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淘书记(二十二)这里水深十二英尺(上) -- 履虎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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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淘书记(二十二)这里水深十二英尺(上)

    两年前,俺给虎女买了一部盗版光碟,《百万英镑》。在家里一放,逗得女儿一边看一边笑。俺呢,俺看着这部黑白电影电影,过去的经历又重新涌到了眼前。

    俺第一次看《百万英镑》,还是那个著名的大家一起饿饭的时代。一个星期天的晚上,隔壁的师范学校要在操场上露天放映美国电影《百万英镑》。得到消息后,周围一带的孩子们蜂拥而至。尽管学校的大门口站满了值班把门的,可是,怎么能拦住我们啊,总不能沿着围墙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吧。更何况俺们当年,基本上都是不走门绕远的。想拒俺们于校门之外,呵呵,除非是这场电影你压根儿就不放。

    那时候的孩子,看小人书看电影,最喜欢看的不外乎这么几种:或者是刀枪剑戟杀仗的;或者是腾云驾雾神话的;或者是机枪步枪手榴弹飞机大炮打仗的。《百万英镑》是黑白片子,既不杀仗,也不打仗,更非神话。然而,影片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却牢牢地抓住了俺们的心。当时,俺读书看电影不记作者,《百万英镑》的原作者姓甚名谁俺根本不知道,也不关心,然而,电影的主人公,那个诙谐乐观,好运当头的亨利•亚当先生,却被俺们牢牢地记在了心里。

    等俺上了高中,语文课上学到了一篇课文,《竞选州长》,这才知道了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先生的鼎鼎大名。履虎尾至今还记得,短篇小说《竞选州长》的高潮,在即将结尾之处。竞选对手为了把“我”彻底搞臭,使用了“下三滥”的手法,在“我”登台演讲的时候,怂恿一群孩子,包括各种肤色的孩子,一窝蜂拥上讲台,抱住“我”的大腿,管“我”叫爸爸。语文老师讲课讲到此处,脸上露出了一股高深莫测、意味深长的微笑来。当年的履虎尾们不懂得这种手段能有多大的杀伤力,这不是开玩笑吗?更不理解老师为什么要“笑”,甚至觉得老师得心理有点儿阴暗,不就是喊声爸爸嘛,这怕啥呀,不过是出出洋相罢了!语文老师见我们不懂得利害,赶忙启发开导我们,说:这是对“我”的生活作风和道德水平的恶毒攻击!在书斋中长大的履虎尾们对老师的教导是启而不发,对政客们的这种手段还是不理解。呵呵,直到十多年后,履虎尾才真正理解了这种手段的恶毒性和“杀伤力”。

    《百万英镑》和《竞选州长》这两部作品,使俺对马克吐温有了初步的认识。进了书市,俺一直留意着马克吐温的作品。天遂人意,很快地,俺淘到了一部马克吐温先生的作品,《在亚瑟王朝廷里的康涅狄克州美国人》,这是一部非常棒的小说。以后,俺又淘到、读到马克吐温的一些其他的作品。

    最初,俺仅仅知道,马克吐温文风犀利,语言幽默,是一位讽刺作家,呵呵,这点印象,显然来自《百万英镑》和《竞选州长》的阅读。到后来,俺其他几本书后,俺才知道,马克吐温是个全能型的作家,他的笔锋不仅仅局限于当时的美国社会,而且,从南到北,从古至今,他的作品几乎涉及了文学家所能触及的方方面面,甚至超越了时空。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俺较早读的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的内容,已经被俺忘得差不多了,但有书中有一个情节,就是外婆给汤姆拔牙的那段内容,俺是永远不会忘的。汤姆不想上学,对外婆谎称“牙疼”。外婆叫汤姆张嘴,果然有一颗门牙“活动”了。外婆找来一根丝线绳。外婆把丝线的一头栓在汤姆的门牙上,另一头则栓在了桌子腿上。外婆手中端着一铲子炭火,突然朝汤姆的脸上送去。汤姆急忙躲闪,于是发现,自己的牙齿一瞬间便被拔了下来。汤姆少了一颗门齿,牙床上添了一个黑洞,又疼又难看。可是汤姆很快就发现,少颗牙齿有少颗牙齿的好处,这就是能用这个洞洞,向外面喷水。汤姆的喷水方法在学校里大出风头,看得其他的男孩子非常眼热。就这样,第二天上学的时候,汤姆发现,每个男孩子都拔掉了自己的一颗门牙……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是另一部以少年儿童为主角的长篇小说。《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可实在是非同小可,它被尊崇为美国文学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现实主义杰作。后来的大文豪海明威曾这样评价说:

