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茗谈203:关于从美国退籍 -- 本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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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本大最大的问题,就是以为自己比谷妈妈更懂投资

        谷妈妈从1993年开始,干了30年的花街投资者。

        从投资和资本运作的角度,你们这些人,给谷妈妈提鞋都不够。

        谷在拿到冠军前,从中美两边,已经接了20个广告,包括美国的很多知名品牌,运动学霸的基本人设也已经搭建完成。从10岁开始的各种视频花絮,流出对中国的热爱,源远流长。

        对于谷小姐,谷妈妈这样的亿万富翁,美国国籍是负资产。谷歌的一个老板就移民新加坡了,花街知名投资者罗杰斯,也移民新加坡了。

        我敢打赌,谷小姐哪怕最终移民香港或新加坡,也不会回美国的。

        本大最大的问题,就是以为自己比谷妈妈更懂投资。

        通宝推:常挨揍,
      • 家园 我倒希望是一锤子买卖

        自己办奥运,如果拿不了几块金牌,面子不好看。现在,归化运动员这个任务算是有了个不错的结果,至于下一届,有没有,我觉得无所谓。

        谷的另一个作用,如果能带动国内的冰雪运动,为北方广大地区冬天的经济做点贡献,也算值了。至于将来她回归美国,也无所谓。

        国内对出国人员事实上的双国籍都是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既有无法管理的问题,也不是当下的主要矛盾。现在有人就此推动修改法律,那是另一个问题。但谷成了名人,在国籍法没改的情况下,如此不明不白,总是一个问题。她妈能连婚姻都不要,这么个狠人,国籍或名声又算什么。所以,我希望是一锤子专卖,回去算了。

    • 家园 她这种级别的人退籍

      我猜应该有专业律师协助操办的,不会这么简单的。

      • 家园 这30名归化运动员,当初给的政策应该是类似的

        就是Smith说的,不用放弃美国籍。因为如果比赛成绩一般,没有拿到奖牌或者只拿比如铜牌,那么事后不会有多大动静。

        拿到金牌后,出现的情况是这样:

        1)奥委会没意见,因为当初报名的时候,你们都拿出中国护照留了复印件的,符合手续。就算你是双重国籍,你选择其中一个国籍效劳,是合法的。

        2)美国政府其实也不好说什么,因为美国是承认双重国籍的,这些运动员固然在初级训练中用了美国资源,但在高阶训练中,中国负担了费用。况且有些其他项目美国运动员也到中国来接收指导,这是正常的体育交流。所以,运动员怎么选边参赛,是运动员的自由,除非美国在运动员的初期培养时就签了长期合同。

        3)中国政府也没意见,金牌算我的就行。

        4)真正的问题在于双方的舆论界。因为中国《国籍法》还没有改,所以中国这边有网上呼声要求运动员放弃原国籍,彻底归化。美国那边媒体就盯着到底放弃美国籍没有,如没有放弃就鼓噪奥委会取消金牌资格。

        这个事件,我估计最后的结果就是中美双方的当局勾兑好,比如中国同意谷下届代表美国参赛,再下一届再谈(估计谷到那时候状态也不行了),那么美国当局这次不出头不声张,那就过去了。孟晚舟事件比这个大多了(涉及美国法律),都能处理,这个还处理不掉?

        我判断这30人,包括朱易,都没有放弃原国籍,都是世界一流运动员,哪个是傻的?脱籍的后遗症,一堆堆写得那么清楚了。

        • 家园 你这个观点

          与达闻奇的似乎有接近之处。他说G2.你说中美对小谷的使用进行勾兑😁。

          【这个事件,我估计最后的结果就是中美双方的当局勾兑好】

          国内追问小谷国籍那一票人就是太酸了。

        • 家园 谷是美国人的话,这号称两亿代言收入要给美国多少税?

          假设下一届她代表美国的话,还能拿到这么多代言么?

        • 家园 你想得美了,现在当红炸子鸡,总要给屁民一个说法嘛

          既然你法律不允许双重国籍,现在为了奖牌网开一面。那将来是否要修改法律了?后面是不是堂而皇之的刑不上大夫特权化?至少要有个标准嘛,总不能阿狗阿猫都可以吧。

          所以俺还是喜欢外媒叫嚣这个,迫着官家给个说法,虽然现在他还在装聋作哑,左右言他。

          通宝推:唐家山,
          • 家园 外媒叫嚣- 人家言论自由,说什么都可以。记者也就三分钟热度,

            下周就有其他采访主题了,比如Ukraine.

            屁民-Nobody cares, either Chinese media or English media.

