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最高检雄文《那个如春风一般的女法官走了》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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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削藩?一把手换派系?
                • 家园 【讨论】以人为镜,可正衣冠

                  大G扶了扶头顶的帽子,

                  拜谢哥哥指点!

                  大G扶了扶因为拜谢而歪斜的帽子。

                  1/2、省会、直辖市,可能还好点。

                  官二代们很难继承父母辈的体系内职务。

                  但是在县城,小地方。

                  检察院的儿子在公安,公安的儿子在法院,法院的儿子在检察院,

                  或者工商税务这样的,就比较容易了。

                  而武汉,

                  唉。

                  可能大城市,机会多,所以二代们更倾向于经商吧。

                  小县城的话,相对没那么多经商条件。

                  大家更倾向于互相给孩子提供方便,

                  你家孩子学土木的?

                  没事,我们电力就需要土木的。

                  你家孩子情况给我,我按他的情况来定条件就好。

                  这种情况多见于地方银行、水力和电力系统。

                  铁路50米内不能有民用建筑,

                  大坝边上不能有民用建筑。

                  我是见过在景区水坝上盖别墅的。

                  别墅跟水坝连在一起,那建筑标准都可以拿来做末日地堡了。

                  还是公家掏钱,这般运作需要什么能量?

                  所以以前我看到别人说啊中国领导有别墅XXX,存款XXX,我就想笑。

                  这种内容即便是真的,也仅存于“皇帝用金锄头耕地”的水平。

                  何况还无实证。

                  实职处长就能轻松办到的事,也就用来糊弄国内网民了。

                  至于离婚案件,除非涉政涉商,基本都差不多。

                  3、4、深有感触。

                  很多基层人,真的是老实本分,不懂法。

                  遇到很多纠纷,别说起诉,被警察忽悠忽悠就调解了。

                  虽然有的调解,从结果来说,比费时费力要好。

                  但必然有损失大于可预期收益的事。

                  偶然遇到这样的人,我也只能尽力而为。

                  插个嘴,至于胡搅蛮缠,蛮不讲理,

                  这个跟社会阶层没啥关系。

                  人一上头,照样瞎搞。

                  可期待的是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试点和推广。

                  我对司法未来依旧谨慎乐观。

                  尤其是司法改革后。

                  那个周末给我打电话的员额法官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是我以前从未遇到过的好情况。

                  法官从来不是公平的代言人,这是冷酷的底线。

                  但越来越多法官认为自己更应该扮演维护公平与正义的角色(没有被施压的情况下),这是好事,我能感觉到这种转变。

                  插个嘴,如果40岁以上的法官集体退休原地下岗,换成通过考试的法学生就好了(不切实际的幻想,开个玩笑。)

                  您说的没错。

                  在武汉,当个科级干部,才能勉强算中层,起码可以基本实现孩子的培训自由。

                  没办法,古往今来谁人不是的。

                  别说我没那当科长的水平,

                  就算有,按我这性格,指不定没几天就“顺其自然,和光同尘(该拿就拿,同流合污)”

                  家人吃饭时就爱聊,什么钱可以拿,什么钱不能拿。什么是能办,什么事不能办。

                  我这还没进体制呢,都直到大概什么回事,

                  何况那些有志于体制的二代们。

                  如果没有毛泽东,我相信这种“公家的官职代代传”绝对不会只出现在亲属间的闲聊中,

                  而是会成为“不成文的规定”,你好我好大家好了。

                  我不是能自我革命,或者背叛自己阶层的人。

                  但如果有人能为国家进步人民幸福做点什么,

                  那么我也能为他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点什么。

                  主席一生,我认为他是革自己的命来帮全国的人。

                  这可能就是为什么我这辈子的终极理想,就是被人称呼“G主席”。

                  哪怕只是一家小公司,哪怕只是个发发物资,哪怕只有大猫小猫三两只,

                  都没关系,

                  是“主席”就行。

                  5/6、我前贴所说审执分离,本意是讽刺“说一套做一套”。

                  不过你说的没错,我法理学的徒有其表。

                  当时能过司法考试,完全是因为我的教材好。

                  70万律师口号刚喊出来+检察院内部教材+已经划好范围。

                  家人本意是让我去检察院(法院太苦,现在检察院都快成养老院了),

                  但我根本不是吃公家饭的料子。

                  你要是见到我本人,

                  会发现我就是一个普通人。、

                  样貌平凡,酒量一般,衣着普通,谈吐乏善可陈。

                  如果非要给我的人生上个高度,

                  我只能说,我这前半生没有为虎作伥。

                  如果要我写个人生总结,

                  我希望是“虽然不是公家的人,但我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力为人民服务了。”

