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文摘】一个前国军勤务兵的故事(一) -- 双石

共:💬21 🌺109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2
下页 末页
  • 家园 【文摘】一个前国军勤务兵的故事(一)

    这位作者的孩子也是你们中的一个,现在也在北美学习和生活。

    《一位“国军”勤务兵的故事》

    原载1998年第11期《青年作家》

    作者:高戈里

      近年,思想界和文化界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史,特别是对其中的思想改造运动及人文精神,多有议论、争论,一位曾被称为“80年代中国思想界的领袖”(李泽厚)和另一位著名学者(刘再复)出于中国知识分子的爱国情愫和救世情怀,甚至在香港出版了一本题为《告别革命》的书,认为“革命容易使人发疯发狂,丧失理智”,“革命只是一种破坏性的力量”,批判20世纪中国对革命方式而不是改良方式的历史选择,并以其伤感的诗人情调悲叹:“这真是令人叹息的百年疯狂与幼稚。”

      对历史的理性反思深刻与否,归根结底,决定于反思的本身是否根植于历史的沃土。

      本文,以一位年逾古稀老人亲身经历思想改造过程中的“疯狂与幼稚”,向当代人,更向当代学者展示中国革命史上与人文精神密切关联,割弃不断的一处“告别革命”论难以诠释的历史剖面。

      老人叫罗珠成,半个世纪前,在国民党第60军暂编21师第2团给一位军官当勤务兵。1948年10月,曾泽生将军率国民党第60军在长春反蒋起义不久,罗珠成被送往东北军政大学学习,由此,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灵魂大革命。

      “刚起义的时候,我们这些当兵的,认主子啊!就跟电影《末代皇帝》溥仪身边的奴才一样一样的。”在国民党军当过近4年勤务兵的罗珠成,对思想改造前夕的往事与旧我,对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那场荡涤灵魂重塑自我的“泪血大控诉”,记忆犹新。

      在旧军队,罗珠成是“认主子”的奴才。

      “认主子”的奴才,又何止罗珠成一人?

      解放前,旧军队数百万士兵,旧中国几万万百姓,有几人,不是麻木无知的奴才?有几人,不是祖祖辈辈的奴才?

    一、佃户穷呀,不认主子没饭吃

      罗珠成的家,在云南省石屏县宝秀乡大样营村。

      解放前,他家是一户没有一分土地的佃农,完全靠租本村地主张某的田维持生活。罗珠成的父亲是个种田能手,很能干,经常“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不辞辛劳地带着全家人去经营租来的田地。然而,由于地租太高,收获的稻子七成交租,只有三成归自己,全家人一年苦干下来,依然过着衣不蔽体、食不裹腹的贫困生活。

      罗珠成兄妹7人,只要大一点的都得干活,割草、喂猪、放牛、挑水、打柴、带弟妹,只要能干的都得干。

      7岁的时候,罗珠成就独自上山砍柴了。砍柴的路上,他连草鞋都舍不得穿。夏天,走到石板路上,石头被太阳晒烫脚了,才把草鞋穿上,石板路一过,脱下草鞋挂在担子上,继续挑柴赶路。

      13岁那年,父亲托人将罗珠成送到本村一位姓张的大户人家当长工。

      父亲盘算:“家里张嘴吃饭的人太多,你去了,能省下一个人的口粮。”

      母亲叮咛:“侍候大户人家要听话,要勤快,免得挨打。”

      大户人家的主人当时在路顺县(今澜沧)当县长,同村一个姓王的在张县长下当县保安队的大队长,姓王的每年替张县长赶两次马帮,将任内捞取的银圆、大烟等驮回村,再将本村特产“臭豆腐”驮往滇缅边境出售。

      罗珠成和同村几个外出“找生活”的人,就由姓王的带往路顺县,一路大山,走了六七天,罗珠成年纪小,实在走不动了,就拉着马尾巴咬着牙往山上爬。

      到路顺的第二天,罗珠成就开始给张县长家干活,实际上是给张县长的三个孩子当保姆。做饭、洗衣、倒便盆、收拾房间、挑水、劈柴、送孩子上学、接孩子回家,什么都干,根本闲不着。

      张县长的三个孩子,老大14岁,是个女孩子,上6年级;老二11岁,是个男孩,上3年级;老三也是男孩儿,才6岁。女孩子大了,要管的事少些,最麻烦的是老三,又顽皮,又爱哭闹,为他的事,罗珠成没少挨骂。

      一天吃午饭,老大边吃边看书,老三边吃边玩,时间一长,饭菜凉了,守在一旁侍候他们的罗珠成便把饭菜端回厨房,热了以后再给他们端上桌。谁知,老三正在玩手里的东西,心不在焉地吃了一口,这一口烫着了,“哇”地一声哭了起来。

