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最近看到的笑话之七 -- 钛豌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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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多伦多已有很多地下的华人开的类似Uber的公司了

                                                最典型的是去机场的接送机服务。我还和这些司机聊过。他们车队的负责人就一个。这人和他太太24小时守着电话。只要有客户打这个电话,他会问接送机时间,多少人,有多少件行李,然后就近安排司机以及车型等等。然后这些司机要有自己的车,自己交保险,自己加油,每个月向这个车队负责人交管理费,所有车资自己保留。

                                      • 家园 你是香港人吧

                                        大陆人和你的思维方式不一样。香港人太死板,觉得一个法治可以解决所有问题。大陆人生活在一个变革的时代,知道有些事情是用法律挡不住的,只能法律来适应潮流的发展,而不是用过时的法律束缚变革。

                • 家园 至少有一样

                  甚至还可以整合进公交充值卡里去
                  成都的可以使用天府通,但是体验相当差1、必须提前说明是用卡,必须停车后先用卡刷再拉起空车指示灯停止计价器(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设计);2、无线联网信号不好;3、出租车司机不喜欢用,因为他们拿钱有延时,而且如果是两个以上司机换班扯不清楚。以至于最初一个月尝了下鲜后,再也没有用过了

                  • 家园 那是因为出租目前不是市政营运的

                    不好整合而已,但话说回来,成都的地铁也没有整合好,不过一旦他要整合起来的话,还是方便多了。至少用打车软件的管理模式,付款延迟完全不是问题,每个司机一个账号,给个api接口直接从卡上扣就好了。

                • 家园 重點在的士和私家車的區別, 而非打車軟件

                  引一段星島日報上的文字

                  https://hk.news.yahoo.com/%E6%89%8B%E6%A9%9F%E7%A8%8B%E5%BC%8F%E5%8F%AC%E7%99%BD%E7%89%8C%E8%BB%8A%E9%A0%88%E5%8F%96%E7%B7%A0-215656595.html

                  以手機應用程式召喚白牌車近年大行其道,這種租車新模式,雖方便消費者,但卻觸犯本港法例,不但搶去的士業界生意,對司機、乘客和第三者亦毫無保障,衍生不利社會大眾的問題。

                    法例規定任何人安排車輛出租取酬載客,必須符合法例要求具備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便屬違法,會被檢控罰款甚至判監,其目的並非為了保住的士業界生計,而是保障司機、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和權益。

                    參與白牌車違法活動賺取報酬的私家車,其牌照僅屬私人用途性質,與的士這類營運車牌照有別,它沒有第三者保險,乘客乘搭白牌車而受傷,保險公司可不受理,一旦發生意外撞傷路人,傷者可向召喚白牌車的乘客索償。

                    取締手機應用程式召喚白牌車活動刻不容緩,警方除加強「放蛇」掃蕩,拘控司機等經營者外,宜一併將開發手機應用程式提供召喚白牌車服務的主腦繩之以法,以收阻嚇。

                  • 家园 问题是象uber这种是提供乘客保险的,

                    而且还提供参与营运的私家车本身的兜底保险,至少他们是这样宣称的,而我至今也没有看见任何相反的报道。以uber打算长期投入这种商业模式来看,他们也没必要撒谎,不然很容易被戳穿的。

                    私家车不等于黑车,其本身是可以合法上路的,私家车的所有费用都是被合法收取的,完全说不上对司机,乘客,第三者毫无保障。问题只能出在营运上,因此uber才针对这种情况提供与营运相关的乘客保险与私家车本身的兜底保险。

                    这样看来,市政要拿对司机,乘客,第三者毫无保障来说事,完全就是欲加之以罪了。而且,没有打车软件的话,个体私家车司机们根本就没有营运的条件,哪里用得着事后装模作样的去打击。如果只是保障问题,市政大可以规定凡是不提供司乘营运保险的软件非法,直接打击软件经营业者,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针对个体司机去。不过像uber这种正规公司有自已的律师属于硬骨头,真要打起官司来,市政不一定有理,那就只有拿个体司机们来开刀了。

