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时期一―春秋时期的军事经济 -- 燕人狂徒
公元前770年,犬戎攻进西周都城镐京,杀死周幽王。继位的周平王迁都洛邑,以后,中国历史进入春秋时代。
第一节大国争霸及其对军事经济的影响
春秋是一个弱肉强食,以大并小的时代。 “春秋无义战。”争霸战争属于奴隶主集团之间的争斗,但是,“暴力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力”,为了在战争中取胜,无论是大国强国,还是小国弱国,都无不重视军事经济建设,纷纷设法扩充军事人力和物力资源。
在中国古代,军队需求数量最大的是粮食,春秋时期农业虽有较大发展,但由于战争频繁,军粮需求量逐年增大,再加上战争的破坏,粮食常常短缺。史籍有关缺粮的记载屡见不鲜。周平王死后不久,郑庄公派人到周的温地抢麦子,秋天又派人到成周抢禾。公元前七一七年,周因缺粮到鲁国求助,鲁隐公不肯。楚晋争霸时,楚庄王围宋九个月。宋粮食吃光,人民易子而食。战争实践使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粮食是战时军队头等重要的战略物资。 “人之守在粟”,“军无粮则亡”。基于这样的认识,各国诸侯都比较比重粮食生产。
农业的发展为军需供给创造了有利条件。但连绵不断的征伐战争,常常使粮食的生产不能满足军队的需要,这使―些国家的统治者认识到,粮食供应不足,是由于生产有限,要增加粮食产量,就需要扩大领土和增加耕地面积。所谓“民事农则田垦,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国富则兵强,兵强则战胜,战胜则地广”。然而各诸侯国之间的空地早已被瓜分完毕,所疆尔界,各有其主。这样,又促使各诸侯国不顾一切用武力扩张领土,抢夺军事物资,致使满足“足食”的掠夺性战争接连不断发生。同时,发动战争,扩大耕地,又需要大量的人力。因此,各诸侯国不仅重视“足食”,也十分重视“足兵”。他们把土地和人口的增加看成是王权统治的主要对象,看成是富国强兵的根本性条件。
为了“足兵”,很多诸侯国相继采取增殖人口的措施。主要有:其一,奖励人口,即提倡多生多育,早生早育。在这方面,以越王勾践推行最为有力。他采取的增殖人口措施.后来为各国所采用,遂大大加快了人口的增长速度。其二,设法招徕外国移民。人口自然增殖,虽然是增加军事人口资源的一个根本性战略措施,但是缓不济急。在战火纷飞,形势多变的时代,坐等人口自然增长,远水不解近火,因此,有眼光的政治家,主张设法招陈国外现成人口。齐国管子就竭力主张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招徕别国人口,“国多财则远者来,地辟举则民留处”。人地皆有,国家一定富强,军事一定雄厚。
总之,争霸战争给列国诸候提出了大力发展军事经济的要求,各诸侯强国为了增强军事经济力量,住往从国内和国外两个方面寻找出路。即一方面在国内发展生产,增殖人口,增加军事经济潜力;另一力面掠夺和吸引它国的人力,物力资源,作为强化本国军事经济实力的补充。从社会学观点来看,前者无疑对经济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后者无疑使掠夺性争霸战争进一步加剧激化,造成对生产的破坏和大批物质资料和人力资源的毁灭。
第二节 春秋各国的军事经济政策
长期残酷激烈的争霸战争,使各诸侯因军费开支愈来愈大。同时,随着奴隶主阶级生活的日益腐朽,生活开销增大。虽然部分国家可以通过战争掠夺土地财物,或者提高对奴隶的剥削程度增加财富,但是数量总是有限。因此,各诸侯国的财政不同程度地遇到了困难。为了解决收支极不平衡的矛盾,增加军事经济人力、物力资源,一些诸侯国充“富国强兵”的旗帜下,开始了某些改革。
一、齐国“相地窥征”、 “甲兵大促”
