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解救被拐妇女亲历记 -- wydy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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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是的

真要关他没商量

人贩子都改杀。

家园 多说几句,解救的情况是这样的

一种情况是,被拐妇女找到机会通知了老家的家人,家人报警,警察过来要人。这种情况不会出什么差错。

机会包括打电话、写信、捎话,及其他。

我知道的一个例子是,一名妇女经过一段时间的反抗未果之后,假装屈从,哄得男方的信任,并成功说服男方带她到县城赶集,当然周围有人跟着。到了镇上,她一看到一名穿警服的人,靠近之后,立刻抱住了那人的腿,死活不撒手,当地警察在众目睽睽之下把她带到了警局,使她得救。

这事玄得很,因为我们那里假警服太多,假警察太多,万一抱错了,她就惨了。

这第一种情况不会出什么错。容易出错的是第二种。

一名妇女被解救了,警察会向她询问情况,比如还有没有类似情况啊,之类。她往往会说出几个来——一个村子里常常有好多类似的人呢。她说出来的这几个或者是跟她由同一伙人贩子卖来的,或者是左邻右舍的。她们有些可能跟她情况类似,也想跑而不得,需要解救;也可能过得还不错。

警察得到情况之后有可能作为,也有可能不作为,但很少有人再进一步了解那些人的具体情况,除非又有类似被解救者提供新信息。

至于解救不解救就不一定了,确实涉及到赵括所说的“乡里乡亲”的人情问题。还有一个因素是上面的态度。

这是中国的特色了,打击不打击某项犯罪,打击到什么程度,往往要看各种条件定。觉得贩卖人口问题太严重了,关心妇女问题的人压力大了,上面就会作出打击或者严厉打击的指示。本地警察据此采取行动。根据的就是他们手里掌握的线索。这当中就会出现那种情况:两个人已经稳定下来,女方也已经决定在这里跟这个男人过了,却被警察不分青红皂白带走了,常常还留着孩子在男家。

从法律上讲,警察做的一点错都没有。但是从人性的角度看,似乎工作做的更细一点,做做区分,会更好——当然,有赵括说的警力不足的问题。

说到这些女子,并非每个被拐女子都是女硕士,有很强的爱情观。很多人就是西南山沟里的农家女子,想地很简单,就是找个差不多的嫁了,过上比父母好的生活。被贩卖当然是很悲惨的经历。很多人一直在奋力逃脱男家。但还是有些人挺知足,觉得这个男人也不错,比她家乡她能找到不说更好吧,至少不次。更重要的愿意是东中部地区的经济条件比西南好很多,即便男方个人条件比老家能找到的稍差,但她也知足了。因为自觉过得还不错,所以才把家里的姐姐妹妹、邻居、乡里乡亲的,都介绍过来。过来的很多也挺知足的。

家园 您指责的义正词严

万一出现这种情况,我会让她选。

当然,最好不要出现这种情况。

所以,我支持国家打击贩卖人口的罪行。

家园 好人有好报,这是治安科吧?

打拐大概不属于刑侦科。

家园 见我上面的回复

情况比设想的要复杂很多了。

孩子是妇女考虑的重要因素。

有些人选择留下来也是因为孩子。

家园 老兄啊

有些时候警察确实不像您想的那么尽心负责,解救不解救是有很多因素决定的。

家园 两回事

救不救是一回事,只要动手了当然要负责到底。

家园 置国法于何地?

用"可能女方觉得当前生活也幸福"来为贩卖人口这一事实开脱么?

被贩卖到美洲的黑奴估计也有在美洲混得还不错的,这能说明奴隶贸易之合理性么?

男方购买本身已经违犯法律,居然还要优先考虑他的感受?你置被拐卖者的父母亲友于何处?设身处地想想,你的女儿不幸被人拐卖,你希望执法部门在找到女儿之后立刻将其送至父母身边还是希望先听听买下你女儿的人的解释?

况且,真的一开始就没有限制女方自由的话难道他们是先买下然后自由恋爱?真的不受限制的话为何女方家人还在寻找?为何要到了执法部门上门救人才摆出一副没有强暴,双方都是自愿的嘴脸?

再者,前面有兄弟已经说的很清楚,买卖人口为重罪.

作为买家一样难辞其咎,说白了正是这些买家的存在维系了这一丑恶的市场.说自愿执法机关便就此放手?置法律程序于何地?

人情可以考虑,但在此之前要先由法律进行清算!

的确,现在受历史因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全面有效的惩处买方,可那些混帐们就此便心安理得了不成?获取婚姻的方法千万条,为何要用这样肮脏的方式?!他们和人贩子一样该死!

这种事情绝对应该发现一个处理一个,放纵一个就是对罪行的姑息和鼓励.就是人贩子的利好消息.

说到这种事心中就一股恶气,我见过一个孩子被人拐走的年轻妈妈,那种绝望和无助的眼神让我这个毫无关系的人看了感觉都要崩溃.

谁来为失去孩子的妈妈们履行正义?

家园 关键问题在于

您注重程序,这当然没有错。

我注重人情——可能是我错了——犯了众怒了,砖头纷飞啊。

家园 老猫啊,让俺咋说呢……
家园 不敢

用"可能女方觉得当前生活也幸福"来为贩卖人口这一事实开脱么?

我的原话是对双方自觉过得还好的要对男方加以批评教育——不一定向您说的一定要判刑,当然非要判也完全全符合法律。

对于人贩子我赞成国家严厉打击。

对失去孩子的年轻母亲表示慰问。

家园 不好意思

您鉴定错误。

还是对您的义愤表示尊重。

我也痛恨人贩子。

给您献朵花吧。

家园 谢谢您的义愤

您的义愤对打击人口贩卖是有益的,谢谢。

给您上多花。

另外,我的话里面是否充满了男子主义立场,因为我身在庐山之中,无法认识清楚,欢迎大家给我诊断。谢谢。

家园 抱歉我东拉西扯耽误您时间了

我有私心吗?

想不出来。

莫非我也想买一个四川媳妇?

这是犯法的。

这我还是知道的。

家园 上面说的话冲了点,先告个罪

对这种行为深恶痛绝,所以反映过激了

您说的那些具体问题具体处理的做法或许出发点是好的

但是在我看来那应该是司法机关履行其职责之后的事情了

无论如何辩解,买卖人口这一罪行都是无可否认的.面对罪行,永远是冰冷的法律最有效.

千说万说,依法严惩了人贩子和买家再说.

至于女方自愿回去,请等司法机关执行完工作再说--这事由民政部门处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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