                    • 家园 这个没有啥办法

                      有个先来后到的。UBER肯定要遭到出租行业的大力抵制。大城市的出租车还是比较挣钱的。我是听说NY开出租的能挣不少钱,好过公务员啥的。每年增加的出租车是有名也限制的。UBER挤垮出租车的可能性太高了。而且前途远大。另外出租车行业一个大敌人是无人驾驶车。这个成功了,出租车行业真的要结束了。

                      • 家园 据uber的人说这玩意儿跟出租在定位上还是有差别的

                        前两天刚说到这个,你要感兴趣可以讨论下。

                        链接出处

                        • 家园 说是说不一样,以后咋样谁知道呢?

                          UBER成本低,资源广泛。缺点是不能绝对保证车辆运行的数目。但是如果推行的时间长了,人人都知道顺路可以能多也乐意做一段生意的地步,出租车就没有什么市场了。

                          所以出租车要反击,就要在这个时候反击,晚了,等UBER有了市场,被广泛接受了,那就撼动也撼动不了了。

                          出租车没有什么能力能真正抵制住UBER,因为驾驶不是个非常需要技术的行业。门槛太低了。别人为啥抢不走机械工人的饭碗呢,那技术要求要是高。

                    • 家园 uber說的和做的不一样, 司機乘客和第三者都沒有保險

                      理論上要有牌有保險才能加盟, UBER的保障條款才能生效。實際上只要是車主申請就能通過,經UBER提供黑車服務。合法的車本來就不愁生意,找UBER的99%以上是不合法的。其實UBER也不能不特意讓不合法的車通過,社會上何來那么多可供合法營運的私家車? 又怎能把勢做起來?

                      重申:香港一直有類似軟件,合法和非法都有。合法的有正當的電召的士,非法的有客貨VAN(面包車),白牌車(私家車)等,UBER不是第一家。对於非法的,警方一直掃蕩,不單控告個體司機無牌載客,同時也会控告中介人教唆。控告個體司機是治本,控告中介是治标,沒有司機的中介只是無根之水,不足為患。

                      https://hk.news.yahoo.com/uber%E4%B8%89%E8%81%B7%E5%93%A1%E8%A2%AB%E6%8D%95%E6%B6%89%E6%95%99%E5%94%86%E9%9D%9E%E6%B3%95%E8%BC%89%E5%AE%A2%E5%8F%96%E9%85%AC-143525123.html

                      Uber三職員被捕涉教唆非法載客取酬

                      香港電台-港聞 – 2015年8月11日星期二下午10:35

                      警方拘捕3名Uber職員。西九龍總區重案組人員下午搜查Uber在長沙灣及上環的辦公室,檢獲一批懷疑涉案文件、電腦及電話,拘捕3名介乎21歲至29歲男職員,涉嫌「協助及教唆非法駕駛汽車出租或取酬載客」,以及「協助及教唆駕駛汽車時無第三者保險」。

                      警員今日以「放蛇」方式喬裝乘客,透過Uber手機應用程式,預約5輛車到同一目的地,在確定信用卡成功過數後表露身份,拘捕5名司機,扣查5輛車。

                      私家車收錢載客就是黑車(港稱白牌車,对應客貨車收錢載客叫黑牌車),不可以合法上路的,私家車的所有被合法收取的費用都不包括收錢載客的。司機收錢載客時受傷或乘客乘搭白牌車而受傷,保險公司可不受理,一旦發生意外撞傷路人,第三保不会賠償一分錢傷者,傷者只能向召喚白牌車的乘客索償。完全是司機,乘客,第三者毫無保障。問題不在營運上,uber的兜底保險前題是車輛本身能合法營運的。

                      • 家园 Uber当然也是奸滑的生意人

                        ,但问题是如果对其提供的保障服务没有异议的话,其跟的士公司唯一的区别就是没有交“牌照费”,你说的合法营运本质就是有无交高额牌照费,而牌照费这个成本是要分摊到每个乘客身上的,当然反映出来的就是车价贵了。但显然Uber对合法营运的理解是不以“牌照费”为标准的,所以uber他提供的保障都是切实有效的,而不以市政的牌照费来定的。不能说乘客发生意外,uber进行了相应的赔偿,只是因为其没交高额牌照费,所以uber就没有提供乘客保障。

