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对时事观点版的《访监记》的不同看法 -- 一个历史
有点类似用妓女来作为推广贞节牌坊运动的形象代言人:-)
建议换成被冤枉的普通老百姓一类的……
“双规”是共党的家法,不涉及司法程序,所以前前后后没律师什么事情;亲朋好友都见不着人、半点亲戚关系工作关系都没有的律师就更没戏了……如果到了见律师的阶段,就意味着“双规”已经结束、党纪处分已经公布、案子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
是自杀还是官杀?
不愿说就算了,实在是有些好奇
都移交司法程序了,只可能是自杀,如果到这个时候才灭口、只能说幕后黑手不是笨、而是心智不健全了……
把自己圈在法律的小框框里,脱离生活脱离社会脱离国情,典型的本本主义。真的取消了双规,对谁有利,对谁不利?
法律真的是万能的么?双规可以被滥用,法律就不会被滥用么?一切都合法了,国家就能稳定、发展了么?
情、理、法,凭什么法就要高出一头?过程和结果,要过程还是要结果?
法律的作用到底是什么?律师的作用到底是什么?
其实他的态度才是可取得
如果每个人都能坚持从自己的职业角度出发看问题
例如:律师从律师的角度批评双规,而党务工作者从政治的角度看双规,在这样的合力之下,才能够保证双规的威力,有尽可能的少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从高高在上到阶下囚,从众星捧月到24小时有人陪着,这个落差不是一般的大。而且被双规的人处于全封闭中,虽说每天就是写写材料,可要命在整天心里发虚,不知道对方知道多少,不知道外面哪个会推自己一把,时间长了,自然就抗不住了。
好多人在移送司法机关的时候,那心情不是一般的舒畅。
只是觉得看问题要眼界开阔一点。
比如双规,按照很多搞法律的人士的观点,双规不合法,一定要废除。但是,他们为什么不看到双规有效率的一面?为什么不能让双规合法而只是要求废除?废除双规所引发的一些问题他们看到了么?有没有认真考虑过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
“如果每个人都能坚持从自己的职业角度出发看问题”真的就会减少不必要的伤害么?我真的是怀疑的。
比如当年废除收容遣送规定,结果呢?对谁有利对谁不利呢?规定废除之后引发的新问题解决了么?再扯远点,造成孙志刚惨剧的真正原因真的就是那个收容遣送制度么?
我在那个帖子里提得问题都是我想不明白的地方,早就想提出来听听大家的看法,今天看到这里了,就写了出来。倒不是针对楼主,只是觉得我们对待法律的态度是不是有偏差而已。
完全不愿意有任何变通。殊不知一切条例法律都是人定的,好用的办法为啥不能合法?有利于人民的利益而不合法,到底是损害人民的利益算了,还是把这个不合理的法给更新一下?
俺们是坚决的“修正不止主义者”。
相对于我国的司法体系而言,双规以及我国的党务体系毫无疑问是高效的,甚至在我的另一个帖子里认为,双规的合法性源自党员的入党誓言。然而,这种高效意味着一种隐藏的危险,即:纪委的权力无限扩大。
今天,纪委的权力是受制约的。在党内部,受到同级党委、政法委、上级纪委的领导,纪委要对某人进行双规,必须得到这三方面的支持。同时,程序上受到检查司法机关的制约,纪委只有审查权,没有审判权,被双规人必须经历司法程序才能定罪。最后,被双规人的身份限于“七品官以上(某人笑言)”,我们这种平头百姓是不用当心被双规的。
但我们假设一例吧:
在不久的将来,纪委相对于其他反腐工具显出了巨大的优势,于是,顺乎民意的,纪委的权利越来越大,比如,纪委书记担任政法委书记形成惯例,比如,纪委可以绕开检察院直接起诉,比如,双规的对象不再限于中级以上官员……谁敢保证没有这么一天呢?
与某些“制度至上”的人相反,我不相信制度,只相信制度中的人。历史兄的论调,在许多检察、司法机关的专业人员中大有市场,也许,容我小人之腹,他们只是为了自己的权力不被纪委侵夺,但这对限制纪委的膨胀,对个人权利的保障,是有益的。
话题展开,各个机关之间争权夺利,最终形成平衡,才是制衡。
不知道讲清楚没有?这个话题好大。一时之间不知从何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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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执行.在中国,法律为儿戏的事情太多了.
都把你整死.
这几天打电话回去想套套话,老太太特别警惕,还把训一顿!
家里搞政法多的还有个状况,就是经常戴错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