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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河南女法官王佳佳被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党志军死刑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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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苏北地主崽子

              你就这么想吃人血馒头,急不可耐啊。

              • 家园 你人血馒头吃得太多变废物了,你这种伥鬼骗不到人就会被吃

                你在我这里开着匿名,阻止不了你被“暴力电诈”集团吃掉的命运,毕竟,你已经是一个骗不到人的伥鬼了,哈哈哈。

                • 匿名 自古以来最喜欢吃人血馒头的,自然是地主崽子了

                  本人光明正大,堂堂正正地匿名指出你这个地主崽子爱吃人血馒头,你这地主崽子就破大防,用电诈集团来恐吓威胁网友了,苏北地主崽子就这水平,真是令人鄙夷。

                  • 家园 不就是反诈警察说缅北电诈95%都是自愿的,反对就是吃人血馒头

                    笑死我了,说在野党天天吃人血馒头——执政党只剩下这个了?豪言壮语,胡言乱语,沉默不语,倒打一耙——执政党穷途陌路了?

                    宏大叙事破产了,只剩下泼脏水的旧手段了?问题是,在野的时候泼脏水无往不利,执政的时候泼脏水,不就是:

                    星星被绑架到缅北的时候,反诈警察说【缅北电诈95%都是自愿的】?你以为我最近的所有领悟,都是从哪里来的?

                    ——吃人血馒头的老红旗藏不住了吧,说吧,你有多少器官是从缅北换上去的?人吃人的老红旗!

    • 家园 我比较纳闷

      党老汉被撞了,索赔不成,上了法庭,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

      他怎么不去杀撞他的人?

      他也没有去杀他认为赔偿不到位的保险公司理赔员??

      偏偏去杀了本是公正审理案件的法官???

      大家不去讨论为什么不杀直接当事人、理赔员,而偏偏杀了一个王法官???

      • 匿名 就是怂呗。

        王是女性,被反杀的可能性最小。

      • 家园 公告里说了

        住院29天,但是后14天未实际住院。所以后14天就相当于你好了,可以正常的赚钱了。法律不支持赔付的。

        法律也不是现在才不支持,而是一贯如此。也就是只赔付直接损失,间接的一概不管。所以对加害方是有利的,因为只需要赔付一部分伤害。所以这个原则最基本有2个结果

        1/加害方可以通过这个原则以小博大。也就是间接伤害比直接伤害大的多的时候。比如对商业上的对手进行小损伤的伤害,达到其在商业上的损失。

        2/在法律面前,被害方一般不可能满意。因为损失没有补完。

        但是法官也不会无聊给被害人添堵。一般小钱都会最大补偿。这个法官很显然一根筋了。

      • 家园 你问的问题

        也是我一直想确认案发之初传言真假的原因之一。

        在后面的讨论中,我说12000元是党某杀人的导火索,这一点确实是我脑补的。假设传言为真,党某误认为自己肯定能拿到12000元以上的补偿,他的心理底线是12000元,但是王法官只判了9000元,导致党某破防。我认为这个杀人动机的解释是合理的,这个合理是指合乎逻辑。但我可没说这个杀人动机的解释是合法的。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我的感慨是这一句:

        “斯人已逝,就不多说了。希望此事能够促进法律的公平性和法官判案时的同理心,也不枉两条人命的付出。”

        • 家园 我不认为这个杀人动机的解释是合乎常理的

          我认为这个杀人动机的解释是合理的,这个合理是指合乎逻辑。

          九千多元的判决,与党某的的心理底线仅差两千多元,为了两千多元杀人,我不认为这是合乎常理的。

          我的猜测是此人心理异常更合乎逻辑。

          很重要的一点,估计本楼的争议也在于此,如果真相是党某心理异常,什么公平性同理心都不关事了。

          大伙如果想杠,应该首先把党某心理异常这个可能性排除。😉😉😉

          • 家园 这就是本楼里巨多ID各种角度找党某杀人“合理性”的荒唐所在

            党老汉别说为了2000多块杀人肯定心理有问题,就是为了2000万在如此情形下杀人都充分说明了其心理上的不健康。

            因为大多数有预谋的杀人者至少有个得利或报复后得以逃脱的侥幸心理,即使是义愤杀人也往往是在冲突的事儿头上无法控制情绪。他的杀人显然比这两种情况都要能反映其心理的不健康,那就是深谋远虑后的我也不活了就图个报复。

