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了不起的盖茨比--先读原著再看电影 -- 逝者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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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想问问:这门课的必读作品里是否包括德莱赛的作品?

            那门课叫"American Humanities",是门必修课,通过各个年代的文学和艺术作品来讲解美国历史。

            高中时因为听说德莱赛是个伟大的美国作家,读过他的一两本书,但是没读懂。来美国后,周围的老美却没有什么人知道他;又听说,德莱赛实际上是30-40年代被苏联吹起来的。

            • 家园 嗯,当时课上只要求读了这个时代的两本书,没有德莱赛的。

              但是这也不能说德莱塞就完全没有名气。至少我听过他的An American Tragedy.美国那个年代的文选作品太多了,优秀的作家也太多,所以很多时候人们都是拣喜欢的作品阅读。这样导致在美国,你没听过我喜欢的东西和我没听过你喜欢的东西,非常正常。你如果换几个人问问,说不定就有德莱赛作品的铁杆粉丝也说不定。和中国人欣赏艺术、文化、音乐、文学喜欢趋从流行,喜欢扎堆相反,美国人特喜欢小众的东西。什么东西一旦大流行人人都在追,那么不就大家就开始排斥鄙视了。

              美国的教育大纲关于课外读物是列出了一个宽泛的单子,然后各个学区和学校自行选择从中选择少量的读物布置下去。很有可能别的学校会要求课外读德莱赛的书,这是很有可能的。

          • 家园 真也怪不着楼上那位轻飘飘

            说实话,这本书我大概10年前看过,看完唯一的映象就是没有映象,书中从主人公到旁观者都引不起共鸣。感觉就像一个土包子攒了一笔钱,慕名去吃鱼翅,结果却发现鱼翅原来和粉丝没有很大差别的感觉。

            一句话,这本书让我看不明白它好在哪里

            • 家园 同感。

              不过我读书是囫囵吞枣式的,读过就扔一边,想起来再读。确实是没有很吸引人的地方。

              还不如那本在路上,至少看了第一遍之后隐隐约约的能产生某种共鸣,有想再看一遍的欲望。

              当然,最可能的原因是我水平太差。

              • 家园 其实并不是水平的问题。要真正理解这本书对于美国人的意义,

                得非常的了解美国历史,才能搞懂。尤其是美国南北战争后的那些社会史、文化史、等等等等。这就如同中国人一听到60年代和70年代就知道是文革、上山下乡、知青这些东西。你要是把这些疯狂年代的事情写出来,估计美国人也会认为完全不符合逻辑。比如儿子踹老子,学生打老师,夫妻互相揭发,旁边的人还叫好。这简直不符合逻辑和常识嘛。但是中国人看了不但会觉得很真实,而且甚至会有触及灵魂的震撼。这就是对某个时代深刻理解后的感悟和不理解的时候的感悟的完全不同。

                在美国的中学上历史课和文化课,学到的不仅仅是事件的发生和影响。美国老师更喜欢让学生体会那个时代。所以会借助文学和艺术作品。

                比如我上的那门"American Humanities", 掺杂了很多内容:

                讲1910-1930年代美国黑人第一次大规模从广袤的乡村向东北和北部工业城市的大移民(The Great Migration),老师展示了Jacob Lawrence所作的“During World War I there was a great migration north”这幅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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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同一时期由于这种人口向城市的流动所创造出的繁荣,给黑人带来的文化冲击和机遇,产生了爵士乐。老师上课的时候也播放了一些那个年代最有名的爵士乐曲,以及之前黑人们在乡村的时候所创造的布鲁斯音乐,还鼓励让我们在课上分析了这些音乐风格的不同,以及导致这些不同的社会文化因素。

