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浅说夏俊峰的死 -- 上善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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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几个故意杀人罪的减轻和从轻情节

                    张磊都有。对方严重过错,他身为警察执行公务时候被袭警的正当防卫义务,羁押期间立功,案发后如实供述情况,自首。正当防卫是减轻(从死刑无期十年以上减一档到十年以下三年一上这档)。立功、自首使得他在这一档里面取了8年,这已经是从重了。

                  • 家园 判决书

                    http://blog.163.com/zhangjinghua1212@126/blog/static/136981898201353084842658/

                    • 家园 看了一下。

                      如果按这个判决书写的情况,有些地方对张磊还是比较有利的,不过我还是觉得8年有点轻了。

                      • 家园 我已经觉得重了

                        鸣枪的时候警察心态是对方会退,对方不退、保险已开、互相拉扯之后的发展是失控的。算故意杀人已经重了,过失杀人、减档3年以下还差不多。

                        • 家园 失控是谁造成的?

                          一个普通的纠纷,带双方回去调解,连手铐之类的戒具都没上,而且路上还聊了几句,基本情况都摸清了,有必要动枪吗?

                          本身对方人数也不占优势,他自己带一个协警,对方也是两人,而且另外代家还有两人,跟这个郭姓2兄弟是有矛盾的。

                          他如果是抓捕的毒贩杀人犯之类,或者被多人围攻,这种情况下使用枪支还可以说说。

                          你不会是警察吧,这如果不算故意杀人,以后警察随便找个什么借口就能把你爆头了,8年太轻了,应该15年左右合适。

                          • 家园 我觉得失控完全是死者造成的

                            像你说的,一个普通的纠纷,基本情况都摸清了,警察这时候根本没动枪。而那两个死者在这种情况下用得着继续攻击警察吗?对于警察来说,在执法过程中遭到直接攻击,就是明显事态有失控的趋势。鸣枪示警以后对方还往上冲,那就是事态严重了。

                            对方鸣枪以后还继续往上冲的,那就是亡命徒。两个亡命徒面前,就算是四比二的人数优势也起不了什么作用。所以我觉得那两个人就是活该被打死。警察临机处置可能有不当的地方,内部处分拉倒。

                            关键是因为琐事就袭警,警察鸣枪警告以后还不收手。这种情况下被爆头那就只能说活该了。平常人没事谁袭警玩?谁看警察鸣枪了还网上冲?自然也不会有被爆头的危险。

          • 家园 八年是这样来的——张磊防卫过当

            据新华社贵阳6月21日电(记者胡星)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21日对被告人张磊枪击致人死亡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磊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月12日16时许,当地村民郭永华、郭永文酒后在关岭县坡贡镇街上与代寸忠、代朋良因经济赔偿之事发生抓打。接警后,时任坡贡镇派出所副所长的被告人张磊带领协警王道胜赶到现场制止。在处警过程中,张磊、王道胜遭到郭永华、郭永文抓扯,被制止后,郭永志加入进来,与郭永华一道抓扯张磊,将张磊推到路边沟里。张磊起来后往后退让并掏出手枪朝天鸣枪示警,但郭永华、郭永志继续扑向张磊,张磊边退边再次朝天鸣枪示警。随后,张磊在抓扯中连续击发三枪,致郭永华、郭永志中弹死亡。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规定的“情节较轻”,主要是指防卫过当致使他人死亡、出于义愤杀人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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