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由山西黑砖厂普遍存在未成年窑工的新闻引发我的愤怒 -- 定风波
把坏事大事化小,把被剥削者说成自愿...这都是他的拿手好戏.
我说这些是有原因的.不是空穴来风.如果不是因为他以前这样做过,我不会这么说的.
我觉着您对他有成见,我从他这个回贴中没看到您的那些指责。
您说"那个黑老板",好像是说只有一个黑老板...
您仔细看看,文中提到多少个地方?多少个黑老板?
"通缉"?恕我直言,当地警方早干吗去了?!就在他们眼皮子底下的事,甚至劳动局的人参与介绍童工...他们要是真想抓,还能抓不到?!还用等到外地媒体报道之后黑老板跑掉再通缉?!这不是太可笑了吗?!
我不是针对您的话,只是觉得,河里的确不少人对这些现状不了解,且毫无概念...
我对此人一无所知,也不想知道.但自我上个月在此论坛回过几帖之后,此人多次跟帖歪曲我的意思,具体请看/article/1067958此帖后面的一系列跟帖.
如果不是他自己的所作所为,我又怎么会得出关于他的那些结论?人是一个连续的整体,前面的表现和后面的不可能截然分开.而他关于此事的回帖又将范围大到几个市的恶劣事件缩小成一个烂县,不管他是有意无意,我不得不延续之前对他的看法.
这事情最近的应该是改革开放以后闹出来的,解放前旧社会肯定也不少,与某d有关系,但是并不能把当下关注点放在某d身上,当下关键是惩治恶徒,救助受害者,进而杜绝这种现象。当然了我等小民可能只能在精神上和舆论上给与支持了。
说一些更恐怖的吧,其实打骂工人,甚至致人残疾,都不是最恐怖的,最恐怖的是有些这种地方会把人调教成机器,丧失大部分语言能力、思考能力,甚至会忘记自己的身世,即使就出来也无法送回家了,因为他们根本忘记了自己的姓名和原住地,恐怕最好的心理医生也很难使他们恢复。要是真能恢复,恐怕了解了自己的经历的人都难以自处,最后牵涉到了私仇和其他的刑事犯罪的问题(就向我提到的把对头绑架卖到这里)更是千头万绪。一个搞不好就出人命啊。
还有一点,往坏处想,现在闹得最凶的传销万一和这股势力有了交集,用这种方法处置传销组织榨净钱财的人会出现什么恐怖景象我都不敢想象。
现代的法律和人权框架,某d也是不是完全不承认,前段时间我记得黑煤矿的工人签的生死状无效的事情呢。这些事情已经与现代社会的基础秩序发生了正面冲突,必须处理的干干净净,不然后果将是无法想象的严重。
地方腐败,欺瞒也是有的。
开黒砖厂的也不是某D.某D也不是完美的。还有相当数量的投机分子混如某D。都是觉得整个人性的黑暗都被暴露。这个不是某D的黑暗,是人自己的悲哀啊。
这些阴暗面和别人赞扬某D关系也不大。该赞的赞,该批的批。不盲目的赞,也不盲目的批。还是两句话:就事论事,实事求是。
"我已经出离愤怒了"...
劳动局的人都能参与这种事,让人怎么想?是很多个人的良心集体地坏了?这该如何解释?
我还是要说,中国法律虽多,但很多法律并没有写明如何惩处,不具备可执行性,加上各种后台/地方保护主义等,使得法律没有威慑力,起不到惩恶的作用.既然作恶成本那么低,相对应的,做好人的成本就高了很多,那么,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做坏事,不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么...
而,法律为什么不能做到公正无私?难道与司法不独立,缺少监督机制无关么?
还是那句话:好的制度下,坏人作恶成本太高,于是作恶受到限制;坏的制度下,好人为善成本加高,而作恶成本反而低,那么...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连法律都不能得到执行,还侈谈什么道德呢?
在这种大环境下,完全靠个体自己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进行道德修养...好像有点太难了罢...
所谓"乱世当用重典",当然,也许有人坚持认为目前是盛世,那我就不说什么了...
和党员干部,机关工作人员都坏了吧。要是这样总结成地域全体人口的问题,更干脆些。
以某D的强大力量,如果真想管,还有管不了的?黑砖窑算甚么?黑社会算甚么?要是真想治理,还能搞不定他们?!
只不过,受欺压的只是部分普通百姓而已,非关国本,没必要花太多功夫.而那些黑老板往往又与当地地方官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官员们吃饱了,当然就会放他们一码...
如果腐败已经成为蔓延某D全身的痼疾,不要告诉我它与制度无关...
倒是楼上某位总结了一个县上上下下全体烂掉,貌似符合您说的
他们的推理很简单,只要有坏事,那就是某D,印度也有童工,是不是某D在印度也有分部?
出处:寻找失踪举报人陈忠明
不知道后来找到了没有?
PS:多么希望这些都只是个别现象...
鉴于你喜欢在没有论证和事例的情况下随意发挥添杂私货,我想问一问……
说真的,我还真的不拿来奉为金科玉律。这个媒体的新闻操守记录不是太好——文字游戏玩得太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