公元前685年,齐桓公即位。他任用管仲为相,实行了重大的政治经济改革。根据管仲建议,桓公首先对田制和税制进行改革,规定了“相地而衰征”的政策。 “相地”,即区分土地的肥瘠好坏;“征”,是指征收赋税;“衰征”是分等级征收。这一改革,把原来的劳役地租变成了实物地租。收获物除部分作为赋税交纳外,其余部分归劳动者所有。这对强迫奴隶在公田上劳动,奴隶主独占劳动果实的奴隶制生产关系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相地衰征”的实施,使农民增加了劳动兴趣,农业生产有了较大发展,粮食增产,农民生活改善,国家财政收入增加。
齐国在田制税制改革的同时,还进行了军制的改革。用管仲的话来说,就是“作内政而寄军令。”‘参其国而伍其鄙,”通过整顿内政,进行军制改革。
“参其国”就是把“国”分为三部分,分别为工、商、士居住。三部分共二十一乡,其中“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工商六乡专心务其本业,免其兵役,为国积累财物;士乡(即农乡)有服兵役的义务。地方行政组织与军事组织编制相吻合, “五家为轨,故五人为伍,轨长帅之;十轨为里。故五十人为小戎,里有司帅之;四里为连,故二百人为卒,连长帅之,十军为乡,故两千人为旅,乡良人帅之;五乡一帅,故万人为一军,五乡之帅之。”十五个士乡分为三个五乡,每五乡一军,共三军。每军一万人,三军共三万人。君候亲率一军,上大夫国子、高于备率一军,三军士兵忙时务农,闻时训练,打猎,学习军事。打起仗来出征应战。
“鄙”即“野”’“伍其鄙”,就是把居住在野里的农民按邑、卒、乡、县、属逐级组织起来。三十家为邑,三百家为卒,三千家为乡,九万家为属,五属共四十五万家。鄙里的农民一般没有服兵役的权利。但是, “秀民之能为士者”。这就使部分野人也能够充当甲士,从而扩大了军事经济人力资源。
地方组织与军事组织的统一,实行忙时务农,闲时练武,战时打仗的制度,实际上就是“寓兵于农”的建军方法。从军事经济角度来看,它有利于克服军事物力不足的困难,也保证了军事人力的稳定来源。而且十五个士乡居住集中,互相熟识,自然地形成了“行同和死同哀”的战斗整体。加强了军事力量,增强了战斗力。
齐国在军事经济制度方面的改革,取得了重大成功。“相地而衰征”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热情,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改善了财政收入,从而巩固了齐国军事经济的基础,增强了军事经济潜力;“寓兵于农”既减轻了齐国财力上的负担,又保证了较为充足的兵源,从而使齐国成为春秋各国中最富强的国家。不久,齐桓公九会诸侯,一匡天下,成为第一霸主。
二、晋国“作爰田”与“作州兵”
春秋初期,晋国的军事经济实力并不十分强大。公元前645年,晋与秦在韩原(今山西省河津县东)订了一仗。晋军大败,晋嘉公被秦军俘虏。新国君晋文公重耳致力于军事经济的发展,采取了“作爱田”和“作州兵”的改革措施。
“作爱田”,也是一种田制的改革。 “受,易也。赏众以田,易其疆畔。”①“赏众以围”,即把晋国公室的土地赏给有军功的人,同时承认国人开垦的私田为合法。这项措施,实际上是对奴隶主藉田制的否认,承认了土地的私有,刺激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易其疆畔”即是准许田主可以相互交换土地,承认他们为开垦私田而变动的新的田地疆界。当时的荒地,处于国和野的中间地带,称之为“州”。“易其疆畔”鼓励了国人和野人到州里开荒,不仅扩大了耕地面积,增加了军粮供应,而且开始打破了国野界限。
“作州兵”就是在承认土地私有基础上,对兵役制度和车马兵甲等军赋制度的改革。过去,晋实行国人服兵役,野人不服兵役制度,军事物力也主要由国人承担。 “作州兵”的实施,不仅要国人出兵出物,而且要求住在“州”里的野人也要服兵役,同时还要负担车马兵甲的军事费用。由于“作州兵”把土地与兵役紧密地结合起来,使晋国大大扩充了军事经济的人力和物力资源。