    “全部美国文学都来自马克•吐温的一本书,这就是《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它是我们所有的书中最好的一本。它是一本空前绝后的好书。”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确实是一部好书,俺承认,但是,是否好到海明威所说的那个份上,俺可就不知道了。《哈克贝利·芬历险记》里面有一个噱头,就是“国王”和“公爵”表演“皇家怪兽”的那一段,确实经典,其内容为:

    哈克在离家出走途中,遇到了两个骗子,他们一个自称是“国王”,另一个号称是“公爵”。“国王”和“公爵”在镇上表演节目骗钱。两个骗子贴出海报,要上演惊人的悲剧——《皇家怪兽》,并在海报上附加上“妇女幼童恕不招待”的字样。呵呵,“18+”呀,果然,镇上的人都动心了,纷纷掏钱买票,来观赏这场惊人的悲剧。大幕拉开了——

    但见国王全身一丝不挂,四肢着地,蹦上场来。他全身涂着红红绿绿的各种颜色,一圈一圈的条纹,就象天上彩虹那么色彩鲜艳……观众笑得前仰后翻,几乎笑死。国王蹦跳了一番,然后一蹦,跳进了后台。只听得全场又是吼叫,又是鼓掌,象暴风雨似地大笑大叫,直至国王走回台前,把全部动作重新表演了一番。在这以后,又鼓噪着叫他又表演了一次……

    当大伙静下来,准备看正戏的时候,公爵拉下大幕,对观众一鞠躬,说这场伟大悲剧已经表演结束。然后他又朝大伙儿一鞠躬,还说,如果这回演出,还能叫大伙儿满意,给了他们以启迪的话,就请他们跟亲戚朋友们多作介绍,叫他们也来看看。

    大伙大怒,“上当了!”象疯了似地跳将起来,纷纷对着舞台和两个悲剧演员扑过去。不过呢,有一个教授模样的人制止了大家:

    “我们是上了当啦——上当上得可不轻啊。不过,依我看,我们不会愿意给全镇人当作笑料吧,给全镇人一辈子也笑不完吧,不!我们下一步要干的是,不作声地从这儿走出去,把这出戏好好地捧它一场,让镇上其他的人都来上当!这样一来,我们全都成了一只船上的人了嘛。听懂了么?”

    到第二天,全镇上传来传去的,尽是演出多么精彩这类的话。此外简直听不到谈论别的什么事了。当晚上,场子里又一次挤得水泄不通……

    到了第三个晚上,全场又一次挤得满满的——而且这一回啊,他们并非新面孔,而是前两个晚上的看客……每一个进场的人,口袋里都是鼓鼓的,要不就是上衣里塞着什么东西——我就知道这些并非是香料,绝对不是的,一眼便知。我闻到了整桶的臭鸡蛋、烂白菜这类东西的味道。你要是问我是不是有人把死猫带了进来,我敢打赌说有。一共有六十四个人带着东西进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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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刚下载了“百万英镑”复习了一回

      记得以前看电影的时候笑得喘不过气来,现在再看好象没这样的感觉了,老了?抗笑力提高了?

