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转:李洪元别跑,你去告华为! -- 风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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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转:李洪元别跑,你去告华为!

    李洪元别跑,你去告华为!

    微信号郎言志:liusilang520

    我们需要保护弱势群体,但也不能因此失了公允。若真是华为的错,那我们批评华为,可若李所述的内容并非真相,那这背后的万缕千丝,则实在耐人寻味。

    来源:本文由自郎言志(liusilang520)原创,撰稿 刘斯郎。

    众所周知,华为前员工李洪元利用自媒体渠道,率先向其口中“不仁不义”的华为公司开炮,在特殊的时间点引发了轩然大波。

    但随着舆论的发酵,更多李洪元单方面所述“真相”之外的细节开始披露,舆论也从一边倒,转向“两派相争”和“中立等待”的百家争鸣状态。

    种种迹象表明,此事绝不单纯。

    ▲环球时报主编胡锡进表态:这不正常。

    华为给的回应很简单:如果觉得自己权益受到损害,李洪元可以起诉华为。在华为眼里,解决这件事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李洪元的回应也很简单:大家看看先,我听全国人民的。在李洪元眼中,自己的立场似乎已经是“民心所向”的了。

    双方底气都很足,谁也不让谁,华为举的是“法律”招牌,李洪元举的是“舆论”招牌,看客们也兵分两路吐沫横飞,百家争辩得乐此不疲,可双方谈的看似一件事,从头到尾走的却是“平行线”。

    但不论舆论如何演变,整个事件所披露的细节都“出奇的少”,屈指可数和掐头去尾的所谓的证据,到了网上被炮制出了种种版本的“职场悬疑小说”,隔着屏幕的看客欢呼:快看,是真相!

    而面对舆论的质疑转向,李洪元方面透露的细节似乎也戛然而止。媒体拿着旧料在狂欢,群众被引导发泄愤怒,到底甜了谁,咱没个证据,也不敢胡说。

    ▲从网络的舆论“带路风向”来看,这一场看起来单纯的内部纠纷,已经演变成了打压华为、攻击中国的“政治游戏”。

    而李洪元在挑起这场“舆论大战”后,其表现似乎也并不同于以往的舆论事件中的主人公,他神秘得像个隐形人,言语不多,炮量也少,全留着一群不明真相的看客,像推理悬疑小说一般臆想。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李婆说“法理”的时候,王婆讲“情理”;老张讲“规矩”的时候,老王谈“变通”。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大家都聊不到一块去,到底谁对谁错,喊破喉咙都没有个结果。

    在最新的表态中,挑起舆论风波的李洪元表示不想再被媒体打扰,并透露自己受到威胁要“逃离深圳”,回老家去。我觉得这不妥,也很奇怪,事既已出,话不能说到一半不说了,理不能争到一半不争了,引起这么大的社会波动,你有责任进一步还原幕后的真相,不能拍拍屁股就走了。

    我们想知道,到底是谁威胁了你,又是谁帮你曝光的这件事,我们更好奇华为“刁难”你的那些细节。

    我们还想知道:

    (1)你为什么多拿那些钱,又是怎么多拿到那么多钱的?

    (2)你的钱拿得合法的话,为什么不走公账却要走私账?

    (3)为什么你一开始不说你多拿钱的事,要等别人曝光?

    (4)为什么你在华为公司工作那么多年,等级还那么低?

    (5)个体资源不可能一夜之间掀起轩然大波,谁在帮你?

    (6)为什么执着于舆论,却不愿意通过司法对华为起诉?

    (7)华为都对你做了什么,可否把更多的资料公之于众?

    (8)为何在你无罪释放、获得赔偿的时候是“相信法律,法律公正”,可到了谴责华为和让你对华为起诉的时候,又变成了“法律不公,不信法律”?

    ······

    我们的疑问还有很多,出于同理心,我们希望法律对个体的保护能进一步完善。但既然李兄身肩正义,又何必有所畏惧?李洪元你别跑,若此时走了,于情于理对你都不利。因此,我们呼吁你留下来,还世人以真相。既非小人,何必退缩?

