果这个新政府变得具有压迫性,那么它们就可以从联邦中退出。正是在这个基础上,这三个州才加入了联邦。弗吉尼亚在1861年退出的时候,援引过该州批准宪法时的这一条款。但是,由于宪法也建立在平等原则上——所有的州在尊严和权力上是平等的,没有哪个州比其他州拥有更多的权力——因此,这三个州所援引的脱离权,必定同等地扩大到全部的州。

                          如果真是这个样子,那么其实脱离权当初就规定属于州本身。

                          不过另外还有一个说法,在南方各州宣布脱离后,最高法院宣布他们违宪。这个我也没有查到出处。但有一点,如果真有这件事情,林肯应该在演讲里面提到。

                          刚刚想到的,纽约州提出《反联邦分离法》其实是从法律上把退出权归到联邦,反过来,说明之前,没有对退出权有规定,根据第10修正案,归于各州自己

                    • 家园 战争前美国法律对南方的独立倾向是无能为力的

                      美国是从英国殖民地独立出来的,最初的法律对各州管理松散,这符合逻辑 - 刚从一个强权下解脱,自然不愿意再来一套强权给自己。事情发展到北方南方差异越来越大,南方的独立倾向到南北战争为止至少也40年了。如果有法律体系能够让南方收手,也不会闹到战争这个地步。

                      倒是南北战争以后,美国事实上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一个是立法,一个是税收。大概1820年前后,南方就因为税收问题,或者说以税收问题闹独立,和联邦吵闹过一阵子。当时联邦,或者说北方以一定程度的妥协暂时维持了表面上的和平。南方独立领导人并不认账,直接了当地说这不过是暂时的妥协,下一个用以闹独立的借口将是奴隶制。然后到南北战争爆发。

                      不过有一点我倒是认可你的观点,南北战争的意义,包括所谓的正义与否或合法与否,事后当然可以有同事先不一样的看法,乃至事后的看法成为了主流都不奇怪。最起码的,如果北方战败,南方独立出去,不成了北美侵略南美的侵略战争。即使北方不战,各自和平独立,现在还不知有多少“南美”会罗嗦“北美”当年对他们的压榨威胁 blah blah blah......

                  • 家园 印象里这点上体现最彻底的,应该是04年

                    克里pk小布什那场。

                    民主党为了助选在时报广场上立的那块伊战钟。

                    [2004-08-26] 顯示伊戰費用巨鐘紐約時代廣場亮相

                    【文匯專訊】一隻顯示伊拉克戰爭費用的巨鐘25日在紐約時代廣場開始運轉,第一個閃亮的數字是1345億美元。

                     這只巨鐘顯示的伊戰費用上升率是每天1.77億美元,每小時740萬美元,每分鐘122820美元。這只巨鐘就安裝在紐約最繁華的鬧市區,許多行人也許會看到它。

                     這只巨鐘是由自由思想庫「美國進步中心」支助安裝的。這個思想庫的領導人是約翰 波德斯塔,他曾在克林頓總統任職期間擔任過白宮辦公廳主任。

                    赤裸裸的提醒小布什在乱花钱,而至于那些死去的伊拉克人,who care!

            • 家园 这正是学美国和澳洲宪法的痛苦!重要的不是法律,而是法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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