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答华虎,兼论散打的摔法规则。(其实不很懂) -- supermeng
答的是这一贴:
感觉您似乎没有理解我要表达的意思。
我并不是认为对手摔倒之后有必要在规则上允许继续攻击,才能使“散打的摔法”具有意义。而是在试图说明“散打运动现有规则对摔法的规定是不符合理的”。我认为现行摔法规则本身不符合逻辑。
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了。现代的技击运动已经脱离了原始的相互杀戮,残害。于是观众如果试图从现代技击运动中寻找到“血淋淋”的快感,一则是可能性不大,二则也是本人无聊。这一点我想是符合您的意思的吧。为什么会有这个结论?我觉得不是散打本身不能提供这样的效果(正如您一次一次在形容的那样),而是因为现代技击运动的规则不允许提供这样的“快感”这样的“娱乐”。这个因果关系应该首先有个明确的认识吧。
古罗马的角斗,规则中几乎没有什么保护双方安全的考虑。所以许多观众其实就是专门去看血腥的场面,当然也会有人会去专门“欣赏”双方的格斗技术,这就是“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了。但是不管怎么看,观众能欣赏到的,是不会脱离开这项运动规则所能提供的范围的。规则提供了“血淋淋”,观众于是关注这个“血淋淋”,欣赏这个“血淋淋”,追求这个“血淋淋”,就是非常合理的事情。
现在散打的摔法规定,仅仅规定了摔倒就算得点,而完全不问摔倒本身的效果。当然您可以说摔倒本身就意义重大,您也说了“后招”可以致人死命,我非常同意这一点!但是散打的规则同时规定了摔倒之后是不允许“用后招”的。因此也就在事实上排除了“后招致命”的假设。也许“摔倒”这件事情对参与散打运动本身的运动员,裁判员或者向您这样的内行具有可以理解的意义。但是对于大多数的观众,对于与散打运动员进行交流的其他搏击运动的运动员(比如K-1,泰拳)来说如果没有人向他们解释,谁又能仅凭自己的想象去承认“摔倒”的致命意义呢?人们凭眼睛看到的,就是“一个活蹦乱跳的人倒了,比赛暂时中止,这个人于是立刻又活蹦乱跳起来了”这些现象中哪里有杀伤力的体现呢?
您还说“摔倒”和“击倒对手得高分。道理是一样的。”。我看绝对错误!是不一样的!拳击,K-1,泰拳中的击倒对手,本身就是对一种杀伤效果的描述,达不到某种杀伤力,就产生不了“击倒对手”的效果。因此这些运动才把“击倒对手”推崇到具有决定胜负的意义。而散打的“摔倒”呢?能有这样的效果吗?击倒对手绝对不是单纯就是让对手改变一个姿态,以利于后续的进攻。
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散打的现有规则仅仅定义了一个“人体姿态”。而实际上与这种姿态的杀伤效果没有任何关系。可惜,散打运动不是下“盲棋”,任何杀伤力的体现,胜负的体现必须依靠实际的效果,人们看的也是实际的效果。(您说“实际的效果在后招?”可是人们永远看不到哇。)
1,一个需要“后招”才能体现自己价值
2,而能够体现自己价值的“后招”又被规定所禁止
3,自己本身又不具有足够的杀伤力
4,却能够对整个比赛的胜负产生很大的影响
这样的招数,这样的规则,难道就不会让您觉得在逻辑上是荒谬的吗?运动员在执行这样的规则的时候,就很自然的会尽力依靠规则简单的得点,来取得胜利,因为这样需要运动员付出的成本最小。不用付出太多,还能取得胜利,傻子才不照这样做。但是这样的做法会使这个运动变得更好看,更吸引人吗?这不就成了单纯追求胜负的运动,而不是“更快,更高,更强”了吗?
当然,如果我们局限在“散打运动”本身的范围内来讨论这个问题,其实也无所谓。摔倒意义重大,那就意义重大好了。咱们自己对这个事情看得很重,那就很重好了。正如对相扑运动员来说那个地上的圆圈也具有重大意义一样,一旦被推出这个圈就算失败,而谁也不会去关心是否同时也把对手打得晕头转向。但是,我们的“散打运动”本身又不是一个仅仅试图局限在一个圈子里的运动。为了证明来源于中国武术的“散打运动”杀伤力,总是有人想看到“散打”把“泰拳”“相扑”等运动的运动员击败的场面。总是有人想让散打运动员和别的技击运动的运动员较量一下杀伤力。可是每当这样做的时候“散打”运动总要绞尽脑汁将“摔倒算点”放到交叉规则里面,让别的运动也去遵守。这就类似“相扑”运动和别的运动进行交流的时候,非要把它那个小小的土圈圈放到规则里一样,“推出就算决定性的胜利”。那么这样的行为,除了能够让散打运动员能够利用别人不熟悉的规则而取胜之外,又有什么实际的意义呢?
散打运动为证明自己的杀伤力而走出去,但是真的要靠杀伤力证明自己的时候,却留下了一个没有杀伤力又能够定胜负的后门。这不是另一个逻辑上的荒谬吗?
我们把散打作为运动的意义是什么?如果仅仅是为把“中华武术”作为一种文化的延续,那就学习“相扑”运动好了。除了技击本身还保留了传统的服饰,仪式,成为一个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如果是为了向世界展示“中华武术”强大的杀伤力,那就干脆在与别人交流的时候摒弃仅仅对自己本身有“重大意义”的规则。散打之所以叫做散打而不叫做自由搏击,我理解,是来源于它符合“中华武术”的搏击原则,运动员是按照具有“中华武术”特色的训练方法来训练的。在真正的比赛中,应该运用“散打”的招法真真正正的击败对手(就象李小龙的电影里的那样),而不是利用自己独特的规则取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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