    正如你所说,你听“全国人民”的,那么现在,“全国人民”喊你回来,通过法律还原真相。众目睽睽之下,万丈光芒,看谁敢作妖!?

    • 家园 (转发)华为前HR洗地,回你十耳光

      昨天写了一篇质疑华为的文章,忽然有很多“大明白”跳出来,劝我不要妄下结论。他们的理由是“华为这么大一家企业,怎么会跟一个小小的员工过不去呢”?

        对,在谭秦东没有被跨省之前,谁也想不到年销售几十亿的鸿茅药酒,会跟一个小小的医师过不去。

        身为弱者,还自以为能苟延残喘,殊不知却是“毁灭你,与你何干”。

        当然,网上少不了帮华为洗地的,姿势各异,水平也良莠不齐,其中洗的最好的一篇,当属公号“前HR随笔”写的《李案十问,把你的困惑都告诉你》。很多奉任正非和孟晚舟为中国救世主的脑残粉们,就靠着这篇文章熬过了灵魂黑夜。

        脑残粉就是这样,哪怕任总全家都用苹果,他们也觉得很高尚。而对于我来说,看了“李案十问”,原本困惑的我却愈发困惑了。

        一,前HR说,李洪元被解雇的原因是因为绩效差。“绩效越好升得越快,他干12年才15级,类似读了12年小学还没有毕业,日常绩效可想而知”。

        这可以成为李洪元被解雇的原因,但不能成为他被诬陷、被刑事拘留、被无端羁押251天的原因。绩效差可以劝退,就像一个学校里,总有学习好的和学习差的,你把学习差的开除就是了,为什么还要暗地里打一顿呢?

        另外,李洪元的厄运是从“举报逆变器部门造假”开始的,前HR,请你摸着良心再说一遍,李洪元被解雇真的只是因为绩效差吗?

        二,前HR说,李洪元之前只告诉公众通过私人账号给钱,故意不告诉公司已经给N+1,让大家以为是公司设局搞他。

        李洪元的索赔标准是2N,而不是N+1,所以他一开始没有说N+1的事情,是因为还没达到自己心里期望的索赔标准,何来“故意”之说?另外,“让大家以为是公司设局搞他”这句话,恐怕也是华为单方面的臆测吧?请问有证据吗?

        我看你们真是被迫害妄想症了,“总有刁民想害朕”?

        何况李洪元被关押整整4个月之后,才见到了妻子给自己雇佣的律师,才说出了那句救命的话“我还有谈判录音备份存在别的电脑里”。你们说他一开始没有提“N+1的事情”,请问一开始是什么时候?是李洪元被破门而入的时候?还是被搜走录音笔、手机和电脑的时候?

        三,前HR说,李洪元通过敲诈勒索,迫使其主管给他补偿到2N,相当于N-1的工资,不是公司给的。也就是说,此举是主管单方面行为,与华为无关。

        这洗地就洗得有些无耻了,简直是丧心病狂。一旦面临舆论危机,就迅速与自己曾经忠心耿耿的部下做出切割,“弃卒保车”这一套玩的这么溜,你们跟特么谁学的呀?

        但事实是改变不了的:李洪元发现给自己转账的账户是个人账户,便马上向华为HR热线核实自己的离职赔偿有没有缴税,没有得到答复。之后,他找到了深圳税务局反映情况。

        2018年9月,税务局通知李洪元,华为已经补缴了税款。

        简直快要笑死爹了,你们见过被敲诈勒索还去缴税的吗?

        四,前HR说,李洪元举报的“逆变器部门造假”其实是个内部管理问题,不涉及外部,不怕曝光,公司也敢报警。但主管因为害怕被举报给公司领导,所以就选择息事宁人给钱。

        这更是牛头不对马嘴。首先,转账人何承东表示自己在1月底被敲诈勒索,然而在2月2日,华为的处罚决定已经将逆变器业务造假公之于众,为什么3月8日他还要执着地给李洪元转钱?

        学雷锋做好事吗?

