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药物漫谈---略奇怪的视角 -- 夜如何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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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药物漫谈---略奇怪的视角

    首先:

    过去工作报告习惯,以至于我特别喜欢使用首先,其次。

    这就是主席批判的八股文毛病之一。

    但还是应该明白,套路文有生存力,是有其理由的。

    主席谈的是宣传作风问题。我尽量与时俱进,提高效果。

    不过考虑到,我也是个相声演员,生动活泼到我这里,是不是还需要再提高?

    由他吧,再大风雪我也不怕---

    其次:

    我不保证开写,或者系列完工。

    第三:我个人十分个色,视角可能会有点歪。河内目测只有关中农民和夕曦及未发现的少数网友,是相关领域的专家。欢迎批评指正。

    第四:现在很多人试图到国外买处方药,这里回答一下,除去神奇的大都市外,以我乡下耗子实际操作过程证明,走不通。

    次一点要求的,请求拍一下,某药物的原始包装瓶,我也告诉你,不可能。加拿大实行的药物分发制度,药房实行贴名换瓶操作。除非你找到有经验的药房执业药师,直接给你拍照。

    最后,如果你真有钱,又不想吃印度药,去神奇的香港;多花不了多少钱,不用落人情,说普通话就能解决。至于骗子问题这部分,我这种乡下田鼠不懂。

    第五:我有理智,从大范围人群来看,部分人在医学研究的牺牲是不可避免的。

    我也有感情。

    最近诺贝尓奖有点问题的,两位学者令人尊重。

    但是,包括观察网在内,引申报道则令人厌恶。和今年徐峥电影,所有的美好集中在一起,让人很是怀疑,社会正能量爆发了?

    但是两者相较,我还是认为从人类历史的宏观视角来看,积极意义巨大。

    如果认识不到,请站的高点。

    要是连宇航服都买不起,那就算了。

    我也买不起。所以算了!

    第六:我发现九二年的一个老词,现在还在用。物是人非,但看着非常亲切。

    以上就是写作的原因,药物我在挑选。

    通宝推:南宫长万,尚儒,龙驹坝,钓者任公子,桥上,
    • 家园 第四篇-芬太尼

      延续我的风格--首先,必须得是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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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呢,我先铺垫一下,介绍几个基础概念,凑凑字数。

      药理概念:

      1.最小有效量:出现疗效所需的最小剂量。

      2.治疗量指药物的常用量,是临床常用的有效剂量范围,一般为介于最小有效量和极量之间的量。

      3.最小中毒量超过极量,刚引起轻度中毒的量。

      4.半数致死量(LD50):引起半数动物死亡的剂量。

      5。效价强度:药物达一定药理效应所需的剂量,其值越小则强度越大。常用产生50%最大效应时的剂量来表示,称半数有效量。

      6.效能:药物达最大药理效应的能力(增加浓度或剂量而效应量不再继续上升),反映药物的内在活性。

      注意5和6:药物的最大效能与效应强度含意完全不同。请仔细想一下有何不同。

      -----

      转入正文:

      想必大家都知道度冷定吧,这个东西是干什么的,估计大多数人也都知道了。

      这个药使用上相当安全,虽然据说MJ可能是因这个去世的,但是还是安全度很高的。

      缺点是强度不高,希望你还没忘记铺垫的概念。

      于是,后来发展出来了芬太尼。需要说明一件事,由于叙事角度的不同,这个不建议硬磕。如果你非要指出我说的不对,我可以先跪下。

      比较标准对芬太尼的定义是这样的:

      芬太尼是一种强效的、类阿片止痛剂,起效迅速而作用时间极短。

      它是脑中μ-阿片受体的强力激动剂。

      芬太尼比吗啡效力高50至100倍。

      一些芬太尼类似物可能比吗啡高出10,000倍。

      此处提请注意。

      重点标注一下。

      通俗性标准定义是这样的:芬太尼是一种娱乐性药物。

      美国方面的统计:2016年,超过20,000名美国人死于替换芬太尼及其类似结构化合物过量。

      再次重点标注。

      人人皆知的事实:

      2002年10月发生的莫斯科歌剧院胁持事件中,俄罗斯阿尔法小组用其对歌剧院里的所有人麻醉后强攻,其后造成替换130人因芬太尼的不良反应死亡。

      2018年年末,中美首脑就控制芬太尼达成协议。

      注意数据:

      2013年,芬太尼尚未在毒品市场形成冲击前,全球用量仅折合原料药1.7吨。

      有兴趣,请自行搜索引擎,查查2017中国制药企业原料药的实际产量。

      最后的最后,我多次在文章中标注的重点,在说什么?

      ----

      不卖关子了。

      芬太尼的某种衍生物,已经成为恐怖袭击的备选武器。

      这种衍生物可以肯定,在美国毒品市场上有销售。要不然绝不致于死这么几个人,就让美国总统在重要场合提及。

      马戏和毒品,本来就不是大事。

      -----

      真的不必幸灾乐祸,有文化有技能的反社会分子,所谓绝命毒师,从概率上看,东方比西方多,中国懂基本药理学和化学的人,就毕业的大学生而言,每年可能不下于数十万人。从投放环境来看,也是人口密集地区更危险。

      ----

      所以啊,国内国外都一样,上下班坐地铁那是没办法,但平时没事,少去人多的地方。

      纽约的广场,上海的外滩,各种嘉年华,演唱会,长假胜地旅游---

      毕竟大多数的人都是被踩死的!

      通宝推:川普,桥上,
      • 家园 美国芬太尼一年死两万人那是相当的多

        一般来说,车祸是一个国家横祸而死的最大原因,美国因此一年死不到四万。可芬太尼就弄死两万,美国整个因吸毒而死的有五六万,超过车祸。

        车祸而死是不可避免的,社会运转必须支付的成本,而吸毒而死则不是。

        因为吸毒的年轻人死得太多,美国人均寿命已经连续三年下降,而且美国吸毒致死的人数还在以>10%的速度在狂飙,所以连总统都坐不住了。

        • 家园 您想过吗?

          吸毒的人死了,谁高兴,谁难过?

          所以帮美国,就是帮中国自己。

          -----

          要不然连毒贩都憎恶中国人。

          抢客人,还是正当竞争。你把客人杀了,大伙还以后做啥生意?

          • 家园 贩毒也就是个推波助澜,根上是医疗系统

            还不是因为美国医生们开止疼药开上瘾了,P大点事就上芬太尼,患者上瘾了就不是医生的责任了 -- 美国医疗系统以不到世界5%的人口开出了全世界80%的芬太尼!

      • 家园 这样下去快赶上核原料的控制度了

        刚过完新年,全球各地的人潮如海。。。有些事只能靠控制,而且是严控,否则表面上歌舞生平如何维持。这是美国人恨死斯诺顿的真正原因。

      • 家园 知识越多越反动,怎么听起来这么熟悉呀?

        知识越多越反动,怎么听起来这么熟悉呀?

      • 家园 开个脑洞

        芬太尼的畅销已经影响到其他毒品的销量,进而影响到一些美国政府机构比如国税局,fbi,cia的收入.......

        进而影响到一些秘密计划的实施

        连锁反应

    • 家园 第三篇人参

      首先声明,我既不是中医黑,也不是中医粉,略懂一点中医理论,稍微知道过去游医手法,西药方面懂得多一点,但都忘得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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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民间眼光来看,中医曾经有过四个传奇药物。