      张县长的太太闻声从另一房间跑了过来,不由分说地扯着罗珠成的耳朵,把他拽到县政府的院坝里,往地上撒一把黄豆,再把罗珠成按在黄豆上跪着,饭也不让吃,顶着北回归线上的似火骄阳,从烈日当头一直跪到夕阳西下。

      小小年纪的罗珠成,眼泪“啪哒、啪哒”地从眼眶奔涌而出。落在地上的泪水,几乎是瞬间就蒸发得无影无踪。他不敢哭出声,更不敢叫,怕挨打。也不能求饶,因为这是张县长的家规,自己无论如何也逃不脱这种非人的虐待。

      在高悬着“爱民如子”匾牌的县太爷家,面对非人的虐待,罗珠成对自己的人身权利茫然无知,他唯一的生存选择,或者是忍辱偷生留下来,或者是一逃了之回家去。

      忍受不了主人家虐待的罗珠成,后来,打听到为张县长做生意的马帮又要回家了,于是,在马帮出发时,一人悄悄跟在后面。马帮一路走,一路敲着梆子,“梆、梆、梆,梆、梆、梆……”13岁的孩子一个人在大山里,怕也得走,死也不在张县长家里干了!他不敢走快,怕追上马帮,让人家发现,再把自己送回张县长家。也不敢走太慢,怕遇到野兽和强盗。就这样,不远不近若即若离地跟着马帮走了大半天,终于,因为饿得实在受不了了,才追上马帮。赶马帮的都是同村的大叔、大哥,他们同情罗珠成的境遇,也无奈路程已远,难以送回,于是,把罗珠成带回了家。

      罗珠成一回到家,抱着母亲,眼泪就扑簌簌地落了下来:“妈,我死也不去侍候他们了。我想爸爸,我想妈妈,我想读书呀……”

      泪满面颊的母亲告诉揽在怀里儿子:“这都是命。‘命里注定半碗米,走遍天下不满升。’穷人要活命,只有忍了。”

      父亲没有责打罗珠成不体谅父母的苦衷,只是一旁叹息:“唉,你这一年算是白干了,工钱一文都拿不到。在张县长那里,不管怎么说,你总有碗饭吃嘛!”

      小小的罗珠成怯生生地看了爸爸一眼,又说了一句“我想读书”,然后,放声大哭。

      父亲心软了,咬咬牙,将儿子送进本村的私塾小学。

      因为家里太穷,书,罗珠成只读了3年。

    二、当兵苦哇,认了主子才少遭罪

      罗珠成16岁那年,刚满18岁的哥哥被派上了壮丁。哥哥是家里的壮劳力,哥哥下面有6个年幼的弟妹,靠父亲一人根本养活不过来。为了支撑起这个家,父亲带着哥哥躲开了。

      乡丁来到家里,没抓到哥哥,就把长了一身疥疮的罗珠成捆了起来,准备带到县里去凑数。

      母亲哀求:“孩子又矮又小,放了他吧!”

      乡丁“哼”了一声,“小?小了可以长嘛!”

      母亲继续乞求:“孩子有病,你看,身上的疥疮还在留脓。”

      乡丁把罗珠成浑身上下又打量了一番,还是不依:“疥疮?好治得很,用蒿子煮水,洗几次就好了。”

      “当壮丁遭罪啊!”老人记得,壮丁被集中到县城后,整日关在一座大庙里,人都挤满了,晚上睡觉时,躺在地上挤得紧紧的,翻个身都翻不动。大庙的窗户是封死的,只留一个很小的门洞,屋子中间放一只解大小便的马桶,屋里臭气熏天,又不让你出来。大庙关不下,就把新来的壮丁绑在院子里的木桩上。

      壮丁往部队押送的时候,多数是用绳子绑成一串一串的,吃饭、拉屎、撒尿,绳子都不解开。遇到有生病的壮丁走不动路了,就打。要是反抗或逃跑,干脆就要你的命。

      到部队后更遭罪。吃饭,每顿一碗稀粥,根本吃不饱,里面还尽是沙子。睡觉,没有被子,更没有褥子,地上垫一点稻草,当兵的就像一窝小猪羔挤在一起,靠彼此的体温互相暖和着。

      当兵的生活条件太差,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军官贪污。军官贪污是公开半公开的,没人敢过问,不公开敲诈士兵的钱财就不错了。

      至于发饷,老人不但没印象,反而说起来就有气:“发饷?发个屁!饭都不让你吃饱,里面还掺了沙子。在旧军队,肚子经常饿得‘咕咕’叫,想买个红薯的钱都没有。我不记得发过什么钱。不但没发钱,还倒拿走我从家里带来的3块银圆。

      那是他刚分到连队的时候,班长一见面,眼睛就盯住了罗珠成的口袋,“你带了多少钱?”