            正常人一般做不到如此!恐怕本楼里为其杀人找各种所谓“正当理由”的河友一个也做不到。所以我说某些人热衷于吃人血馒头一点也不冤枉他们。

            • 家园 那是兄台没有经历过底层那种毫无希望的感觉

              当年一度我也陷入过那种境地,屡屡有一死了之的念头,如果那时候有人惹我,我绝对会和他同归于尽。看党某的介绍,那个渣一样的人生,也没有女人缓冲,偏激是必然存在的,只要他认为的“不公”突破一定的阈值,手刃不公的源头没有什么不可理解,这就是血酬的典型案例,作为中国这个世俗化的文明国度,血酬就是底层基本逻辑,而且是最重要的一种。我相信这事发酵了这么久,连最高法都下场,如果党某真的品性恶劣,哪怕仅仅是预兆,现在肯定早就在网上上演“反转”剧情了,但是至今没有任何党某生平相关信息传出,说明这就是一个老老实实、窝窝囊囊的老实人,能把一个老实人逼到杀人,这个法官真的没什么好洗的了。

              • 家园 遭遇不公就血酬是丛林逻辑,人类既然既然走出了丛林建立了文明

                无论任何历史阶段任何社会形态都是在对抗丛林逻辑的过程中走向文明和进步的。不能因为文明不公平做不到毫无遗漏就为丛林逻辑的血酬叫好。

                现实生活中当你自己或其他绝大多数人自以为遭遇了不公时也不会选择血酬,身边人遇到了困境绝大多数人也不会鼓动其行私刑。为什么当一个远在千里之外的老汉选择了血酬而你成了一个事不关己的看客时就正义感 满满的为其找正当性了呢?这是一个问题。

                丛林逻辑不是革命逻辑。独狼式的私刑你所谓的血酬不可能带来任何文明公平进步而只会导致文明倒退回丛林社会更近一步,跟历史上的任何可以带来社会进步的革命行为完全是两码事。

                • 家园 我有时就很想看看,这些主张血酬的

                  某一天跟劳动人民发生经济纠纷的时候,对方掏出了刀子,也准备来个血酬,,,他们是会不会迎着刀子竖起大拇指连连称赞,,,警察介入的时候,会不会破口大骂警察多管闲事影响了劳动人民以实际行动维护自己的尊严,,,

                  • 家园 血酬定律是客观规律,不是主张

                    派出所的墙上刷着标语:禁止冲击派出所,这是你能听到的90年代老笑话。

                    如果你主张打倒西西河支持党的人,我不反对。党捅王佳佳的时候,难道他不知道,死刑是必然的结果?

                    我觉得你还可以颁布一个法律,禁止杀法官,禁止杀法官家属,违者死刑!我也支持。

                    • 家园 这就是典型的以个例否定整体

                      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人能说清,法官在这个案件中,到底哪儿做的跟律条相违背了 ?

                      住院补偿 ? 党是住院住了半截自己跑回去了;精神补偿 ? 没见过哪个提过党有这个补偿主张的,何况,主张了不代表就一定能获得;,,,

                      所以,你们的所有所有,都是抱着当事的另一方是保险公司,所以党在这起案件中的正当权益就必然被恶意侵害了这一论断来的,证据就是党的主张没有完全认可:既然没有偏向党,那就必然是偏向了保险公司。

                      党既然是“劳动人民”,那就必然是良善的,他提交的证据必然是准确的,他的所有的主张也必然是合理的必须要得到满足的;保险公司既然是资方,必然是罪恶的;法官判决没有用“自由裁量权”偏向党,那就必然是要自绝于人民的,,,

                      所以,你们是先有结论然后为结论强行找证据,而不是有了证据再下结论。

                      所有,就有了“劳动人民”“弱势群体”的政治正确的空话。因为证据支撑不起来你们的结论,所以,就用政治正确来补、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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