          • 家园 双重国籍的事情是含糊不过去的

            谷的情况我不清楚,不好妄言。但是归化政策是国之大计,不能拍脑袋决定。

            上次男足搞的归化就是拍脑袋,或许是有人探路吧。我是坚决反对这些没有一点华人血统的所谓归化的。要面子不要里子的事情最好少做,何况面子也没得到。

            如果是华裔孩子,到了18岁自愿选择中国国籍,这个没问题,但是要有明确的退其他国籍的流程。中国的国籍不是那么好拿的。

            • 家园 蹭个热度,凑一下谷爱凌的热闹

              1、关于“双重国籍”问题

              先说法律层面的定义,以下内容根据搜索引擎整理。

              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表明一个人同一个特定国家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是国家行使属人管辖权和外交保护权的法律依据。

              国籍的管理主要包括国籍取得、丧失和恢复。

              国籍的取得分两种,出生取得和继有取得。

              出生取得是大多数人的国籍取得方式,司法实践中分三种原则,属人主义、属地主义、属人属地相结合主义。

              属人主义又称血统主义,即不论出生在何地,只要其父母一方为本国人,则子女就获得父母一方或两方的国籍。

              属地主义又称出生地主义,无论父母是哪国人,只要出生在该国的领土内,即自动获得该国国籍。

              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国在内,都是采用第三种,属人属地相结合原则。

              基于人权方面的考虑,出生取得不一定体现本人意愿,因此,又有了继有取得,即通过加入取得国籍,司法实践中,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过婚姻或收养继有取得,一个是自愿申请,又称归化,是指一国国民自愿申请另一国国籍,入籍条件各个国家都有规定。

              这里展开说一下归化,“归化”一词源于日本的相关法律条款,并在证照上会明确标识这种类别,因而被吐槽将国民分为三六九等,当然,这其实一点也不奇怪,日本人本来就等级观念森严。也有人考证“归化”一词最早出现在中国《汉书》里,《汉书·匈奴传下》有云:“而匈奴内乱,五单于争立,日逐呼韩邪携国归化,扶伏称臣。”。争这个发明权其实没什么意思,但现行的中国国籍法中,肯定是没有这个用词的,而日常交流中,用“归化”这个词来指代这种自愿申请加入国籍的行为,倒是很符合我们中国人的文化传统。

              国籍的丧失分自愿和非自愿两种,自愿退出国籍是指主动申请退出本国国籍,或成为无国籍人或选择它国国籍。非自愿,是指因为政治原因或其它原因而被剥夺国籍。

              国籍的恢复和取得差不多,没什么好说的。

              由于人员总是存在流动性,各个国家的国情和法律也各不相同存在差异,因此就出现了“双重国籍”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注意,是不承认!中国的国籍法内容非常简短,总共才十八项条款,不到800字,可以先去看一下。

              根据中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取得上,属人主义优先,属地主义劣后,在申请加入和退出国籍上,都是三个条件:近亲属、定居和其他正当理由,可以说,是非常模糊和宽泛了,特别是第三个条件,正当理由,大家可以自由发挥一下。😂😂😂

              根据网上的信息,米帝在出生取得上,应该也是属人和属地主义相结合,但和中国相反的是,属地优先,属人劣后,同时,米帝和中国一样,不承认双重国籍,在继有取得入籍方面,作为当前蓝星上的老大和老二,如果抛开法律条文,具体的司法实践和操作中,门槛都是相当相当相当高的,例如,中国的条文规定看似很模糊和宽泛,但这点翻译过来,就是说,可以很容易,也可以很困难,就看心情好不好了。

              以上主要讨论法律层面的内容,现实中,对于中美两国来说,有没有“双重国籍”的人存在呢?肯定有!首先就是中国的国籍法第十七条规定,在本法生效前(1980年),按照法不溯既往的原则,原来已经取得或者丧失中国国籍的,继续有效。讨论过往当然没什么意思,那么从1980年到现在的40多年里,有没有人钻空子获得事实上的双重国籍呢?毫无疑问也是有的,前面提到的国籍法第三条,我特地强调了“不承认”,第五、八、九和十三条,也都和双重国籍管理有关,但法律法规是一回事,实际执行是另一回事,北纬42度河友分享了一个实操案例,就是以第三国入境时使用的护照为准,其他不管,装作不知道没看见。在双重国籍这个问题上,(实际上不仅仅这个,而是在很多方面)中美两国有个共同点,就是务实,或者说是实用主义。

              法律条文和实际应用,往往脱节,这是很正常和普遍的,也不是某个国家特有的现象,不承认或者接受这样一个现实,我觉得就是庸人自扰,可以预计的是,不管谷爱凌事件有没有发生,双重国籍这个现象必然还会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事实存在。