      罗珠成被抓壮丁的时候,母亲把家里仅有的3块银圆全塞给了仿佛一去无归的儿子。此时,银圆正在口袋里“叮当”作响,于是,罗珠成老老实实交代:“3元。”

      “交出来,我替你保管。”顶头上司像怒目金刚。

      见罗珠成疑惑不解,站在原地没动,班长恶狠狠地道出了由他“保管”的理由:“不把这个钱收起来,你会开小差的。”

      罗珠成无可奈何地交出了银圆。交出的3块银圆,被班长永远“保管”下去了,再没还给罗珠成。

      旧军队是一级压迫一级,没有靠山的,理所当然受欺负。

      老人说,这都算不了啥,真正难以忍受的是挨打。

      凡是在国民党军队当过兵的,没有一人不诅咒旧军队的专制与暴戾:那哪是人过的日子?整天挨打受骂,人都被打“木”了。

      “兵是打出来的”,这是旧军队军官信奉的一条带兵“法则”。

      挨打最多的时候,是训练。

      队列里,你没站正,当官的挥起胳膊就是一耳光子;正步,你的腿踢出去时力量不够,当官的飞起就是一脚,踢在你腿上或屁股上;射击、刺杀、投弹训练,若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他要么挥起拳头打你几砣子,要么用手中的棍子朝你身抽几棒。

      对那些太笨的兵,实在教得不耐烦了,就罚。有时是罚站,让你站在一堵矮墙上,两手举起来,一站就是个把小时。有时是罚蹲,叫你两脚分开与肩同宽,两膝弯曲成直角,两臂向正前方平举,胸部挺直,目视前方,成“骑马蹲裆”式,一次少说也得蹲上半个小时。

      几乎每一位国民党兵,都有一段挨打的辛酸经历。

      “三拳两脚一个大耳光”,太寻常了,太家常便饭了,老人们只记得那些重打。

      通常是拿刺刀打手掌,打下来,手掌都要被打肿。

      严重的,就拿扁担打屁股。轻的,要被打得几日起不了床;重的,能把人打死。

      罗珠成刚到国民党暂编21师第2团,就见到一次打杀逃兵。

      那一次,全团集合在一个大操场上,被抓回的七八名逃兵押上来后,几位军汉将他们按倒在地上,随后,团长宣布:全团每个士兵上来打3军棍!

      刚上来的士兵不忍心打,有一位士兵是逃兵的同乡,下手轻了。被值星的军官发现,“你狗日的不会打?老子来教你!”

      当下,让人把逃兵的同乡按到地上,“啪、啪、啪”,就是狠狠的3军棍。

      打完了,再将逃兵的同乡从地上拎起来,把军棍往他手里一塞,让他重打自己情同手足的患难兄弟。

      老人说,两三千人打七八人,每人打3军棍,每位逃兵都要挨几百军棍,打下来,身上的肉都被打碎了,骨头也被打断了,像碎蜡烛一样。打完以后,逃兵好象被埋了。不埋也活不成。

      “国民党军队,好多当官的就是不把士兵当人看,杀个兵就跟杀个小鸡一样!”老人怕晚辈不信,讲了他亲眼所见的另一次令人发指的杀人过程。

      那是抗战末期,罗珠成在国民党暂编21师第2团2营机炮连当兵,该营驻防云南省个旧市卡房镇时,一天,营里的一个步兵连抓住一名逃兵。

      这一次没打。

      但比打还残酷,是活剐!

      逃兵被扒光衣服绑在一根柱子上,柱子前摆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一把雪亮的匕首、一只铁盆、一块铁板,铁板上面有比铜钱稍大的圆洞。

      全营官兵集合后,营长宣布:由逃兵所在步兵连每人用桌上的匕首从逃兵身上旋下一块肉,标准就是铁板上的圆洞那么大。

      头一刀,由一位军官示范:将铁板按在逃兵肩头,用匕首从铁板上的圆洞中捅进去,然后,顺时针一旋,随着逃兵撕心裂肺的惨叫,将一块肉旋离肩头,再用刀尖把肉挑下来,让负责监督检查的值星军官和全营官兵过目后,丢在盆中。

      军官示范过后,100多名士兵排着队上去,一人一刀,谁也别想缩脱。

      老兵麻木的稍多,下手往往比较利索,“唰、唰”两下就旋下一块肉,匕首往肉上一扎,挑起来,亮个相,再甩到盆里,军官也满意。

    (待续)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2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