    • 家园 【原创】淘书记二十二,这里水深十二英尺(下)

      马克吐温是一位全方位的作家,他对美国的现实社会政治不可能不关心。十九世纪中叶,美国社会最大的政治问题是黑奴问题,这个问题,不可能不在马克吐温的作品中出现。如果说,在《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哈克贝利•芬历险记》这两部作品中已经捎带着对奴隶制度提出了不满的话,那么,小说《傻瓜威尔逊》则是马克吐温对奴隶制度的直接,全面的口诛笔伐。

      《傻瓜威尔逊》的故事线索是:黑奴罗克森娜的身上,有十六分之一的黑人血统。也就是说,在罗克森娜的高祖那一辈中的十六位直系亲属中,有十五位是白人,只有一个黑人。这个黑人,应该是罗克森娜外祖母的外祖母。罗克森娜的外表同白人几乎没有任何区别,但是,这十六分之一的黑人血统就决定了,罗克森娜不是白人,而是一个黑奴。罗克森娜有一个儿子,这是罗克森娜同白人主子共同生下的。从外表上看,罗克森娜的儿子完全是一个白人。但是,孩子身上有三十二分之一的黑人血统,这就决定了他生下来就是一个黑奴。罗克森娜的女主人有一个差不多大的儿子,罗克森娜在哺育自己儿子的同时,还在给小主人做奶妈。罗克森娜希望自己的儿子摆脱奴隶的命运,害怕自己的儿子将来被主人卖掉,于是,她就把自己的儿子同女主人生的孩子在摇篮里对换了过来。从此后,两个孩子分别以对方的身份成长起来,分别演绎了一场人生悲剧。最后,若不是被称做“傻瓜”的威尔逊先生慧眼识别,恐怕就谁也无法解开此中的奥秘了吧。

      《傻瓜威尔逊》是一部挺不错的批判黑奴制度的小说。但是,种族歧视这个题材太醒目了,前人创作的优秀作品也太多了。你写得再好,能超越希尔德烈斯先生的《白奴》吗?能超越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吗?这本书又被译为《黑奴吁天录》。林肯总统评价斯托夫人说:“构成那次巨大战争——南北战争导火线的,想不到竟是这位身材矮小的、可爱的夫人。她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伟大的胜利。”大概,马克吐温自己也明白这一点吧。

      《傻瓜威尔逊》这部小说可能不如前人,但是,其中的艺术手法,也就是把两个相貌一样的人进行“掉包”,马克吐温却不想就此浪费掉,他还要再次使用,如法炮制一次。马克吐温笔锋一转,指向了中世纪的英伦三岛,马克吐温把“掉包计”应用到了中世纪的英国王家。

      《王子与贫儿》是马克·吐温的另一部代表作书中写道:在郊区的贫民窟里有一位穷苦儿童,名字叫汤姆。汤姆的外表,居然同王宫里的爱德华王子一模一样。也许是上天的安排吧,一个偶然的机会,爱德华王子同贫儿汤姆在王宫门口见了面;一个阴差阳错的误会,使得王子与贫儿互相交换了位置。从此,王子爱德华变成了贫儿,而贫儿汤姆变成了王子。贫儿汤姆在王宫里享尽了荣华富贵,但他并不快活。而真正的王子爱德华被赶出王宫,四处流浪,受尽了凌辱和折磨。不久,英王驾崩,王子继位,贫儿汤姆居然当上了英国国王。最后,英王爱德华经历了重重劫难,终于回到了王宫。假国王汤姆在王宫里度日如年,看见正主儿回来了,汤姆心甘情愿地主动把王位交还给了真正的主人。爱德华国王经此一番磨难,明白了民间疾苦,成为一位英明仁慈的君主。

      《王子与贫儿》故事的想像力极为丰富,写作手法极为高超。马克吐温在故事的一头一尾,似乎是漫不经心地安排了这样一个扣子:

      王子与贫儿对调之后,王宫里的国宝重器传国玺,突然失踪了。宫中大臣为寻找御宝,耗尽心机,但始终没有找到。大臣们也曾询问假王子汤姆,然而,汤姆根本就不知传国玺为何阿堵物,就更不用说知道它的去向了。待到身穿破衣烂衫的爱德华回到宫中,声称自己才是真正的国王时,一个大臣想起此物,于是就以此来验证爱德华身份的真伪:“你知道传国玺放在何处吗?”爱德华想了一会儿,想起来了:“我把它随手放在甲胄里了!”大臣赶紧去看,果然在甲胄里发现了传国玺。

      在场的人都在看着,假国王汤姆的眼睛也在看着,当他看见传国玺被取大臣郑重其事地取出来时,恍然大悟曰:“原来这玩意儿就是什么传国玺啊!”大家都很奇怪,真正的国王爱德华于是问道:“哈,爱卿,你当这玩意儿是什么啊?你用这玩意儿做什么用啊?”

      汤姆回答说:“我用它,用它,来,来砸核桃!”

      马克吐温的讽刺真够绝的,笔调真够辛辣的,至高无上的重器,最高权力的象征,(中虎步兵辛辛苦苦刻出来的东西),居然只等同于一柄锤子,只有“砸核桃”这一点点儿的用处,那么,“锤子”主人的这王位到底能值多少钱呢?

      既然写到了英国,马克吐温就不能不写法国,于是,取材于法国历史的小说《冉•达克》问世了。《冉达克》又名《圣女贞德》,写的是法国女英雄,奥尔良女儿——贞德的故事。

      奥尔良女儿的故事当然动人,但是,马克吐温的小说写得却似乎有些平淡,俺匆匆读过后,情节内容也忘得差不多了。只记得贞德被捕后,英国人组成了宗教裁判所审讯贞德。英国人想尽办法,要诱使贞德在回答讯问时,承认自己是女巫。因为只有证明了贞德是女巫,才能对贞德实施火刑。而贞德勇敢机警,沉着应对,回答时一点儿破绽也没有。俺现在还能记得的一问一答如下:

      问:你自称听见上帝对你说话,上帝用哪国的语言同你讲话?

      答:上帝用我听得懂的语言同我讲话。

      你看,贞德回答得多么巧妙哇。还有一句,翻译者没有翻译成汉语。翻译者在英语原文后面注释说,这句话贞德回答的太巧妙了,其中的意味,汉语根本没法翻译过来。

      马克吐温最好的作品,俺履虎尾以为,就是俺在前边提到过的《在亚瑟王朝廷里的康涅狄克州美国人》。俺进书市不久,淘到了这部由叶维之先生翻译的小说。俺的几部马克吐温的小说,最先淘到手的就是这本。俺用一元钱将书买下来后,回到家里俺读哇读,整个沉浸在陶醉之中……

      关键词(Tags): #马克吐温#《傻瓜威尔逊》#《王子与贫儿》#《冉达克》元宝推荐: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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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花。

        我曾经迷过一段时间的近代和现代的外国文学,但是后来越来越提不起兴趣,反而对一些庸俗文学特感兴趣,真不知道是为什么。

        最近10年,我读的最有兴趣的外国文学是“是的,首相”,这是一部由电连续剧改写的小说,非常地有趣。

      • 家园 不知道虎老师对海明威印象如何?

        我对这位满天乱飞,命特硬的前记者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啊!

        《尼克·亚当斯故事集》、《太阳照常升起》、《永别了、武器》、《老人与海》、《乞力马扎罗山的雪》,这些都是经典之作。

        说句笑话,我在追mm不得逞的时候,常常用《太阳照常升起》里的最后一句话来安慰自己:

        “这么想想不也挺好吗?”

      • 家园 这个翻译阿(出自第三部第六章)

        Presently the house pricked up its ears and began to listen eagerly, for Beaupere began to touch upon Joan’s Voices, a matter of consuming interest and curiosity to everybody. His purpose was to trick her into heedless sayings that could indicate that the Voices had sometimes given her evil advice - hence that they had come from Satan, you see. To have dealings with the devil - well, that would send her to the stake in brief order, and that was the deliberate end and aim of this trial.

