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美国移民改革法提案:有一种英雄叫罪犯 -- 唵啊吽
今天美国头条新闻是两党共同提案《移民改革法》出笼等待国会辩论【1】。这个提案的特点是议员屈服了拉美移民的压力,剔除了非法移民的犯罪烙印。原来的移民大赦,拉美移民认为是摘帽罪犯,有辱人格。新提案若能通过,将立即给予美国境内2007年1月1日以前入境的非法移民以二年的临时工作许可。
5月1日拉美非法移民大游行【2】,争取非法移民权利,而当时美国已经大批逮捕了三千华裔非法移民【3】,他们面临递解出境的厄运。美国境内非法移民估计为1200万【1】,其中墨西哥非法移民1100万【3】,即华裔非法移民只是美国境内非法移民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但是,美国今年逮捕的非法移民(13000),华裔竟然占了约四分之一(3000多)【3】。为什么华裔非法移民处境不如拉美裔非法移民?究其原因,就是华裔遵纪守法,而拉美裔犯罪率高。美国人敢惹华裔人,不敢惹拉美裔人。美国两党《移民改革法》提案,竟然不表达美国选民民意,而迁就拉美非法移民民意,这也民主政治中的独特案例。
犯罪学著名理论之一,是德黑穆的社会功能理论【4】。这个理论认为犯罪有两种社会功能,其一是界定许可行为和不许可行为的边界,其二是推动社会的法律边界的变化。就第二个功能来说,人类社会的演变是犯罪行为推动的。最著名的例子有甘地,他一生坐牢,推动了印度独立。另一个是马丁·路德·金,他也是屡屡入狱,以他的犯罪行为,改变了歧视黑人的美国社会。德黑穆的理论说,犯罪不仅是正常的,而且是人类社会必需的,没有犯罪,就没有人类社会的进步。
另一个犯罪学理论,是默顿的社会结构理论【5】。默顿的结构理论认为,犯罪的产生是由于社会崇尚的人生目标与达到这一人生目标的合法手段的脱节,导致罪犯以非法手段来达到目的。
非法移民,以默顿的理论来说,就是美国强势文化主导世界舆论,美国之音推崇美国梦,为了美国梦,无法合法进入美国的人就采取非法途径进入美国。华裔非法移民花费6-7万美元偷渡来美【3】,就是为了美国梦。六、七万美元在中国是很富裕的,他们为了美国梦宁愿到美国打工,但愿现在狱中三千非法华裔移民能熬到国会通过《移民改革法》而得到临时工作许可,避免在法律通过前被递解出境。
《移民改革法》议案的出笼,用德黑穆的理论,就是拉美非法移民的犯罪行为推动了美国社会演变。对于非法移民,美国政府认为是犯罪行为,而墨西哥非法移民认为是英雄行为,敢于上街游行,连墨西哥政府都抗议美国加强边界防止非法移民。所以,用德黑穆的模型来说,华裔推动美国社会进步无力,是华裔犯罪率低,黑人和拉美裔推动美国社会的进步显著,是黑人和拉美裔犯罪率高。艾利科森在他的著作中总结了清教徒殖民麻省的历史,应用了德黑穆的社会功能理论,说美国历史上三次犯罪浪潮,推动了三次社会变革【6】。
为什么美国百年来黑人地位升比较快,而华裔地位上升比较慢呢?用德黑穆理论,就是华裔犯罪率太低了,无法推动美国社会改变歧视华裔的态度。为什么拉美非法移民被逮捕的比例小于华裔非法移民被逮捕的比例呢,就是因为华裔遵纪守法。
中国市场经济改革,其中一部分原因,也是温州人非法经商,推动了中国私有财产合法化的演变。所以,美国废除死刑,就是因为社会需要罪犯推动,对罪犯处罚过渡,会导致社会停滞不前。
按照默顿的理论,在美国减少犯罪行为的途径之一是提供合法渠道实现美国梦,为此美国提供了学而优则富的途径,就是普及教育,让人人有机会在社会阶层中向上迁移,华裔子女多采取这种途径。但是,美国现在名校限制接收华裔的名额【7】,宁愿接收分数低的黑人,由此看来,默顿理论不如德黑穆理论,华裔地位提高,没有犯罪率支持,聪明财富都无法发挥作用。
写到这里,我忽然怀念起卢刚来了【8】。对比卢刚和蒋国斌【9】,我更佩服卢刚。同样是一死,卢刚的行为太过火了,而蒋国斌死得太不值,竟然有化工博士,何不做点制造冰毒之类的犯罪行为呢?学而优则富的途径,被社会偏见阻隔,蒋国斌是双料博士,在加拿大紧缺高素质高文化的劳动力市场上竟然无法就业,走到这个地步,为什么不选择犯罪而选择自杀呢?华裔低犯罪率,造成华裔地方变化缓慢。黑人和拉美裔高犯罪率,推动黑人和拉美裔人地位迅速提高。如果如蒋国斌这样的人都想卢刚一样行为,社会会不会更重视华裔碰的的玻璃天花板问题呢?