                        那如此高额的牌照费作用是什么?控制的士数量?如果能利用已有私家车提供相同的服务话,还额外要的士做什么?私家车的特点是分布散,在目前的网络打车模式下,只要通过程序控制特定区域的上线司机人数就能维持一定的可用车资源,这样甚至能大大减小路上的车流量。

                        如果合法不合法的标准仅是高额“牌照费”的话,那uber其实也有交过牌照费的那种taxi选项的。申请uber的司机也绝不是一申请就能通过,还是要经过背景审查,驾驶记录与车况检查的。当然唯一不查的就是交没交"牌照费"。

                        uber对自已的定义是广告中介加服务,帮助任何有能力提供点对点交通服务的普通司机营运。一旦离开了uber,别的不说,客源与支付问题足以将私家车司机们挡在这生意之外,你说市政不去动uber这个根,而去动离开uber压根就没条件进行营运的司机,何谓根本啊。当然,这也是uber的聪明之处,把司机推出来当营运主体,自已相对在与市政高额牌照费的冲突中处于有利地位,既拉了盟友,又减轻了自 已的责任。

                        另外,私家车收钱载客就是黑车是错误的概念,如各种大型活动(重大体育赛事等)的义工有时也要使用私家车提供交通服务,组织者会给些钱只不过那叫各种(时间汽油等)补贴罢了。所以其是否为黑车是有前提的,如果你要把这当成社会基建,公共服务,那只有有无资格问题,而无黑车问题。如果你要把这当时生意,那确实是有黑车这种说法。问题是,市政对生意上的事要讲公平,只要私家车的司机机有相似的营运条件,也交了税的话,就不能用帮一方去打压另一方。像uber这种,私家车司机压根就没有定价权,商业上的客源,支付,完税相当于都是委托通过uber进行的,你市政不敢不去找uber的麻烦,反而把他们当成那种自已定价收钱逃税的黑货车之类完全没有载人资格的黑车,那算那门子的执法啊,所谓不问豺狼安问狐狸,不外如是吧。

                        • 家园 你到底有看我寫什麼嗎? 其形同虛設的保障正正是最大問題

                          你到底有看我寫什麼嗎? 其形同虛設的保障服務正正是最大問題! 政府有找uber麻煩啊, 都上門抓人收電腦控告教唆罪了. UBER的定位是用非法的低成本黑車來和高成本的的士競爭, 用差價搶客, 然后用所謂高科技网絡廣告中介加服務都是包裝, 一早有同類APP了, 合法的一直沒問題, 非法的一直有新的也一直被捉.

                          另外, 私家車領牌后可以收錢載客, 牌照費不高的, 一年數百塊而已, 如酒店專車, 緍禮租車等都是有牌的, 和的士最大不同在於不能在街上兜客. 政府对这類營業用私家車審批極嚴, 不像UBER有車就能過的. 因此我在之前就說過, 找UBER的99%都是過不了政府关的

                          • 家园 因为你说的论据是私家车的保险公司不认。

                            而uber的意思是,这个保险是他们公司提供的,而不是私家车保险公司提供的,私家车的保险公司不赔的话他们来赔,这也是兜底的意思所在。所以你说的形同虚设的条件应该是,uber没有实现自已的承诺,在司乘遇到意外时其拒不赔付,而我们至今没有看到这样的报道。

                            你说的问题实质是有出租牌照是否就不需要第三者保障的问题,而这目前是灰色地带。而实际上,uber承诺的是无论有无牌照它都提供第三者保障。当然这是我们这边uber的说法,香港是否同样,可能还得你们那边去证实了,不过从这笑话的内容来看,应该是一样的。

                            外链出处

                            • 家园 小车交通事故的概率其实是很低的

                              我相信每位在美的DRIVER都有过交通事故的经历,但是从一辈子的驾驶次数来说,这个事故概率是非常小的。而且事故都有特殊的原因,一多半是对方的错吧。

                              所以UBER不怕赔钱啊。因为其实这个风险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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