                  我是大G,我在销售配电箱电缆铜排。

                  通宝推:石狼,崂山一道士,林三,为什么不可以,七天,
                  • 家园 G总威武

                    武功盖世,一桶桨城

                    • 家园 网上吹牛,别当真

                      很多东西都是道听途说,

                      出于虚荣装在自己身上,方便加深阅读体验。😜

                      我将士们,我以洛水起誓,我对铁手绝无二心!

                      ——大G.懿

                  • 匿名 武汉大体的司法环境还是知道

                    1.作为拥有武汉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地方,武汉乃至湖北的法学生供给是充分的,但很诡异的是,留本地的不多。认识武汉司法体系中下层,正儿八经的法学本硕士,都过的不如意,只能说武汉和湖北省部分领域的吏治直到现在还是没有产生正向效应,留不住人才。

                    2.横向对比的是,在长珠三角、京津冀,早在20年前完成军转干部与法学毕业生的更替,法院和检察院职业化是相当充足,所以前任法院一把手推行的员额制在两个三角、京津冀推行的比较顺利。

                    3.人民陪审员制度还是稍微研究了下,在员额制前,能够以朴素的正义感起到制约专业法官的作用;员额制后,发挥的难度就难点。

                    供参考。

                    • 家园 俺说说个人见解哈

                      去上海深圳广州当律师,

                      可比在武汉当法官香。

                      检察院倒是个盲区(人为的)。

                      至于律所,哪里的律所都是律所,

                      在武汉还不如去经济发达地区呢。

                      剩下的,在老家有关系的,无论公检法还是客户资源,

                      基本也回去了。

                      留在武汉的,要么是本来就在湖北有关系的,

                      要么是对武汉真爱。比如女友在武汉,比如真的不想动了,比如遇到了合适的工作机会。

                      武汉这种说发达经济不算前10,说落后不算后10,

                      不高不低,却又是中部大城市,在汲取周边养分的同时,

                      也面临着激烈的关系户之间的竞争。

                      所以,留给朴素研究生的机会就不多了。

                      2、北上广基层完成军转干部的更替,那些顶上去的很多都是其他省份的学生。

                      尤其是武汉作为拥有全国第三大高校数量的城市,更是输送了不少人才。

                      他们推广的快,可能也有后备兵员充分的因素。

                      假如武汉基层能给到和他们一样的工资待遇,

                      我相信我们更替也会很快。

                      起码不应该出现法官当庭翻法条的事。

                      慢慢来吧。

                      毕竟以前喊的“大武汉”,现在没有喊了。

                      自知之明本身就是务实的一个侧面不是。

                      3、人民陪审员这事儿我是这么寻思的。

                      假设要做利益输送,

                      以前要送法官,乃至合议庭。

                      以后如果能加上人民陪审,无形中就太高了利益输送的成本。

                      高成本的输送目的是高价值的案件,

                      那么在低价值(往往最涉及民生)案件中,法官更容易良心发现做出公平公正而非死扣法条的判决。

                      俺的逻辑是:

                      1、大案子吃饱了,小案子更容易出于心理补偿做出公正判决;

                      2、大案子都吃不到什么,小案子就更不指望吃啥了(何况还有脱衣服的风险,虽然很低很低)。

                      虽然有可能适得其反,但俺寻思利大于弊。

                      很希望听到您关于这方面更多的消息与分析。

                      ——为您的健康干杯的大G

              • 家园 g总这贴是帮我说话?
          • 家园 真够损的
            • 家园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人家M总把经历写出来,垂询于小生

              我就想到什么说什么,绝不藏私。

              对河友与那个不规矩的养狗人,

              我是倾向于对河友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偏听偏信的。

              当然我昨天喝了不少,比较兴奋,

              合适的不合适的都说了,

              确实不太合适。

              不太合适的意思是,

              还是有部分合适的。

              安慰剂也是药啊!