人类社会进步就这么难,社会进步竟然需要一种壮举叫犯罪,需要一种英雄叫罪犯。
【1】 http://www.cnn.com/2007/POLITICS/05/18/immigration.bill/index.html
【2】 http://news.21cn.com/world/guojisaomiao/2007/05/02/3214119.shtml
【3】 http://www.westca.com/News/article/sid=46490/page=2.html
【4】 http://www.hewett.norfolk.sch.uk/curric/soc/T&M/funct.htm
【5】 http://www.crimetheory.com/Merton/index.html
【6】 http://www.yale.edu/sociology/faculty/pages/erikson/
【7】 http://www.tycool.com/2006/12/28/00011.html
【8】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D%A2%E5%88%9A%E4%BA%8B%E4%BB%B6
【9】 http://www.1tor.com/index_readnews_ads.asp?id=13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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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上
老兄想的更远,在非法的范围内,能获得更大的利益。其实想想也对,美国黑人抗争游行中的打砸抢,也是斗争的一部分。
2001年抗议美军轰炸波多黎各,入狱90天。他是牧师,非常类似马丁·路德·金,金也是牧师,也入狱。Al_Sharpton 拥有很多拉美裔民众拥护,2004年竞选期间是民主党总统候选人。
试想,如果一个中国人激烈抗议美国舰队去台湾海峡被关入监狱,华人还会拥戴他为领袖吗,推举他为总统候选人吗?
黑人和拉美裔人争取自身权益,完全可以违法争取。如这次非法移民,西语裔社团公开支持非法移民,也就是公开支持犯法,支持犯罪。结果还真成功了。
现在是大选前美国处理移民问题的唯一机会。否则,就得2009年了。
而墨西哥政府和西裔社团都认为非法移民是正当行为。
投票率要高,投票的倾向性要明显,才是出路,否则,人家当你不存在。否则,犯罪又怎样,现代国家机器,造反都不怕,还怕你犯罪?
而投票这个东西,中国人一向都不感冒,就是参加投票的人,也是受资本主义多年洗脑教育,政治正确第一,从来不敢玩配票之类的选举游戏--奇怪,在台湾就玩的这么好--,殊不知,所谓自由世界,所来说去,就是一个选举游戏。而且,大陆人,台湾人,香港人,澳门人,越缅老,东南亚,各管一摊,谁也不服谁,谁也不搭理谁。虽然总的人数宗多,但人家只要轻轻松松的就分而治之了。
要我说,是这几年大陆人到加拿大,美国的多了,情况才好些。
但是也没有必要把犯法和投票对立起来。
我下边有一个例子,就是犯法坐牢以后还竞选总统的。
这次这个两党提案,也考虑了西语裔选民的投票倾向,但是他们的投票倾向是支持非法移民的,也就是支持犯法的。
华裔非法移民就惨了,得不到本族裔社团支持,也得不到祖国支持,他们的犯法实在没伤害他人性命财产,而且美国经济结构确实需要这些劳动力,这也是这次提案反映出来的。从人道上来讲,华裔非法移民遭受的残害比墨西哥非法移民要大得多。特别是精神上,他们在地球上简直没有立锥之地。而墨西哥非法移民回国也光荣,赖在美国也光荣。
不过是服务人民群众顺便赚点钱的犯罪,又不是伤害他人生命财产的犯罪,为啥不能做呢?都到了这个地步,还有什么好担心,什么好放不下的呢???
中国人的谨小慎微、遵纪守法在中国社会里当然是好,但是到了人家的地盘上就是吃不开。为啥呢?!!?
美国现在兵源不足,为了保持充沛兵力连绿卡都可以“出卖”了。现在把非法移民合法化,其根本目的无外乎为补充兵员劳力。只要伊拉克战争长期拖延没有简单结束的可能,恐怕对外来移民,无论非法合法的管制就会事实上一直放松下去。
因此对于打算去美国深造的工作的生活的同胞们而言,根本利益在于美国在伊拉克泥足深陷。
我在【金融货币浅谈】传销模式与养老储蓄里谈到移民与老年化问题。
在
【原创】美国雇用外籍兵一石二鸟(视频)里谈到移民与伊拉克战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