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民警被处分了,失望。 -- 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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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现在是战时。

      俗话说的好:秋后算账。看看川普是怎么玩锅的,不能授人以柄。

    • 家园 国家监委调查组负责人答记者问

      [URL=链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61593507575013144&wfr=spider&for=pc&isFailFlag=1[/URL]

      李文亮转发、发布相关信息,主观上是想提醒同学、同事注意防范,信息被大量转发后引发社会关注,客观上对各方面重视疫情、加强防控起到了推动作用。

      2.李文亮医生在微信群中发出的信息是否属“不实言论”或“谣言”,他有没有受到医院处理、孤立、报复等?

      答:经调查了解,2019年12月30日17时43分,李文亮医生在大学同学微信群“武汉大学临床04级”转发、发布多条信息,一是“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在我们医院后湖院区急诊科隔离”两段文字信息;二是1张标有“SARS冠状病毒检出〈高置信度〉阳性指标”等字样的临床病原体筛查结果图片;三是1段时长11秒的肺部CT视频。此后,上述信息被截图并大量转发,与当天被人传到网上的武汉市卫健委2份有关不明原因肺炎救治及报送情况的通知,引发网民关注。当日18时42分,李文亮医生在上述微信群发送了“最新消息是,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正在进行病毒分型”“大家不要外传,让家人亲人注意防范”等文字信息。

      经了解,李文亮医生在微信群中发布信息没有扰乱公共秩序的主观故意。需要指出的是,在有关部门和专家尚未对不明原因肺炎作出明确诊断、对疫情还没有准确认识的情况下,他没有对信息进行核实就转发了,信息部分内容与当时实际情况不完全相符。

      3.公安机关对李文亮医生等人进行训诫是否合法正当,结论是保留还是撤销?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疫情的报告、核实和发布等都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规定。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卫健委发布通报称,“已发现27例病例”“上述病例系病毒性肺炎”“到目前为止调查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公安机关根据传染病防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武汉市卫健委发布的情况通报,1月3日,对在网上发布有关信息的李文亮情况进行了调查。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中南路派出所对李文亮出具训诫书不当,并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调查组已建议湖北省武汉市监察机关对此事进行监督纠正,督促公安机关撤销训诫书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地加强监督,是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是党和国家对监察工作的要求。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加强监督,及时地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地处置问题,并督促有关方面整改问题,促进相关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对调查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对疫情反应迟缓、防控不严、履职不力等情况,将由有关方面进一步深入开展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7.李文亮医生在微信圈发出提醒同事与朋友注意防范的信息,对社会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答:同事介绍,李文亮是一个性格开朗、乐于助人的人,是共产党员,是一名工作认真负责的医生。他在住院治疗期间还表示,“康复后想赶快回到一线工作,继续为患者看病”,表现出敬业奉献、医者仁心的品质。李文亮转发、发布相关信息,主观上是想提醒同学、同事注意防范,信息被大量转发后引发社会关注,客观上对各方面重视疫情、加强防控起到了推动作用。2020年3月4日,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印发决定,表彰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李文亮医生是其中之一,这正是对李文亮医生工作的肯定和表彰。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务工作者白衣执甲、逆行出征,日夜奋战、舍生忘死,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作出了重大贡献,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在抗击疫情战场上,一些医务人员确诊感染新冠肺炎,有的以身殉职,每一位不幸去世的医务人员都令人无比痛心。李文亮医生就是在疫情防控中英勇奋战、作出贡献和牺牲的医务人员队伍中的一员。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敌对势力为了攻击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给李文亮医生贴上了对抗体制的“英雄”“觉醒者”等标签。这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李文亮是共产党员,不是所谓的“反体制人物”。那些别有用心的势力想煽风点火、蛊惑人心、挑动社会情绪,注定不会得逞。

      内蒙古因美国被抓的那个呢?不平反?要不要把赵立坚同志也抓了?

      还有这个呢:《一网民微博发布鼠疫虚假信息被教育训诫》?需要监察部去调查不?

      [URL=链接]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5142009[/URL]

      2019年11月28日15时许,四子王旗公安局民警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新浪微博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内蒙古四子王旗确诊1例腺鼠疫病例》新闻发布信息上,跟帖评论称“患者已经转移到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了,我就在这个医院”,其行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

      经查证:2019年11月28日,白某某听人说有一例鼠疫患者在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被隔离,听说后白某某就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新闻信息上跟帖发表了评论。后经与四子王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截止目前没有鼠疫患者转院治疗,白某某所发帖文纯属谣言。

      2019年11月29日,四子王旗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白某某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依法给予教育训诫。

      警方提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鼠疫疫情可防可控,望大家提高认识,请勿随意擅自散布谣言,不得以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对于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坚决依法打击、绝不姑息。希望广大网民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积极共同构建和谐清朗网络空间。

    • 家园 其实现在根本没必要再给这么一个交代

      李文亮这个事,明显当时国内民众情绪不稳定精神不正常下的应激反应,事情过去现在谁还关心他啊。毕竟细想想他确实也没干啥特殊的功绩。所以这件事安抚下家属糊弄过去就是了。

      反而是现在让为党国办事的基层人员背锅,只能让人寒心。

      • 家园 真有程序违规,处罚没错

        但是,撤回训诫书就有点难以理解。

        哪怕说“因为程序违规,训诫书无效”,我都可以接受。

        撤回训诫书基本是意味着李文亮的做法没错,那么下一次,假如有人做了和他同样的事情,但结果是虚假消息,又该怎么办呢?

        基层民警在事情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前,是没有能力判断疫情的真假的,他们所能做的,就是“有人举报私人传播疫情消息——大领导向有关部门核实——局所领导安排普通民警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这一次因为正好是遇到了大灾大难,所以把涉事的普通民警处理了,把理论上应该出具的训诫书撤销了。

        那下一次再遇到有人传播“新冠疫情”怎么办?

        民警还敢不敢管?

        哪怕大领导从有关部门那里得到的消息是“没有这么回事,这是谣言”,基层公安机关还敢处理这个“谣言”吗?

        更严重一点,接到举报的基层民警,还会通报上去找有关部门核实吗?

        既然做事就有可能错,那我不做总行了吧?

        通宝推:桥上,
      • 家园 程序有问题啊,没办法啊

        按规定两名正编警察出面,结果实际有一辅警,然后用一在场的正编警察签名。平时这么干没事,这种万众瞩目的事情不行啊。你说调查组怎么说,能隐瞒吗?不隐瞒的话,这种程序问题肯定要处分的。

        行政记过,不大,局里后面给补偿就好了。

      • 家园 我也认为不了了之是最好的操作

        严格分析,李文亮个人行为并非无瑕疵——因此对家庭来说并非光荣、官方操作并非合适——前后矛盾而结论也是一团浆糊、炒作的更不要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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