按照周代礼法,晋国只能有一军的兵力,由于采取“作爰田”和“作州兵”,使晋国“甲兵益多”,晋献公即位时,扩充军备为两军。晋文公时作三军,不到三车,又扩充为五军。公元前五八八年再扩充至六军。晋国军事经济力量的迅速膨胀,为其长期称霸中原奠定了基础。
三、鲁国的“初税亩”与“作丘甲”
春秋争霸开始以后,各诸侯国为了增强军事经济实力,相继采取措施鼓励开荒,使新垦私田越来越多。在当时,各国的财政来源主要出自公田, “私田在初却完全无税”。私田增加,公田减少,使国家赋税收入减少。为了扭转财政困难,增加军费来源,鲁室公十公元前五九四年宣布实行“初税亩。”
“初税亩”即“履亩而税”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土地面积征税,这一改革,完全否定了奴隶社会的“藉田”制度,不仅使劳役地租转化为实物地租,而且大大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更有意义的是,从此以后, “驱使直接生产者的,已经是各种关系纳力量,而不是直接的强制,是法律的规定,而不是鞭子,他已经是自己负责来进行这种剩余劳动了。”这样,就为奴隶制经济转变为地主经济开辟了道路。正如郭沫若所言: “初税亩’虽然仅仅三个字,却含有巨大的社会变革的历史意义。它表明着中国地主阶级第一次登上了舞台,第一次被合法承认。”毫无疑问,它对封建制军事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随着征收地税办法的推行,鲁国也改变了征收赋税的办法。“初税亩”四年之后,公元前五九O年又“作丘甲。”
“作丘甲”的“丘”,是地区单位。 “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西周以来,由于国野对立,住在丘内的野人不能服兵役当甲土。战争所需的人力和物力主要出自国人。作丘甲,就是废除以前征集军事经济人力和物力资源的办法。不论国人、野人都可以服兵役,不论公田、私田,都要上交军赋。 “作丘甲”的实施,增加了农民的负担,是对农民不利的。但是,它提高了野人的政治地位,而且使国家军事经济力量得到增强。
鲁围本来是个小国,军事经济力量薄弱,常常受到齐国的侵扰。鲁国“为齐难,被作丘甲。”其目的是企图以“作丘甲”来增强军事经济力量,抵抗齐国入侵。 “作丘甲”的措施,反映了弱国反对强国的决心,同时也为其他国家的改革提供了榜样。
待续
四、楚国以井田为单位“量入修赋”
春秋中叶以前,各国军队购数量还比较少。所以,征收军赋酌地方行政单位比较大。如晋国的“作州兵”,是以州为单位;鲁国的“作丘甲”,是以丘为单位。到春秋中叶以后,随着战争的扩大,军费的增加,军赋的征收单位逐渐变小到以井田为单位。其中楚国最为明显。
楚国实行土地私有制比较早。据《史记.楚世家》记裁:楚庄王时,有人“牵牛经人田,田主取其牛。”说明楚国的“野”内己出现了私有田主。公元前五五二年,楚康王任用司马为(此字上面是草字头,下面是个为字,打不出来,有知道的告诉俺一声,感谢不尽)掩改革团制“书士田”,在对全国土地进行调查和登记基础上,对井田重新整理,把原来“换士易居”,定期分配”土地的制度,变为“自受其处”的易田制度。
在国内封建土地私有制普遍发展的基础上,公元前548年,楚国实行“量入修赋”政策,即根据土地的多少、好坏、肥瘠,规定出产量标准,然后确定“赋车籍马,赋车兵,徒卒,甲?J之数“,也就是说,按照农民土地收入的数量来确定负担,征集军赋。这里的军赋,不仅包括车马兵甲等军事费用,而且包括出兵人数。
以井田为单位的量入修赋制度,使楚园军事经济力量迅速膨胀起来,公元前632年晋楚成濮之战时,楚国只有三军,随着征集军费和兵员范围的扩大,到春秋后期,兵力超过六军之数,兵车多至万乘,强大的军事经济力量支持楚国与晋国争雄近百年。