        而且今年7月4日,警方在对何承东的复讯过程中,他突然改了口供:“李洪元没有威胁过我。”

        何承东说,威胁的意思是由主管李鹏转达给自己的。

        至于到底是怎么回事,嘿嘿,恐怕只有华为自己知道了。估计脑残粉看到这里也不会觉得华为在颠倒黑白,他们只会惊呼:卧槽,华为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五,前HR说,主管打给李洪元的钱实际上是团建经费,主管在动用这笔钱的时候,绕过了公司管理,从本质上说,其实是李洪元侵害了他部门的前同事们的权益,类似众筹送他钱了。

        得有多不要脸,才能说出这种狗屁逻辑。我想问问这位前HR,如果你去洗头房叫了个小姐,嫖了个娼,结果被扫黄打非了,要罚五千块钱。你没那么多钱,就赶紧打电话给你老爸,让他赶紧汇款——那么可不可以认为其实是你老爸把这小姐嫖了?

        还有,主管能绕过公司管理,擅自动用团建经费,这说明内部管理得有多混乱?怎么这种事从你们嘴里说出来,还那么理直气壮呢?脸呢?

        六,前HR说,主管并不想陷害李洪元,他是真心和解,虽然被迫,但是花部门的钱买自己的位置(被举报会被降职乃至开除),所以就违规妥协,给李洪元打钱。

        这我就百思不得其解了,既然主管并不想陷害李洪元,那么李洪元被无端羁押251天,期间罪名经历了数次变更:先是“职务侵占”,后来又改成“侵犯商业秘密”,最后又被控告为“敲诈勒索”……直到最后无罪释放,那么请问这中间到底是谁在陷害他?

        前HR,你到底想把矛头指向谁?

        我真的是被你气笑了,你特么到底是来洗地的还是高级黑?

        七,前HR说,事情是怎么曝光的呢?因为团建经费大规模支出,员工却没有看到钱影子,有人就投诉到公司;结果公司审计部门一审计发现,主管违规给李洪元打钱,导致公司损失几十万元,于是赶紧报警。

        说实在话,我真为这个主管的智商捉急。这么大笔团建费挪用后,不想着怎么赶紧把窟窿填上,而是等着员工举报,等着审计来查,等着被公司辞退,等着被绳之以法?那么请问,他所谓的“花钱保住自己位置”这一举动还有什么意义?

        作为华为的骨干力量,就这么一个水平吗?都说华为“读书985,工作996、离职251、维权404”,后三个我信了,可头一个985,真的要打个问号。这思维模式明显不像是985,倒更像是城乡结合部的农村技校毕业的。

        八,前HR说,之所以拿钱几个月后才报警抓人,是因为华为发现这件事情时,就已经是几个月后。

        说到报警这件事,恐怕警方与华为的关系没那么简单吧?当时鸿茅药酒能从内蒙跋涉几千里去广东跨省抓人,华为的壮举与之比起来,也不遑多让啊——“你家水管破了,开一下门,我们是来修水管的”,多经典的套路啊。

        另外,据网上消息,华为总部旁的深圳市龙岗看守所,是这家公司重要的新员工教育基地。新员工们排队走过二层,从没有玻璃的天窗俯瞰他们曾经的同事。有时候,目瞪口呆的新人们走出看守所后,老员工们会露出会心的微笑:“习惯就好”。

        这种教育方式真是够别致的。不过我想知道的是,这憋着劲想吓唬谁呢?洗地狗们能把这个也洗一下吗?

        九,前HR说,为什么251?因为司法机关都是经验丰富,这种事情一听就知道七七八八,本着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的原则,所以就羁押了李洪元251天。

        可特么笑死我了,这是司法机关被黑的最惨的一次。

        要知道,李洪元最后可是无罪释放了啊,“无罪”!明白是什么意思吗?并且还拿了国家赔偿!按照洗地狗的意思,这是司法机关放走了一个坏人呗?不仅放走了,还给了坏人赔偿?

        咋地,对司法机关的做法不满啊?不满你去告啊!这不就是你们回应李洪元的口吻吗?