                然后讲了那个年代的艺术,比如Art Deco之类的风格,就列了些建筑物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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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及表现主义的那幅有名的呐喊,和超现实主义的达利的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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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很多东西,比如那个年代同时也出现了与盖茨比们相反的颓废的一代,海明威和斯泰因都是他们中的一员;广播电台开始第一次广泛普及;电力开始普及;留声机开始商业化贩卖;福特的Model-T 08年问世到27年停产;飞机开始普遍化,很多人都在搞什么独自横跨大西洋、太平洋飞行,结果其中很多人都失踪了;青霉素被发明出来了;泰坦尼克号沉了;北美爆发般的产生了庞大的中产阶级,美国和加拿大第一次城镇居民的人数超过了农村居民。。。总之那是一个非常辉煌的时代,人类历史上在这之前所有的所谓黄金时代与此相比都是尘埃。这些东西,只要是上过高中的美国人一看到上个世纪初,就会马上联想到。如今的美国,就是在那个时候打下的基础,架起的支柱。

                其实你看看中国现在,简直就是美国20世纪初的翻版。就连货币超发导致资产严重泡沫和食品安全问题大爆发都如出一辙。所以说这个年代的中国人,尤其应该去读美国20年代的书籍,欣赏欣赏那个时代的艺术作品。然后最好能够在辉煌年代中、破灭时代来临前爆发出自己的文学、艺术、科技、生活、社会的辉煌成就,就算没有白活在这个伟大的时代。因为如同美国当年那样,在辉煌腾飞的年代和湮灭时代之后,就是帝国时代了。

                通宝推:何求,
    • 家园 缩水版完全看不出来有趣的地。没有阴谋诡计,所以才有意思

      黛西和汤姆面对面坐在厨房的桌子两边,两人中间放着一盘冷的炸鸡,还有两瓶啤酒。他正在隔着桌子聚精会神地跟她说话,说得那么热切,他用手盖住了她的手。她不时抬起头来看看他,并且点头表示同意。

        他们并不是快乐的,两人都没动鸡和啤酒——然而他们也不是不快乐的。这幅图画清清楚楚有一种很自然的亲密气氛,任何人也都会说他们俩在一同阴谋策划。

      • 家园 啊,对了炸鸡密谋

        从汤姆的话和尼克当时反映来看尼克相信汤姆不知道事实真相,但是他又觉得没必要讲给汤姆听,因为讲了也没什么用,“他们是粗心大意的人”--文章中反映出尼克的性格是尽量保持中立低调,但同时又很倔强,可以从他拒绝盖茨比为了报答他给他提供“生意”的态度,和贝克谈恋爱又果断分手两件事看出。

        那天晚上,黛西没有告诉汤姆是他在驾车,汤姆认定盖茨比,黛西默认了。汤姆于是借机恢复夫妻关系,让黛西忘却盖茨比。威尔逊这位免费的杀手,他准备杀人不仅是因为妻子被撞死了更重要在于他认为撞死她的是她的情人(这个情节完全理解不能,感觉很生硬啊),文中并没有表现出汤姆一定想要借威尔逊的手杀死盖茨比,他自己躲还不来不及呢。

        他突然停住了,态度强硬起来,“就算我告诉他又该怎样?那家伙自己找死。

        如果汤姆有明确的想法要杀死盖茨比,是不会有“态度强硬起来”这样的变化,“就算”这样找理由的词语。从文中也无法看出汤姆是城府有多么深。

        所以尼克接下来的心理描写就很顺其自然了。

        我不能宽恕他,也不能喜欢他,但是我看到,他所做的事情在他自己看来完全是有理的。一切都是粗心大意、混乱不堪的。汤姆和黛西,他们是粗心大意的人——他们砸碎了东西,毁灭了人,然后就退缩到自己的金钱或者麻木不仁或者不管什么使他们留在一起的东西之中,让别人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

        与其说是密谋,不如说是逃避责任。

        盖茨比死于这种“意外”,颇有黑色幽默冷笑话的感觉。

    • 家园 本来就是描写20年代上层社会生活方式才出名,情节合理次要

      中心人物死得突然和无意义是小说被好评的原因。不然几个非常单薄平面的故事人物根本撑不起一个长篇。本来盖茨比的背景故事应该很精彩,暗示一下就完了. 主角也是军人出身,但也就是开头提了一下儿然后就没存在感了. 说实话就一群富二代吹牛乱搞,最后出事嫁祸个他们都看不起的混混暴发户就是上流生活了. 当然用这种平淡角度描述上流腐败的当时也算标新立异,就成经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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