        ‘When did you first hear these Voices?’

        ‘I was thirteen when I first heard a Voice coming from God to help me to live well. I was frightened. It came at mid-day, in my father’s garden in the summer.’

        ‘Had you been fasting?’

        ‘Yes.’

        ‘The day before?’

        ‘No.’

        ‘From what direction did it come?’

        ‘From the right - from toward the church.’

        ‘Did it come with a bright light?’

        ‘Oh, indeed yes. It was brilliant. When I came into France I often heard the Voices very loud.’

        ‘What did the Voices sound like?’

        ‘It was a noble Voice, and I thought it was sent to me from God. The third time I heard it I recognised it as being an angel’s.’

        ‘You could understand it?’

        ‘Quite easily. It was always clear.’

        ‘What advice did it give you as to the salvation of your soul?’

        ‘It told me to live rightly and be regular in attendance upon the services of the Church. And it told me that I must go to France.’

        ‘In what species of form did the Voice appear?’

        Joan looked suspiciously at the priest a moment, then said, tranquilly -

        ‘As to that I will not tell you.’

        ‘Did the Voice seek you often?’

        ‘Yes. Twice or three times a week, saying, "Leave your village and go to France."’

        'Did your father know about your departure?’

        ‘No. The voice said, "Go to France"; therefore I could not abide at home any longer.’

        ‘What else did it say?’

        ‘That I should raise the siege of Orleans.’

        ‘Was that all?’

        ‘No, I was to go to Vaucouleurs, and Robert de Baudricourt would give me soldiers to go with me to France; and I answered, saying that I was a poor girl who did not know how to ride, neither how to fight.’

        Then she told how she was baulked and interrupted at Vaucouleurs, but finally got her soldiers, and began her march.

        最后说一句,该书的全称是Personal Recollections of Joan of Arc, by the Sieur Louis de Conte。最初发表于1895年。

        • 家园 这句没什么特别呀

          或许俺水平太低,没参透。

        • 家园 妖道,不要让俺看蝌蚪啊

          你应该适当地解释一下呀,难道真如那个中文翻译家所说,根本无法翻译吗?网上似俺这般对英语一窍不通的,不是一个两个啊。

          • 家园 嘻嘻,敢不从命

            你什么时候第一次听到这个声音的?

            我第一次听到一个来自上帝的声音来帮助我过得更好是十三岁。我被吓坏了。那是在中午,在父亲的花园里,在夏季的时候。

            你曾经挨饿过?

            是的。

            在你听到那个声音的前一天?

            没有。

            那个声音是从什么方向来的?

            是从右边,朝着教堂的方向。

            是不是伴随着亮光?

            阿,的确如此。它简直美妙极了。当我来到法国之后,我经常听到那个响亮的声音。

            那声音听起来象什么?

            那是一个非常高雅的声音,我曾经以为那是来自于上帝。当我第三次听到它的时候,我意识到是来自于一个天使。

            你能听得懂?

            很容易,它一直很清晰。

            它对于拯救你的灵魂给过你什么建议?

            它告诉我要正直的活着,并且经常参加教堂的服务。它还告诉我要去法国。

            那个声音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

            让有些疑惑的看了教士一会儿,然后平静得说,

            对此我不会告诉你。

            那个声音经常来找你么?

            是的,一个星期两到三次,说:离开你的村庄去法国。

            你的父亲知道你的离开么?

            他不知道。那个声音告诉我,去法国。因此我不能在家里继续住下去。

            它还告诉你了什么?

            ……

      • 家园 写到美国了

        去年LP选了门文学方面的课,结果她说没时间管这门课,害得我不得不去看大大小小听过没听过的作家们,写了半年的文学评论。要是虎老师早点写就好了,翻译可比原创轻松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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