              具体再来说下谷爱凌的双重国籍问题,首先,按照河友们提供的信息,米帝规定,必须年满18岁才能提出退籍申请,以她的出生年龄来看,也就是2021年9月后,才能提交,到今天差不多5个月吧,不清楚这半年左右的期间,她究竟有没有正式申请,也不清楚米帝的办事流程和效率高低,比如,有没有像今天中国政府那样在很多行政业务的办理完结时限明文规定公示,并着力真正落实到位。根据葡萄河友的说法,谷爱凌已经提交申请,但米帝故意卡着,这种可能性我觉得是有的,但暂时存疑。那么,炒作到现在这种程度,截止目前为止,谷本人并没有公开回应这个双重国籍问题,后续会不会有个结果出来呢?在我看来,未必!别看现在公众舆论热热闹闹,河里也为这个事情争执不断,但公众舆论的热度都是有时限的,可以说,就像鱼一样,只有7秒钟的记忆时间,冬奥会一结束,这个事情很快就会冷下去,被别的热点所覆盖,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是一个铁律,不信,过阵子大家再来看,还有没有人再关心谷的国籍问题,即使有,也翻不起浪来。当然,也一种可能,最后谷会出来正式做个回应,但说实话,我认为大概率是不了了之了,在这点上,谷和她背后的团队,目前的应对策略相当成功,从商业炒作的角度来说,正面和负面的新闻,根本无所谓好与坏,只有那些不能引发舆论热议,挑动民众心弦的话题,才是不好的。

              我个人的观点是,首先要承认接受双重国籍的事实存在,但坚决从法律上反对双重国籍,原因后面说明,其次,对于谷爱凌的国籍问题,我认为并不重要,其实是有人故意往这方面带节奏,带路的人可能有两拨,一些是希望借此鼓噪和动摇有关双重国籍的法规,另一些是想借此打压谷的。在有关谷的其他话题上,包括种族混血、家庭背景、国家认同、文化信仰等,原理也差不多。

              那么究竟什么才是重要的呢?

              2、国籍、利益和爱国

              前面说了,国籍是个人和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即包含了国民权利,同时也包含国民义务,最直接的,纳税。站在国家角度来说,为什么中美以及很多国家都不承认双重国籍?原因很简单,双重国籍带来的收益会低于支付成本,在现行国际管理体系下,跨境管理和执法的难度可想而知,具备双重国籍的人有动力在两国之间游走和钻空子,在尽可能多地获取和享受两个国家国民权利的同时,又最大限度地逃避应承担的义务,这部分代价,总要有人买单,因此,实际损害的每个国家的多数国民,换句话说,双重国籍有利于少部分精英人士,不利于广大平民阶层,必须在法律上坚决反对。

              然而,双重国籍又事实存在,这一方面是部分监管层面的难度和腐败特权滋生等的原因,这部分必须依靠法律手段予以打击和取缔,但某种程度上,对于个别的国家想要引进的人才来说,在国籍这个问题上,是可以默许打一些插边球的,在实操中是可以灵活处理的,也就是说,法律上完全放开双重国籍必然导致国家和大多数国民利益受损,因为监管肯定跟不上,但是对于个别的想要引进的人才,账怎么算,划不划得来,却是容易监管和算清楚的,管理一百万个双重国籍的人,和管理一百个,完全是两码事。

              回到谷爱凌身上来,“归化”这样一个人才,无疑是划算的,具体就不再展开说明了,很多河友都分析得很到位,包括“千金买马谷”的明星效应,对冰雪运动体育产业的带动作用,以及最直接的奥运金牌的收获等等。尽管这个“归化”在一些细节上,可能,仅仅是可能,存在瑕疵,例如,假定国家实际上是默许了谷双重国籍的存在,但只要算总账,收益大于成本就行,但因为与法律冲突,所以台面上不可能挑明,因此,不论从谷本人还是中国政府的角度来说,都绝不可能承认双重国籍,不正面回应,也许是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安排,让这个问题自然冷却。也因此,对于上面提到的葡萄河友分享说米帝故意拖延谷的退籍申请,我认为有道理,因为不批准的话,可以造成谷的事实双重国籍,打击谷和中国政府,但前提是谷已经正式提交,这点暂时还是存疑的。

              以上,就是我为什么认为,归化谷,很重要,应该支持和赞成,这对于中国和谷本人以及站在她背后的资本有利(这样级别的炒作,我认为无疑是国家意志和资本的双重助力下才有可能),而受损的是米帝,但国籍问题,其实真的不重要。国籍和利益,是算总账的。

              再说说国籍和爱国,以及如何看待更多的归化人员。

              首先引用教员的两句话,其一,《毛选》第一卷第一篇第一句,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其二,教员在延安时期,还说过,所谓政治,就是把我们的人搞得多多的,把敌人搞得少少的。