      第一名叫灵芝,而且动不动就得千年灵芝。当初我就想过如果真有这个东西,它应该长得很慢,地理位置大约在热带地区高山雪线稍微向下的悬崖峭壁。

      白娘子去南极仙翁哪里去偷,这个南极不是现在南极洲,按古代的方向,应该在现在的婆罗洲或苏门答腊。

      但我这也不确定啊,我不是地理学家。

      许仙起死回生了,看戏的记在心里了。

      所以后来出了灵芝孢子入药,用于抗癌。

      于是,灵药之首就被中药厂的同志们给毁掉了。

      第二名叫虫草。虫草是清代才抬起来的,据说汉代就有使用。说实话,虫草味道极差,又苦,又咸,还有点辣。味道好重。本来我对这个挺有发言权的,没想到药监把它毙了,说是砷超标,保健长期服用,那个--嗯嗯---,可以早赴极乐。

      第三名叫何首乌,其实我倒是觉得这倒是个正经药物。结果被会做模具的药农们给弄坏名声了。这个也许不怪药农,苹果的库克不就说过吗:中国的模具厂多到代表可以填满玫瑰碗。

      最后一位,就是主角人参以及其各种跟班。

      我们都知道,有地道药材的说法。人参的地产在哪里?

      东北?

      嗯!--

      当俺们傻啊?

      党参吗!

      说明一下党参,也不是地道药材。人参的地道药材严格意义上说已经灭绝了。

      党参与上党人参的区别,就是满族中的金姓区别,后者是皇族爱新觉罗,前者则是朝鲜包衣金佳氏。

      但是古代大伙还得用药啊,于是放宽了条件:凡是太行山脉出产人参都是正宗。

      这个范围极大,一直到幽州,就是现在首都,出的人参都行。

      那个时候,东北朝鲜出产的人参就是假冒伪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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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插一句:大伙看《汉乡》有关人参那部分,是不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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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又不行了,太行山脉也不行了,野生的也被挖光了。

      那咋办?

      于是就开始自己种,李时珍说,如种菜。

      山东泰山一带,现有的野生人参可能是那个时候的遗留。

      再往后,到了努尔哈赤,那时候东北人参兴起。

      产量很大,明朝制裁他,断绝贸易,据说那年收了十五万斤鲜人参,也不会炮制,差点烂光了,毕竟那玩意不是萝卜,含糖量挺高,还不能当菜吃。后来赶紧晒干了,差点赔死。

      满清入关后,东北人烟稀少,满人成了老爷,没人再去采人参,关内种植的传统在此之前也已经断绝。

      于是物以稀为贵了。

      这才有了山东人老张,成神的前提。

      同时朝鲜成为人参供应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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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插一句,韦小宝从太后拿药这段,时间安排稍微有点早,康熙早期应该没有那么贵重,等九王夺嫡时,可能就比较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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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参那时使用和现在没有多大区别,人参养荣和吊命。

      但与古代比,由于贵重,中药的使用范围反而减少。

      然后,再说一下人参跟班。

      很多人都下意识地认为靠近东北的俄罗斯地区,应该有贵重的野生人参。

      这点也对也不对,东边阿穆尔地区,的确可能。但往西,西伯利亚人参是另外的五加科植物,不是传统人参。

      北美地区,对于盗采野生五加科的人参的行为予以重罚。由于违法,不好确定,但估计是好人参。

      顺便提一句,蒙特利尔皇家山及同纬度国家公园有类似植物,并非人参,而是北三七。

      北美地区另外的特产就是西洋参,这个是华工发现的,清末国内已经认同。

      中国南方地区有植物叫绞股蓝,含人参皂甙。

      黄芪在中医使用上,在金元时期当作人参替代品,后来这个使用消失。

      最后一个植物,十分魔性,在哈利波特中出现过。

      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个叫风茄,又称曼德拉草。

      现在中药处方,和人参合用,用于助兴。

      溜植物冰?

      嘿嘿 嘿嘿!

      最后说一下人参的药理作用,既不条理,也不专业。

      人参第一有壮阳作用,可能是促进血液循环有关。

      第二,有补益作用。

      第三有安抚作用,它含有一种成分,类似手术麻醉前的安神药。这也是中药使用上,能够压制蟾妄惊厥的原因。看着亲人都抽风了,喝下药的效果,换了谁也会极度信任这个药物。

      但是其实说实话,最适合服用这个药物的是中老年妇女,特别是更年期的女性。

      人参养荣丸的确是个好药,但是人参量不足,中药厂也得考虑成本吗。大妈大姐毕竟不是贾府的老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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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到这里吧!