        还有一点没跟你们算账——李洪元在刑事拘留期间罪名经历了数次变更:先是“职务侵占”,后来是“侵犯商业秘密”,又改成“敲诈勒索”,这明显就是有人在捣鬼。还有,那支证明他清白的录音笔从一开始就被警方搜走了,为何没能作为无罪的证据?这些拔出萝卜带出泥的事,没人追究你们就偷着乐吧,还有脸在这恬不知耻的大呼小叫。

        十,前HR说,公司为什么不说明?因为司法机关都裁决了,没办法说呀,公司吃了个哑巴亏。

        我对此的回应是:去你妈的!

        以上,纵观华为洗地方的《李案十问》,通篇都在甩锅、推卸责任,切割关系、丢车保帅,没有一点担当和风骨,你们就是这么做“民族企业”的吗?

        在李洪元一案刚刚曝光的时候,所有媒体的相关文章都被删除,到处都是404,华为敢拍着胸脯说这个幕后黑手跟自己无关吗?既然问心无愧,没什么不能告人的地方,为什么要屡屡钳制舆论,封人口舌?这就是所谓的“民族企业”交给全国百姓的一份答卷吗?

        孟晚舟是人,李洪元也是人,对待同等生命的人,你们就是这么“冰火九重天”吗?是不是后面还有“电光毒龙钻”啊?那还做企业干嘛,干脆开洗头房得了!

        今天我这十记耳光,不仅扇在你们脸上,也扇在你们龌龊的灵魂深处!写下这么多文字,我只想告诉你们一句话:

        洗地狗们,做个人吧!

      通宝推:luguo,
      • 家园 已经默认是被诬陷了?

        如果是真的有敲诈,只不过拿不出来证据呢?当事人会展示对自己不利的证据?

        华为对员工是有压榨,还挺狠的,但这不代表可以默认它凡事都是坏的,一定要实事求是才对。

        • 家园 如果真敲诈,还能在局子里抗251天不招,那比克格勃还牛逼

          作为没受过特工训练的普通人,李某在被羁押的251天里,消息基本断绝,警方的进展他不知道,他的动态警方清清楚楚,JCSS各种威吓诱导心理暗示,还有一个"坦白从宽"的胡萝卜天天在眼前晃,如果李某真犯过罪,能抗251天不招,这意志力比克格勃还牛逼。可能性不是没有,但很低。

          主管HR明知被敲诈、而且要私自挪用公款,在整个过程中就不知道留点证据用于自保?案件本身和人证物证并不复杂,JCSS深挖了251天都没挖出问题。从另一个角度说明,李某无辜的可能性较高。

          • 家园 啥消息断绝,律师家人都可以见,别自己脑补了。

            主管不留证据,那是因为这本来就不合规,留证据干嘛?

            但凡它和李对话,讨价还价录了音,就不会这么被动。

            自己没录音,李录了音,自己只好翻供,否则要被李反诬告。

            否认讹钱的就是否认自己智商,自己贴钱给外人,那人是它爹嘛?

            • 家园 看守所律师可见,家人很难见。所以不是消息完全断绝,是基本

              监狱家人可以探监,看守所由于案子没有审结,为防通风报信,原则上不准家人探望。家人送的东西要严格检查。律师一个月见了一次、两次,无非就是提取证言,说消息基本断绝没有问题。

              您发了那么多帖子,其实最基本的东西都没搞懂。

              主管不留证据,那是因为这本来就不合规,留证据干嘛?

              正因为不合规,才要私下保留证据呀。自己被敲诈,迫不得已挪用公款,才需要私自留下证据以防万一呀。

              对方有证据是对方狡猾,自己没有证据是自己没想到(但凡它和李对话,讨价还价录了音...)。这口气,像主管跟朋友倾诉。但是我们和主管不熟啊。

              虽然不排除李某是天生克格勃的可能性,但是您这种自说自话的车轱辘话,想让吃瓜群众相信,有难度。

      • 家园 这样的文章才真是别有用心

        处处阴阳怪气,种种有意无意地引导,所谓的煽阴风点鬼火,说的正是这类文章

      • 家园 网工先把黑了团建30万的事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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