              情绪价值也是价值啊!

              这年头,没法提供情绪价值的律师都饿死了呀!

              每年年检盖章几千块钱还要跟家里人要的实习律师不要太多啊!

              合适的内容,说很凌乱;

              不合适的内容,没有把降低自身风险的实操步骤写出来。

              反正就这么着吧。😜

              • 家园 高赞这句: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任何事情都有因果,有代价,只有当事人才体会深刻。

                譬如养宠物一事,派出所警察问我,你养过宠物吗?我是明白他的意思的。养宠物的人,对宠物是特别看待的,部分无脑之人,儿子菇凉宝贝的乱叫,我甚至见过狗主训斥对方:我家狗比你家小孩金贵。就不谈某些人把宠物看作身份地位的象征了。

                我小时候养过猫狗,可惜狗养了不长时间被人偷走了,一只女猫倒是养了差不多十多年(我们那流行叫男猫女猫😂),冬天一个被窝都睡了好长时间,我们是有感情的😉。当然那时候养猫主要是防鼠,养狗是看家。

                家庭原因,我从小就知道,再怎么听话智商高的动物,仍是个畜生,不能按人的要求来,也不能高过人;我们家穷,猫吃的是小杂鱼拌饭,基本上饭多鱼少。

                周围邻居有猫狗被压被撞,一般也就是打个针,然后自生自灭吧,只要不是故意的,也不会太为肇事人。我觉得这是正常做法。

                我同事说他们家也养狗,还比较凶,经常打架,有次把别人家狗肚皮咬破了,肠子都能看见,去对方赔礼道歉,对方说没事,狗之间互咬正常的很,而且狗子命贱的很,几天就好了。

                世风日下,现在大多数狗主做不到这个程度,思想到不了这个境界。

                这个风气,跟政府发展经济的导向密切相关,宠物行业经济价值,智商税收割率,不可小觑。目前部分极端分子的做法甚至相比欧美有过之而无不及,是以引发了不少公愤。动物权不高过人权本是常识,世风日下,政府难辞其咎。

          • 家园 大G总的气人功力终于峥嵘显露

            要么不出手,一出手真的会搞出狗命😮😮😮😮

        • 家园 警局有投诉的,投诉的对象就是下面的派出所那些。

          这些本是派出所处理的问题呐,纠纷没解决,也不是对方的那个闹法的。

          现在要债的都不敢这么干了,何况这个。

          • 家园 我感觉派出所在这个事情过程中没有站稳脚,原则不清

            首先第一,狗主威胁说要找我单位的时候,没有及时制止,说清法律和规律。反而拿“找单位”这个话来压我就范。

            其次,在面对面调解的时候,不分清责任主次,就是强行和稀泥。搞成双方不满意。

            第三,在我明确表明对方不接受我的补偿方案,拿我就不接受调解,建议他走法律途径的说法后,仍然屡次电话我单位领导。

            第四,在面对面跟我“讲价”的时候,问我有没有养过猫狗,试图pua我。

            在出事之前还对派出所警察有一丝敬意,觉得他们是知法懂法的专业人士,现在感觉他们有点打杂和事伙计的意味了。

            看来,谁老实谁吃亏,就真是社会现实。

            • 家园 认倒霉吧

              派出所的也是一份工作。如果他们做出狗主人不接受的裁定,那么矛盾就转到了他们身上,那么你现在的遭遇就是他们的遭遇,狗主人也会投诉,也会找他们的上级,说他们处理不公,因而给他们带来麻烦,所以,他们只能压你。大概根据他们的经验,你不会有狗主人的那些后续操作。

              所以问题的核心不在派出所,是狗主人,或者说,你和狗主人是不同的人,你使不出那些手段。

              不过也要理解一下狗主人,那小狗在你眼里可能就是个动物,但是在他眼里也许比亲生孩儿还亲,你伤害了他的孩儿,他怎么也得要报复一下。

              所以,这种破事最好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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