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对时事观点版的《访监记》的不同看法 -- 一个历史
作者的说法至少是不全面的,如果不说是错的话。
第一,索贿6000元,也不过是是个受贿罪的起点刑,受贿是5000立案的,我相信江苏省那个法院也不敢判人家16年的。当然,由于国内银行体系不健全,行贿往往用现金,或物,无法查证,所以判决书认定的数额实际上会少于实际受贿数,我们称之为法律事实,这也没有错,但6000元就判这么多,我不相信,实际上,由于我们97刑法制定中的考虑不周,明确写下了:受贿十万以上,判处十年以上刑期的条款。造成一个怪现象是受贿十万的会判十年,受贿100万的会判13年左右,而再往上,就是无期和死刑,判16年的真是少见,判决书中应有其他情节。
第二,探监也不用这么复杂,直系亲属会有一个探监证,在监狱规定的探监时间,排队就能见到,象你们这样的非直系亲属,一般发几包烟,也会让你见,只不过会占用直系亲属的时间,至于若干道门,我觉得好像是红岩的情景。
第三。双规肯定不合法,我作为律师誓死反对,但动用武警,县级干部好像还不够格,陈良宇还差不多,一般也不会,双规的潜台词是你有问题,还要查实,否则就直接逮捕了,那是警察,也没有武警什么事。
第四,县级应该是市纪委来查,何况还是中纪委督办的案子,叫人家女儿去做鸡,想像力丰富了些。gcd和黑社会还是有距离的。
只就你文章中的问题发表意见,也许你朋友真是被冤枉的,这个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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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先生刚从国内回来,探了次监,吹成了红颜走一遭
这位得此猛料,喜不自胜,发上来大家娱乐一下
另外,兄台列的这几点,我还准备一点一点的回帖骗花呢,这下,小鲜花一下少了4朵
无论如何,花律师一下。
如果真是娱乐,我们倒也是不必如此较真,
不够那文中漏洞实在太多。
档了兄台的花路,得罪得罪。
但绝对不会那么“下3滥”,感觉那篇东西就是编的。
随手写了几句:
http://www.talkcc.org/article/1073206
不知道那位原创作者怎么想的,公然这样低估河友的智商,我作为河友之一,伤自尊啊。
看了网友们对双规的讨论,我也聊聊,也都是听说的,是真是假大家判断吧。
认识一朋友,纪委口的,在一块闲聊,从他那里才知道什么是“双规”,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交待清楚自己的问题,对象只能是党员,有点象共党的“家法”,组织纪律。据说还不是对所有的党员,必须一定级别的党员才能采取“双规”措施。
我最好奇的,是他们如何让对手“招供”的,我朋友说,分情况对待,一般的人员,交待完政策,再透露点情况(你的情况我们都掌握了,你看着办吧),吓唬吓唬,就顶不住了。但也有强硬的,无论如何都不说,对这种人,关键是要摧毁其自尊心,之所以强硬,主要的原因是自尊心太强(象革命先烈那种出于信仰的强硬,在双规人员里不易出现),想到招认后的后果面子上过不去,那么,打掉自尊心,就去掉了心理障碍。
怎么打掉自尊心呢?朋友举了个例子。
扔进看守所。
一个晚上,再出来,就什么都说了,只求不再进看守所。
里面发生了什么事,我的朋友没多说,就说了一点,让我深受刺激,说是长得细皮嫩肉的,在里面能让人鸡奸。
所以,办案人员说出让其女儿做鸡的话,我觉得可信度还是高的。
个人感觉,共党在正面教育的人员,一般和蔼可亲,春风化雨,但到专政部分的作风,还是比较剽悍的。
所以,办案人员说出让其女儿做鸡的话,我觉得可信度还是高的。
两者有关系么?
你暗指这“鸡奸”是办案人安排的?
摧毁一个人自尊心的方法多去了,老共再怎么坏也不可能说出这“下3滥”的话!
我接触的看守所,没有手续,可不敢随便接受人,你想,这人要是病了,死了,怎么交代,另外还有个问题确实是弊端,看守所经费有限,不愿意嫌疑人生病,所以发生过杀人犯罪嫌疑人因为传染性肝炎,看守所死活不收的事情,结果法院只好给办取保候审,这确实是个笑话,好在当时这人已肝炎爆发,卧床不起了。
鸡奸的事情,监狱发生过,看守所实际比监狱管的严,没听说过,而且监狱也很少有强鸡奸的,当然这个不能保证没有。
我没暗指什么,只是说社会现实什么样的可能都有.
你能理解在中国,企业里有公检法、有看守所吗?看守所拒收,是因为和它无利害关系,如果是它的顶头上司要送进来个人,它敢拒收吗?
站在老共的立场上,你入了党就要受党纪约束,但你要跟我谈党纪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那又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我不能说对还是不对,但这的确是事实存在的现象。
还有再跟你说一次“双规”是不可能放嫌疑人到拘留所里的,进拘留所要经检察院,公安等好几道手续,不是招待所登个记就进去了。
一个官员一旦被双规,政敌、仇人、有心人就会纷纷上门找专案组“反映情况”,这样专案组就会掌握很多“子弹”,审讯时就能枪枪打中要害。当然审讯是审与被审者斗智斗勇的过程,,学问高深,有些“高人”就逃脱了。就我所知道及所听说,被双规的官员还没有是被冤枉的,最多就是查实不了证据,放出来,工资能领,但想官复原职就无可能了。双规是一个定生死的关键,挺不过就全完。举个例子,原玉林市委书记李乘龙被中纪委双规,不到一周就供了,搂了400百多万,还咬出不少人,比如广西副主席徐柄松,以至很多官员愤怒地谴责他“不象个党员”。后来,轮到徐柄松,此人是清华毕业,智商可不低,从县委书记、地委书记到副主席,受贿不会少于3000万,但丫就一条:老子不开口,神仙难下手。丫收钱的手法甚是聪明,钱也藏得好,让专案组无从下手。最后起诉书指控他受贿70多万,还被他的律师在庭上打掉40多万,剩30多万,最后判了个20年。过几年,丫估计就能保外就医了。
南京老萝卜那篇东西,说造谣也许重,说道听途说轻。6000元判16年,那绝对是瞎掰。
想捞个免费鸡奸不是那么容易的,前几年会有.
伤不收,传染病不收,孕妇不收,这是法律规定,你领导的批示最大,大得过看守所所长渎职后自己蹲进看守所?你举个现在的例子?
企业设公检法,那是法律授权,现在除了铁路这个半军事化的单位,还有那个设有公检法?
全公司员工的面,对准其膝盖骨一下使其下跪,再带走,平常的人上人,心理一下就摧毁了.至于进去后,24小时不让睡觉,3班倒,审讯就更是家常便饭.
没有双规,中国95%以上的贪腐案件没法破.相信程序是对的,但在反贪上,我更相信结果.如果你有纪委内部的高层人士,问问他成克杰的案子是怎么取得证据的,嘿嘿.成克杰的案子放在中国以外的大陆法系的国家,绝对判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