      通宝推:川普,迷途笨狼,龙驹坝,驿寄梅花,
      • 家园 人参还是很厉害的

        记得高中时觉得自己功课累,同时自娱自乐太严重,焦虑伤身,就偷吃了家里的人参精,结果连这几年冬天感冒发烧,大学中期以后才恢复。

      • 家园 西洋参这个

        西洋参这个,据说现在不少是国内种了运过去,再挂名返销的

    • 家园 第二篇--唐僧血

      华大基因泄漏的新闻最近一段挺热闹。

      搞得它也非常狼狈,华大基因不多介绍了,当初还有过厅级市长辞官的新闻。还有其他。

      不过这只是个引子,华大基因很厉害吗?基因库最大吗?

      嘿嘿!你真信了?

      当然不是了。

      比他厉害的很多,只举一个普通的例子,血液中心。

      我一直是义务献血者,从国内献到国外。有相当一段时间,不放点血,我就有点心里难受。

      后来不献了,并非我觉悟下降了。而是哥哥我好吃懒做,长得胖了。连去两回,都没扎出血来。

      抽血这个活,兄弟我也会。当成职业后,说句良心话,就不把你当人了。

      但对我来说,我再胖,我也不喜欢大粗针管子在静脉里调整,扎漏两回后,皮下渗血,肘部都疼,就不再去了。

      我有过亲戚在血站工作过,待遇很好。血液是个好东西,也是一种很独特的药品。

      西游记里有个唐僧,妖怪们都想吃的他肉。

      这是因为老唐出身太好了。

      换句现代语言,摊上绝佳的DNA了。

      假设继续推论,用现代的思路考虑:老唐被逮住了,他会落个啥下场?

      换句话,老唐哪部分最好?

      第一是他的干细胞。

      第二是他的全血。全血中也有干细胞。

      剩下的可以给小妖们,剁碎了下锅了。

      全血能治什么病?

      第一可以返老还童。大家可能都听说过并联小鼠血循环的实验。再恶毒一点,听过大人物换年轻人血的故事吧。时间再久远一点,处女血的事情也是中外都有,道士也罢女巫也罢,大家都认为青春是可以转移的。注射流产婴儿的干细胞挽留活力,不是传说,而是新闻了。

      第二可以治疗老年病,这和第一种有点像。对某些连病因都不能确定的疾病,的确有成功的例子。

      第三可以治疗部分癌症。有的人就是基因这么好,得不了癌症。有的人更厉害。他的血液还能治癌症。白血病就是其中一种。

      第四,有的人快接近于唐僧了,澳大利亚一男子小时候出事,输入过巨量的血液,不知道哪位大神的血液也在其中。赋予他独特的能力,血液可以用于生产药品,可以预防新生儿溶血症。我强烈怀疑,唐僧也是义务献血者。

      但是所有的一切都集于一点,如何在人群中把专属于你的唐僧找出来?

      没有血缘关系的骨髓移植的全相合几率只有十万分之一。

      这看来只能是富贵人家的专利了。

      -----

      附记:

      1,有一年我去纽约,第五大道哪里大屏广告有求救的广告,验血试剂套装报名即可索取。

      2,我登陆献血网站,发现他的业务已经覆盖器官移植,基因治疗了。

      3,有时非常奇怪的想法,接受的别人血液细胞,意味着也接受了别人的部分遗传信息。那是否意味着,这个躯体部分意义上成为献血的后代。好像吸血鬼就是这个逻辑。

      4,我就是胡说八道,这篇没啥科学依据,别当真。

      • 家园 衰老被当疾病预防是门很来钱的项目

        有钱老头去第三世界打胎盘干细胞,换血养老,甚至接受器官移植很快也会被接受成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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