五、吴国军事经济的兴起和改革
吴国在春秋初期相中期,国力薄弱,军队人数少,不能与中原大国抗争。吴国的改革是在中原各国封建势力崛起的潮流影响下发生的。
公元前514年,吴王阖闾即位后,起用伍子胥为客卿,孙武为将军。为谋求吴国军事经济力量的发展,阖闾询问晋国六将军(即六卿)兴亡的发展趋势。孙武根据六卿进行封建经济改革酌情况,作出了判断。孙武认为,范氏,中行氏以一百六十丈为一亩,征十二之税,亩小税重、卿富、兵多,必定告之;智氏以一百八十丈为一亩而“税之”,韩、魏以二百丈为一亩而“伍税之”,由于同样的原因,随范氏、中行氏之后次第而亡;赵氏以二百四十丈为一亩,亩大而按亩收税,税轻,卿贫、兵少、民富,晋国将为赵氏统一。阖闾十分赏识孙武的判断,决定实行“厚受其民”;发展封建经济,增强军事潜力。
为了增强国力,阖闾竭力扩大疆土,鼓励开荒。他曾“譬如农夫作耦,以刈杀四云之蓬篙,”为了节省开支,充实军力,他“食不二昧,居不重席,室不崇坛,器不彤漆,宫室不观,舟车不饰,衣服财用,择不取费。”吴国的增收节财措施,使国力逐渐强盛。
在国力增强的基础上,吴国大力扩充军备。春秋中期以前,吴国不仅兵力虚弱,而且没有兵车,也不会车战。后来晋国派人赴吴,“与其射御,教吴乘车,教之战阵”。兵车才有所发展。到春秋晚期,内于军事经济力量的发展,吴国军队发展到上、中、下、左、右五军,可与晋、楚相匹。公元前506年,阖闾率兵直捣楚都郢城,几灭楚国,成为南方强国。并为夫差与晋争霸奠定了基础。
六、越国卧薪尝胆“十年生聚”
越国地处东南沿海,也是个小国。公元前494年,越被吴打败,成为吴的属国。越王勾践在吴当了三年人质。勾践回国后,为报辱国之仇,实现称霸。他重用范蠡、许然、文种等人,进行一系列军事经济改革。
首先,制定了“省赋敛,劝农桑”的政策。勾践的谋臣认为,国家之间的战争是难免的,故国家必须有物质储备,即“夫兴师举兵,必且内蓄五谷,实其金银,满其府库,励其甲兵。”在食、钱、布帛等物的准备中,最主要的是粮食,“五谷者,万民之命、国之重宝”。国家没有粮食,一旦发生战争,则“士卒数饥,饥则易伤.重迟不可战。”因此,勾贱决心首先抓好农业。为了给国人作出榜样,他“身自耕作,夫人自织。”为了发挥人民务农积极性,他暂时减轻人民负担,推行“舍其愆令,轻其征赋”,“裕其众庶”的政策。越国的措施取得较大的成就。古籍记载:“田野开辟,府仓实”。
越工勾践卧薪尝阳,发奋图强,经过“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训,”获得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国力和军力大振。公元前482年,勾线乘吴王夫差在黄池争当盟主,国内空虚,分兵两路袭吴,攻占吴都,迫夫差求和。战争之后,继续扩军备战,在作好军事经济充分准备之后,于公元前473年大举攻吴,夫差兵败自杀。勾践随后引兵北上,会盟诸候于徐州,成为春秋最后一个霸主。
春秋时期各国的改革,完全出于军事斗争的需要,其共同特点是:首先改革田制和税制,通过农业的发展,来增强军事经济基础。然后再进行兵役制度改革,增加兵员,发展军队。这些改革虽然带有奴隶制的严重残余,但它突破了奴隶制的剥削方式,经济上促进了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政治上有利于地主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因此,这些改革也为奴隶制军事经济向封建制军事经济的转变起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不知道和古罗马时期有什么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