              理解了这两句话,就明白为什么要吸引国际上的各种高级人才到中国来一起建设社会主义,这种吸引,不仅仅是“归化”这种方式,事实上,只要是能为中国做出贡献,入不入籍,归不归化,根本无所谓,革命年代,教员钦点的白求恩先生,加入中国国籍了吗?华为能有今天,离不开它在全球网罗的各种科学家,包括那个为华为做出重大突破的俄罗斯数学家(不清楚属不属于归化,但无所谓),换句话说,国籍和爱国有必然关系吗?很多拿着中国国籍的纯正中国人,不也一样热火朝天地卖国吗?如果国籍和爱国不能完全划等号,那么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去纠结谷的双重国籍问题,在这个问题上,谷自然有其个人打算,人都是趋利的,无可厚非,只要她在整体上能给中国带来好处,我其实并不是很关心她到底爱不爱国,以及,究竟她是爱美国多一些还是爱中国多一些,那完全是个人的价值观和选择,她有这个权利,同时,不管她的价值观如何,都不妨碍她为中国做出更多的贡献,同时也收获自己的荣誉和利益。还是上面提到的白求恩这个例子,你能说白求恩先生只爱中国不爱加拿大吗?他可是一个地道的白人,我毫不怀疑,白先生也同样热爱他的祖国加拿大。爱国可不是单纯嘴上说说的,是要用实力行动和成果来证明的。

              再谈到体育产业的归化问题,因为需要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比赛,所以才有归化的需要,否则,如果是商业性的比赛,归不归化,还是个问题吗?归化这个需求,在其他领域,其实就不是特别必要了,例如,科技领域,虽然说,科学没有国界,但科学家有,但这个问题,并不是像体育赛事那样,需要扣法律条文。

              当然了,一般来说,如果不是热爱一个国家,是不会主动申请要求加入的,但这种热爱,说白了,底层还是利益的驱动,而且二者往往会形成正向反馈。现在全世界的人才,总体上还是往米帝流动,这里面,可以说,多数还是奔着米帝能够提供更好的环境、福利和发展机会的,很多人也是在去了以后享受到好处了,才开始真正萌发对这个国家的热爱,至于国籍,更主要是因为和实际经济利益、政治权利挂钩罢了。在这一点,从谷爱凌事件中,很多海华的纠结反应中可以看出来,具体可以参考黄序河友的分享。原因无它,这代表了中国已经在吸引人才上,开始可以和米帝掰一掰手腕了,这是一个趋势,而谷的混血华裔身份,就更是敏感了。

              在我看来,谷的国籍问题,之所以让国内那么多人纠结,其实和前几年国家部委改革后,在公安部下挂一个新成立的移民署,专门负责管理移民问题,随后在网上发了一项关于移民政策的尺度颇大的征求意见稿,引发舆论一时哗然,河里当时也各种议论,背后的原因是一样的,对于国家层面来说,移民需要综合考虑算总账,因此,政策上的调整是必须非常慎重的,既要考虑多数国民的利益所在,还要着眼于长期的发展,当时抛出那个意见稿,就是投石问路而已,试探一下舆情。而对于大多数老百姓来说,对于移民问题,是不具备算总账和算清楚个中利弊的能力的,而最直观的第一反应就是,其他国家的国民要进来抢饭碗了,会挤压自己的生存空间,所以天然是会倾向于反对的,特别是,当移民问题叠加上种族问题,以及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外国人在中国的实际超国民待遇,就更容易激发普通民众的恐惧和反感心理了。在这个问题上,我的观点和思路类似上面的分析,移民在分享迁入国的国民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国民义务,因此,我反对引进负收益的移民,支持引进正收益的人才,至于怎么界定这个标准,那才是要真正花心思去讨论和研究的,而在舆情引导上,需要先修正此前的外国人超国民待遇问题,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会慢慢改观,当然,这条路还很长。

              关于谷爱凌的什么家庭背景、价值观倾向问题等,就不掺和了,说实话,我觉得去挖掘这些,尤其是关于谷父,甚至还引出借精等,很无聊,说难听点,是没品。

              关于引进移民的血统问题,牵扯民族或者说是更敏感的种族问题,就不讨论了,免得引发口水。

              今天上午,谷爱凌以0.33分的微弱差距,与第二块金牌失之交臂,略有遗憾,但也为中国队再拿下一枚沉甸甸的银牌,祝贺这位优秀的女孩子!截至目前,中国冬奥代表团已经创下历史最好成绩,祝贺所有中国运动健儿!祝贺苟局!拿皇的梗走起。🤭🤭🤭

              通宝推: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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